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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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管理规则

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管理规则

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管理规则市政设施日常养护维修管理规则1、在城市市政设施管辖区域范围内,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市政道路、桥涵、排水设施的完好和泵房的运行。

2、加强对道路、排水管道、泵房等各类市政设施的巡查,明确专职巡查人员职责,确定巡查范围和项目,每天巡视不得少于一遍,发现缺失损坏现象,及时报告处置,按规定做好巡查记录。

3、各类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的简易标准为:(1)道路:路面平整无破损,无明显波浪、拥包、坑洼、土堆、浮石、沉陷、泛油等现象,道板无缺块,无大面积松动,伸缩缝嵌缝完好,修补密实平整,接茬平顺,路面的养护维修应保持原路面材料要求;道板砖与平侧石顶面平整无积水,无断裂、缺损、倾覆或面层脱落等现象,砌块间缝宽及相邻砌块间高差应符合要求。

(2)桥涵:桥面平整无坑,排水良好,栏杆无缺损,结构稳定无损,无剥落、露筋等现象。

(3)各类排水管道:排水管道、井积淤不超过规定要求,井盖座完好,检查井的井盖与雨水井的井篦安放平稳,与井框吻合,疏通周期不少于1次/年,确保排水设施通畅,下水道出水口无淤泥、堵塞现象。

(4)泵站:闸门稳固,泵房设施完好,机具一次启动,运行正常,所辖区域汛期不积水。

4、养护施工人员必须熟知相关工种的操作规程,坚持按章作业。

5、在维修作业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步伐,妥帖设置平安标志,平安标志必须精通、符合规范,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及材料堆放进行围栏,不得直接在道路面层上搅拌水泥物等;维修养护作业结束,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路面挖掘修复必须及时、零星工程的开挖修复须在工程开工后3天内完成,规模较大工程的开挖修复按批准工期完成。

7、坚持各类市政设施完好,全年无任何平安责任事故;市政设施遭受破坏,搜检井、雨水井盖被偷盗、损坏,发现当天必须及时处理修复。

8、及时办理市民投诉热线、数字城管综合应用平台反映的问题及各类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维修养护项目,办结率达到100%。

最新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制度

最新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制度

最新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制度一、市政设施养护管理的重要性市政设施是城市的面子和形象,也是市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政设施养护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城市的面貌和市民的生活质量。

良好的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可以提升市民对政府的信任度,增强市民的幸福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1. 提升城市形象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制度可以保证市政设施的良好状态,使城市面貌整洁美观,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2. 促进城市发展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制度的完善可以保障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保障。

健全的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制度可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 提高市民生活品质良好的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市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市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二、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市政设施的分类和保养要求1. 道路设施:城市道路的养护管理要求,包括路面养护和道路标线的养护。

2. 绿化设施:公园、街头的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要求,包括植物的修剪、浇灌和施肥等工作。

3. 城市设施: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制度还包括对公共厕所、市政管道、垃圾处理设施等设施的养护管理要求。

(二)养护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1. 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制度明确对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城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中心作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的牵头单位,承担市政设施养护管理的具体工作。

2. 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制度还要求,在每个区域设立相关的养护管理单位,加强对市政设施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三)市政设施养护管理的工作流程1. 市政设施养护管理的工作流程包括对市政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

2. 市政设施养护管理的工作流程还需要建立市政设施养护管理的巡检制度,对市政设施的状态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对于市政设施的维修工作,要建立明确的维修流程,包括故障报修、维修预约和维修登记等环节。

(四)市政设施养护管理的监督和考核1. 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制度明确市政设施养护管理的监督单位和监督员,对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监督。

市政设施养护项目服务方案

市政设施养护项目服务方案

市政设施养护项目服务方案市政设施养护项目服务方案一、项目背景和目标随着城市的发展,市政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给市民提供便利和舒适的生活环境的重要职责。

然而,由于城市化进程中的快速发展,市政设施的养护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压力。

因此,本方案旨在提供一套综合性的市政设施养护服务方案,保障市政设施的良好运行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1. 道路养护:定期巡检道路状况,及时排查和修复道路表面损坏,保障道路的平整和安全通行。

2. 桥梁养护:定期检查桥梁结构和病害,进行维护和修复,确保桥梁的稳定和安全。

3. 绿化养护:定期修剪和管理公共绿化带,保持绿化植物的良好生长状态。

4. 清洁养护:增加清扫力度,保持市政设施的整洁和卫生。

5. 污水管网养护:定期检查和维护污水管网,清除堵塞和维修损坏管道,确保正常运行。

6. 垃圾处理养护:加大垃圾收集和处理工作力度,保障市区环境卫生。

三、项目实施方案1. 制定详细的养护计划:根据市政设施类型和状态,制定每个设施的养护计划,并明确养护的频次和内容。

2. 落实养护责任:建立养护责任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养护职责,确保每个设施的定期养护工作得以落实。

3. 建立养护数据库:建立市政设施养护数据库,记录每个设施的养护情况和维修记录,为今后的养护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4. 定期巡检和维护:组织专业的巡检团队,定期对市政设施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的问题。

5.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自觉保护和爱护市政设施,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四、项目预期效果1. 提高市政设施的使用寿命:通过定期养护和及时维修,延长市政设施的使用寿命,降低维修和更新成本。

2. 提升城市形象:保持市政设施的整洁和良好状态,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市民的生活品质。

3. 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保障市政设施的长期运行和发展,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4. 提升市民满意度:通过提供良好的市政设施养护服务,提高市民的满意度和对政府的信任度。

(完整版)珠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办法

(完整版)珠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办法

珠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办法珠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办法珠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办法珠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办法珠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办法来源:作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保持市政设施完好,提高市政管理水平和养护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建设部颁布的《市政设施养护规范》,并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管理应达到“五无”(无隐患、无坑洞、无渍水、无缺损、无堵塞),“三好”(养护维修质量好、路面平整顺畅好、管网排水功能好)为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由政府出资兴建并已办理竣工验收移交手续的市政设施,或外资、集资兴建并办妥资产接管手续的公共市政设施。

其它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责任,协同实施。

第二章养护、维修、管理质量评分标准第五条养护、维修、管理综合评分为100分。

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单位,94.9?5分为合格单位,小于85分者为不合格单位。

不合格者,每低于合格标准(85分)1分,扣除该单位当月养护经费1%。

连续两次达优秀单位,可免检下一次;全年都达优秀单位给予奖励。

第六条市政设施维修养管项目(共七项),为便于检查评比时操作,评定分为500分,相当于综合评分标准分的100分。

1.车行道、人行道(含路容、路貌)养护管理100分,占总分的20%。

2.桥梁、隧道、涵洞养护管理100分,占总分的20%。

3.排水管网、渠、沟(暗、明沟)、井养护管理100分,占总分的20%。

4.抽水泵站养护管理25分,占总分的5%。

5.岸堤、防浪堤、护坡、挡土墙、拦杆养护管理100分,占总分的20%。

6.截洪沟、排洪渠养护管理50分,占总分的10%。

7.安全文明生产管理25分,占总分的5%。

(上述检查项目如有缺项,计分时,该项目视为满分)第七条市区道路的养护、维修工程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竣工(具体按审批部门审定批准的期限执行),并在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安全防范设施,保障行人和交通车辆的安全。

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是市政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对保障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城市的良好形象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加强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提高市政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寿命,需要制定一套全范围的考评实施细则,以便对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改进。

二、考评指标1.养护计划制定与执行情况:评估市政部门是否制定了合理、科学的市政设施养护计划,并能够按计划进行养护工作。

2.设施检查与巡查工作:评估市政部门是否定期对市政设施进行检查和巡查,并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以便进行修复和维护。

3.设施维修与保养:评估市政部门是否及时对市政设施进行维修和保养,并对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以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

4.废弃设施处理和更新:评估市政部门是否及时对废弃的市政设施进行处理和更新,以保持市政设施的整洁和美观。

5.设施安全管理:评估市政部门是否采取措施确保市政设施的安全,防止设施出现倒塌、损坏等安全事故。

6.设施清洁和绿化:评估市政部门是否做好市政设施的清洁工作,并进行相应的绿化工作,提高设施的美观度和环境质量。

7.市政设施维修投入:评估市政部门是否给予足够的维修经费和人力资源,以保证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三、考评流程1.数据收集:收集市政部门的相关数据和报告,包括养护计划、巡查记录、维修记录、废弃设施处理记录等。

2.考评指标打分: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和报告,针对每个考评指标进行打分,评估市政部门在每个方面的表现。

3.综合评估:将各个考评指标的分数综合计算,得出市政部门在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评中的总体得分。

4.结果发布: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向市民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便于监督和改进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工作。

四、改进措施根据市政设施养护管理的考评结果,市政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完善养护计划制定与执行情况,并增加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加强设施检查与巡查工作,提高发现问题和隐患的能力。

市政养护工程管理制度

市政养护工程管理制度

市政养护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养护工程管理,保障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政养护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市政设施的养护工程管理,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系统、绿化景观等方面。

第三条市政养护工程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定期对市政设施进行检查、评估和维护,确保市政设施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第四条市政养护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经济、合理的原则,保证市政设施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第二章养护管理机构第五条市政养护工程管理机构设立市政养护管理处,负责市政养护工程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市政养护管理处下设若干养护管理中心,分别负责市政设施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政养护管理处应建立健全养护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合作,保证养护工程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养护管理人员第八条市政养护工程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执业资格证书,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担任相应岗位。

第九条市政养护工程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养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养护计划,定期检查市政设施,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第十条市政养护工程管理人员应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养护工程管理任务,并定期进行交流与学习,提升管理水平。

第四章养护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市政养护工程管理应制定养护计划,明确养护周期和养护内容,保障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市政养护工程管理应加强养护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市政养护工程管理应注重维护市政设施的整体性,避免零散维修导致设施的残缺不全,从而影响使用效果。

第十四条市政养护工程管理应建立相关档案和资料,对市政设施的养护工程进行记录和归档,为今后的管理提供参考。

第五章养护资金保障第十五条市政养护工程管理应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养护工程的经费充足,保障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市政养护工程管理应合理调配资金,优先保障城市脆弱部位和关键部位的养护工程,确保城市安全。

市政工程设施的养护与管理

市政工程设施的养护与管理

市政工程设施的养护与管理摘要:对城市基础设施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有效的经营,才能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关键字: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对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这些设施是城市运行的基础,也是人们生活的基础。

但是,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和次数的增多,设备也会出现磨损、老化、失效等问题。

所以,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于保证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市政工程设施的养护1.1 定期检查与维护市政工程设施的养护是确保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工作。

定期检查与维护是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的基础工作之一。

通过定期检查,可以及时发现设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定期检查包括对设施的外观、结构、功能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如检查道路的平整度、排水系统的畅通性、桥梁的结构稳定性等。

同时,还需要对设施进行维护,如清理设施周围的杂物、修复设施的损坏部分、更换老化的设备等。

定期检查与维护的频率应根据设施的类型、使用情况和环境条件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以确保设施的养护效果和经济效益。

通过定期检查与维护,可以提高市政工程设施的使用寿命,减少设施故障和事故的发生,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市民的生活质量。

1.2 清洁与保养市政工程设施的养护是确保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工作。

在市政工程设施的养护中,清洁与保养是一个关键的方面。

清洁与保养包括对市政工程设施进行定期的清洁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良好的外观。

首先,清洁是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的基础工作。

通过定期的清洁,可以清除设施表面的污垢、尘土和杂物,保持设施的清洁和整洁。

清洁工作可以采用物理清洁和化学清洁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的设施类型和材质选择合适的清洁方法和清洁剂。

清洁工作不仅可以提升设施的美观度,还可以减少设施表面的腐蚀和损坏,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

市政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市政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市政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市政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市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政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系统、环卫设施等市政设施设备。

第三条市政设施设备维护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维修补救、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强调日常维护保养与定期检查维修相结合,确保市政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市政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市政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六条市政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维护管理的技能和意识。

第七条市政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市政设施设备的动态监控和管理。

第八条市政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维护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九条市政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维护管理计划和要求,开展市政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条市政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维护管理档案,记录市政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和维修记录。

第十一条市政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对市政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第十二条市政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市政设施设备的故障和损坏,确保设备的及时修复和恢复使用。

第十三条市政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确保市政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第十四条市政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开展设备更新改造工作,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性能。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市政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机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维护管理的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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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办法珠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办法珠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办法珠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办法珠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办法来源:作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保持市政设施完好,提高市政管理水平和养护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建设部颁布的《市政设施养护规范》,并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管理应达到“五无”(无隐患、无坑洞、无渍水、无缺损、无堵塞),“三好”(养护维修质量好、路面平整顺畅好、管网排水功能好)为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由政府出资兴建并已办理竣工验收移交手续的市政设施,或外资、集资兴建并办妥资产接管手续的公共市政设施。

其它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责任,协同实施。

第二章养护、维修、管理质量评分标准第五条养护、维修、管理综合评分为100分。

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单位,94.9?5分为合格单位,小于85分者为不合格单位。

不合格者,每低于合格标准(85分)1分,扣除该单位当月养护经费1%。

连续两次达优秀单位,可免检下一次;全年都达优秀单位给予奖励。

第六条市政设施维修养管项目(共七项),为便于检查评比时操作,评定分为500分,相当于综合评分标准分的100分。

1.车行道、人行道(含路容、路貌)养护管理100分,占总分的20%。

2.桥梁、隧道、涵洞养护管理100分,占总分的20%。

3.排水管网、渠、沟(暗、明沟)、井养护管理100分,占总分的20%。

4.抽水泵站养护管理25分,占总分的5%。

5.岸堤、防浪堤、护坡、挡土墙、拦杆养护管理100分,占总分的20%。

6.截洪沟、排洪渠养护管理50分,占总分的10%。

7.安全文明生产管理25分,占总分的5%。

(上述检查项目如有缺项,计分时,该项目视为满分)第七条市区道路的养护、维修工程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竣工(具体按审批部门审定批准的期限执行),并在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安全防范设施,保障行人和交通车辆的安全。

第八条要定期对雨水口、检查井、管道、沟渠(明、暗沟渠)进行清疏(按1994年颁布的《全国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规定的时间进行清疏)。

特大暴雨后要对雨水口、检查井、管道、沟渠进行及时清疏。

对清出路面的淤泥、垃圾要即时清运。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第九条每月一次由检查评分小组不定期、不定点抽查有关类别项目及内容,严格按方案标准由参检人员现场量分,小组集体讨论审定检查情况评分,并将评定结果书面通知受检单位。

检查评分小组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处、街道办以及养护单位人员组成。

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破坏较大的,检查评分工作可适当延期或改为现场清理、修复的检查。

第四章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招投标第十条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招投标在市商用土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择优选择养护承包单位。

第十一条参加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养护施工资质。

第十二条承担市区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其养护质量与维护费的划拨挂钩。

第十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保障城市道路完好。

第十四条投标单位应按下述内容完成投标书: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企业养护施工资质。

2.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流动资金证明或注册资金证明)。

3.基本报投价格和报标路段。

4.企业有相关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的业绩说明或证明材料。

5.确保按要求进行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的详细规程、制度、技术人员、养护、维修工人、机械设备投入清单。

6.按养护、维修规范标准进行实施的承诺。

投标书由封面、目录、下文、附件四部分组成。

每份材料由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投标个人签字,封面加盖公章或私人印签,然后装订成册,每套标书包括正文一份,副本五份。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按建设部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附:《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管理工作检查评分标准》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管理工作检查评分标准一、车行道、人行道检查项目和评定,满分100分,占总分的20%。

车行道检查项目及标准道路满分项目破损检查标准扣分标准沥青路面30 破裂开裂或网格状碎块直径大于30mm。

1.5分/处(70)松散脱皮封层脱落,深度大于25 mm。

1.5分/处坑槽沉陷在3 m直尺范围,深大于30 mm。

3.0分/处拥包波浪在1 m范围内,隆高大于20 mm。

1.5分/处翻浆裂缝冒出泥浆。

3.0分/处井框高差高差大于15 mm,周长m×0.2m。

1.5分/处水泥混凝土路面40 唧泥接缝、裂缝挤出泥浆。

3.0分/处(70)缝料散失深度大于20 mm。

1.5分/处错台竖向高差大于15 mm,m×0.2m。

3.0分/处碎裂开裂成网格状,碎块直径大于30 mm。

3.0分/处脱皮深度大于25 mm。

1.5分/处井框高差高差大于15 mm,周长m×0.2m。

1.5分/处注:1、以上各项扣分最多不超过规定分,扣完为止。

2、每次抽查:每个养护单位不少于2条道路,每条查长度不少于200米。

3、括号内分数为纯沥青路面或纯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分数。

人行道检查项目及标准项目满分破损检查标准扣分标准缺砖检查范围的路段时限内。

0.5分/块长杂草检查范围的路段长杂草,每棵高于10cm。

0.2分/棵垃圾杂物占用30 检查范围的路段被占用。

1分/砖块沉陷沉陷深度20mm范围大于1 。

0.5分/块错台拱起拱起高差大于30mm。

1分/块路侧石残损缺凡缺、残、损的侧石米。

1分/米注:1、以上各项扣分最多不超过规定分,扣完为止。

2、每次抽查:每个养护单位不少于2条道路,每条检查长度不少于200米。

二、桥梁、地道、涵洞养护管理,100分,占总分的20%。

(随机抽查一座桥梁或一座地道)为了加强城市桥涵、地道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管养部门必须及时检查桥涵和地道设施的结构是否完好,安全是否满足要求,以及附属构筑物是否完整。

通过检查完好情况,可以评定城市桥涵养护水平等级,促进桥涵设施养护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桥涵设施养护水平等级百分指标对照见下表:养护水平等级检查得分备注优≥90良≥75,<90影响结构安全者不得评为优级和良级合格≥60,75<不合格<60其他设施养护水平等级百分指标对照见下表:养护水平等级检查得分备注优≥90良≥75,<90影响结构安全者不得评为优级和良级合格≥60,75<不合格<60三、排水管网、沟、渠(暗、明)、井是市政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满足使用要求,并经常保持完好。

为达到完好的目的,对排水设施要不定期检查,满分100分,占总分的20%。

1、排水管网、井的检查:(1)每次抽查排水管2段,每段检查长度不少于200米。

(2)排水管积泥、砂厚度超过1/3管径的,每超5CM(不足5CM按5CM计),扣2分。

(3)排水不顺畅、排水管道堵塞,造成污水溢上路面,每处扣5分;井底有沉积物大于10CM或井底漂浮物占1/3水面面积,扣1分;路外井被埋或被废除,每座扣5分。

(4)井盖丢失、缺、损、残(含支撑口破损)每处扣2分。

2、防洪沟、渠养护维修检查:(1)抽查干渠的路段现场确定,抽查干渠不少于2段,每段检查长度不少于200米。

(2)检查办法:由各养护单位排水班组长穿雨衣、雨鞋下渠交叉检查。

(3)检查标准:渠底积泥、砂厚度大于20cm的,每超过5CM(不足5CM按5CM 计),扣2分。

3、明沟(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检查:沟内的淤积物应随时清除疏通,保持沟内流水畅通,断面完好。

(1)沟内有淤积物厚度大于20CM,长度超过2M:每处扣3分。

(2)沟断面不完好:每处扣3分。

(3)沟壁、沟底有沉陷:每处扣1分。

(4)沟壁、沟底砌体有裂缝大于5MM:每处扣2分。

四、抽水泵站养护管理,25分,占总分的5%。

抽水泵站,是城区内把低洼处的积水经抽水泵排放积水,保障城区生产、生活正常运作的市政设施重要环节。

为把该项工作做好并处于良好状态,必须作必要的检查:1、抽水泵站,必须有必要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值班。

2、抽水泵站值班人员,除有必要的专业技能外,还必须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3、进、出抽水泵站的排水管道应经常检查,如有阻塞及破损,应及时清理疏通、修复。

若不清理疏通、修复,每处各扣5分。

4、抽水泵站的电机,水泵机械设备,按有关机械保修规范进行保养,检查评比按第五部分的规定执行。

五. 岸堤、防浪堤、护坡、挡土墙、栏杆养护管理,100分,占总分的20%。

1、每次抽查:岸堤、防浪堤、护坡、挡土墙不少于200米2,栏杆不少于200米。

2、检查标准:每平方米内有三棵以上(含三棵)高度超过10公分(含10公分)杂草的,扣0.2分/米2;有灌木的每棵扣0.2分;有裂缝宽10mm以上的每米扣2分;有坑洞20cm(含20cm)的每处扣2分。

3、栏杆应保持完好、美观、直顺、防止人为破坏和自然损蚀,应定期检查,随时修理,保证行人安全。

如发现有损坏、损蚀、失修等,每跨扣2分。

4、泄水孔要保持泄水顺畅,若有堵塞,每个孔扣2分。

六.截洪沟、排洪渠养护管理,50分,占总分10%。

1.检查办法:具体路线由检查小组现场确定,抽查长度不少于300米。

2.检查内容及标准:要求压顶无覆盖、渠底无杂物。

(1)若墙体损坏未修复,每平方米扣1分(少于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有裂缝宽10MM的以上的每米扣2分。

该项目30分扣完为止。

(2)若压顶有杂草1米长扣0.2分;若挡墙有杂草、灌木高30公分以上(含30公分)的每棵扣0.1分;垃圾、工厂废料丢进河床未清理的,每件扣0.5分;河底野草高10公分,每平方米扣1分。

该项目20分扣完为止。

七.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25分,占总分的5%。

要重视安全、文明生产,要按规程进行生产,及时惩罚违规操作。

检查办法: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扣4分;重伤事故扣3分;发生一次交通事故扣2分(交通立案、重伤包括致残、住院十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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