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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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入伍体检标准

征兵入伍体检标准

征兵入伍体检标准
一、体检范围。

征兵入伍体检标准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军队招收条件,对参加征兵入伍的人员进行身体和心理方面的检查,以确定其是否
符合入伍条件的一项重要程序。

体检范围主要包括身体条件、视力、听力、口腔、心理素质等方面。

二、身体条件。

1. 身高,男性不低于160厘米,女性不低于155厘米;
2. 体重,男性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0%,女性不得超过标准
体重的±15%;
3. 体型,体格健康,无畸形、残疾或先天性疾病;
4. 皮肤,无传染性皮肤病、色素沉着、疤痕、疖肿等;
5. 全身,无活动性传染病、肿瘤、结核病、癫痫病等。

三、视力。

1. 裸眼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2. 眼底,无明显异常;
3. 色觉,无色盲或色弱。

四、听力。

1. 听力,双耳听力正常,无明显听力障碍;
2. 外耳,无畸形、炎症或外伤。

五、口腔。

1. 牙齿,口腔卫生良好,无严重牙病;
2. 牙列,无明显缺损或错位;
3. 咽喉,无慢性咽喉疾病。

六、心理素质。

1. 心理健康,无严重精神病史或精神障碍;
2. 适应能力,具有适应军事生活的能力;
3. 情绪稳定,情绪稳定,无暴力倾向或攻击性行为。

七、总结。

征兵入伍体检标准是军队招收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环节,体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军队质量和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征兵机关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军队招收条件,对参加征兵入伍的人员进行身体和心理方面的检查,确保入伍人员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符合军队的需要,为军队建设和发展提供保障。

军校体检项目标准及要求

军校体检项目标准及要求

军校体检项目标准及要求
在中国的军校培训过程中,体检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通过体检,可以确保学员的健康状况符合参军要求,从而保障他们未来在军队中的身体素质和战斗力。

下面将介绍军校体检项目的标准及要求。

1. 体格测量
1.1 身高
•男生:一般要求不低于170厘米。

•女生:一般要求不低于160厘米。

1.2 体重
•根据身高和年龄要求合理计算体重指数,普遍要求在正常范围内。

1.3 肺活量
•根据不同性别和年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以保证足够的耐力和体能。

2. 视力检查
2.1 裸眼视力
•要求在正常范围内,满足军队入伍标准。

3. 听力检查
3.1 听力测试
•高频、低频听力测试,确保听力功能正常。

4. 心电图检查
4.1 心电图
•检查心脏功能是否正常,排除心脏病等潜在风险。

5. 血液检查
5.1 血常规
•检查血红蛋白、白细胞等指标,确保身体健康。

6. 其他项目
6.1 体脂率测试
•根据性别和年龄要求,保持适当的体脂率。

6.2 运动能力测试
•包括仰卧起坐、引体向上、跑步等项目,测试身体各项功能。

结语
综上所述,军校体检项目标准及要求十分严格,体检结果直接关系到学员是否能顺利进入军队。

因此,作为学员,要做好身体健康管理和保养,保证符合体检标准,以完成军校的入学任务。

2023年重庆军检标准

2023年重庆军检标准

2023年重庆军检标准一、身高要求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二、体重要求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计算公式:男性: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女性:标准体重(kg)=身高(cm)-105三、身体状况1. 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传染病、精神疾病等。

2. 无残疾,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缺陷。

四、心理素质1. 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军队训练和工作的要求。

2. 无心理障碍,无自杀倾向。

五、政治思想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 愿意为保卫祖国、维护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六、体检流程1.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青年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当地征兵网站进行报名。

2. 初检: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初检,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青年进入体检环节。

3. 体检: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青年进行全面体检。

4. 复查:对体检合格的青年进行复查,确保体检结果准确无误。

5. 政治考核:对体检合格的青年进行政治考核,包括政治审查和家庭走访等。

6. 结论评定:根据体检和政治考核结果,评定是否符合参军条件。

7. 结果公示: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8. 入伍手续办理: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办理入伍手续,开始服役。

七、体检注意事项1. 体检前应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避免熬夜、过度劳累等。

2. 体检前三天内饮食应以清淡为主,避免进食过多油腻、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3. 体检前一天应避免剧烈运动,保持良好的心态。

4. 体检当天应穿着舒适、宽松的衣服,避免穿紧身衣或高跟鞋等。

5. 体检过程中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纪律,保持安静。

6. 如有任何不适或疑虑,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7. 体检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

8. 体检过程中如有任何违规行为或作弊行为,将取消参军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征兵体检标准项目

征兵体检标准项目

征兵体检标准项目
征兵体检是入伍前的必要程序之一,具体标准项目如下:
1. 身高、体重、视力、听力、口腔、鼻咽喉、皮肤等常规检查。

2. 心电图检查,检查心脏是否存在异常。

3. 肺功能检查,检查肺部功能是否正常。

4. 血常规检查,检查血红蛋白、白细胞、血小板等指标。

5. 尿常规检查,检查尿液中是否存在异常。

6. 肝肾功能检查,检查肝、肾功能是否正常。

7. 结核菌素试验,检查是否感染结核病菌。

8. 乙肝、丙肝、艾滋病等传染病检查,检查是否感染这些病毒。

以上是征兵体检的标准项目,根据不同的招兵需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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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军考体检标准

2023军考体检标准

2023军考体检标准
2023年军队入伍体检标准如下:
一、身高要求:
男性:165厘米以上;
女性:160厘米以上。

二、体重要求:
按照身高体重指数(BMI)进行评估,要求男女均在18.5至24.9范围内。

三、视力要求:
(1)裸眼视力要求:
双眼裸视力不低于0.6(含0.6);
对眼镜和隐形眼镜的视力矫正没有要求。

视力色觉无明显异常。

(2)眼底要求:
对视网膜层有明显病变的,包括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高度近视伴有激光治疗和手术等,不合格。

四、听力要求:
纯音频率平均听阈值(0.5、1、2、3、4kHz)不高于25分贝。

五、口腔要求:
(1)牙列要求:
无未修复龋齿或者牙槽骨病变;
缺牙数量达到正常咀嚼要求,或者出现大面积缺牙,影响咀嚼和美观的,不合格。

(2)唇腭要求:
唇裂、腭裂或其他有影响的口腔畸形不合格。

六、四肢要求:
四肢关节运动正常,无畸形、僵硬、无肢体残疾。

七、心肺要求:
无明显的心肺疾病或手术治疗后等影响体能训练和军事工作的疾病。

八、皮肤要求:
无传染性皮肤病,对可疑活动性传染性皮肤病要进行排查。

九、泌尿生殖系统要求:
男性无睾丸卵巢及附属器畸形、疝气等病变;
女性无卵巢、输卵管及盆腔等畸形;
男女无前列腺疾病、阴茎异常、女性乳房异常等。

十、血常规要求:
血红蛋白不低于100克/升;
白细胞计数为4×10^9至10×10^9白细胞/升,分类和形态无明显异常。

以上是2023年军考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具体标准以军队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

入伍参军体检标准

入伍参军体检标准

入伍参军体检标准
一、身高要求
男性身高要求在16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在158厘米以上。

二、体重条件
体重条件需要满足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其中标准体重的算法是:身高(cm)-110=标准体重(kg)。

三、视力要求
裸眼视力需要达到4.5以上,矫正视力需要在4.8以上,若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未达到要求,则需进行激光手术矫正。

四、听力要求
听力要求能够分辨50厘米处的不同方向和程度的声音,并能够正常交流。

五、心脏要求
心脏需要满足心律60-100次/分,心电图正常,无心脏畸形等。

六、血液要求
血液需要满足无贫血、无传染性疾病等。

七、肺部要求
肺部需要满足呼吸系统无疾病,胸透正常等。

八、肝脏要求
肝脏需要满足肝功能正常,无肝炎等。

九、心理健康要求
应征者需要满足心理健康,无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体检标准可能会因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部队而有所差异。

新兵入伍体检标准

新兵入伍体检标准

新兵入伍体检标准
新兵入伍体检是确保部队身体素质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军事训练和作战力量的重要保障。

为了确保新兵的身体素质符合部队的要求,我国对新兵入伍体检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以下是新兵入伍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视力标准。

1.1 近视力不低于5.0,裸眼视力不低于1.0。

1.2 远视力不低于1.0,裸眼视力不低于0.8。

1.3 散光不得超过0.5。

1.4 色盲、色弱者不得入伍。

二、听力标准。

2.1 双耳听力正常,无听力障碍。

2.2 通过一般的听力测试,能够听到25dB的声音。

2.3 无耳鸣、耳聋、耳痛等症状。

三、身体标准。

3.1 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3.2 体重与身高相适应,体重指数在18.5-24之间。

3.3 无先天性、遗传性疾病。

3.4 无传染病史,无重大手术史。

四、心理标准。

4.1 无严重的心理障碍,无精神病史。

4.2 无严重的情绪障碍,无抑郁症、焦虑症等症状。

4.3 无暴力倾向,无犯罪史。

五、其他标准。

5.1 无吸毒史,无酗酒史。

5.2 无重大疾病史,无传染病史。

5.3 无重大手术史,无器官移植史。

以上就是新兵入伍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新兵能够按照标准规定,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为部队建设和国家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祝愿各位新兵能够顺利通过体检,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人,为祖国的和平与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军校招生条件体检标准

军校招生条件体检标准

军校招生条件体检标准
一、基本文化标准
1、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文化课考试得分不低于 90 分,入学有证明材料;
2、《新编普通话考试证书》的使用得分不低于 90 分,成绩统一承认有效期为 3 年;
二、身体健康标准
1、心脏病无基本病变,及时自我预防各类病症;
2、心率60 次/分钟~100 次/分钟;
3、肺功能正常;
4、心电图正常;
5、血压在 105/80 mm Hg ~ 140/90 mm Hg 之间;
6、呼吸率 12 次/分钟~ 20 次/分钟;
7、视力 6/12 ~ 8/8 ,可矫正,无残留病症;
8、吃、咽、呼吸正常;
9、上肢及腰部肌力、柔韧度及平衡力正常;
10、心理测试结果正常;
11、身高体重比例在正常范围;
12、身体及五官的器官检查无异常;
13、发育正常;
14、无骨骼肌系统疾病与伤害。

三、医学检验标准
1、血液检查符合入伍门槛要求;
2、肝功能检查符合入伍门槛要求;
3、肾功能检查符合入伍门槛要求;
4、血常规检查正常;
5、尿液检查无异常;
6、血清谷丙转氨酶和血清谷草转氨酶正常;
7、其他由入学机构布置的医学检验项目达到规定要求。

四、服装整洁标准
1、准备两到三件干净的军训服;
2、男性面部要刮完胡子、刮除胡须,打理四肢整洁;
3、女性修整发型,脸部不使用油性粉底,无烟染及色染发;
4、行为仪态举止标准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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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入伍体检项目及标准
外科
第一条身长、体重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一)男性身长162厘米,体重50 千克。

(二)女生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

(三)招收学员为应届初中毕业生,男性身长160厘米,体重47千克;女性身长154厘米,体重43千克。

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合格。

第二条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三条颈强直,斜颈,ⅲ度单纯性甲状腺肿大,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第四条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腿痛,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单纯性骨折,治愈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无后遗症,合格。

第五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1厘米,膝内翻股骨骨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超过6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六条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扁平足,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不合格
第八条各种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学员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九条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它后遗症,各类疝,脱肛,肛瘘,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炎出血的陈旧性肛裂,不合格。

第十条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

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睾丸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合格。

交通性鞘膜积液,陷睾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一条腋臭,头癣,广泛性体癣,重度手、足、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

较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

(二)轻度胶臭(限陆勤学员)。

(三)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风(限着夏装非裸露部位)。

第十二条梅毒,淋病,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科
第十三条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

收缩压12.8-18.7千帕(96-140毫米汞柱);舒张压8.0-11.5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条风温病、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心脏心缩期杂音各瓣膜听诊均不超过二级;心律失常,经心电图或其它特残检查,确系生理性,合格。

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或在50至60次之间,经心功能测试,确系生理性,合格。

第十五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一)孤立散在的钙化点,两侧肺野不超过3个,两侧肺门不超过4个,或肺野,肺门同时存在不超过5个,任何一个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厘米,密度大,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现象。

(二)肺门阴影轻度扩大,或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三)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第十六条慢性胃、胆管、胆囊、肝、脾、胰腺疾病,慢性细胞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厘米(剑突下不超过2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压痛,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虫病或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四)肝、脾同时触及,符合上术(一)、(三)两项陆勤学员合格。

(五)经菌性痢疾治愈一年以上。

第十七条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 一)谷丙转氨酶赖氏法40单位以上。

(二)谷丙转氨酶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阳性,或其它肝功能检查一项异常者。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阳性者。

第十八条泌尿、血液和造血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梦游史、晕阙史,神经官能症,癔病,遗尿症,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中枢、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耳鼻喉科
第二十三条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明显耳廓畸形,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酶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酶菌病,水面舰艇、潜水学员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内陷,鼓膜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水面舰艇、坦克学员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着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其鼓膜活动良好,潜艇学员合格
第二十六条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鼻息肉及其它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鼻畸形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肥厚性鼻炎,陆勤、坦克学员合格。

鼻中隔着度弯曲(包括棘、嵴),不合格。

嗅觉迟钝,防化学员不合格,其余各类学员合格。

第二十八条慢性扁桃体炎伴有并发症者;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眼科
第二十九条视力每一眼裸视力低于4.9(0.8),指挥、潜艇、水面艇、坦克、侧绘、雷达专业学员不合格。

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视力在4.7(0.5)以上、另一眼裸视力在4.9(0.8);或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技术专业学员合格。

第三十条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三十一条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陆勤学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显性斜视,不合格,隐斜视超过15度,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或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混浊,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力,合格。

第三十五条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二个以上、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病,颞颌关节疾病,频繁发作的口腔溃疡,唇裂,腭裂,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六条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超超过0.5厘米,开超过0.3厘米,覆大于三分之二,反,牙列不齐,尖圆形牙弓,重度牙龈炎,轻度牙周病,潜艇学员不合格。

不列情况清艇学员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厘米以内。

(二)前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前牙牙列不齐或重迭。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前牙轻度反,无其它体征者。

(五)上下颌牙不咬合到侧牙龈,不伴随其它体征的深覆。

第三十七条功能性子宫出血,慢性盆腔炎,严重痛经,阴道炎,重度宫炎、子宫脱垂,不合格。

第三十八条各期妊娠,不合格。

附则一、本标准中所用的"以上"、"以内"词语,均含数字本身;所使用的" 超出"、"超过"、"低于"、"小于"、"大于"词语,均不含该数字的本身。

二、标准体重计算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三、检验要求尿常规,肝功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艾滋病。

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不同方法检验结果不一致时,以酶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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