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建筑设计规范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
大中型菜市场类建筑基地 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
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
小区内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
第
条 商店建筑不宜设在有甲 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
仓库和易燃 可燃材料堆场附近 如因用地条件所限 其安全距
离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
条 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
城市道路相邻接 或基地应有不小于 的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
第三节 仓 储 部 分
第
条 仓储部分应根据商店规模大小 经营需要而设
置供商品短期周转的储存库房 总库房 分部库房 散仓 和与
商品出入库 销售有关的整理 加工和管理等用房 该部分占商
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数可按第
条的规定
第
条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建筑物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 并应符合防盗 通风 防
潮 和防鼠等要求
货架与出入闸位间的通道
表 最小净宽度
注
如采用货台 货区时 其周围留出的通道宽度 可按商品的选择性强弱
等情况 调整上表所列数字
兼作疏散的通道应尽量直通至出厅口或安全门
括号内数字为使用小车选购时要求
第
条 联营商场 商业中心类建筑设计 除商店建筑
部分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 饮食业 文娱建筑部分等还应符合
各有关专项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每个柜台长度为
每个柜台长度大于
通道一端设有楼梯时
上下两个梯段宽度之和再加
柜台边与开敞楼梯最近踏步间距离
并不小于楼梯间净宽度
注 通道内如有陈设物时 通道最小净宽度应增加该物宽度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无柜台售区 小型营业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本表数字酌减不大于
商业建筑设计规范72375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商店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与改建的商店建筑(含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
第1、0、3条商店建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合理地组织交通路线,方便群众与体现对残疾人员的关怀。
第1、0、4条商店建筑的规模,根据其使用类别、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商店建筑的规模表1、0、4第1、0、5条商店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与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与规定。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二章基地与总平面第一节选址与布置第2.1.1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宜选择在城市商业地区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
大中型菜市场类建筑基地,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小区内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m。
第2、1、2条商店建筑不宜设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与易燃、可燃材料堆场附近;如因用地条件所限,其安全距离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与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
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第2、1、5条新建大中型商店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留有适当集散场地。
第2、1、6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如附近无公共停车场地时,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在基地内设停车场地或在建筑物内设停车库。
第二节步行商业街第2.2.1条步行商业街内应禁止车辆通行,并应符合城市规划与消防、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2、2、2条原有城市道路改为步行商业街时,必须具备邻近道路能负担该区段车流量的条件。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88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商店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店建筑(含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
第1.0.3条商店建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合理地组织交通路线,方便群众和体现对残疾人员的关怀。
第1.0.4条商店建筑的规模,根据其使用类别、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商店建筑的规模表1.0.4百货商店、商场建筑面积(m2)菜市场类建筑面积(m2)专业商店建筑(m2)大型>15000 >6000 >5000中型3000~15000 1200~6000 1000~5000小型>3000 >1200 >1000第1.0.5条商店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选址和布置第2.1.1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宜选择在城市商业地区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
大中型菜市场类建筑基地,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小区内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m。
第2.1.2条商店建筑不宜设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附近;如因用地条件所限,其安全距离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
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第2.1.5条新建大中型商店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留有适当集散场地。
第2.1.6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如附近无公共停车场地时,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在基地内设停车场地或在建筑物内设停车库。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商店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店建筑(含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
第1.0.3条商店建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合理地组织交通路线,方便群众和体现对残疾人员的关怀。
第1.0.4条商店建筑的规模,根据其使用类别、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商店建筑的规模表1.0.4第1.0.5条商店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基地和第2章总平面2.1 选址和布置第2.1.1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宜选择在城市商业地区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
大中型菜市场类建筑基地,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小区内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m。
第2.1.2条商店建筑不宜设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附近;如因用地条件所限,其安全距离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
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第2.1.5条新建大中型商店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留有适当集散场地。
第2.1.6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如附近无公共停车场地时,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在基地内设停车场地或在建筑物内设停车库。
2.2 步行商业街第2.2.1条步行商业街内应禁止车辆通行,并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消防、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2.2.2条原有城市道路改为步行商业街时,必须具备邻近道路能负担该区段车流量的条件。
第2.2.3条步行商业街的宽度,根据不同情况,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改、扩建两边建筑与道路成为步行商业街的红线宽度不宜小于10m;二、新建步行商业街可按街内有无设施和人行流量确定其宽度,并应留出不小于5m的宽度供消防车通行。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1. 引言商店建筑作为商业活动的主要场所之一,其设计规范对于商店的运营及顾客体验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完整的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以确保商店的舒适度、功能性和视觉吸引力。
2. 建筑外观设计商店的外观设计是吸引顾客的第一印象,具有直接的市场营销意义。
以下是商店外观设计的一些建议:•品牌识别:外墙设计应与品牌形象一致,使用品牌标志和色彩,以增加品牌辨识度。
•吸引人眼球:采用突出的标志、霓虹灯、橱窗等元素,以吸引顾客的注意力。
•适应环境:根据商店所在的环境特点,选择适合的外墙材料和设计风格。
3. 商店内部布局与功能区划商店内部布局的合理性和功能区划的科学性对于提供舒适的购物环境至关重要。
以下是商店内部布局与功能区划的相关规范:•通道宽度:根据商店的规模和预计的客流量,确保通道足够宽敞,以便顾客的流动和物品的堆放。
•陈列区域:合理安排商品陈列区域,采用适当的货架、展示柜等陈列设备,以提高商品的可见度和顾客的购买欲望。
•收银柜台:设置明确的收银柜台或收款区域,便于顾客结账并确保现金管理的安全性。
4. 照明设计照明设计对于商店的视觉效果和舒适度具有重要影响。
以下是商店照明设计的几点要求:•充分照明:确保商店内部每个区域都有足够的照明,避免阴暗或眩光的情况发生。
•氛围照明:根据商店的定位和风格,采用恰当的氛围照明手段,营造出符合商店特色的舒适氛围。
•节能照明:选择高效节能的照明灯具,合理规划照明亮度和开关控制,以节约能源和降低运营成本。
5. 有障碍顾客设计要求商店应提供友好的环境和便利设施,以满足有障碍的顾客群体的特殊需求。
以下是有障碍顾客设计的一些建议:•无障碍通行:商店应设有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或斜坡,方便轮椅使用者和行动不便的顾客进出商店。
•辅助设施:商店应提供足够数量的助听器、视力辅助设备等辅助工具,以满足听力或视力有障碍的顾客的需求。
•可读性标识:商店标识和导航牌应具有较大字体和易读性,以方便视力有障碍的顾客阅读。
商业建筑设计规范55816

商业建筑规划设计控制要点1、总平面的设计要求1.1 购物中心一般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入口广场,入口广场应结合城市主要交通道路及步行街主要出入口设置.1.2 购物中心设计中应考虑与城市交通的泊接站点,如公交车站、出租车停靠站等。
应充分考虑泊接站站面的长、宽等功能需求。
有轨道交通时,考虑与轨道交通的连接可能。
1。
2.1 自方案深化阶段开始,在总图及购物中心首层平面图中应体现出泊接站点,一般设两处港湾式停车站点。
1.2.2 应将泊接站点设计纳入景观标识系统设计。
1。
2.3 规划设计部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公司与政府协调沟通的结果,将泊接站点在图中落实到位。
1.3 大、中型以上城市商业广场,原则上不设大型地面停车场.1。
4 北京、上海的项目,建筑密度不宜大于55%.1。
5 购物中心沿主要道路尽量不设车库出入口,若必须设,不可垂直道路,在退线宽裕情况下可顺着红线边缘设。
并且不能在商铺前横向设车道出入口。
1。
6 人防设计:人防设计应优先考虑异地建设,人防区域应优先考虑布置在持有物业部分。
2、购物中心的设计要求2。
1 购物中心主力店首层对外开门不要太多,同一业态两个门之间的距离不要小于50 米。
首层商业入口的门做平开门,不做转门或自动门(北方寒冷地区另议)。
购物中心商铺原则上不对外开门.2。
2 购物中心首层内装设计时应考虑尽可能多的橱窗等商业展示面.购物中心的疏散楼梯原则上应垂直外墙布置,少占用沿街面,以达到同样效果。
3、室内商业步行街的设计要求(以下简称“室内步行街”)3.1 室内步行街的中庭必须设在转折部位。
若有两个及以上中庭时要分主次,一大一小,中庭形状要有所不同。
主中庭开洞面积大于600 平方米,次中庭开洞面积300~400平方米左右。
两中庭间距离宜大于100 米。
3。
2 严寒及寒冷地区商业广场室内步行街出入口必须设双层门廊,并且设风幕,不得设门帘。
3.3 若为三层室内步行街,第三层宜全部做餐饮,重点布置具有当地餐饮美食文化特色的餐饮业态。
解析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2023版》

解析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2023版》
介绍
本文档将对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2023版》进行解析,该
规范是商业建筑设计领域的重要参考文件。
目标
本文档的目标是简要概述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2023版》
的主要内容,以帮助读者了解该规范的重要要点。
主要内容
1. 规范适用范围:新版规范明确了适用于商业建筑设计的范围,包括建筑的结构、功能、布局等方面的要求。
2. 建筑设计原则:规范对商业建筑的设计原则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建筑的可持续性、人性化设计、安全性等方面的考虑。
3. 空间规划要求:规范对商业建筑的空间规划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功能分区、通道设计、照明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4. 建筑外观设计:规范对商业建筑的外观设计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包括建筑形态、立面材料、色彩搭配等方面的要求。
5. 建筑设备与设施:规范对商业建筑的设备与设施进行了规定,包括空调系统、照明设备、消防设施等方面的规范。
6. 环境保护要求:规范对商业建筑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了详细
说明,包括噪音控制、能源节约、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7. 安全防护措施:规范对商业建筑的安全防护进行了规定,包
括防火安全、防盗措施、紧急疏散等方面的要求。
结论
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2023版》是商业建筑设计领域的重
要参考文件,规范了商业建筑的设计原则、空间规划、外观设计、
设备设施、环境保护和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
建筑设计者应当熟
悉并遵守该规范,以保证商业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性。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商店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店建筑(含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
第1.0.3条商店建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合理地组织交通路线,方便群众和体现对残疾人员的关怀。
第1.0.4条商店建筑的规模,根据其使用类别、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商店建筑的规模表1.0.4第1.0.5条商店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选址和布置第2.1.1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宜选择在城市商业地区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
大中型菜市场类建筑基地,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小区内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m。
第2.1.2条商店建筑不宜设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附近;如因用地条件所限,其安全距离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
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第2.1.5条新建大中型商店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留有适当集散场地。
第2.1.6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如附近无公共停车场地时,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在基地内设停车场地或在建筑物内设停车库。
第二节步行商业街第2.2.1条步行商业街内应禁止车辆通行,并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消防、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2.2.2条原有城市道路改为步行商业街时,必须具备邻近道路能负担该区段车流量的条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业建筑规划设计控制要点1、 总平面的设计要求1.1 购物中心一般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入口广场, 入口广场应结合城市主要交通道路及步行 街主要出入口设置。
1.2 购物中心设计中应考虑与城市交通的泊接站点,如公交车站、 出租车停靠站等。
应充分 考虑泊接站站面的长、宽等功能需求。
有轨道交通时,考虑与轨道交通的连接可能。
1.2.1 自方案深化阶段开始,在总图及购物中心首层平面图中应体现出泊接站点,一般设两 处港湾式停车站点。
1.2.2 应将泊接站点设计纳入景观标识系统设计。
1.2.3 规划设计部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公司与政府协调沟通的结果, 实到位。
1.3 大、中型以上城市商业广场,原则上不设大型地面停车场。
1.4 北京、上海的项目,建筑密度不宜大于 55% 。
1.5 购物中心沿主要道路尽量不设车库出入口,若必须设,不可垂直道路, 下可顺着红线边缘设。
并且不能在商铺前横向设车道出入口。
1.6 2、2.1 首层 商业入口的门做平开门,不做转门或自动门(北方寒冷地区另议) 对外开门。
2.2 购物中心首层内装设计时应考虑尽可能多的橱窗等商业展示面。
则上应垂直外墙布置,少占用沿街面,以达到同样效果。
购物中心的设计要求购物中心主力店首层对外开门不要太多,同一业态两个门之间的距离不要小于50 米。
购物中心商铺原则上不购物中心的疏散楼梯原3、 室内商业步行街的设计要求(以下简称 3.1 室内步行街的中庭必须设在转折部位。
庭形状要有所不同。
主中庭开洞面积大于 右。
两中庭间距离宜大于 100 米。
“室内步行街 ”) 若有两个及以上中庭时要分主次, 一大一小, 中 600 平方米, 次中庭开洞面积 300~400平方米左3.2 严寒及寒冷地区商业广场室内步行街出入口必须设双层门廊, 并且设风幕, 不得设门帘。
3.3 若为三层室内步行街, 第三层宜全部做餐饮, 重点布置具有当地餐饮美食文化特色的餐 饮业态。
重油烟餐饮业态尽可能放置在三层, 以减少其对一、 二层的影响; 油烟尽可能高空 排放。
3.4 三层室内步行街使用率(租赁面积与步行街总建筑面积之比)应达到 3.5 室内步行街的尺度 3.5.1 室内步行街的长度以50%。
280~350 米为宜,宽度宜为 38—40 米, 3.5 — 4.0 万平方米。
9~10 米,二、三层 米, 3.5.2 室内步行街两侧店面之间宽度:首层3.5.3 室内步行街走道净宽宜 3.5~4 米, “洞”口宽度宜为 9 中庭周围走道净宽应适当加宽,观光电梯处走道必须加宽,可至 不得设反梁。
3.5.4 室内步行街采光顶的开口宽度,应较下层开口两侧各扩大3.5.5 室内步行街的剖面: 步行街一般为三层。
首层层高为 吊顶下净高分别控制不低于5.4 3.6 米和 3.3 米。
15~17米。
“桥 ”的净宽度宜为 3.5 米,5~6 米。
“洞”口及 “桥”边缘 0.8 米左右。
米,二、三层层高为 5.1 米,将泊接站点在图中落在退线宽裕情况 人防设计: 人防设计应优先考虑异地建设, 人防区域应优先考虑布置在持有物业部分。
3.5.6 室内步行街第三层延伸到二层室外街商铺上方的,室内步行街必须注意向外侧偏移。
占室外步行街三层的,应退后外街 5 米左右。
3.6 室内步行街卫生间的设置:3.6.1 3.6.2 3.6.3 于53.6.4 3.7 室内步行街的采光廊和中庭的采光天棚应考虑广告装饰物的安装, 吊挂件。
中庭的吊挂件预留 6~8 个,要考虑方便安装 LED 电子屏, 按每跨预留一处吊挂件,应考虑电动提升装置。
3.8 室内步行街中庭的采光天棚及步行街的采光廊必须进行节能设计,应设置电动遮阳装 置。
3.9 主力店对室内步行街开口的设置原则:3.9.1 3.9.2 3.10 3.113.11.1 自动扶梯距步行街主入口不小于3.11.2 自动扶梯应靠洞口一侧并平行布置,以免遮挡视线。
3.11.3 提升高度为两层及两层以上的自动扶梯,靠外墙时应不留缝,临空一侧必须做安全 防护,招标采购前必须明确保护高度。
3.11.4 室内步行街的自动扶梯应有一组通往地下停车场各层。
3.11.5 观光梯在中庭设置,以 2 部为一组,观光梯轿厢要使用玻璃使其通透, 玻璃结构, 观光梯应通到地下停车场各层, 在停车场应设置通透玻璃候梯厅, 空调。
厅外入口处应设计防护设施。
3.11.6 室内步行街的货梯,吨位为 1.6~2 吨,可与主力店合用(不含百货) 独立使用的货梯不应超过 2 组。
3.12 室内步行街的各层内外出入口均应设置人流计数系统。
百货楼的设计要求 在总图中百货楼应设置在重要区位,贴临广场,应设置单独的对外出入口。
百货单层面积宜大于 5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宜为 2.5~3 万平方米。
百货宜设置中庭。
中庭宜居中布置,一般占 4~6 个柱跨。
百货对室内步行街开口宜设置在中庭。
百货一般在中庭两侧各设置 1 组自动扶梯。
最终百货楼的中庭是否设置,需以百货租户的意见为主要参考依据。
5、根据室内步行街的长度不同,一般设 3~5 组卫生间。
卫生间的间距为 80~100 米,面积为 70~100 平方米 /组。
每组卫生间蹲位: 男厕不宜少于 5 个, 女厕不宜少于 10 个; 个;洗手盆各不应少于 4 个。
室内步行街卫生间应与主力店合用,应考虑无障碍设计。
男卫生间小便斗不应少需要预留一定数量的 总荷载 20KN 。
采光廊主力店对室内步行街的主要开口,单边连接设置一处,双边连接不超过两处。
主要开口尺寸为一个整跨,位置宜尽量设置在中庭区域。
室内步行街地面为浅暖色石材。
室内步行街的电梯及自动扶梯设计要求: 10 米,间距宜控制在 50 米左右。
井道为钢和候梯厅需设计。
供室内步行街 4、 4.1 4.2 4.3 4.4 4.54.6 娱乐楼的设计要求 娱乐楼应设置单独的对外出入口。
娱乐楼为四层时常态各层布置为:电玩或待定、桌球吧、5.15.2KTV 、影城,楼层位置可根据设计调整。
5.3在二、三线城市中,影城只做8~9 个厅,即:一个容纳280~300 人左右的大厅、一个VIP 厅、其余均为不超过200 人的中厅。
省会以上城市应设 10 个厅(含)以上。
部分市场好的城市或区位可以考虑 12~15 个 10 厅的影城中需设一个 300 人以上的大厅;除 VIP 厅外,其余影厅人数均不得少于 人。
各影城影厅人数应有级差,同样规模影厅不得超过 4 厅。
室内步行街首层设立影城售票位(位置与影城区域互补) 综合楼的设计要求综合楼原则上不设健身业态,各层业态构成分别为:待定、电器(或其它) 综合楼应设置单独的对外出入口;酒楼在一层宜设置独立门厅并设电梯。
独立酒楼的设计要求 酒楼应设置单独的对外出入口。
酒楼首层设独立大堂,面积约 150 平方米左右,两层通高, 2~3 部客梯,大堂宜与步 连通。
超市的设计要求 超市原则上只在室内步行街内设置一个出入口,不对外单独开口。
总建筑面积宜控制在 1.2~1.6 万平方米。
规划设计部应对超市的外租区进行管控, 商管公司配合, 避免出现 “第二条室内步行街 ”。
9、 9.1 9.1.1 在总图中酒店应设置在重要区位,贴临城市主路,宜独立设置。
9.1.2 酒店主入口门前宜退红线 9.2 酒店地下部分设计要求:9.2.1 地下部分主要功能为后勤服务、停车及设备用房,根据情况设置夜总会。
9.2.2 地下建筑面积(不含停车面积)设置夜总会的不得超过 8000 平方米,不设置夜总会 的不得超过 6500 平方米。
9.2.3 夜总会只表示范围,不做内部布置。
9.3 酒店首层设计要求:9.3.1 首层大堂挑空区面积宜 600~800 平方米, 距入口 10 米以内不得有柱子, 以横向布置 大堂为宜。
9.3.2 自助餐区域应设置 VIP 间。
9.3.3 客梯区域应考虑避免总服务台视线通视。
9.4 酒店二层设计要求:9.4.1 酒店二层一般为餐饮功能,为中餐厅和风味餐厅。
9.4.2 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可设西餐厅;地级市的酒店不设风味餐厅,仅设中餐厅。
9.4.3 酒店的中餐厅,包房宜为 8~12 间;其中应至少设一间豪华包房,面积在 米以上,餐台宜为 25~30 位以上。
所有项目中的餐厅包房都要有送餐间,最好带卫生间。
9.4.4 滨江酒店(如福州、武昌等沿江项目) ,餐厅要放在四层并设室外观景平台,康体部 分放在二层。
9.5 酒店三层设计要求:9.5.1 酒店三层为会议及大宴会厅功能。
5.4 厅。
100 5.5 6、6.1 酒楼(主题餐厅) 。
6.2、儿童城、7、 7.1 7.2行街 8、 8.1 8.2 8.3五星级(含超五星级)酒店的设计要求 总图设计要求:25 米。
100 平方9.5.2 应考虑设置 1~2 个会见厅, 其中一个可容纳 40 人的大会见厅, 及衣帽间。
9.5.3 宜设置一个 250~300 平方米左右的中会议室,及中小会议室 8 会厅不在一个楼层。
9.5.4 应考虑足够面积的卫生间。
9.5.5 应考虑衣帽间。
9.5.6 大宴会厅根据城市不同净面积约在 1300~1800 平方米左右,并可同时分隔成为 3 个 中型会议厅使用。
9.6 酒店四层设计要求:9.6.1 酒店四层原则上为康体功能。
9.6.2 考虑游泳、健身及跳操、美容美发及 SPA 会所等功能。
9.6.3 SPA 会所应按立天唐人的全套间模式设计,根据面积设置 5~7 套,每套约 150~300 平方米左右。
每套均含桑拿、 SPA 功能,并考虑单间及棋牌室。
冷热水池高出地面 500 , 下降 500 ,水面净高约为500~600mm 。
9.6.4 酒店健身房做 100~200 平方米。
9.6.5 酒店泳池的休息区宜 40~50 平方米。
9.6.6 美容美发应设置 1~2 间 VIP 房间。
9.7 酒店行政楼层设计要求:9.7.1 行政酒廊应紧邻客梯电梯间布置,位置应考虑周边环境景观。
9.7.2 行政酒廊的接待台应迎宾布置。
9.8 酒店卫生间的设计要求:9.8.1 酒店公共卫生间必须做两道门,进入第一道门后再分男女。
9.8.2 卫生间最好设计成比较方正的空间,洁具靠边布置,房间中间最好能留出 右的空地,不要设计成狭长的空间。
9.8.3 大宴会厅男卫生间里小便斗不少于 10 个,厕位 8 个左右。
女卫生间厕位数约 15 个 左右。
9.8.4 酒店套间客房的卫生间要设两个洗手盆, 总统套浴缸不应过高, 高度控制在 500 左右。
9.9 酒店配套设施设计要求: 9.9.1 9.9.2 9.9.3 9.9.4 9.109.10.1 首层大堂高不小于 12 9.10.2 宴会厅层高不小于 10 9.10.3 客房层高宜为 3.6~3.8 9.11 酒店的其他设计要求:9.11.1 三北地区(东北、西北、 铝板(考虑酸雨腐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