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文化产业园区管理试行细则
珠海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资助实施细则

ZBGS-2011-034珠海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资助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根据《珠海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七条之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奖励资助范围及标准:(一)鼓励产业集聚与企业创建品牌。
1、对获得国家、省和市文化产业管理部门评定并授牌的本地文化产业园区或基地,分别给予不超过100、50、20万元奖励。
2、对获得国家、省和市文化产业管理部门评定的文化产业门类奖项的项目、产品或品牌,分别给予40、20、10万元奖励,获得国际知名奖项参照国家级奖励标准执行;对获得国家级文化产业行业机构评定的文化产业门类奖项的项目、产品或品牌,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二)鼓励企业开展对外合作与市场开拓。
对参加国家、省和市文化产业管理部门或文化产业行业机构主办或组织参加的国内外文化产业展会的参展单位,按实际支付展位费的40%给予补贴性奖励,同一申报单位展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鼓励开发拥有地方特色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
1、对以珠海历史人文为题材的影视作品,经主管部门同意立项并取得拍摄(制作)许可证的,在作品开拍后可根据投资计划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2、对游戏开发企业原创开发的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游戏产品,在产品投放市场后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3、对以珠海历史人文为题材且已出版发行的出版物,给予原创开发者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4、对珠海企业(单位)拍摄制作并取得发行许可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已在国家、省、市级电视台播出的影视作品,分别给予不超过30、20、10万元奖励。
(四)鼓励影视企业承接后期制作。
对在珠海进行后期制作的影视作品,按照实际制作费的20%给予制作单位补贴性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鼓励实施“走出去”战略。
对企业出口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给予补贴性奖励,标准按经核定的出口创汇收入的1%予以奖励,原则上每个企业每年享受的出口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广东省文化厅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

广东省文化厅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文化厅•【公布日期】2016.03.17•【字号】粤文市〔2016〕63号•【施行日期】2016.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文化,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文化厅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广东省文化厅2016年3月17日以粤文市〔2016〕63号发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省文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推动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规范园区申报、认定和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园区,是指文化行政部门认定的、旨在进行文化产业资源开发、以文化创意为主要内容,主导产业明确、基础设施完备、孵化作用突出、文化内涵浓厚、文化企业集聚及相关产业链汇聚,对区域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园区的经济、社会效益的特定区域。
第三条园区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内容优先、自主创新的原则。
第四条广东省文化厅负责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认定、管理和考核。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的认定、管理和考核,并负责对本辖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指导和监管。
第五条园区每两年申报、认定一次。
认定次年开始考核,一般每两年考核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章申报与认定第六条申报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本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整体规划,在土地、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二)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能够充分利用区域优势,为文化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硬件环境。
(三)有丰富的文化内容和明确的文化产业特色,成绩显著,在全国或本省及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四)已经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文化企业,园区内文化企业数量占园区企业总数的51%以上或文化企业产值(营业收入)占园区企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的51%以上。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08•【字号】珠府[2007]52号•【施行日期】2007.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通知(珠府〔2007〕52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及其附件《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二○○七年五月八日珠海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市“十一五”规划目标,科学规划产业布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5年版)》以及《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落实“工业强市、科教兴市和三产旺市”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一、二、三产业健康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体、基础产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积极引导我市产业向布局合理、集约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
第三条产业结构调整的原则: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以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坚持产业合理布局和促进产业聚集;坚持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第四条本规定以及附件《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以下简称《导向目录》)由各级投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成立市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重大产业政策和项目的组织协调。
文化产业园策划方案

文化产业园策划方案A、将项目内营造出一个原生态的、世外桃源式的,原始田园风光环境,吸引各类鸟类前来觅食、嬉游,形成鸟的乐园,这是一个独有的最大品牌,为项目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环境支持!B、种植一片绿菜地,不用化肥,不用饲料添加剂,养些土猪、土鸡、土鸭,适量发展好纯地道无污染的健康餐饮,采取每天限量预订,思想汇报专题吊足人的口味。
由此,创办一个大型生态农庄。
C、保护好周边环境,自己打井取水,并多栽些桃、李、梨、杏、桔、橙等经济型果树,划出片区,人人交些费用,可自种、认领这些果树,待果熟时,香飘十里,亲手采果,尽享生活的绿色、清香、美味??六、实施计划该项目建设周期五至八年,分一、二期开发,第一期开发XXX个月,第二期开发XXX个月。
七、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XXX亿元人民币八、项目开发单位本项目由浙商投资开发(该公司由浙江宋城集团、横店集团、广电集团、广厦集团等知名公司采取股份制形式组成。
),该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投资、开发、运营的现代化股份制公司,公司资金雄厚、人才济济、管理先进。
九、项目策划单位文博传媒——(九江文博文化传媒策划有限公司)是知名报人、策划专家、资深职业经理人共同组成的。
是集策划、设计、咨询、管理、运营于一体的专业服务机构。
十、可行性结论项目作为大型文化旅游产业,符合当前市场发展需求,具有良好开发前景和经营效益。
项目选择在庐山脚下,内外部环境及基础条件都很好。
人文自然相得益彰,前景美好,优势明显。
项目建成后,将有利提升九江乃至江西文化旅游产业整体形象!成为九江在全国又一张响亮的城市新名片,为九江争得应有地位作出更大贡献!篇二:文化产业园项目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建议书目录第一章总论....................................................... ..................2一、项目背景....................................................... .............2 二、项目概况....................................................... .............3 三、项目基本运作思路....................................................... .....4 四、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5 第二章宏观环境分析....................................................... ........5一、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 ...5 二、政策环境....................................................... .............6 三、项目区域环境概.....7 第三章市场分析....................................................... ..........8一、国内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8 二、成都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与分析............................................8 三、成都市文化创意产业存在的问题...............................................10 四、文化产业及与相邻区县之比较...........................................10 五、成都市创意产业发展规划.. (11)第四章项目SWOT分析....................................................... ........11一、优势(S)分析....................................................... .......11 二、劣势(W)分析....................................................... .......12 三、机会(O)分析....................................................... .......12 四、威胁(T)分.......13 第五章项目规划....................................................... ............13一、项目总体规划....................................................... ........13 二、项目定位....................................................... ............13 (一)本项目的宗旨....................................................... ......13 (二)本项目价值目标定位.......................................................13 三、产业园功能目标定位....................................................... ..13 四、项目规划思路....................................................... ........13 (一)七个一简述....................................................... ........14 (二)二堂简述....................................................... ..........14 (三)三村简述....................................................... ..........15 (四)三聚落简........15 (五)三中心简述....................................................... ........15 7、资金筹措自有资金投入1XXX万元,施工方垫支或其他投资者投资共9XXX万元(每年按XX%的利息计财务费用),租金或销售收入再投入8XXX万元。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文体旅游局(珠海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文体旅游局(珠海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18•【字号】珠府办[2009]65号•【施行日期】2009.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文体旅游局(珠海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珠府办〔2009〕65号)各区人民政府,横琴新区管委会,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文体旅游局(珠海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珠海市文体旅游局(珠海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珠海市部分市直机构调整方案〉〈珠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字〔2009〕9号),设立珠海市文体旅游局(珠海市版权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
1.划入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的职责。
2.划入原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的旅游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1.促进文化、体育、旅游的协调发展,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
2.加强文体旅游业公共服务,促进文体旅游业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
3.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4.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文化、体育、旅游业的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的行业管理;协调指导产业发展。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地价管理规定的通知-珠府〔2016〕6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地价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地价管理规定的通知珠府〔2016〕6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地价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6年1月29日珠海市地价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地价管理,维护土地市场正常秩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保障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款,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款(以下简称地价款),包括经市政府批准定期公布施行的基准地价及评估市场价格,其土地开发程度达到“五通一平”(宗地外通路、通给水、通排水、通电力、通电讯和宗地内土地平整),各用途(类别)修正系数详见附件,本规定另有规定或土地出让合同(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基准地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并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市场供求状况适时调整。
评估市场价格是指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确定及使用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珠府办〔2012〕47号)规定,由国土部门每半年定期公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
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用地,以实际成交价格确定土地的地价款。
第三条国土部门依据本规定进行地价核计的时间节点分为用地批准、规划报建、规划验收和房屋确权四个阶段。
用地单位根据项目开发建设进度的不同阶段,按规定到国土部门办理核实地价手续。
国土部门按照受理时的地价管理规定予以核实。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九届]第二号——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17)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九届]第二号——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17)](https://img.taocdn.com/s3/m/ffaae7d3c9d376eeaeaad1f34693daef5ef7139c.png)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九届]第二号——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17)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07.26•【字号】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九届]第二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九届]第二号《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已由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7月26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7月26日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09年6月24日珠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17年7月26日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决策第三章项目审批第四章项目实施第五章项目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规范、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实施和管理程序,有效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条例,但抢险应急工程和总投资额五百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工程项目除外。
抢险应急工程和小额零星工程项目可以简化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另行制定。
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国家及省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第四条政府投资应当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保障重点的原则,重点投向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优先保证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14•【字号】珠府办函〔2022〕106号•【施行日期】2022.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第一、交通提升、城市跨越、民生为要”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规划空间保障能力和审批效率,经十届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1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第三章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第四章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第五章附则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空间资源高效利用,强化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效率,保障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行政管理事权下放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珠海市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监督等工作。
横琴岛区域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制度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另行规定。
第三条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类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改、评估、审查、管理、测绘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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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文化产业园区管理试行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珠海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之规定,为积极推进和加快我市文化产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规范我市文化产业园区的申报、认定、管理及相关配套扶持政策的落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文化产业园区是指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文化企业,具备一定的产业规模,并具有相应的基本服务管理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相应基础设施保障和物理空间的文化产业发展集群区。
第三条文化产业园区的投资、建设与发展遵循政府指导扶持、社会参与投资和市场运营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文化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文产办”) 在市文化产业发展联席会议领导下承担珠海市文化产业园区的认定、监管、服务和扶持政策落实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认定基本条件
第五条文化产业园区认定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有较完备的投资、建设与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符合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主导产业属于我市文化产业重点发展行业。
(二)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有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规范的财务等管理制度。
(三)具备较完善的基础设施,能够为入园文化企业发展提供基本的硬件环境。
(四)规划建设有能够为入园文化企业发展提供一定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
(五)文化产业园区建筑面积一般应不低于20000平方米,且文化企业入驻率不低于60%。
(六)入园的文化企业不少于15家,并属于本细则重点扶持的文化产业门类。
(七)入园的文化企业占全部入园企业的比例应不低于70%,园区用于发展文化产业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70%。
第六条文化企业认定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珠海市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
(二)申请企业主营业务属于《珠海市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企业认定行业参考目录》规定范围(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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