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保险公司格式条款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

《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0月1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项俊波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七条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
定期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既包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又包含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第九条年金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第十三条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可以包含全残责任。
健康保险包含两种以上健康保障责任的,应当按照一般精算原理判断主要责任,并根据主要责任确定险种类别。
长期健康保险中的疾病保险,可以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死亡给付金额不得高于疾病最高给付金额。
其他健康保险不得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因疾病引发的死亡保险责任除外。
第四十七条保险公司未按照规定申请批准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由中国保监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进行处罚。
第四十八条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一)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内容显失公平或者形成价格垄断,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三)条款设计或者费率厘定不当,可能危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保监会的其他规定。
第四十九条保险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进行处罚:(一)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二)未按照规定报送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相关报告的;(三)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与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相关的其他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资格A4《人身保险合同》真题卷二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资格A4《人身保险合同》真题卷二[单选题](江南博哥)1.为保障保险合同弱势方的利益,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时应当采取的措施不包括()。
A.在投保单中附格式条款B.对免责条款进行明确说明C.对免责条款进行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D.向投保人宣读全部条款内容参考答案:D[单选题]2.人身保险合同的附和性主要表现在()。
A.合同由当事人协商订立B.合同由保险人提供格式条款C.保险人为附和客户需求根据投保人需要定制保险产品D.保险格式条款由投保人拟定参考答案:B[单选题]3.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法律规定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的时间是()。
A.在合同订立时B.在保险事故发生时C.在整个保险期间内D.在合同订立和保险事故发生时参考答案:A[单选题]4.某企业想为员工投保团体养老保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需经过员工逐个同意B.只能指定员工或其近亲属为受益人C.该企业对其员工无保险利益D.企业不能为员工投保含死亡责任的保险参考答案:B[单选题]5.下列关于投保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订立保险合同C.团体保险的投保人可以是个人D.未满18周岁的人不能为自己订立保险合同参考答案:A[单选题]6.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为便于保险人及时查清事故的原因、性质和损失,有义务及时通知保险人的是()。
A.投保人、代理人B.投保人、代理人、被保险人C.投保人、受益人、被保险人D.受益人、被保险人、代理人参考答案:C[单选题]7.设立不可抗辩条款的目的不包括()。
A.抑制保险人的道德风险B.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C.免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举证责任D.限制保险人变更合同的权利参考答案:D[单选题]8.刘某在1999年毕业后为自己投保了终身寿险。
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刘某因公司倒闭下岗,决定自己创业。
为筹集资金刘某将保单抵押给银行,申请了10万元贷款。
A4《人身保险合同》 1302

A4《人身保险合同》 13021. 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必须是可保风险,构成可保风险必须的要件有():①可保风险须为纯粹性风险;②可保风险须为可预知、可控制的风险;③可保风险不是偶然发生的风险;④可保风险应有引致重大损失的可能性;⑤可保风险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但实际出险的标的仅为少数。
[单选题]A.①②③B.①④⑤(正确答案)C.③④⑤D.①②③④⑤2. 通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已经拟定有关合同条款,另一方当事人只能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接受或不接受。
保险合同的这一特点被称为()。
[单选题]A. 保险合同的双务性B. 保险合同的非要式性C. 保险合同的射幸性D. 保险合同的附和性(正确答案)3. 下列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特征的陈述中,错误的是()。
[单选题]A. 人身保险合同也适用代位追偿原则(正确答案)B. 保险标的人格化是人身保险最根本的特点C. 人身保险合同不存在超额保险的问题D. 部分人身保险合同具有很强的储蓄性4. 法律渊源是指法的具体表现形式,即法律规范源自哪些法律文件。
当前,我国人身保险合同法律规范主要来自专门调整保险法律关系的《保险法》。
()A. 正确(正确答案)B. 错误5. 2006年1月,甲投保了乙保险公司的两全保险。
2012年6月乙发现甲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主张解除保险合同。
甲不同意乙的主张,乙起诉至法院。
法院在审理该案件时,应适用()。
[单选题]A.当时的法律B.现行保险法(正确答案)C.当事人约定的法律D.案情不清,无法判断6.《保险法》第七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该条规定反映了该法的()。
[单选题]A.空间效力和对人效力(正确答案)B.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C.空间效力D.时间效力和对人效力7.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被保险人人数增加时,保险人在审核同意后,于收到申请之日的次日零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并按约定增收未满期净保费。
被保险人人数减少时,保险人在审核同意后,于收到申请之日的次日零时起,对减少的被保险人终止保险责任(如减少的被保险人属于已 离职的,保险人对其所负的保险责任自其离职之日起终止),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费,但减少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其保险金申请人已领取过 任何保险金的,保险人不退还未满期净保费。减少后的被保险人人数不足其在职人员75%或人数低于5人时,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 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 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保险金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 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 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上述约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 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A4《人身险合同》练习题1002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A4《人身保险合同》1002单选100题,每题1分,共100分。
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或最合适的。
选对得1分,多选、不选或错选均得0分。
请考生最好在试卷上也填写或标出答案,以备将来查询及存档。
1.下列关于宽限期条款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宽限期条款适用于投保人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情形B. 投保人未在宽限期内交纳保险费的,保险合同效力必然中止C.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宽限期为约定交费期限的60日内或保险人催告之日起的30日内D. 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答案是:B.投保人未在宽限期内交纳保险费的,保险合同效力必然中止;第131页)第2-4题为套题:人身保险合同具有有偿性、非要式性、附和性、射幸性等特征。
这些特征对于理解保险合同和保险立法都具有重要意义。
请根据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2.在人身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常有投保人抱怨保险公司“霸道”,条款都是保险公司单方拟定,投保人只能要么全部接受,要么不接受。
这体现了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
A.有偿性 B.非要式性 C.附和性 D.射幸性(答案是:C.附和性;P23,p6)3.《保险法》第13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这体现了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
A.有偿性 B.非要式性 C.附和性 D.射幸性(答案是:B.非要式性;P23,p2-4)4.在营销员推销保险过程中,常常有人认为保险是骗人的,因为如果不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不会支付保险金,所交纳的保费就有去无回。
这反映了这类人不理解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
A.有偿性 B.非要式性 C.附和性 D.射幸性(答案是:D.射幸性;P25,p1-2)5.在我国调整人身保险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还有一些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
02.人身险保险困惑(定稿

人身险保险保险合同纠纷实务困境
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
2014年10月1日报案人余某称被保险人小王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确诊为脑梗,脑死 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复制文本后在此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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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昏迷,入院呼吸机辅助呼吸,10月3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合同条款约定:需持续使用
被保险人江某,女,49岁,2008年2月9日,江某丈夫姚某为其购买了某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 并附加住院医疗,基本保险金额为5万元,受益人为其丈夫姚某。在投保单既往病史一栏中,姚某 填写“无”。 2008年9月13日,被保险人江某因突发头疼不适而紧急入住人民医院检查治疗,经抢救无效而 死亡死亡原因为“脑出血”、“脑疝”。受益人姚某于2008年9月27日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 接到报案后,对此案迅即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核实:1.人民医院的入院记录记载,姚某,即投保人 丈夫陈述江某患有高血压病10年,且间断服药治疗。治疗记录中也显示,江某在医治期间血压一直 呈较高状态。2.调查人员走访被保险人单位,医务室的工作人员证实5年前单位体检的时候曾发现 被保险人血压偏高,建议他到正规医院就诊治疗。3.调查人员在医疗保险报销处也找到了被保险人 因高血压病就诊治疗的报销票据。因此,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姚某投保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隐瞒高血压病史,故保险公司做出了拒赔、解约且不退还保险费的处理决定。
人能够理解的解释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险人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 第十二条 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 予以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第十三条 保险人对其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负举证责任。 投保人对保险人履行了符合本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要求的明确说明义务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以其他形 式予以确认的,应当认定保险人履行了该项义务。但另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的除外。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李言安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李言安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保险纠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审理法院】云南省临沧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临沧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8【案件字号】(2020)云09民终59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鸿武赵艳洁杨宇红【审理法官】李鸿武赵艳洁杨宇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李言安;耿马云龙天然橡胶有限公司【当事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李言安耿马云龙天然橡胶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李言安【当事人-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耿马云龙天然橡胶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杨徐存云南春裕律师事务所;郑鸿云南山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徐存云南春裕律师事务所郑鸿云南山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徐存郑鸿【代理律所】云南春裕律师事务所云南山海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被告】李言安;耿马云龙天然橡胶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人寿保险保山分公司提交的上述证据真实、合法,与本案具有关联性,对其证明目的,本院予以采信。
一、二审庭审中,云龙公司均认可收到人寿保险保山分公司的保险单及保险条款为电子版本。
李言安与人寿保险保山分公司之间存在人身保险合同关系。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撤销法定代理合同过错合同约定诚实信用原则特别授权法定代理人鉴定意见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李言安与人寿保险保山分公司之间存在人身保险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华泰财险条款: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第二十二条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 料。保 险 金 申 请 人 未 能 提 供 有 关 材 料 , 导 致 保 险 人 无 法 核 实 该 申 请 的 真 实 性 的 , 保 险 人 对 无 法 核 实 部 分 不 承 担 给 付 保 险 金 的 责 任 。 (一)身故保险金申请
第十二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三条
保险人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保险合 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 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 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 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 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 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残疾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残疾保险金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 被保险人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5. 被保险人醉酒; 6.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或服用影响行为能力的相关药品或受管制的药品; 7.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8. 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但因遭受意外伤害所致不在此限); 9. 被保险人受细菌、病毒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事故致伤口感染者除外),或被保险人中暑、猝死、药物过敏、食物中 毒; 10.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11.被保险人因接受检查、麻醉、整容手术及其它内外科手术、药物治疗等导致的事故; 12.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13.任何生物、化学、原子武器、原子能或核能爆炸、辐射或污染。 第七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或无有效操作证操作施工设备期间; 2.被保险人非法搭乘交通工具或搭乘未经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交通工具期间; 3.保险人因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期间; 4.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5.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或活动期间; 6.战争(无论宣战与否)、内战、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暴乱或其它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若由于本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的情形导致的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将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第八条 其它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载明的责任免除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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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用以规定被保险人在一定条件下享受保险公司赔偿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人身保险合同中所包含的格式条款往往给被保险人带来了一些纠纷和困扰。
本文将从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格式条款产生的纠纷原因、法律依据和解决方式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保险公司格式条款的构成及其纠纷原因
1. 标准化合同条款的使用
人身保险合同中常常包含一些标准化的合同条款,这些条款通常由保险公司事先拟定好,适用于大多数的被保险人。
这些格式化的条款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保险公司的管理和操作,但也给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被保险人造成了一些困扰。
2. 条款表述不明确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有些格式条款的表述不够清晰明了,容易让被保险人产生误解或理解偏差,从而使纠纷产生。
在保险理赔方面的格式条款往往在对理赔条件和方式的描述上存在模糊之处,容易给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带来理解上的分歧。
二、法律依据及应对措施
1. 保险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人未在保险合同中书面明确保险标的、保险金额等内容或者未在保险单、保险凭证中注明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的全部利益”。
这一法律规定为保险公司格式条款的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 法院裁定
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一旦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就格式条款产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依据《保险法》和相关裁判文书对双方的主张进行处理。
三、解决途径及建议
1. 建议保险公司完善保险合同
对于格式条款不明确的情况,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更加具体明确的语言来完善合同条款,避免给被保险人带来误解和纠纷。
2. 建议被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多加注意
在签订人身保险合被保险人应该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核对其中的保险标的、保险金额、理赔条件等内容,并可以针对不明确或矛盾之处向保险公司提出疑问并要求澄清。
3. 建议保险公司加强规范管理
保险公司在设置格式化条款时,应该加强对其规范化、合法化的管理,避免因为格式条款的模糊表述给被保险人带来纠纷。
四、结语
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格式条款的出现给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带
来了一定的纠纷和困扰。
保险公司在设置格式条款时需要加强规范管理,保证其合法合规;被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也需加倍留意格式条款,避免因模糊表述而引发的纠纷。
法院的裁决也为解决这类纠纷提供了
一定的法律依据,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希望通过双方的努力
和合作,可以更好地规范和完善人身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促进保
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保险公司格式条款纠纷案例分析
为了更好地理解保险公司格式条款纠纷的具体情况,我们可以通过案
例分析来深入了解相关的纠纷原因以及解决方式。
1. 案例一:理赔条件的模糊条款
甲先生购物了一份人身保险合同,其中包含意外伤害险。
不幸的是,
甲先生在事故中受伤,需要进行治疗。
在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时,保险公司却以合同中的“意外事故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能进行理赔”
为由拒绝了甲先生的理赔请求。
然而,合同中对于这些特定条件的表
述并不明确,导致了纠纷的产生。
2. 案例二:保险金额的争议
乙女士购物了一份人身保险合同,合同中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获得
一定金额的赔偿。
然而,当乙女士真正需要进行理赔时,保险公司却
以合同中的保险金额所属的细则为由拒绝了乙女士的理赔请求。
乙女
士对于细则的规定不够明确表示质疑,双方产生了纠纷。
以上是两个典型的保险公司格式条款纠纷案例,有关案例的法院裁决
结果更加突显了保险公司格式条款的模糊性对于纠纷的影响。
这也提
醒我们在签署人身保险合对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要格外留意,确保了
解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六、解决途径及建议
针对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格式条款的纠纷,我们提出以下解决途
径和建议:
1. 加强法律意识
被保险人在购物人身保险合应该提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寻求法律援助
对于因保险公司格式条款产生的纠纷,被保险人可以借助法律援助机构等途径,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协助和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3. 加强交流协商
针对人身保险合同中格式条款的不明确之处,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的交流协商,寻求双方的合理化解方案,避免因为格式条款的模糊表述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4. 监督机制的加强
保险监管部门也需要加强对于保险公司设置格式条款的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避免因为条款模糊而导致的不必要纠纷。
七、结语
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格式条款的纠纷是保险行业中一项长期存在且需要重视的问题。
虽然保险公司格式条款所产生的纠纷给双方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但在法律法规、法院裁决、自身注意等多方面的帮助下,这些纠纷可以得到妥善的解决和预防。
希望未来人身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能够更加规范、合法,避免给被保险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纠纷,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