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贵金属代理业务柜台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利换金个人黄金理财计划操作规程(模版)

利换金个人黄金理财计划操作规程为规范我行利换金个人黄金理财计划的业务操作,根据《xx银行利换金个人黄金理财计划管理办法》,特制订本规程。
一、业务介绍(一)基本规定1、利换金个人黄金理财计划,简称“利换金”产品。
该产品是指银行接受客户委托并签订理财协议,在约定的期限内,以客户本金为名义本金,银行综合考虑客户预期收益和本金流动性,在期初将收益价格通过黄金市场黄金价格进行掉期交易,并以实物黄金的方式支付给客户。
合同到期后,银行按合同约定将全部本金划支付给客户,但不再支付其他收益或利息。
2、购回是指黄金制品供应商买入本业务项下已出售的黄金制品。
其购回价格按照客户提出购回日黄金制品供应商公布的购回价格为准。
我行在具有该黄金制品供应商代理购回资格期间提供代理购回服务。
3、该业务所涉及的黄金制品的品种为Au99.99,条块主要为10克、30克、50克和100克等规格。
每条黄金制品都有配套的鉴定证书和购回证书,证书上的编号与黄金制品上的编号一致。
4、利换金个人黄金理财计划每期有募集期;产品期限比照人民币定期储蓄存款期限设定,分为3个月、6个月、1年、2年等。
5、利换金个人黄金理财计划实行实名制,申请办理利换金个人黄金理财计划的客户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客户申请办理利换金个人黄金理财计划时,其载体为我行阳xx借记卡。
根据客户需求,在利换金起始日后至到期日前,系统支持使用[1403卡定期转单折]、[1404单折定期转卡]交易进行卡内理财账户和理财权利凭证之间的相互转换。
6、客户办理利换金个人黄金理财计划时选择黄金规格组合,并于产品起始日前按照其选择的黄金制品总量在其个人账户中按起点金额浮动区间最高单位募集金额的整数倍预存入资金。
7、总行零售部于产品起始日按照当日人民币同期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和与黄金制品供应商商定的价格标准加上加工费确定最高单位募集金额。
若最高单位募集金额未突破浮动区间,系统按客户选择黄金总量计算理财本金,并统一将理财本金划入客户利换金理财账户中,客户可自由支配剩余预存资金;若起点金额突破最高单位募集金额,系统将不开立利换金理财账户,利换金个人黄金理财计划协议自动终止,客户可自由支配预存资金。
银行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扩大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个人金融产品服务范围,促进实物贵金属业务发展,加强对实物贵金属业务的销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辖内各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各支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实物贵金属业务,是指根据总行统一安排或同实物贵金属产品发行方或供货方签订协议,由各支行代销贵金属产品业务。
第四条实物贵金属业务的服务对象: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
第五条实物贵金属产品类别:(一)主要指黄金、白银及铂金等,贵金属产品主要表现为金银条、金银章、金银币、金银盘、金银牌及金银砖等。
(二)除上述产品外,镶嵌玉石、宝石类金银制品也视为贵金属产品。
第六条实物贵金属销售业务交易时间为银行网点正常营业时间,并就部分业务的特殊性规定特定交易时间。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七条实物贵金属销售业务涉及前、中、后台的多个部门,各部门需相互配合,其职责:(一)零售金融部:为主管部门,在本行经营范围内开展贵金属业务,负责与供货方签订代理协议、产品订货、分配、销售业务的管理等;负责制定、修改实物贵金属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等。
(二)运营管理部:负责制定实物贵金属业务账务及相关会计科目处理办法,检查督促业务操作的规范性。
清算中心负责资金清算工作。
现金中心负责贵金属产品保管、调拨及出入库管理工作。
(三)信息科技部:配合各部门做好贵金属销售系统的开发、日常维护及系统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
(四)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做好风险控制、安全保卫、宣传策划等工作。
(五)各支行根据总行授权开办贵金属业务。
第三章出入库管理第八条协议签订及准入标准总行零售金融部与供货方签订合作协议(经法律合规部合规审核),各支行不得与供货方另行签订协议。
各支行在开办实物贵金属代销业务时需取得总行授权,并在授权范围之内开展贵金属业务。
第九条产品订货总行零售金融部根据各支行需求数量向供货方下达订货指令。
银行贵金属交易(手工)操作流程模版

银行贵金属交易(手工)操作流程为规范我行贵金属(黄金、白银)交易操作行为,加强前台业务管理,抓住“贵金属”销售的黄金时期,开展我行“贵金属”产品的销售,特制定以下(手工)流程。
一、业务开办(一)该业务在全辖网点开办。
(二)因受产品陈列安全性和经营场所条件限制,总行暂在各区指定几家环境、条件符合产品展示的支行进行贵金属产品的展示,其余网点以宣传彩页进行业务宣传。
(三)本业务采用手工记账方式进行日常业务管理,总行、支行双向账务并行。
二、客户申请客户书面申请购买某种展示产品,须由客户填写《银行贵金属产品订购单》,填列相关内容,将指定资金缴纳到我行贵金属交易专用账户(户名:银行贵金属交易专用账户,账号:900110403002991001,开户行:银行),并约定产品交付日期,货到后客户凭《银行贵金属商品订购单》取货。
三、总行业务管理(一)账户开户及管理:我行在结算中心开立内部账户“银行贵金属交易专用账户”,用于归集客户购买贵金属产品的相关资金,由个人金融业务部专管员进行管理。
(二)总行、支行陈列用的贵金属产品,由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填写借款单,暂借部分现金用于购买贵金属陈列产品。
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应建立《银行贵金属产品账册》,内容包括:订购时间、订购单位、订购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在途情况、入库时间、支行领取时间。
(三)陈列贵金属产品购回后,由个人金融业务部造册,双人装箱、双人落锁后,交由运营管理部结算中心大库,由结算中心大库给个人金融业务部专管员出具入库证明,支行凭《银行贵金属商品出库单》到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办理领取手续,各支行对贵金属产品视同现金管理。
(四)交易发生当日16:00,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人员将本日贵金属产品交易资金电汇至深圳黄金公司,并向其传真贵金属订购单,电话向深圳黄金公司订购相关产品,督促其发货。
(五)支行客户订购的贵金属产品由快递公司寄回后,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专人接收,并填写相关入库通知,双人装箱、双人落锁后,交由运营管理部结算中心大库,并通知相关订购支行持《银行贵金属商品出库单》一式三份到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办理手续,领取箱密码。
银行代理销售实物类产品操作规程模版

代理销售实物类产品操作规程编制部门:版次号:生效日期:xx年07月16日目录0修改与审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目的和范围 (2)2.定义、缩写和分类 (3)3.职责与权限 (3)4.基本规定 (3)5.流程描述及操作要点 (4)5.1代理实物类产品销售流程 (4)6.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8)6.1外部法律法规 (8)6.2内部规章制度 (8)7.附录 (8)8.记录 (8)记录1.《产品交接登记本》 (9)记录2.《订货单》 (11)记录3.《收货单》 (12)记录4.《调货单》 (13)记录5.《发票登记单》 (14)记录6.《认购银行代理销售实物类产品确认书》 (15)1.目的和范围为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代理销售实物类产品的管理,促进业务的健康发展,防范业务风险,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定义、缩写和分类(1)本规程所称实物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产品:贵金属制品、纪念币、纪念章、纪念册产品(如人民币收藏册、流通纪念币收藏册、外国钱币纪念册、邮票珍藏册、票证收藏册)等。
(2)本规程所称代理销售实物类产品,是指为满足客户的投资、收藏需求,在选择并确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和产品后,受理客户的购买委托并协助客户在本行网点购买贵金属制品、纪念币、纪念章、纪念册等实物类产品的业务。
3.职责与权限部门岗位职责权限渠道拓展岗负责合作公司的前期洽谈、产品的甄选、营销指引等。
代理类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委员会负责代理产品的确定。
业务主办行负责销售数据、中间业务收入的核对与入账、协助合作机构开立相关结算账户。
分支行营销人员负责产品的营销宣传、协助客户办理认购缴款、提货等。
分支行柜员负责对客户的缴款进行记账。
4.基本规定(1)各分支行负责代销产品清单在营业场所的公示。
XX银行贵金属业务流程图

款是当天
End
1-前端交易头寸的后端操作
黄金后台交易管理流程
A-第三方(资金业务部)
第三方通过我行整体的统计平 台了解我行当日发生交易总 量,并与我行核对。
第三方根据当天发生头寸为我 行进行套期保值的头寸管理
B-总行(三农业务部)
前端交易头寸信息导入
统计前端客户的回购情况 及回购种类
我行处理结果进行反馈
手工维护价格。)
2-客户提货部分
客户提出提货申请,并预 约提货时间。当天不能提
货,需提前一天预约
客户取货
End
接受提货申请,调配提 货。并请客户缴纳手续费
用。
调配货物至客户约定网 点。
3-客户回购部分
客户提前预约。未提货的 客户直接柜面操作(无需
预约)
客户获得资金,回购交易 结束。
我行接受客户回购信息进 行处理。
黄金前端客户操作流程
A-客户
B1-柜面/网上银行/其他销售渠道
B2-总行(三农业务部)
C-中台
D-清算结算中心
1-销售操作部分
客户选择产品 End
柜面通过贵金属销售系统 查询价格,帮助客户购
买,在系统中发起交易, 录入信息。
反馈客户购买产品 凭证
维护黄金产品报价,(未来,通过 对接同业报价端口,在贵金属销售 系统中实现实时报价。应急状态时
统计当天贵金属业务的所 有头寸,填写头寸管理计
划表。
根据资金账户和实物金账 户当日产生的交易情况, 调整补足实物金库存保有 量。库存低于5公斤需补足
至5公斤仓位。
审批流程 实物金补货量为20公斤以 下,三农部上交补货单上 报部门总经理签字,报计 财审批。如补货量为20公 斤以上,则需行长办公会
银行实物贵金属代销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实物贵金属代销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客户对贵金属的投资需求,丰富我行代理业务产品,规范管理,促进实物贵金属代销业务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行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行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物贵金属代销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我行与贵金属公司签订双方协议,利用我行网点代理合作公司向客户进行产品销售和回购的业务。
第三条本业务遵循“购买自愿、卖方尽责、买方自负、为客户保密”的基本原则,我行不垫资,不承担因代理销售产生的盈亏责任,仅按销售数量或销售金额收取代销手续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及开办本业务的各分、支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总行是全行实物贵金属代销业务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主要职责是:(一)总行零售业务部:1.负责牵头制定本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2.负责向金融监管机构提交业务报告和相关报表;3.负责合作公司和代销产品的准入;4.负责本业务的营销、推广宣传;5.负责本业务的渠道准入管理和业务推进;6.负责牵头本业务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7.负责本业务数据的核对,与合作公司进行代销资金清算;8.负责业务咨询、销售预订等工作;9.负责与合作公司产品交接、配发以及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二)总行会计结算部:1.负责制定本业务的会计流程制定及相关账户设置;2.负责对本业务相关凭证管理、贵金属专用箱制作;3.负责对本业务柜面业务操作流程进行监督管理。
(三)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贵金属专用箱的保管、出入库、配送、盘点和相关数据核对工作。
(四)总行安全保卫部:负责产品交接、配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总行信息技术部:负责提供系统的网络通信服务支持。
第六条授权分、支行为本业务的直接经办者,其主要职责是:(一)取得总行签发的开办授权书,贯彻实施总行的规章制度并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合规进行本业务的各项经营活动;(二)负责本业务的宣传营销、咨询服务与客户开发;(三)根据客户意愿引导客户办理购入、提货、保管、回购等业务,为客户提供相关数据查询服务;(四)为贵金属买卖交易、货物交接提供安全可靠的场所,履行好客户对贵金属实物验收和提货的安全提示和护卫工作;(五)负责受理与本业务相关的客户投诉;(六)负责协助总行完成客户交易差错的查账处理;(七)负责定期向总行汇报辖内贵金属业务的开展情况;(八)总行交办的其他事宜。
银行柜台的操作规程

银行柜台的操作规程一、引言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银行作为金融服务的重要平台,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银行柜台作为与客户直接接触的重要渠道,其操作规程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对于保障客户权益和提升服务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本文将就银行柜台的操作规程进行详细阐述。
二、准备工作1. 操作员着装银行柜台操作员应穿着整齐、干净的工作服,并佩戴明显的工作证件。
工作服应保持清洁,不可穿着显眼的图案或衣物,以确保专业形象的展示。
2. 工作环境准备银行柜台应保持整洁、清洁、明亮,桌面应摆放必要的工作用品,如计算器、票据、笔记本等。
锁定柜台应有妥善放置的位置,确保工作安全。
三、操作流程1. 客户接待操作员在客户接近柜台时应主动示意,并以礼貌的语言问候客户。
接待客户时应站立,并保持微笑和自信的态度。
客户提出问题或需求时,要耐心倾听,并给予准确、及时的回答和解决方案。
2. 客户身份验证操作员需要仔细核验客户身份,确保客户身份符合相关规定,并在系统中记录客户的相关信息,以便后续操作使用。
3. 办理业务(1)了解客户需求通过与客户进行交流,详细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愿,确保能够为其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2)规范操作在办理业务时,操作员应按照内部规定和相关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每一步操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操作提示操作员应根据需求向客户进行相应的操作提示,如输入密码、签字确认等,以确保客户理解并能够顺利完成操作。
4. 保密措施(1)客户信息保密操作员在办理业务时,应妥善保管客户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同时应遵守银行的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2)监控录像银行柜台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以确保操作过程被记录并保存,以便需要时进行查阅。
四、问题处理1. 客户投诉处理若客户对柜台操作或服务不满意,操作员应积极倾听客户意见,并协助客户解决问题。
如无法解决,应引导客户进行投诉,并将投诉内容及时记录并上报。
2. 风险防控操作员应本着风险防控的原则,对于涉及资金交易、账户操作、贷款审批等相关操作,应审慎核实客户信息,并进行相应的审核和控制,以避免潜在风险的发生。
商业银行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行为,根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开办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营业网点及其管理部门。
第三条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岗位分离、相互制约”的管理原则。
统一管理是指网络通讯、岗位设置、操作规程的制定等事项由总行统一管理。
分级负责是指总行相关部门、营业部、各支行分别在权限范围内履行相应职责,并根据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岗位分离是指业务控制岗、资金清算岗,实物管理岗等岗位相互分离,各司其职。
相互制约是指各岗位之间按照各自分工完成相应的操作,相互监督和制约,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一)业务控制岗。
贵金属代理设立业务控制员两名,负责联系合作单位确定当日挂牌价;负责通过内部OA系统下发每个交易日的实物贵金属挂牌价(录入和复核);负责通过约定方式向合作单位下达客户订货单;负责实物贵金属业务重量统计及补货工作;负责向营业部提供手续费收入的计算清单。
金
- 1 -。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个人贵金属代理业务柜台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贵金属代理业务的柜台操作,包括实物黄金代理业务和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防范风险,根据《xxxxxx银行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的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业务,是指本行以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身份接受个人客户委托,代理其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内进行实物黄金买卖、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等交易的业务。
本行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因代理买卖产生的盈亏责任。
本操作规程所称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是指我行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单位,接受我行个人客户的委托,代理其在交易所系统进行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的买卖、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等交易的行为。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所规范的个人贵金属代理业务主要包括: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的账户卡管理、个人实物黄金交易账户的签约与解约、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的签约、上海黄金交易所注册信息的查询、委托申报及委托撤销、提金申请、费用补缴、黄金库存冻结及解冻、交易查询及对账与清算等相关业务环节。
其中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客户在我行签约后,其他业务操作按照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业务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操作规程供柜台人员进行个人贵金属代理业务相关操作时使用,个人客户通过柜台以外渠道进行黄金交易的具体操作,请按我行相关操作要求办理。
第二章黄金账户卡管理
第五条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交易业务中涉及的“黄金账户卡”纳入“4125分行辖内重要空白凭证”科目核算,并按重要空白凭证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条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业务“黄金账户卡”以一元一份的假定价格记账。
第三章客户开户及签约
第七条客户申请办理个人黄金交易签约业务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年满18周岁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目前只允许居民身份证开户)(2)我行阳xx借记卡,尚未开卡的客户,可按照有关规定在柜台实时办卡。
(3)开户签约业务限本人办理,不得代办。
客户可在各代理网点营业时间内至柜台办理开户签约业务,也可在任意时间通过网上银行、易金通移动客户端办理开户签约业务。
第八条个人黄金交易开户及签约流程
(1)个人客户持本人身份证及阳xx借记卡到任意一家具有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业务资格网点(以下简称“代理网点”)的理财经理处办理开户签约,填写《xxxxxx银行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业务账户签约/解约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签署《xxxxxx银行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业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申请办理个人实物黄金开户业务。
理财经理审核客户年龄是否年满18周岁,并应向客户充分揭示个人实物黄金交易的风险,在客户的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2)黄金交易账户签约开户分两种情况:
①客户从未在我行开立过阳xx借记卡,则先用“3002实时发个人卡主卡”交易开卡,然后再使用“5651客户签约”交易签约开户。
②客户已在我行开立过阳xx借记卡,则直接使用“5651客户签约”交易签约开户。
(3)柜员均应审核申请书、协议书的内容是否填写完整、业务类型选择是否正确、身份信息与客户提供的证件是否一致、年龄是否年满18周岁;按照《身份识别操作指引》的规定,对客户的人证一致性、以及证件有效性和证件真伪进行审核;使用“5566单笔核对身份证信息附照片”交易联网核查身份信息,选择“录入身份证件影像”,同时扫描身份证件正反面并保存影像。
签约时应注意系统自动回显的客户相关信息的正确性、完整性,不正确或不完整的,应请客户填写“个人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书”,柜员使用“0302对私客户信息维护”交易维护客户基本信息。
(4)签约交易成功后,先打印客户申请书(一式两联),再打印《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账户卡》,打印账户卡信息。
本交易将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账户卡系统为个人客户开立账户并获得客户黄金交易编号,每个身份证件号码只能对应一个黄金交易编号。
同时“5651客户签约”交易将自动在我行黄金交易管理系统为个人客户开户并联动收费,建立客户黄金交易编号与个人客户阳xx借记卡的对应关系。
(5)交易结束后柜员请客户在收费凭证和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将黄金账户卡、阳xx借记卡、客户身份证件和申请书、协议书交还客户。
①对于没有黄金交易编号的个人客户,黄金交易管理系统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账户卡系统为个人客户开户。
②对于已有黄金交易编号的个人客户,黄金交易管理系统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账户系统验证黄金交易编号的有效性以及与开户信息的一致性。
(6)将联网核查凭证、协议书银行留存联作为申请书第一联的附件一并随当日传票装订。
(7)如客户遗失黄金交易账户卡,本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任意一家代理网点办理补打黄金账户卡手续。
柜员审核无误后,使用“5493账户卡凭证补打”交易补打黄金账户卡。
第九条延期业务签约
(1)个人客户持本人身份证及阳xx借记卡到任意一家具有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业务资格网点(以下简称“代理网点”)的理财经理处办理签约,填写《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签约申请书》和《xxxxxx银行贵金属延期交收业务代理协议书》。
签约业务限本人办理,不得代办。
理财经理应向客户充分揭示个人实物黄金交易的风险、进行客户风险评估问卷评估,在客户的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如客户风险评估等级在“进取型”以下的,需在“个人黄金延期交易账户签约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其愿意承担风险。
(2)柜员审核:申请书、协议书的内容是否填写完整、身份信息与客户提供的证件是否一致、按照《身份识别操作指引》的规定,对客户(或代理人)的人证一致性、以及客户、代理人(如有)的证件有效性和证件真伪进行审核。
客户进行延期业务签约前需与我行签署“个人实物黄金代理协议”,只有现货交易客户才能进行延期业务签约,没有办理过现货交易签约的,应先按“第八条个人黄金交易开户及签约流程”办理开户和签约。
(3)录入:柜员使用“5566单笔核对身份证信息附照片”交易联网核查身份信息,选择“录入身份证件影像”,同时扫描身份证件正反面并保存影像;使用“5649TD延期签约”交易为客户办理签约,打印《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易业务签约申请书》。
签约时应注意系统自动对客户预留的手机号码进行智能判断,判断标准为“1”开头的11位数字。
如客户预留的手机信息不完整,应请客户填写“个人客户信息建立/修改申请书”,柜员使用“0302对私客户信息维护”交易维护客户基本信息。
(4)盖章:在联网核查凭证上加盖“附件”戳。
(5)凭证传递:请客户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将阳xx借记卡、客户身份证件和申请书、协议书交还客户;将联网核查凭证、一份协议书作为申请书第一联的附件一并随当日传票装订。
第四章业务解约
第十条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业务解约只能在我行柜台办理,客户可选择我行任意一家代理网点办理解约手续。
解约业务只限本人办理,不得代办。
第十一条客户申请办理个人黄金交易解约需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
(2)客户与我行已签约办理个人实物黄金业代理业务的阳xx借记卡。
第十二条解约流程
(1)个人客户持阳xx借记卡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填写《xxxxxx银行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业务账户签约/解约申请书》,提出个人黄金交易账户解约申请。
(2)柜员审核申请书内容是否填写完整、身份信息与客户提供的证件是否一致;按照《身份识别操作指引》的规定,对客户的人证一致性、以及证件有效性和证件真伪进行审核;使用“5566单笔核对身份证信息附照片”交易联网核查身份信息无误后,使用“5652客户解约”交易进行解约,交易期间系统将自动检查申请解约客户的账户状态。
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系统才能进行解约交易:
①个人客户的交易状态为正常;
②个人客户当日账户无成交和欠费情况;
③个人客户当日没有发生黄金买卖委托和提金申请;
④个人客户当日没有库存余额,当日无历史库存积数。
(3)交易成功后,黄金交易管理系统解除个人客户资金账户与黄金交易账户的绑定关系,并打印《xxxxxx银行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业务账户签约/解约申请书》。
请客户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将联网核查凭证作为第一联的附件一并作传票,第二联连同客户阳xx卡、身份证件交还客户。
(4)打印解约凭证后,系统联动出金交易,将客户黄金账户资金全额转入客户借记卡账户,并按活期储蓄账户结息规则自动结转利息,联动打印《xxxxxx 银行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业务出入金凭证》。
第十三条本交易仅解除个人客户资金账户与黄金交易账户的绑定关系,并不实际销户。
第五章签约信息查询
第十四条个人客户可通过柜台查询个人黄金账户签约信息。
柜员根据客户申请,使用“5659签约信息查询”交易查询客户签约信息,查询内容包括:银行账号、黄金交易编号、客户姓名、开户证件类型、开户证件号码、通讯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