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业主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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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业主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尊敬的业主:

为维护您和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护房屋结构,使本小区安全、美观、整洁,使您的物业保值、增值,当您进行住房装饰装修时,请按以下规定执行:

☆装修申报程序:

1、业主在装饰装修前请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填写《物业业主室内装饰装修申报表》,办理室内装饰装

修申报手续;

2、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将在三天内予以审批(较复杂的装饰装修申请最长审批时间不超过七天);

3、业主持审批后的申请表、装饰装修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和施工合同复印件到

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施工许可证》,签订《业主室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并缴纳有关费用;

4、以上手续齐备后,请按已审批的项目内容进行装饰装修。

☆装修费用收取:

1、装饰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此项费用是物业公司外委专业清运公司代业主清运装修垃圾到建筑垃

圾填埋场的费用,与小区中的生活垃圾清收不同)

⑴按3元/㎡计收,在办理装修手续时按房屋面积大小核定缴纳;

⑵如业主有拆除墙体的工程,则按30元/㎡额外加收拆墙垃圾清运费;

2、《施工人员出入证》:保证金 20 元/本,工本费 5 元/本;

3、装饰装修期间装修服务费:按1元/㎡计收,在办理装修手续时按房屋面积大小核定缴纳。

☆装修施工时间:

装饰装修施工应尽可能避免给邻里带来干扰,星期一至星期五装修时间安排在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星期六、日无噪音、无异味施工时间安排在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3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得施工,以免影响其他住户休息,特殊情况需延长工作时间,应向物业中心提出申请,同意后方能施工。(注:物业中心将根据业主入住情况,适当调整装修施工时间)

☆施工人员管理:

1、进场施工前应提交施工人员的1寸免冠照片1张和身份证复印件2份至物业中心办理《施工人员

出入证》,装修结束后凭《施工人员出入证》及收据退还保证金;

2、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必须衣着整齐,配戴《施工人员出入证》,并接受协管人员的监督、检查,凡不

佩戴出入证者,协管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场施工;

3、装修施工人员应在申请的范围内工作,严禁擅自进入非装修工地,否则协管人员有权对其滞留检

查,或没收出入证;

4、装修施工人员如需携带物品出小区,需到物业中心情办理《物品放行条》,并接受协管人员检查确

认后方可放行。

☆装修范围:

1、装修仅限于室内,不得超出外墙,不得破坏外立面观瞻,不得改变原有户外门、窗的规格、位置、

颜色,严禁户外安装雨篷,严禁在玻璃外安装防盗栏栅,严禁在观景阳台上乱搭乱建;

2、严禁封闭阳台,严禁改变窗户、阳台色调,除非经物业征求广大业主意见,获得统一意见并批准

执行方案。防蚊纱窗用隐形不锈防蚊网,且仅能安装在门及窗户内侧。不能随意换装、加装防盗门,不能在门及窗外侧安装防盗网,不得改变阳台的设计使用功能;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凿、拆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阳台、

屋面或其它影响房屋结构强度的行为;

4、敞开式起居室不得砌砖式隔离墙,业主可根据自己需要采用无色玻璃隔离;

5、不得破坏或改动卫生间的防水层,如业主在装修中因破坏防水层造成渗漏的,业主应负全部责任;

6、不得私自改动室内各种管线,如改动后出现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业主自行负责;

7、不得在厨房窗户安装直排式抽油烟机将油烟排到户外,厨房油烟必须由管道或排气装置统一排入

烟道,严禁拆改、损坏排烟道,如业主在装修中损坏排烟道造成漏烟、串烟等由业主负责;

8、在室内埋设管道燃气管线时应严格按照管道燃气公司相关要求铺设;

9、严禁封闭各类排水、污管道检查口、地漏;

10、空调安装前请通知物业中心,按照物业中心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外机。

☆装修管理:

1、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对装修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业主及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物业服务中心的管理,

凡发现违章施工而又不听劝告者,物业中心情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纠正或制止;

2、装修所用水泥、沙石须袋装进入小区,装修材料不得堆放在小区公共场所;

3、装修时要文明施工,不得敞开大门,不得在户外搅拌砂浆混凝土,不得损坏和弄脏外墙,不得损

害他人利益,搬运材料应注意不要弄脏或损坏楼梯间的墙面、楼梯步级和扶手,否则予以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装修材料的运输必须包装好,只能使用指定的电梯。超高、超大、超重的物料,必须根据电梯的

尺寸大小预先分拆好,不得在现场进行分拆加工;

5、装修时不能把水泥、塑料袋、油漆等装修垃圾排入卫生间、排污管、雨水管;

6、装修垃圾不得堆放在单元楼道、电梯间等公共部位,必须于每天下午16:30至18:30用袋子装

好堆放在指定位置,以便统一清运,不得散装堆放;

7、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①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

②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③每个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④装修施工不得使用超大功率机具,严禁乱拉、乱搭电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移动式电缆,不得使用公

共部位的阀门及消防设施;

⑤施工需用电焊机时,必须事先到物业中心情办理《动火申请表》,由施工单位指定专业人员负责。

☆装修验收:

1、隐蔽工程和水电工程须在隐蔽前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验收,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物业中心有权

要求拆除隐蔽部分再进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行负责;

2、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到现场验收,物业管理人员签署验收合格意见,验收不

合格,物业中心可要求限期整改再进行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装修责任:

1、自宅装饰装修造成毗连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装修单位(业主)应负责

修复和赔偿;

2、装饰装修过程中如有违章行为,业主、装修单位均为第一责任人,均应独立承担责任和损失并接受

处理。

☆其他注意事项:

1、装饰装修施工前应仔细查阅图纸,了解室内管线走向,以防装饰装修时打穿暗埋管线;

2、不要在室内集中堆放重物,水泥、地板砖等装饰装修材料应分散放置,以防损坏楼板;

3、住宅的卧室、客厅、厨房的楼板均未作防漏处理,应注意用水,不得冲洗地面;在室内搅拌混凝

土砂浆时应垫有防水胶垫,以免造成渗漏;

4、在地板、天棚钻孔深度不要超过4厘米,以免打通楼板。

5、在墙上凿线槽面线不能凿水线,以防损坏墙体;

6、商铺悬挂灯箱、广告牌必须到物业中心进行申报,按统一规格进行制作,并按指定位置进行悬挂;

7、业主装饰装修应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房屋使用说

明书》、《房屋质量保证书》中的相关规定。

物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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