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对策建议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方案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方案篇一:财预[20]140 号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的通报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的通报财预[20]140 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70号)要求和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资金统筹使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中央财政应收回119 个中央部门及单位财政存量资金131 亿元,统筹用于促投资稳增长的急需领域。
地方各级政府应收回同级各部门及单位财政存量资金2438亿元,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
二、成效和问题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加了资金的有效供给,有力促进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但也应注意到,一些中央部门和地方部门仍未按要求交回财政存量资金,直接影响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政策效果。
截至20年7 月21日,中央部门未按规定交回财政存量资金的依次为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16.54 亿元、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47亿元、国资委2.46亿元、科技部0.58亿元、环境保护部0.16亿元、国侨办0.16亿元、贸促会0.09亿元、妇联0.04亿元、中央统战部0.02亿元。
三、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要求。
财政存量资金没有明确交回期限的,应限期交回。
逾期未交回的,除报经批准不再上交外,同级财政可通过调减当年或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等方式扣回。
财政存量资金已经交回的,同级财政要抓紧提出统筹使用方案,尽早形成实际支出,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政策效果。
财政部20年7 月28日篇二:财税专家详解盘活资金存量财税专家详解《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通知如下:[1]一、充分认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国务院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高度重视,强调这是创新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对于稳增长、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作用。
浅谈我国财政存量资金使用现状及盘活建议

浅谈我国财政存量资金使用现状及盘活建议张先河陈国华摘要:在货币政策日益趋紧、财政收入增幅大幅下降的背景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意义重大。
本文简要分析了我国财政存量资金的种种形式和财政存量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财政存量资金;效率;盘活;建议一、我国财政存量资金的规模财政存量资金即财政资金的存量,财政资金是国家通过无偿或国家信用的方式筹集、分配和使用的货币资金。
从资金流的角度看,资金流入包括债务、税收和财政收入,流出的是为政权服务和社会公共管理有关的财政支出。
财政资金流入与流出之间的差额,沉淀在与财政资金收支有关的各类账户上,就是财政存量资金。
按说财政存量资金是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很容易掌握的总量数据。
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也是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即将政府所有资金都集中在一个账户上,账户余额一目了然。
而我国于2001年开始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在制度上允许财政资金存放在国库之外的财政专户上,使得财政资金呈现一种分散管理的状态,财政存量资金需要推测。
目前我国财政存量资金主要存放在以下几类账户中:1.银行体系中的财政性存款。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制度规定,财政性存款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代表本级政府掌管和支配的财政资产中暂时聚集在银行的各项财政存款。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金融机构财政性存款月均余额为32216亿元,相当于当年财政决算收入117253亿的27.5%。
财政性存款包括以下几种:(1)中央国库的财政存款。
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各月末政府存款平均余额为27925亿,占财政性存款的86.68%,相当于当年财政决算收入的23.82%。
(2)国库定期存款。
商业银行依据《中央国库现金管女的人数、年龄、子女教育支出,对家庭成员大病医疗支出中个人负担的部分等因素。
最后,实行内外统一的“费用扣除标准”。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时将普通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和在境外取得收入的居民纳税人区分开来。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政策建议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政策建议作者:韩倩倩来源:《科学与财富》2019年第04期摘要:2013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此后,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要求各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努力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稳增长、惠民生的效应。
因此,我国应尽快统一对盘活对象及范围的认识,科学规范推进国库现金管理,推进预决算公开并落实盘活主体责任,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关键词: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政策一、研究背景与意义在2013年7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明确指出“要进一步盘活存量,把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用好”,并在近几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连续强调该项任务。
此后,国务院常务会议着手研究部署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同时,响应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201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发办[2014]70号),2015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也有部分内容涉及财政存量资金。
综上,不难发现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重要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具有重大作用,但至2018年仍未取得重大突破,因此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行研究十分必要。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从本质上就是要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转效率,对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完善货币政策调控及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均将产生重要作用。
从财政管理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仅是要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更通过消除财政存量资金之源来推动政府在预算管理、财税体制方面的进步。
二、财政存量资金的涵义财政存量资金,是指预算年度结束后留存累积的财政资金,即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
财政存量资金的分类一般按照资金的存在形式进行,主要包括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偿债准备金、结转结余资金等,这也是财政部门在进行政策制定时所采用的分类标准。
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必要性1.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06•【字号】皖政办〔2015〕10号•【施行日期】2015.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精神,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通知如下: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目标要求和主要原则(一)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有关规定,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主要目标,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主要原则。
摸清存量、分类处理。
全面摸清各级、各部门财政存量资金,掌握存量资金规模和构成情况,研究提出分类处理方案。
上下联动、全面推进。
盘活存量资金在省、市、县三级展开,既要在财政部门展开,也要在其他部门展开,全面挤压存量资金空间,确保取得实效。
用好用活、提质增效。
围绕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消化存量,优化增量,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在加大盘活当前已有存量资金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存量资金管理制度化、常态化。
多管齐下、管控结合。
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强化存量资金源头控制和过程管理,注重事后督查和问责,构建管控结合、齐抓共管的问责机制。
二、落实盘活存量资金政策措施(一)盘活结转结余资金。
1.加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清理。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不含权责发生制)资金,应作为结余资金管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用于以后年度预算编制。
盘活存量资金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金,是指通过有效的管理和利用现有的资金资源,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已成为财政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盘活存量资金的核心在于优化资金资源配置,提升资金利用效率。
这要求政府部门在财政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要加强对各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方向。
政府还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资金投入,发挥多方力量,共同推动资金的盘活和有效利用。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则需要政府通过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政策法规,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和评估,推动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政府还要鼓励和支持各类主体参与财政资金的使用,推动资金的多元化和多层次利用,实现财政资金的高效使用。
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一、建立健全的财政资金监管机制。
政府应当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
通过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的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
二、鼓励社会资金的参与。
政府应当通过一系列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社会资金的参与,推动社会资金的投入,从而实现资金的多元化和多层次利用。
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吸引社会各界资金的投入,发挥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资金的盘活和有效利用。
四、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模式。
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模式,推动财政资金的多元化和多层次利用。
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模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借助各种力量,共同推进。
只有政府部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拓展资金使用渠道,推动资金的盘活和有效利用,才能最大程度地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路径与对策

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路径与对策毛鹏程(湖北省黄石市审计局)【时间:2015年04月24日】字号:【大】【中】【小】财政存量资金,是指预算年度结束或项目建设周期结束后,没有按预算要求使用或没有使用完,仍然在账上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
笔者结合多年的审计实践,对如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谈点粗浅看法。
一、财政存量资金的表现形式多年来,财政资金闲置问题一直比较突出,严重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
呈现财政存量资金总量大、存在形态多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存放于财政专户,主要是专项资金结余,一些专户核算事项已结束多年,但专户仍然保留,部分资金依然存在;二是存放于国库,主要是专项转移支付结余和预算指标结余;三是存放于预算单位,主要是项目资金结余。
二、财政存量资金的形成原因一是部门预算资金结余闲置。
由于预算编制不细化,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加之有的部门采取各种手段,虚报、多报项目预算,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数明显高于实际支出数,造成财政资金结余闲置。
而当前财政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也未考虑部门上年结余,导致部门预算结余像“滚雪球”越滚越大。
二是财政专户资金结余闲置。
随着当前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地方财力不断增强,一些财政部门为了地方、部门利益的需要,掌握财政资金的机动权,通过虚列支出等手法,将大量资金违规拨付到财政专户,形成财政专户资金的大量闲置,最终成为地方、部门的可支配资金。
三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闲置。
由于专项项目设置交叉重复,分配制度不够合理,资金拨付严重滞后,大量资金一般于年底才拨付到地方财政,上级专项和地方配套资金不同步,导致一些项目不能按时启动,大量财政资金被滞留于专户,未能及时发挥资金的使用绩效。
四是财政出借资金沉淀。
为了扶持企业发展,地方财政以周转金或暂借资金的方式,借出了大量财政资金。
目前很大部分已经名存实亡,有的部分由于疏于清理回收,造成部分资金沉淀。
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具体路径当前,既要锁定存量,更要控制增量,加强对财政资金监管,可以有效促进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11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1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要求,为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重要意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是创新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对稳增长、惠民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部门的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财政存量资金快速增长的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
但从审计和财政部门对各地、各部门的财政审计检查情况看,财政存量资金规模依然较大,部分项目资金连续结转两年甚至两年以上仍未使用完毕,与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以及在新常态下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以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主要目标,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定期清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上下联动、全面清理。
对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财政存量资金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
核实总量、分类处理。
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核实各级财政及其各预算部门存量资金情况,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方案。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意见-盘政办发〔2018〕15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意见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意见盘政办发〔2018〕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市政府八届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盘活各领域财政存量资金,把“零钱”化为“整钱”,统筹用于发展亟需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对提高资金使用和运行效益,增强部门使用财政资金的责任意识,发挥财政资金稳增长、调结构效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原则(一)总体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4〕38号)要求,以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主要目标,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保障刚性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主要原则分类处理。
全面摸清各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情况,分门别类处理。
全面推进。
在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展开,不留死角,全面挤压存量资金空间。
远近结合。
既要着力盘活当前已有存量资金,也要加强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避免新增存量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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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对策建议
作者:孙安雷
来源:《财讯》2018年第11期
近三年来,部分地区财政存量资金规模仍居高不下,不能有效控制。
结合工作实际,笔者建议从体制机制入手,构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依靠制度管钱管事,更好的让积极的财政政策发力。
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是优化经济结构、保民生促发展的关键环节,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措施。
但目前仍然存在个别制度不完善、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导致财政资金不同程度闲置、沉淀。
因此,建议从体制机制入手,构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依靠制度管钱管事,更好的让积极的财政政策发力。
存量资金的基本形式
所谓财政存量资金,就是各级政府沉淀在各类银行里的财政资金。
2014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对收回超过两年以上的结转结余资金、清理财政专户等作出了专门的规定。
近三年来,大部分地区财政部门已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超过两年以上结转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但两年内存量资金规模仍居高不下,不能有效控制。
从资金性质看,存量资金主要集中在财政总预算及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总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已由财政部门按上级规定大力压减;存量资金主要集中在部门结转结余资金。
从形成年限看,除由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外,超过两年的存量资金,已全部收入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存量资金主要集中在两年内结转资金及当年新增存量资金。
从资金用途看,存量资金主要集中在重点项目上,其中采购项目结转资金占主体。
存量资金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是预算部门存在重预算轻执行的观念。
部门要钱的积极性高,要了钱不办事、多要钱少办事的问题仍然存在。
部门争取到资金后,部分項目前期准备不充分或论证时间长等,不能按时开工或进度缓慢,形成存量资金;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等仍存在,人为增加项目预算,造成资金结余;部分部门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支付只能按进度支付,导致跨年度项目结转资金越来越多。
二是财政部门存在资金监管误区。
多年来,财政部门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用途是否合规,对资金使用年限重视程度不够,相应的考核机制不全;财政专户没有及时清理撤销,同类资金过头管理,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弱化了国库监督管理;未及时跟踪监管项目执行情况,致使项目进度影响资金支付进度;对政府实施重大政策预留的专项资金,财政监管形同虚设,须待政策出台后才能支付,造成财政预留资金形成沉淀。
三是预算管理科学性与规范性有待加强。
从根本上讲,财政预算编制粗放,依据不充分,以及“以收定支”预算管理模式也是产生存量资金的主要原因,其中:编制内容不完整,编制预算时未统筹考虑预算单位存量资金及财政专项收人等,致使存量资金规模越来越大;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使用不合理,与基层基本需求脱节,而专款专用的原则致使财政部门不能统筹安排使用,造成资金闲置。
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面临财政存量资金和支出进度双重考核矛盾的现实情况,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优化。
一是建立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价制度,用制度管事管钱。
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重点做好项目实施进度与预算安排相互衔接,对超过两年以上存量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加大预算执行考核问责力度,对资金未达安排进度、超时未分配的部门,采取当面约谈、书面告知等方式,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执行,提高部门对预算执行的重视程度,从根本上转变部门重预算轻执行的观念;建立指标结转与部门基本支出资金结余、预算安排与部门专项资金结余、专项资金分配与资金使用效益三挂钩的管理机制,对结转规模大、资金使用效益低、“花钱”不及时的削减下一年度部门预算规模;探索编制项目中期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确保预算安排与项目实施无缝衔接。
二是建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唤醒”存量资金。
新形势下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有利于把“零钱”化为“整钱”,解决财政资金使用“碎片化”.支出结构固化、存量规模居高不下等问题。
其中:对到期项目和一次性项目坚决予以取消,避免一次性项目长期化;对常规性和一般性项目,在压减预算规模的基础上加大归并力度,原则上一个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下,不设立两项及以上项目支出;对部门正常的业务类项目支出,逐步并入日常公用经费,实行定员定额管理;优化项目资金拨付流程,减少中间环节,对预算确定的项目和采购资金,原则上年初一次性下达相关部门,并在当年使用完毕,结余全部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
三是完善财政存量资金监管制度,狠抓平时消化。
密切关注部门的预算执行的进度和质量,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实时监管部门存量资金消化情况,建立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制约机制。
对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异常的部门,及时督促及了解原因,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针对不同类型的存量资金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注重平时消化,其中:基本支出结转规模较大的部门,按比例收回统筹使用;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原则上按照“先上年结余,后本年预算”使用,对当
年形成的基本支出结余资金顶抵下年预算;制定重点项目支出计划,尤其是加快经济建设和民生领域的重点项目的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最大限度项目存量资金。
四是加强国库资金规范管理,狠抓薄弱环节。
严格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专户规范管理,确保国库资金纳入单一账户管理,减少财政资金收支中间环节,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精简压缩专户数量,确保所有专户均符合财政部规定的资金核算专户,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不能拨付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规定,有效控制部门实有账户资金规模;全面清理暂付及往来款项等存量资金,能收回的尽快收回,能核销的尽快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