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探析
2024年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

2024年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日益成熟,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稳定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运行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本文旨在分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现状,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现状1. 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国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逐渐完善。
如《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和终止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2. 劳动者权益得到一定保障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助于保障劳动者在较长时期内的就业稳定,降低劳动者的失业风险。
同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解除和终止时,劳动者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3. 企业用工灵活性受到影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使得企业在用工方面受到一定的限制。
企业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需要按照法律法规支付经济补偿,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用工灵活性。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存在的问题1. 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足尽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企业仍然存在逃避法律法规的现象。
如通过签订短期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等方式,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
2. 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足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利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漏洞,如滥用试用期、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侵犯劳动者权益。
3. 企业用工成本增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使得企业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效益。
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和终止条件,加强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加强执法监督加大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2024年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范文

《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篇一一、引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领域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市场发生了深刻变化,原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在某些方面存在不适应的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和完善。
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现状和问题进行探讨,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二、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概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我国自实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以来,对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保护劳动者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签订不规范。
部分用人单位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存在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合同条款不明确等问题,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2. 合同解除机制不完善。
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过程中,往往存在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
3. 劳动者权益保护不足。
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部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完善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完善建议:1. 加强合同签订规范化。
应明确合同签订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具体,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 完善合同解除机制。
应明确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规范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
应完善劳动法规,加大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保障。
4. 建立健全争议解决机制。
应建立完善的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制度,为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争议解决途径。
5. 强化政府监管和执法力度。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探究论文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探究论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探究论文引言在讨论这个话题之前让我们先看个案例:某甲于1985年从农村招工至城市一家公交公司任驾驶员。
1996年国家实行用工劳动合同制度。
公交公司于其签定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这样一直到了1999年,公交公司通知他等合同到期后就不在与其签定劳动合同了。
甲不服认为他符合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因此提出与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交公司不同意,于是甲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甲的请求,公交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最后一审和二审都没有支持甲的请求……从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出,他主要涉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定问题,那么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是我们所关注的问题。
一般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可以称为不定期劳动合同,它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劳动关系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情况下,劳动关系才终止①。
①从以上定义我们可以归纳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下特征:(1)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这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显著特征。
(2)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该合同直至劳动者退休才终止,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很强的稳定性。
下文将对这种形式的劳动合同作详细探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从世界范围看,许多国家为了稳定劳动关系,以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都特别注重与劳动者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法国劳动法典》的法律篇明确的提出了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一般原则—劳动合同一般不规定确定的期限。
即雇员一般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定作了相应的限制。
该法第L-1-1条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允许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某一受薪雇员缺岗,其劳动合同暂行终止,工作岗位被取消之前雇员已最终离开,且此事已提交企业委员会处理,或者在没有企业委员会的情况下,交员工代表处处理或者依不定期劳动合同招聘的受薪雇员尚未上岗,需要人替代。
《2024年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范文

《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日益复杂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国劳动法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引入,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完善措施进行深入研究。
二、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现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成为了一种主要的劳动合同形式。
然而,由于制度设计、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力度等方面的原因,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1. 制度设计不够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导致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困难。
2. 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足: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3. 劳动者权益保护不足: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四、完善措施1. 完善制度设计:应明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的具体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应加强对此类合同的监管,防止滥用和无序竞争。
2. 加强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应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
此外,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 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应建立完善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劳动者的法律援助和维权支持。
同时,应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其在劳动关系中享有更多的话语权。
4. 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员工福利和劳动关系和谐。
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促使企业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权益。
5. 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的劳动纠纷解决机制,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环节。
《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范文

《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日益复杂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待完善之处。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现状,研究其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二、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现状及问题分析(一)制度概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有助于稳定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1. 制度执行不力:部分企业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环节存在执行不力的情况,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
2. 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在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一些空白和漏洞,如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经济补偿等方面的规定不够明确。
3. 劳动者权益保护不足: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部分企业忽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如工资、福利、培训等方面的承诺未能得到有效履行。
三、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必要性(一)维护劳动者权益: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权益不受侵害。
(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
通过完善该制度,可以进一步稳定劳动关系,降低劳动纠纷的发生率。
(三)推动企业发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有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完善的制度可以为企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保障,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措施建议(一)加强制度执行力度:政府应加大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合同。
同时,应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无固定期限的利弊分析及法律规定

无固定期限的利弊分析及法律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双方未明确劳动合同期限或者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十年的合同。
与传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比,无固定期限合同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利弊。
本文将从经济、法律和实践层面对无固定期限合同进行全面的利弊分析,并对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进行探讨。
一、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利处1. 灵活性和稳定性兼具:与固定期限合同相比,无固定期限合同给予劳动双方更大的灵活性。
雇主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经济环境的变化,随时调整员工数量,实现用工的灵活性。
同时,对于员工来说,无固定期限合同为他们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就业前景,减少了就业的不确定性。
2. 提高用工效率:无固定期限合同使雇主能够更好地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适应性,从而更好地雇佣和留用高素质的员工。
同时,员工也能够通过与雇主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获得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和提升空间。
3. 节约成本:相比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降低雇主的用工成本。
雇主不再需要为员工提供高额的福利待遇和长期的社会保险,这些额外成本将减轻企业的负担,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弊端1. 缺乏稳定感:无固定期限合同给予员工较弱的就业保障,容易导致员工不安全感增加。
员工随时都可能失去工作,无法预测未来的职业发展和收入状况,这对于有家庭负担和长期规划的员工来说是一种巨大的压力。
2. 不公平待遇:由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特点,雇主在员工福利待遇、薪资水平以及培训和晋升机会等方面可能给予员工不公平的待遇。
员工在没有稳定就业保障的情况下,很难要求雇主提供更好的福利和培训机会。
3. 社会不稳定因素:大量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可能导致劳动者整体收入水平下降,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此外,频繁的雇佣和解雇可能加剧劳动者之间的竞争和不平等现象,对社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解释,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 就业形式合法:雇主与劳动者之间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或者约定的期限超过三十年,并且双方真实意愿一致。
浅析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
浅析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没有约定确定的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按照目前《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可以采取协商订立、依法强制订立等方式确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目前我国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存在着诸如订立条件存在漏洞、适用范围过于宽泛及接触条件过于严格等问题,本文将对这些问题逐一探讨并提出完善建议。
标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适用完善建议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涵及法律特征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说没有终止时间就意味着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有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只要出现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同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明显的稳定性。
区别于普通劳动合同需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一定的条件下,依照法律可以强制订立。
其次,面对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立法上遏制了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在保持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的前提下,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做出了新的阐述,其中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特定条件下的强制订立。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况:(1)劳动者不间断地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体年龄不足十年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探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探究1. 引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称无期合同,是指劳动双方在约定期限内不明确或不确定劳动关系终止时间的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律体系中的一种特殊形式,相较于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本文将深入探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法律规定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2. 概念及法律规定2.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双方约定劳动关系不明确或不确定的合同。
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劳动双方不明确规定具体的劳动关系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或者不予规定。
2.2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西条十六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应当明确约定工作期限,但是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继续劳动关系的,即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特点3.1 灵活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大特点之一是灵活性。
由于劳动关系终止时间未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相对自由地调整工作期限和其他劳动条件,以适应变化的工作需求和市场环境。
3.2 高风险然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对于劳动者来说,由于工作期限不明确,他们可能在工作过程中随时面临被解雇的风险,而无法享受到稳定的就业保障。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由于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他们可能面临在一段时间后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或者补偿的风险。
3.3 法律保护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受到了一定的法律保护。
根据《劳动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雇佣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期限支付经济补偿,同时,解雇劳动者也需要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问题与挑战4.1 合同期限模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个问题是合同期限模糊。
由于劳动关系终止时间未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能在解除合同时产生争议。
此时,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律规定,以解决合同期限模糊导致的问题。
《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
《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发展,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现代企业用工的一种重要形式,其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本文旨在研究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完善措施,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二、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现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形式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制度执行不严格。
部分企业未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合同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
其次,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足。
虽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但在实际执行中,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仍存在不足,如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问题。
最后,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
部分企业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如随意解除合同、违反合同约定等,给劳动者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当前,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在设计上存在一些缺陷,如合同期限的设定、解除条件的规定等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执行力度不够尽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已经实施多年,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部分地区和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导致制度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三)劳动者权益保障不足尽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但在实际执行中,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仍存在不足。
如部分企业存在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问题,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措施(一)完善制度设计应进一步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设计,明确合同期限的设定、解除条件等规定,使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对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之探析
遇到劳动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对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之探析由于我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出现了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除劳动关系,滥用试用期,为逃避法定义务签订短期劳动合同,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和合理流动,集体合同签订率不高甚至流于形式等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劳动法执法检查显示,在我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个体经济组织的签订率更低。
调查还显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仅占全部劳动合同的29.6%,70%以上的劳动合同都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多数都是短期合同,表现为一年一签,甚至一年几签。
这使得《劳动法》第二十条的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利益,避免用人单位使用完劳动者黄金年龄期后就抛弃劳动者的立法目的很难实现。
在此背景之下,万众瞩目期待已久的最新《劳动合同法》终于诞生了,这部法律从多渠道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成为亿万劳动者维护自己权利的“护身符”。
随着2017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企业反映最强烈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即:劳动者在符合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同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少企业心存疑虑,担心这样会降低用工机制的灵活性;担心无固定期限合同会使员工成为企业的“永久员工”,使员工缺少危机意识和降低劳动效率,这是否意味着“铁饭碗”时代的回归?虽然国家劳动主毹部门一再引导,指出企业之所以担心,有误读法律的因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能够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凼仓业的经济效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良好运行。
但是,由于我国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相关规定过于含糊,简单粗糙,缺乏可操作性,难以实现立法目的,无论对资方还是无技术的劳动者都是一种压力,它的设置虽不会倒退至以前的固定工制度,但也会带来许多新的问题。
一、问题缘起2017年9月底开始,深圳华为 7000多名工作满8年的员工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并且规定在2017年元旦之前必须主动辞职,再竞争上岗,他们将与公司签订1到3年的劳动合同;10月 22日,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全球裁员200余名,其中在中国深圳、.上海、东莞等分部,总计将裁掉约100人;11月6日晚,四川某央属企业将公司劳动合同还未到期的编外职工转入劳务派遣公司……企业如此密集的大规模裁员是人力资源战略调整的需要还是达到规避劳动合同法的目的?在过渡时期,一些企业的突击裁员行为引起我们如下几点思考:首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究竟是什么?对企业有何限制?为何企业谈其色变?其次,企业不惜付出高额成本和触犯法律的风险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理性?再次,如何发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同时减少其消极影响,降低法律风险?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涵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只约定合同的起始日期不约定终止 13期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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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探析
【摘要】《劳动合同法》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本文将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施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并进一步分析其根源,提出完善立法和推广新法的建议。
【关键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劳动者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有效期限,劳动关系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持续存在,只有在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劳动关系才可以终止。
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劳动者。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相对模糊,相关条款规定不够明确清晰
2007年10月,某技术有限公司的“先辞后聘”事件,主要目的是要规避《劳动合同法》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该事件的最直接影响是给很多企业做了负面的榜样,诱导了很多企业规避《劳动合同法》。
而某科技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公开讨论劳务派遣制度,也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模糊”的体现。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立法角度上来说,正因为新法中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解释不够明确清晰,才会令社会上众多企业和劳动者对此不能够深刻接受和正确看待,曲解了立法本意。
致使在法律应用上易产生歧义。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由上也表现出了立法的模糊性。
“劳动者因病、因伤不能从事工作,或者因为能力不能胜任工作等等”可以成为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原因,但是“能力”问题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难以限定。
(二)用工单位采取不同手段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些企业在面对大批员工到期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迁移新厂,留下少量业务在原厂。
因为业务少,企业采取降低工资,常加班等办法“软折磨”员工。
在此情况下,有的受不了离开了,有的想随新厂转移,但因为新厂已更名,并变换了股东和法人,加之企业要求合同从零开始,很多员工不想耗下去,也只好自动离开。
还有一些企业通过派遣公司走捷径卸包袱。
一些企业在合同到期后不与员工续签合同,将他们交给劳务派遣公司或下属一些资产微弱的公司,再挑一些认为可用的员工以外聘的名义回来继续原来的工作。
这样就形成了一种新的劳务关系,用工单位什么都不用再管,只要给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报酬,由对方给
工人发工资。
很多劳务派遣公司都是不规范的皮包公司。
这主要也是企业为了避免与劳动者产生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想出的招数。
(三)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新规定适用对象的疑惑
一些原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季节性强、劳动密集型、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艺品、建筑等企业怨声载道。
新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然而一些技术性不强靠体力的工种,到劳动力旺盛期过去,不再适应原工种,但由于合同的牵制,出现不退而休的现象,这使企业的用人成本大大增加了。
三、应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施现状的对策
(一)完善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实施细则和相关司法解释
这主要是针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的模糊性提出的建议,增强执法准确性;其次,各地方应根据新法规定和本地情况结合出台相应地方法规,完善立法体系;另外,针对大量企业变换招数拒签或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个人认为应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且在判断是否规避行为上也应该出台对应标准。
(二)加强培训,提高认识
增强有关部门特别是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工作人员把握政策的能力,提升服务经济发展和维护职工的水平,落实新法规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同时,加强企业劳资管理人员的培训,传授企业用工管理技巧,规范用工行为,避免因为新法的实施而发生大量劳动争议事件。
对用人单位的教育极其重要,企业的规避行为主要是来自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认识误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卷土重来,但如果企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有正确认识,建立健全一套规范、完备的规章制度以及架构起合理、科学的工作岗位考核制度等。
(三)加大宣传,稳步推进新法施行
一方面大力推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
各级劳动部门要根据不同行业的用工特点,总结和公布各行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督促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是促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依法履行。
建立和运用有效手段,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加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动态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全面掌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履行情况。
最后要树立履行新劳动法的典型,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履行典范。
开展“示范点”建设,选择若干企业,培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示范企业。
通过培育典型,发挥引路作用,提高企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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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谢良敏.劳动合同全程指南[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