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培训.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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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管理制度的培训pptx

保障患者权益
病历是患者就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 规范的病历管理有助于保护患者隐私 ,避免信息泄露和误用,维护患者权 益。
病历管理制度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病历管理制度起源于古代医学实践,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进步,病历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和规范。
发展
现代病历管理制度强调信息化、标准化和规范化,通过电子病历、病历质控等手 段,不断提高病历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同时,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推进,病历管 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04
病历管理制度的改进与完 善
定期评估与反馈机制的建立
定期评估
每季度或半年度对病历管理制度进行 评估,收集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的 意见和建议。
反馈机制
建立有效的反馈渠道,及时将评估结 果和改进措施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实施
问题梳理
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 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和影响范
01
制定病历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病历管理,提高医疗质量,
保障患者权益。
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02
包括病历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和
规范。
制定计划并明确时间节点
03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病历管理制度的实施计划,明确各项
任务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加强人员培训与考核
1 2
对医务人员进行病历管理培训
病历的书写规范与要求
统一书写格式
制定统一的病历书写格式 ,确保病历资料的规范性 和一致性。
准确记录病情
要求医生准确记录患者的 病情、诊断、治疗措施等 ,为后续治疗提供参考。
及时更新
要求医生及时更新病历资 料,确保病历资料的实时 性和准确性。
病历管理制度培训课件

病历管理制度培训课件
一、引言
1. 介绍病历管理的重要性和意义
2. 强调病历管理对于医疗工作的影响
二、病历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1. 定义病历管理制度的目标
2. 详细介绍病历管理制度的原则和要求
三、病历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流程
1. 确定病历管理的责任机构和责任人
2. 确立病历管理制度的编制和修订流程
3. 描述病历的收集、整理、归档以及传递的流程
4. 强调病历查阅的权限和规范
四、病历管理软件的使用介绍
1. 介绍病历管理软件的功能和优势
2. 演示病历管理软件的使用流程
3. 提供软件使用指引和常见问题解答
五、病历管理的质量控制和安全性保障
1. 分析病历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2. 提出病历管理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内部审核和外部评审机制
3. 强调病历保密和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介绍相关安全措施
六、病历管理制度的培训和评估
1. 设计病历相关培训课程,并制定培训计划
2. 进行病历管理培训,并提供培训材料和案例分析
3. 设计病历管理制度的评估指标,制定评估方案
七、总结与展望
1. 总结病历管理制度培训的内容和要点
2. 展望病历管理制度培训的未来发展方向
以上是病历管理制度培训课件的大致方案,每个环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设计和深入描述。
病历管理制度的培训pptx

料。
借阅与复制病历的注意事项
保护患者隐私
在借阅和复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 患者隐私保护规定,不得泄露患者隐 私信息。
保证病历完整性
借阅和复制的病历资料必须保持完整 ,不得随意涂改、毁损或丢失。
按时归还
借阅的病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以免影响其他医务人员对患者病情的 掌握和治疗。
遵守法律法规
在借阅和复制病历过程中,必须遵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内部管 理制度。
审批流程
经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 。
借阅申请
填写《病历借阅申请表》,明确借阅目的、 时间、病历号等信息。
借阅期限
一般不超过7天,如需延长需办理续借手续 。
复制病历的流程与规定
• 复制申请人资格: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等。
• 复制申请:填写《病历复制申请表》,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 • 审批流程:经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复制。 • 复制内容:包括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
电子病历管理系统的实施与推广策略
制定实施计划
明确系统实施的目标、范围、时间和资源等要素,制定详细的实施计 划。
培训与宣传
针对医务人员开展系统操作培训,提高其对电子病历管理系统的认知 和使用技能;同时加强系统宣传,提高用户接受度。
逐步推广
在试点医院或科室率先应用电子病历管理系统,逐步扩大应用范围, 最终实现全面推广。
患者病情。
A 实时数据录入与存储
电子病历管理系统支持实时录入患 者医疗信息,实现数据的即时更新 和存储,提高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
借阅与复制病历的注意事项
保护患者隐私
在借阅和复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 患者隐私保护规定,不得泄露患者隐 私信息。
保证病历完整性
借阅和复制的病历资料必须保持完整 ,不得随意涂改、毁损或丢失。
按时归还
借阅的病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以免影响其他医务人员对患者病情的 掌握和治疗。
遵守法律法规
在借阅和复制病历过程中,必须遵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内部管 理制度。
审批流程
经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 。
借阅申请
填写《病历借阅申请表》,明确借阅目的、 时间、病历号等信息。
借阅期限
一般不超过7天,如需延长需办理续借手续 。
复制病历的流程与规定
• 复制申请人资格: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等。
• 复制申请:填写《病历复制申请表》,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 • 审批流程:经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复制。 • 复制内容:包括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
电子病历管理系统的实施与推广策略
制定实施计划
明确系统实施的目标、范围、时间和资源等要素,制定详细的实施计 划。
培训与宣传
针对医务人员开展系统操作培训,提高其对电子病历管理系统的认知 和使用技能;同时加强系统宣传,提高用户接受度。
逐步推广
在试点医院或科室率先应用电子病历管理系统,逐步扩大应用范围, 最终实现全面推广。
患者病情。
A 实时数据录入与存储
电子病历管理系统支持实时录入患 者医疗信息,实现数据的即时更新 和存储,提高数据准确性和时效性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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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培训
第四章 病历的借阅与复制
v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 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 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v 病案室负责此项工作。 v 院质字〔2006〕04号文件关于下发《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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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培训
第二章 病历的建立
v 第八条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 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 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电子病历 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
v 病历书写应符合书写规范的要求。 v 格式、时限、准确、真实、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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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2013版规定分成7章,共32条,从总则、病 历的建立、保管、借阅与复制、封存与启封、 保存和附则等七个方面作了更为系统、清晰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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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培训
第一章 总则
v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医 疗质量与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制定本规定。
v 制定《规定》的目的
药师。卫生局、卫生执法、疾控部门、医疗质量检 查专家。 v 内一科医生不得直接去查阅内二科的住院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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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培训
第四章 病历的借阅与复制
v 第十六条 其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因科研、 教学需要查阅、借阅病历的,应当向患者就诊 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 后方可查阅、借阅。查阅后应当立即归还, 借阅病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归还。查阅的病 历资料不得带离患者就诊医疗机构。
v 运行病历和归档病历排序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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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解析(2019年版)-PPT文档资料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11月20日
docin/sundae_meng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 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 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目的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 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 观、真实、完整,根据《医 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 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 定本规定。
住院病历由医 疗机构负责保管。
●病案记录存储载体: 岩画、草纸、兽骨、龟甲、竹简、丝帛 →纸质 →IC卡 →胶片 →磁盘 →硬盘 →光盘 →其他设备
docin/sundae_meng
●病案信息现在阶段与最终目标 第一阶段:病案手工管理阶段 第二阶段:病案手工管理+病案质量管理阶段 第三阶段:病案手工管理+病案质量管理+病
docin/sundae_meng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
管理制度,设置病案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 (兼)职人员,负责病历和病案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质量定期检查、 评估与反馈制度。医疗机构医务部门负责 病历的质量管理。
●医院设置病案管理的组织部门(科或室) 第五条 医疗机
●医院设有病案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病案管理制度
docin/sundae_meng
第二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
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 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 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
●病历、病案的定义
●切片,归病理科管理 ●病理报告,归病案科管理
第二条 病历是指医务 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 形成的文字、符号、图 表、影像、切片等资料 的总和,包括门(急)诊 病历和住院病历。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解析 (2019年版)
docin/sundae_meng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 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 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目的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 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 观、真实、完整,根据《医 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 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 定本规定。
住院病历由医 疗机构负责保管。
●病案记录存储载体: 岩画、草纸、兽骨、龟甲、竹简、丝帛 →纸质 →IC卡 →胶片 →磁盘 →硬盘 →光盘 →其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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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信息现在阶段与最终目标 第一阶段:病案手工管理阶段 第二阶段:病案手工管理+病案质量管理阶段 第三阶段:病案手工管理+病案质量管理+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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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
管理制度,设置病案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 (兼)职人员,负责病历和病案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质量定期检查、 评估与反馈制度。医疗机构医务部门负责 病历的质量管理。
●医院设置病案管理的组织部门(科或室) 第五条 医疗机
●医院设有病案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病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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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
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 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 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
●病历、病案的定义
●切片,归病理科管理 ●病理报告,归病案科管理
第二条 病历是指医务 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 形成的文字、符号、图 表、影像、切片等资料 的总和,包括门(急)诊 病历和住院病历。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解析 (2019年版)
新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PPT课件

第十九条 可复制病历的范围
•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 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 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 、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 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 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 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 历和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 等效力。
参考:电子病历的概念
•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第三条
–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 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 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 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电子病历 信息安全保密制度,设定医务人员和有关医 院管理人员调阅、复制、打印电子病历的相 应权限,建立电子病历使用日志,记录使用 人员、操作时间和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阅、复制电子病历。
第十六条 科研教学查阅病历
• 第十六条
–其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因科研、教学需 要查阅、借阅病历的,应当向患者就诊医疗 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 可查阅、借阅。查阅后应当立即归还,借阅 病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归还。查阅的病历 资料不得带离患者就诊医疗机构。
–患者是否可复制全部病历呢?
参考:可复制病历范围的争论
–《侵权责任法》第61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 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 、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 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 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参考:可复制病历范围的争论
新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PPT课件

• 措辞极不严谨、规范
– 比如第4条、第6条
• 病历封存对象——复制件 • 病历与病案本来已做严格区分,但是在后面
条文表述中却混淆
6
潜在法律风险
• 门急诊病历由医院保管须取得患者同意(10) • 门诊检查资料交由患者保管(11) • 环节病历可以复制、可以封存 • 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调取病历
9
第一条 立法宗旨
• 目前病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为了病历管理,不顾医疗安全 – 比如:
• 病历书写一律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一些高风险的 医疗信息也不允许特殊颜色标记
• 抢救耽误病历书写需要补记病历的,是否局限于抢救 记录?
• 保护患者的权利做得不够
– 病历复制内外有别 – 患者的病历复制主体扩大
• 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 问题与对策
– 门(急)诊病历由患者保管,由医院保管时需取得患 方同意
– 门诊电子病历如何由患者保管,患者不同意医院
保管怎么办?
24
第十一条 门诊化验单归档
• 门(急)诊病历由患者保管的,医疗机构应当 将检查检验结果及时交由患者保管。
• 问题与对策
– 使用“应当”“交由” – 患者没有拿到检验检查结果怎么办?
•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或者 电子页码。
20
第七条 门诊病历制度(2)
• 两项形式要求
– 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
• 为同一患者建立唯一的标识号码 • 已建立电子病历的,应当将病历标识号码与患者身份
证明编号相关联
–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 问题
– 建立病历是一项强制义务(应当) – 没有提到门诊病历手册
– 比如第4条、第6条
• 病历封存对象——复制件 • 病历与病案本来已做严格区分,但是在后面
条文表述中却混淆
6
潜在法律风险
• 门急诊病历由医院保管须取得患者同意(10) • 门诊检查资料交由患者保管(11) • 环节病历可以复制、可以封存 • 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调取病历
9
第一条 立法宗旨
• 目前病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为了病历管理,不顾医疗安全 – 比如:
• 病历书写一律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一些高风险的 医疗信息也不允许特殊颜色标记
• 抢救耽误病历书写需要补记病历的,是否局限于抢救 记录?
• 保护患者的权利做得不够
– 病历复制内外有别 – 患者的病历复制主体扩大
• 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 问题与对策
– 门(急)诊病历由患者保管,由医院保管时需取得患 方同意
– 门诊电子病历如何由患者保管,患者不同意医院
保管怎么办?
24
第十一条 门诊化验单归档
• 门(急)诊病历由患者保管的,医疗机构应当 将检查检验结果及时交由患者保管。
• 问题与对策
– 使用“应当”“交由” – 患者没有拿到检验检查结果怎么办?
•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或者 电子页码。
20
第七条 门诊病历制度(2)
• 两项形式要求
– 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
• 为同一患者建立唯一的标识号码 • 已建立电子病历的,应当将病历标识号码与患者身份
证明编号相关联
–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 问题
– 建立病历是一项强制义务(应当) – 没有提到门诊病历手册
病历管理制度的培训pptx

电子病历管理系统的实施与操作
1 2 3
系统规划与建设
医疗机构需根据自身需求,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 规划和建设,包括硬件设备的配置、网络环境的 搭建等。
数据迁移与整合
在实施电子病历系统前,医疗机构需对现有纸质 病历进行数字化处理和数据迁移,确保历史数据 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培训与推广
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电子病历系统的操 作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操作技能,同时加强系 统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病历的借阅与复制
借阅规定
因医疗、教学、科研等需要借阅病历 时,应填写借阅申请单,经相关部门 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人应妥 善保管病历,不得涂改、损毁或丢失 。
复制要求
患者或其代理人需要复制病历资料时 ,应按照医院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并填写复制申请单。医院应在规定 时间内提供复制服务,并确保复制内 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电子病历管理系统的发展趋势与挑战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随着电子病历系统的普及和应用,如何保障 患者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成为一大挑战。
系统互操作性与标准化
不同厂商开发的电子病历系统存在互操作性 问题,如何实现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 是另一大挑战。同时,电子病历系统的标准 化建设也亟待加强。
病历管理制度的培
诊断依据不足或诊断不准确。纠正方法: 应综合分析患者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 查结果,给出准确的诊断。
病历质量评价与改
04
进
病历质量评价的标准与方法
评价标准
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具体的评价标准。
评价方法
采用定期抽查、专项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病历的书写质量、完整性、及时 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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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病历和归档病历排序有所不同。
第三章 病历的保管
❖ 第十条 门(急)诊病历原则上由患者负责保管。医疗 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室或者已建立门(急) 诊电子病历的,经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 门(急)诊病历可以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 我院门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 我院急诊病历为复写两份,一份由患者保管,一份
泄露患者隐私的九条途径
❖ 1. 医生询问病情隐私被候诊患者或他人“旁听”; 2. 化验单随时公开引出各种有关隐私被泄露; 3. 医学观摩未经病人同意隐私变成活教材; 4. 床头卡曝光病情泄露患者疾病隐私; 5. 以书面形式(撰写医学论著、科研论文等)公开病人隐私; 6. 少数医、技、管人员以口头形式宣扬病人隐私; 7. 病案管理人员因工作疏忽造成病案损坏、丢失、被盗而发 生病人隐私泄露; 8. 电子病案技术的应用,由于网络系统不完善、操作人员不 注意保密,密码被他人窃取进入医生、护士工作站,病人隐 私被泄露; 9. 少数院外办案人员调阅、复印病历,窥探到与本案无关的 病人隐私内容,予以宣扬。
由医院保管。
第三章 病历的保管
❖ 第十一条 门(急)诊病历由患者保管的,医疗机构应 当将检查检验结果及时交由患者保管
第二章 病历的建立
❖ 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 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 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 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 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 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 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 第八条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 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 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电子病历 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
❖ 病历书写应符合书写规范的要求。 ❖ 格式、时限、准确、真实、签名。
第二章 病历的建立
❖ 第九条 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 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 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 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 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 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 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 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 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修订原则
❖ 修订对2002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保留和完善, 同时在新版的规定中体现了医药卫生体制改 革有关精神,体现了新形势下病历管理工作 的新要求,并与近年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做好衔接。
概述
❖ 2002年发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共 23条,未划分章。
❖ 2013版规定分成7章,共32条,从总则、病 历的建立、保管、借阅与复制、封存与启封、 保存和附则等七个方面作了更为系统、清晰 的规定。
❖ 明确了医疗机构内管理病历质量的部门
第一章 总则
❖ 第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 患者隐私,禁止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的 泄露患者的病历资料。
❖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 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 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 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
❖ 某医院肛肠科医生李某,在给患者庄某做检查时发 现其患有尖锐湿疣,某次李某与其朋友石某吃饭时, 听石某对患者很是不满,便随口说出庄某患尖锐湿 疣的事。
❖ 不久,李某拉到法院传票,庄某以李某侵犯其名誉 权为由其告上法庭。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利用其职业身份所获得的 他人隐私并未经病员同意泄露给第三方,给该病员 造成了精神损害,判决李某败诉并承担赔偿责任。
修订背景
❖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 深化,医疗机构病历管理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使病历管理满足现代 化医疗管理需要,医政医管局组织专家对2002年下 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征 求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内有关司局,以及31个 省(区、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医政处的意 见,汇总修改意见后形成2013版《医疗机构病历管 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病 历的管理。
❖ 《规定》的适用范围
第一章 则
❖ 第四条 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 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 有同等效力。
❖ 增加电子病历管理相关内容,体现新形势下 病历管理工作特点。
第一章 总则
❖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 设置病案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 责病历和病案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质量定期检查、评估 与反馈制度。医疗机构医务部门负责病历的 质量管理。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培训
医务部 申诗明
修订背景
❖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 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 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原卫 生部于2002年组织制定发布了《医疗机构病 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规 范医疗机构的病历管理,保障医患双方合法 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医 疗质量与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制定本规定。
❖ 制定《规定》的目的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 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 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
❖ 病历的定义
第二章 病历的建立
❖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 院病历编号制度,为同一患者建立唯一的标 识号码。已建立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当 将病历标识号码与患者身份证明编号相关联, 使用标识号码和身份证明编号均能对病历进 行检索。
❖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或者电 子页码。
第二章 病历的建立
第三章 病历的保管
❖ 第十条 门(急)诊病历原则上由患者负责保管。医疗 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室或者已建立门(急) 诊电子病历的,经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 门(急)诊病历可以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 我院门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 我院急诊病历为复写两份,一份由患者保管,一份
泄露患者隐私的九条途径
❖ 1. 医生询问病情隐私被候诊患者或他人“旁听”; 2. 化验单随时公开引出各种有关隐私被泄露; 3. 医学观摩未经病人同意隐私变成活教材; 4. 床头卡曝光病情泄露患者疾病隐私; 5. 以书面形式(撰写医学论著、科研论文等)公开病人隐私; 6. 少数医、技、管人员以口头形式宣扬病人隐私; 7. 病案管理人员因工作疏忽造成病案损坏、丢失、被盗而发 生病人隐私泄露; 8. 电子病案技术的应用,由于网络系统不完善、操作人员不 注意保密,密码被他人窃取进入医生、护士工作站,病人隐 私被泄露; 9. 少数院外办案人员调阅、复印病历,窥探到与本案无关的 病人隐私内容,予以宣扬。
由医院保管。
第三章 病历的保管
❖ 第十一条 门(急)诊病历由患者保管的,医疗机构应 当将检查检验结果及时交由患者保管
第二章 病历的建立
❖ 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 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 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 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 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 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 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 第八条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 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 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电子病历 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
❖ 病历书写应符合书写规范的要求。 ❖ 格式、时限、准确、真实、签名。
第二章 病历的建立
❖ 第九条 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 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 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 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 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 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 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 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 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修订原则
❖ 修订对2002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保留和完善, 同时在新版的规定中体现了医药卫生体制改 革有关精神,体现了新形势下病历管理工作 的新要求,并与近年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做好衔接。
概述
❖ 2002年发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共 23条,未划分章。
❖ 2013版规定分成7章,共32条,从总则、病 历的建立、保管、借阅与复制、封存与启封、 保存和附则等七个方面作了更为系统、清晰 的规定。
❖ 明确了医疗机构内管理病历质量的部门
第一章 总则
❖ 第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 患者隐私,禁止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的 泄露患者的病历资料。
❖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 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 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 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
❖ 某医院肛肠科医生李某,在给患者庄某做检查时发 现其患有尖锐湿疣,某次李某与其朋友石某吃饭时, 听石某对患者很是不满,便随口说出庄某患尖锐湿 疣的事。
❖ 不久,李某拉到法院传票,庄某以李某侵犯其名誉 权为由其告上法庭。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利用其职业身份所获得的 他人隐私并未经病员同意泄露给第三方,给该病员 造成了精神损害,判决李某败诉并承担赔偿责任。
修订背景
❖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 深化,医疗机构病历管理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使病历管理满足现代 化医疗管理需要,医政医管局组织专家对2002年下 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征 求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内有关司局,以及31个 省(区、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医政处的意 见,汇总修改意见后形成2013版《医疗机构病历管 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病 历的管理。
❖ 《规定》的适用范围
第一章 则
❖ 第四条 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 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 有同等效力。
❖ 增加电子病历管理相关内容,体现新形势下 病历管理工作特点。
第一章 总则
❖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 设置病案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 责病历和病案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质量定期检查、评估 与反馈制度。医疗机构医务部门负责病历的 质量管理。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培训
医务部 申诗明
修订背景
❖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 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 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原卫 生部于2002年组织制定发布了《医疗机构病 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规 范医疗机构的病历管理,保障医患双方合法 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医 疗质量与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制定本规定。
❖ 制定《规定》的目的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 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 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
❖ 病历的定义
第二章 病历的建立
❖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 院病历编号制度,为同一患者建立唯一的标 识号码。已建立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当 将病历标识号码与患者身份证明编号相关联, 使用标识号码和身份证明编号均能对病历进 行检索。
❖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或者电 子页码。
第二章 病历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