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类贷款客户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客户分层管理办法(试行)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客户分层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客户分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适用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个人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和分层管理的有关工作。
本办法旨在规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客户分层工作,加强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提升个人客户服务质量和银行经营效益,保障银行股东和客户利益。
二、管理原则(一)风险导向:按照风险导向的原则,将个人客户分为不同的风险层次,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确保个人客户的资金安全和银行的经营稳健。
(二)公平公正:根据客户的风险状况,实行差异化服务,公平公正对待所有客户。
(三)分类管理:根据客户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实行个性化服务,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客户忠诚度。
(四)合规经营: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加强客户风险管理和过程合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客户权益。
三、客户分类管理体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客户分层管理体系根据客户风险评估结果,将客户分为四个等级:低风险客户、一般风险客户、高风险客户和特殊处理客户。
(一)低风险客户:指个人客户在资金来源、客户属性、资信情况、交易行为等方面存在可观测的低风险因素,风险评估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客户。
(二)一般风险客户:指个人客户在资金来源、客户属性、资信情况、交易行为等方面存在风险因素,但其风险水平处于中等水平,风险评估结果为“一般”的客户。
(三)高风险客户:指个人客户在资金来源、客户属性,资信情况、交易行为等方面存在较大风险因素,风险评估结果为“差”或“较差”的客户。
(四)特殊处理客户:指个人客户存在严重风险问题,如贷款违约、涉嫌洗钱、欺诈等,需采取特殊的风险管理和处置措施的客户。
四、客户分类管理措施(一)低风险客户管理措施:1. 设立绿色通道,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优先处理交易请求。
2. 为客户推荐适合的理财产品和信用产品,提高客户的资产和财富管理水平。
3. 通过普及金融知识、理财规划等方式,提高客户的金融素质和风险意识。
消费类贷款客户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模版

消费类贷款客户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一、背景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类贷款需求日益增长,包括房屋装修、教育、医疗等方面。
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各家银行相继推出了各种消费类贷款产品。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不同贷款客户的风险程度、还款能力等因素存在较大差异,如何科学分类管理这些客户,是银行风险管理和经营的关键。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行消费类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消费贷款、教育贷款、医疗贷款等。
三、客户分类1.优良客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客户,可被划分为优良客户:•有良好的还款记录,近半年内无逾期;•收入稳定、履约情况良好,具有较好的还款能力并有较高还款意愿;•有一定的资产积累,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2.风险客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客户,应被划分为风险客户:•近期经常出现逾期或拖欠现象;•履约情况较差,存在还款能力短缺的情况;•收入来源不稳定或经常变化。
3.可疑客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客户,应被划分为可疑客户:•已经逾期90天以上,拖欠金额较大;•有涉嫌欺诈的情况;•有被法院列为失信人的记录;•有被列入金融信用黑名单的记录。
四、管理措施1.业务审核阶段在业务审核阶段,要认真核实客户的收入来源、资产情况、债务负担等信息,采用多种手段进行风险管理,避免不良贷款发生。
具体措施包括:•在申请人的信用报告和还款记录中进行核查;•对风险较大的客户实行额外审批;•对申请人的收入、贷款数额和还款能力进行核对和评估。
2.贷后管理阶段在贷后管理阶段,要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等级的客户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对优良客户实施快速审批和优惠利率等措施,加强信用评估,提高额度;•对风险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加强管理,收紧信用政策,限制额度,加强催收工作;•对可疑客户要进行特别关注,实行高度限制,加强催收、追收措施。
五、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如与现行规定存在冲突,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解释权归我行财务部门所有。
银行客户分层管理方案

银行客户分层管理方案银行客户分层管理方案是一种基于客户身份、需求、价值等方面的不同特征进行分层,以实现差别化营销和服务的管理模式。
以下是一个银行客户分层管理方案的具体实施步骤:1. 客户分类银行可以将客户分为优质客户、普通客户和低价值客户等不同层次。
其中,优质客户通常是高收入、高资产、高信用等对银行服务更具需求和价值的客户;普通客户则是银行的主要客户群体;低价值客户指的是那些对银行的收益贡献相对较低、需求相对较少的客户。
2. 设定不同服务标准根据不同层次的客户需求和价值,银行可以设定不同的服务标准。
例如,优质客户可以享受更为个性化、高效、专业的服务,包括金融咨询、理财规划、VIP服务等;普通客户则可以享受较为标准化、常规的服务,比如储蓄、贷款、信用卡等;低价值客户则可以享受更简化、快捷的自助服务。
3. 建立客户画像银行可以通过数据挖掘、大数据分析等方法,建立客户画像,深入了解每个客户的消费习惯、风险偏好、生命周期等方面的特征,进一步细分不同层次的客户。
4. 营销策略差异化对不同的客户层次,银行可以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促进客户价值最大化。
例如,针对优质客户,银行可以推出定制化的金融产品、丰富的福利服务、高品质的客户体验等;对于普通客户,则可以营造比较亲民、友好的氛围,提供简单、易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于低价值客户,则可以采用更多的自助服务,如自助开户、智能柜台等,以提高服务效率和降低成本。
5. 细化管理措施针对不同的客户层次,银行可以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例如,对于优质客户,银行可以安排专属的银行客户经理或VIP服务团队,提供更为专业、细致的服务;对于普通客户和低价值客户,则可以采用更为标准化、高效的流程和服务标准,以提高管理效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1998.04.20•【文号】银发[1998]151号•【施行日期】1998.04.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4号--废止<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37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布日期:2007年1月5日实施日期:2007年1月5日)废止关于印发《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银发〔1998〕151号)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了加强银行业信贷管理,改进贷款分类方法,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试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日贷款分类指导原则(试行)第一章贷款分类的目标第一条为建立现代银行制度,改进贷款分类方法,加强银行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本指导原则所指的贷款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通过贷款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的质量;(二)发现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管理;(三)为判断呆账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第二章贷款分类的标准第三条评估银行贷款质量,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简称贷款风险分类法),即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第四条五类贷款的定义分别为: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本息。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客户分类和评级管理制度范文

客户分类和评级管理制度范文客户分类和评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客户分类和评级管理制度是指金融机构对客户进行分类和评级,以便更好地了解客户的风险状况,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的制度。
第二条客户分类主要根据客户的风险特征和业务需求,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便对不同类别的客户采取不同的风险管理措施。
第三条客户评级是指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行业风险等因素,对客户进行评估、测算,并依照相应的评级标准将客户评定为不同的评级等级,以便更好地了解客户的信用风险。
第四条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制定客户分类和评级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客户分类管理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分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个人客户分类:按照个人客户的收入水平、资产规模、职业性质、还款能力等因素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等级,例如高净值个人客户、中等净值个人客户、小额贷款个人客户等。
(二)法人客户分类:按照法人客户的注册资本、经营状况、行业风险、还款能力等因素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等级,例如大型企业客户、中小企业客户、个体经营户客户等。
(三)其他客户分类:根据客户的特殊需求和风险特征,例如非居民客户、境外客户、关联方客户等。
第六条客户分类管理的具体办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立客户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客户分类的标准和方法。
(二)设立客户分类管理岗位,负责客户分类管理工作。
(三)定期对客户进行分类审核,确保客户分类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对不同类别的客户制定相应的服务和风险管理措施。
(五)定期对客户分类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三章客户评级管理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对客户进行评级管理,评级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个人客户评级:根据个人客户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履约状况等因素进行评估,并将客户评定为不同的评级等级,例如AAA级个人客户、AA级个人客户、A级个人客户等。
(二)法人客户评级:根据法人客户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经营状况等因素进行评估,并将客户评定为不同的评级等级,例如AAA级法人客户、AA级法人客户、A级法人客户等。
客户经理业务技能竞赛经典模拟卷(消费类)

客户经理业务技能竞赛模拟试卷三(消费类)一、单选题(40分,2分/题)1、以下可以作为我行房贷客户的是()。
A、客户本人为失业人员B、客户配偶拖欠我行贷款C、客户配偶从事非法职业D、客户配偶为在校学生个人房屋贷款禁入类客户。
严禁向如下人员发放贷款:本人或配偶当前拖欠各类贷款的个人,从事非法职业人员,刑事涉案人员;本人为失业、无业人员,在校学生。
2、客户张三为我行消费贷款二类客户,年龄58岁,共同借款人(配偶)年龄55岁,在我行办理一手住房按揭贷款可申请的贷款期限最长为()A、7年B、10年C、12年D、15年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 65 年,一、二类客户可延长至 70 年。
共同借款的,借款人年龄原则上以年龄较大的申请人为准,主借款人为一至三类客户的,可以年龄较小的申请人为准.3、客户张三(妻子为共同借款人)在我行申请一手房按揭贷款,月均还款额5000元,物业管理费每月200元,征信显示现有信用卡1张、当前透支1000元(以个人信用报告的信用卡最近6个月平均使用额度计算);提供的单位收入证明显示夫妻税后月收入分别为7000元和5000元,客户提供的公积金查询证明显示公积金月缴存额为3000元,提供了面额1万元的定期存单。
计算的客户总体收入还贷比为()A、34。
67%B、43。
33%C、51。
67%D、41。
33%前款本次贷款收入还贷比=(本次贷款的月均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月均税后收入(配偶收入可计入,下同),总体收入还贷比=(本次贷款的月均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还款额)÷月均税后收入。
本次贷款月均还款额按照申请金额、期限、利率和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其他债务(包括个人贷款及当前个人信用卡透支金额,此金额可按照个人信用报告内信用卡最近 6 个月平均使用额度)月均还款额按照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当前执行利率和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对于信用卡透支及剩余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贷款,若借款人可提供大额资产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已有房产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行车证、存单、理财产品、债券、保单、定活期存款、现金),可抵免对应负债,借款人提供正式公积金查询证明的,公积金月缴存额(含个人及单位缴存部分)可计入月均税后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农业银⾏个⼈综合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试⾏)⽬录第⼀章总则第⼆章贷款条件第三章贷款担保第四章贷款期限、利率、额度第五章贷款程序第六章贷款管理第七章罚则第⼋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拓展个⼈消费信贷业务,规范个⼈消费贷款管理,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民银⾏《关于开展个⼈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和中国农业银⾏《个⼈消费贷款管理试⾏办法》等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个⼈综合消费贷款是指农业银⾏向借款⼈发放的不限定具体消费⽤途的⼈民币贷款。
指定⽤途的个⼈消费贷款、信⽤卡透⽀按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借款⼈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或有效居留⾝份),具有完全民事⾏为能⼒的中国公民。
第四条对借款⼈既可以分别发放信⽤贷款或质押、抵押、保证担保贷款,也可以组合使⽤上述四种贷款⽅式发放贷款。
第五条对借款⼈发放信⽤贷款或含信⽤⽅式的综合消费贷款必须评定借款⼈信⽤等级。
借款⼈信⽤等级根据借款⼈职业、职称、职位、学历、年龄、⼯作单位、家庭财产、家庭收⼊和信⽤记录等要素按百分制设定评分标准(见附件⼀),⼀级分⾏据此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评级细则报总⾏备案)。
第⼆章贷款条件第六条申请个⼈综合消费贷款的借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
(⼆)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没有违法⾏为及不良信⽤记录。
(三)在农业银⾏开⽴活期存款账户或⾦穗卡账户,并存⼊办理贷款时所需要的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相关费⽤。
(四)能提供农业银⾏认可的有效的保证、抵押、质押担保。
(五)个⼈信⽤评级综合评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借款申请⼈,可申请个⼈信⽤消费贷款及包括信⽤贷款的综合消费贷款。
80分以下的不可以申请个⼈信⽤消费贷款及包括信⽤贷款的综合消费贷款。
(六)本⾏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担保第七条借款⼈申请个⼈综合消费贷款,除信⽤贷款⽅式外,必须提供有效担保。
银行消费类贷款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消费类贷款客户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客户分类 (1)第三章客户营销 (7)第四章客户服务 (10)第五章客户管理 (11)第六章附则 (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中国ⅩⅩ银行消费类贷款客户服务体系,推行客户分级管理,进一步增强我行客户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ⅩⅩ银行消费类贷款客户是指符合中国ⅩⅩ银行相关评定标准,向我行申请消费类贷款的个人客户。
第三条客户管理遵循“规范管理、注重维系、层级服务、合作共赢”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办理消费贷款业务的中国ⅩⅩ银行各级分支机构。
第二章客户分类第五条分类原则。
消费类贷款客户分为一至五类,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年龄、户籍、学历、家庭资产、是否有特殊技能等基本信息;(二)客户的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所在行业、工作单位、担任职位、薪酬等;(三)客户的信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征信记录;(四)客户与金融机构的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存款、理财、贷款和客户在银行获得的评级情况等;(五)其他与客户相关的情况。
第六条一类客户标准:(一)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至55周岁(含5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收入稳定,且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1.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的正式编制公务员,副团级以上(含副团级)军官;2.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的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员工;3.公立学校或当地知名私立学校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校领导职务;其中,对于部属高校可以为担任一级学院院领导职务;4.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获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以上(含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称的正式编制医生(中药、西药人员,护理人员,其它卫生技术人员),或担任院领导、一级科室负责人职务;5.优质企业总部(在华总部)、省(大区)级分支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和高级技术人员,以及省(大区)以下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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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五条三类客户标准:
第一十六条
(一)年龄在25周岁(含25周岁)至55周岁(含5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6)
第三十一条金融服务产品
第三十二条
(1)消费类贷款服务
(2)
1.我行消费类贷款是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符合我行准入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多种合法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2.我行消费类贷款根据授信额度是否可以循环使用,分为非额度类消费贷款和额度类消费贷款。其中非额度类消费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购买住房、商业用房和自用车等专项购置资金需求;额度类消费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住房装修、购买自用车、购买车位、支付教育学杂费、旅游消费及其他合法消费支出的资金需求。
3.公立学校或当地知名私立学校获得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正式编制教师;
4.获得公立医院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以上(含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技术职务的正式编制医生(中药、西药人员,护理人员,其它卫生技术人员);
5.优质企业总部(在华总部)、省(大区)级分支机构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保洁、保安及服务人员,下同),以及省(大区)以下分支行机构中级管理人员和中级技术人员。
(三)本人及配偶社会记录和信用状况良好,个人信用记录等级不为禁入类,当前在我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拖欠贷款。
第一十九条五类客户标准:
第二十条
(一)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至60周岁(含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1年以上(含1年)的外国人以及港、澳、台人士。
第一十条
(一)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年龄、户籍、学历、家庭资产、是否有特殊技能等基本信息;
(二)客户的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所在行业、工作单位、担任职位、薪酬等;
(三)客户的信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征信记录;
(四)客户与金融机构的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存款、理财、贷款和客户在银行获得的评级情况等;
第一十三条二类客户标准:
第一十四条
(一)年龄在25周岁(含25周岁)至55周岁(含5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收入稳定,且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的正式编制公务员,副营级以上(含副营级)军官;
2.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的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员工;
(三)本人及配偶社会记录和信用状况良好,本人信用记录等级为正常或瑕疵类,配偶信用记录等级不为禁入类,当前在我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拖欠贷款。借款人信用记录为次级类的,应下调一个等级。
自雇人士是指自行成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在上述机构内持有超过10%股份,或其个人收入的主要来源为上述机构的经营收入者。
第二条
第三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消费类贷款客户是指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相关评定标准,向我行申请消费类贷款的个人客户。
第四条
第五条客户管理遵循“规范管理、注重维系、层级服务、合作共赢”的原则。
第六条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办理消费贷款业务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级分支机构。
第八条
第二章 客户分类
第九条分类原则。消费类贷款客户分为一至五类,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三)本人及配偶社会记录和信用状况良好,本人信用记录等级(如符合调整标准的,按调整后的等级,下同)为正常或瑕疵类,配偶信用记录等级不为禁入类,当前在我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拖欠贷款。借款人信用记录为次级类的,应下调一个等级。
本办法所称的个人信用记录等级,是指按照我行个人征信应用管理制度规定,对个人信用报告划分的风险等级。
2.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的大、中型企业标准,近两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信誉良好,法定代表人、实际控股人无不良社会记录的企业的正式在职员工,且为我行代发时间不低于2年的代发工资客户。
3.长期稳健经营的自雇人士,经营年限不少于5年,以贷款行所属城市分行为单位,在辖内拥有自有(或共有)产权的房屋,近半年内经营利润及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
3.与客户建立并保持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定期与客户主动沟通。
(5)大堂经理、理财经理职责
(6)
大堂经理、理财经理主要协助信贷客户经理发觉潜在消费贷款客户,开展我行相关消费贷款产品和服务宣介工作。
第二十五条营销原则
第二十六条
(1)注重挖掘。要注重客户挖掘,在积极拓展新客户的同时,尤其要注重对现有客户资源的深度挖掘
第一十七条四类客户标准:
第一十八条
(一)年龄在22周岁(含22周岁)至60周岁(含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的外国人以及港、澳、台人士。
(二)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教育背景,且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当地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含公立学校和公立医院)、当地知名私立学校、优质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优质上市公司(国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且至少保持近三个年度连续良好盈利状况)的正式在职员工。
2.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的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员工;
3.公立学校或当地知名私立学校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校领导职务;其中,对于部属高校可以为担任一级学院院领导职务;
4.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获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以上(含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称的正式编制医生(中药、西药人员,护理人员,其它卫生技术人员),或担任院领导、一级科室负责人职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消费类贷款客户分类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消费类贷款客户服务体系,推行客户分级管理,进一步增强我行客户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三十三条客户服务规定
第三十四条
(一)以信用或保证方式发放的额度类消费贷款,仅适用于一至四类客户,其中四类客户必须为我行代发工资户,且提供工资账户质押担保。
(2)
(3)交叉销售。要充分挖掘客户需求,通过交叉销售有效提高客户人均使用产品数量,提高客户粘性及忠诚度。
(4)
(5)数据管理。要通过量化指标对客户进行精确数据管理,科学制定营销方案,及时总结营销情况,优化营销方案,确保客户营销服务效果。
(6)
第二十七条营销服务要求
第二十八条
客户营销团队,熟练掌握个人消费贷款产品工具,了解其他相关个人产品,在充分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实现产品和服务的组合营销与交叉销售,并通过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营销服务流程,增加与客户的接触机会,做好客户的精准营销。
(3)信贷客户经理职责
(4)
1.负责辖内客户开发与关系管理,积极营销目标客户办理消费贷款业务,收集分析客户资料,掌握所服务客户的相关需求、业务偏好及资产情况,有效服务客户。
2.向客户及时宣介我行新产品和最新信贷政策等相关业务信息及资讯,根据客户需求及风险偏好,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实现产品和服务的组合营销与交叉销售,并提供相应咨询服务。
(二)从事合法职业,收入来源稳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等自雇人士应在贷款行所属城市分行辖内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含1年)。
(三)本人及配偶社会记录和信用状况良好,个人信用记录等级不为禁入类,当前在我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拖欠贷款。
第三章 客户营销
第二十一条人员配置
第二十二条
客户营销团队由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和贷款行行领导、消费信贷前台部门负责人、信贷客户经理、大堂经理、理财经理、等人员组成,其中信贷客户经理还负责业务调查、流程跟进和贷后管理。贷款行应合理配置人员,明确岗位职责与业务分工,杜绝职责不清,分工不明,一人身兼数职的现象。要将客户营销工作落实到人,共同提升贷款行整体客户营销和管理水平。
(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和贷款行消费信贷部门负责人职责
消费信贷业务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为:辖内以二类客户为主、一类客户为辅的优质客户拓展维系、营销计划制定、员工指导等。支持信贷客户经理做好优质客户拓展和维系工作,并与之建立长期良好关系;做好客户营销指导工作,全面提升贷款行客户营销和管理水平。由消费信贷业务部门负责人成功营销的优质客户,应推荐给具备优质客户维系能力的信贷客户经理开展授信调查工作,并发起流程申请。
(2)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含2年)。
(3)研究生以上(含研究生)学历。
(4)具有注册会计师、审计师、造价师、资产评估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土木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评估师、律师、注册金融分析师或理财规划师专业技术职业资格。
2.长期稳健经营的自雇人士,经营年限不少于10年,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以贷款行所属城市分行(或一级分行直接管理的一级支行,下同)为单位,在辖内拥有自有(或共有)产权的经营场所及住房,近一年内经营利润和经营性净现金流为正。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的“央企名录”内企业。
(4)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以上企业子公司:在国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创业板除外);至少保持近三个年度连续良好盈利状况;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25%。
(5)金融、电信、电力、烟草、炼化、港务、盐务,以及跨省经营的律师、会计师行业企业。
(二)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教育背景,且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当地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含公立学校和公立医院)、当地知名私立学校、优质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优质上市公司(国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且至少保持近三个年度连续良好盈利状况)的正式在职员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不符合二类客户标准),且具有以下资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