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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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创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创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创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代城市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

为了改善城市的环境质量和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质,许多城市开始开展创城工作。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创城工作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对创城工作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以期能够更有效地推进城市的发展和改善。

首先,创城工作应该注重公众参与。

城市的管理不应该只是政府部门的事情,而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开展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市民的声音和建议,将市民的需求纳入到创城工作的决策中。

只有让市民真正参与进来,才能够形成一个共同关心城市发展的氛围,也能够提高创城工作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其次,创城工作需要做好城市规划和建设。

城市规划是创城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只有做好规划,才能够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

在规划过程中,要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合理安排城市的绿化和公共空间,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市民提供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

同时,创城工作还应该注重创新和技术应用,在城市建设中运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理念,提高城市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再次,创城工作需要注重改善交通状况。

交通拥堵是现代城市发展的一个难题,影响着市民的出行和生活质量。

为了改善交通状况,创城工作应该注重优化交通规划和布局,提高公共交通的便捷性和舒适度,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同时,可以推行交通限行和错峰出行政策,减少私家车辆的使用和交通压力。

此外,加强交通管理和监管,严格执法,打击违章行为,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另外,创城工作还需要注重改善城市环境。

城市环境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在创城工作中,要注重城市环境的整治和提升,建设清洁、整洁、美丽的城市。

可以加强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工作,提倡市民绿色出行,减少环境污染。

同时,可以开展城市绿化和园林景观建设,美化城市的面貌,提高城市的形象和吸引力。

最后,创城工作需要注重科学评估和监督。

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有什么建议

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有什么建议

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有什么建议创建文明城市是每个城市发展的目标之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

以下是我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几点建议:1. 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市民应该树立环境保护的意识,养成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的习惯。

政府可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环保知识普及活动和组织环保义工行动,提高市民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

2. 提倡文明礼仪:市民应该树立文明礼仪的意识,养成遵守交通规则、排队有序、尊敬他人等良好习惯。

政府可以建立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文明礼仪培训、文明礼仪示范活动等,引导市民形成文明的行为习惯。

3. 加强交通管理:市民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行为。

政府可以加强交通管理力度,扩建公共交通网络,提高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的覆盖率和便捷性,引导市民减少私家车使用,降低交通拥堵和尾气排放。

4. 提高垃圾分类率:市民应该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政府可以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供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行动。

5. 发展公共设施和服务:政府应该加大对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覆盖范围。

例如,完善公共厕所建设,建设更多公园、广场等休闲娱乐场所,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6. 建立志愿者文化:政府可以加强志愿者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通过举办志愿者培训班、志愿者服务项目等活动,吸引更多市民参与到志愿者工作中来,共同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7. 加强社会监督和评价:政府可以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热线电话和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接受市民反映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同时,建立文明城市评价体系,定期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估,通过评价结果来激励和引导市民、政府和企业的积极参与。

总之,创建文明城市是一个系统的工作,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和政府的积极引导。

希望市民们能够积极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中来,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明确目标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文明成为市民生活的常态。

具体目标包括:市民文明素质显著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城市环境整洁优美,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公共服务优质高效。

二、组织架构1.成立市、区、街道三级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设立创建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重点任务1.提升市民文明素质(1)开展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加强文明行为规范培训,提高市民文明素养。

(3)推广志愿服务活动,让市民在参与中提升文明素质。

2.优化城市环境(1)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

(2)开展城市环境整治,确保城市整洁有序。

(3)加强绿化美化,提升城市景观。

3.维护社会秩序(1)加强法治建设,确保社会公平正义。

(2)加强治安管理,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

(3)加强社区治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4.提升公共服务质量(1)优化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加强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满足市民多样化需求。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阶段:了解市民需求,明确创建重点。

2.制定方案阶段: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实施推进阶段: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五、保障措施1.政策保障:加强政策支持,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3.人员保障:充实创建工作队伍,提高创建工作能力。

4.宣传保障: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六、长效管理1.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创建成果持续巩固。

2.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不断创新创建方式,提高创建工作实效。

4.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让文明成为市民生活的常态。

在这个充满希望的城市里,我们将携手共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付出努力。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何意见建议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何意见建议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何意见建议城市的文明程度对于一个地区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以下是我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一些建议和意见:首先,加强文明法制教育。

通过宣传和教育加强居民对于法律法规的认知,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和遵法意识。

政府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向居民普及法律知识。

同时,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构建更加严谨的法律监管体系。

其次,加强社会公德培养。

通过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培养居民讲文明、懂礼貌、守秩序的公民素质。

政府可以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倡导公德和道德榜样,树立文明的社会风尚。

此外,应建立健全投诉渠道,让民众有一个反映问题和侵权行为的平台。

第三,加强城市环境建设。

优化城市规划,提高公共设施的覆盖率和质量,同时加大绿化工作,打造宜居环境。

政府可以加大投入,建设更多公园、绿地等休闲场所,为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空间。

重点改善老旧小区和农村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第四,加强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

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提供便利的分类回收服务。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垃圾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建设和运营。

第五,加强交通管理和公共交通建设。

通过完善交通规划,缓解道路拥堵问题,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政府可以增加公共交通的投入,扩大公交线路覆盖范围,提高公交车辆的质量和服务水平,提供更加便利的出行条件。

同时,鼓励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使用。

最后,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监督机构可以通过实地检查、举报投诉等方式,对不符合文明城市要求的行为进行整改和处罚,并公开曝光。

同时,建立奖励机制,对文明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嘉奖和激励。

总之,创建文明城市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和投入,居民要提高公民素质和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形成共同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积极氛围。

创建文明城市的建议

创建文明城市的建议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配合。

以下是一些关于如何创建文明城市的建议:
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宣传文明城市的概念、意义和标准,提高市民的文明意识,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市的创建。

2. 提升市民素质:加强市民的道德教育,培养文明习惯,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3. 整治城市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的美化、亮化、净化程度,创造宜居、宜业、宜游的良好环境。

4. 推动志愿服务:鼓励和引导志愿者积极参与文明城市的创建,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弘扬社会正能量。

5. 强化执法力度: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

6. 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创建的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出现“一阵风”现象。

7. 发挥社区作用: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发挥社区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基础作用,提高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参与度。

8. 鼓励市民参与: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市的创建,发挥市民的主体作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总之,创建文明城市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配合,需要政府、市民、企业等各方齐心协力,共同推进。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文明城市的创建目标,让城市变得更加美好、宜居、文明。

健全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调研报告

健全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调研报告

健全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调研报告引言:近年来,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城市面临着环境、交通、安全等各方面的压力。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提出了创建文明城市的概念,并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相关工作。

本调研报告旨在分析并提出健全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的建议。

一、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和影响创建文明城市不仅仅是美化城市形象,更是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增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文明城市的创建不仅需要广大市民的共同参与,也需要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文明城市的创建有助于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动全民素质提升,对城市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文明城市创建的现状与问题目前,我国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进展。

一些地区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显著,但也有一些地区存在着一些普遍问题。

其中,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不彻底、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社会公德意识薄弱等问题是亟需解决的。

三、健全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的必要性要想真正实现文明城市的创建目标,必须建立健全的长效机制。

通过长效机制,可以持续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形成制度化的管理和保障体系。

长效机制的建立可以解决一些临时性的问题,并充分发挥市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建立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的建议1.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文明城市创建的责任和义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落实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明确文明城市创建的责任和任务,并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机制。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理念和重要性,促使市民自觉参与。

4.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将文明城市创建纳入城市规划体系,引导合理布局和建设,提升城市品质。

5.培养市民公德意识:通过开展各种公德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素质和道德观念。

五、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调研结论建立健全的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是实现文明城市创建目标的关键。

只有通过制度和规范的引导,才能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从而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市民的美好生活。

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意见和建议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一直在加速,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如空气污染、噪音污染、交通拥堵、土地浪费等等。

为了营造更加宜居、环保的城市,我提出一些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环境保护环保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方面,我们应该重视城市环境的保护,特别是空气污染的治理。

应该大力推广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的使用,提高空气质量。

另外,城市景观绿化也是环保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通过种植花草树木等相关工作,改善城市环境面貌。

二、发展文化事业文明的城市不仅要有繁华的商业街区和高楼大厦,还要有丰富的文化生活和活生生的历史底蕴。

建设书香门第、富有文化气息的城市,可以举办各种文艺活动、创建文化主题广场,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文化体验,激发市民的文化意识。

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公共服务水平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要提供高品质的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

建设便民商业服务点、公园、健身场所,打造市民休闲的空间。

同时,为方便市民,可发展安全快速的网络交通服务,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

四、加强社会管理要建设文明城市,还需要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社会各种不良行为的监管和打击,维护城市的良好行为秩序和良好社会环境。

同时,还要倡导公共文明行为,培养市民的公共意识,形成和谐文明的社会风尚。

五、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是建设文明城市的重要条件。

应该积极探索新的城市规划、科技和建设理念,加强城市设计和建设质量,不断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实现城市功能的协调发展。

总之,建设文明城市需要各方面的协同努力,社会各界都应该参与进来,共同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通过全民参与和共同认识,我们相信我们的城市会变得更加漂亮、更加文明。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建设长效常态创建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建设长效常态创建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建设长效常态创建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8.09.20•【字号】岚综委〔2018〕84号•【施行日期】2018.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建设长效常态创建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岚综委〔2018〕84号各片区党工委和项目建设指挥部,区直各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属国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巩固和拓展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加快建设文明平潭、美丽平潭,树立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不断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一岛两窗三区”,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现就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建设长效常态创建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建立各级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

区党政一把手每年开展专题部署、调研督查、情况点评不少于两次,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区直单位主要领导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乡镇主要领导每月实地督查不少于一次。

组织部门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绩作为考核、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干部使用和奖惩的基本依据之一。

牵头单位: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区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二、建立健全目标责任细化机制制定《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任务分解表》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操作手册任务分解表》,将创城责任细化到具体单位、具体乡镇。

各单位、乡镇要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实行“分片包干分段负责”制度,把责任细化分解到岗到人。

牵头单位:区创城办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三、建立健全常态测评机制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测评内容和标准制定测评方案,每年至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一次测评工作(或委托第三方测评),测评结果在全区或在区属新闻媒体进行通报,存在问题由相关责任单位、乡镇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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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不懈努力。

为了全面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创建目标,必须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长效机制。

为使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巩固和提高创建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城市的组织机制、责任机制、引导机制、监督机制、督查机制、考核机制、保障机制、城乡联动机制,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城市管理,提高群众素质,健全制度规范,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文明和谐武山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协调。

以构建和谐文明环境为抓手,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

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深化创建的第一准则,把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深化创建决策的第一要务,把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第一依据,充分调动全县人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坚持制度管理。

着眼于常态化管理,把解决重点问题与全面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建立多方位、广覆盖的管理制度,形成行业管理落实到基层、区域管理全面推进的目标责任体系。

(四)坚持求实创新。

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从实际出发,关注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选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形式、方法。

三、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强化领导体制,坚持党政一把手抓创建、负总责不动摇,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党政部门各负其责,人大、政协视察指导,群团组织密切配合,新闻媒体引导推进,军警民共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创建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创建文明城市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或者每半年召开一次创建文明城市联席会议,对创建工作实施强有力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建立创建文明城市年会制度,结合创建工作实践,认真总结提炼创建工作中形成的成果,深刻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责任机制。

把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工作指标和任务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通过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
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坚持牵头部门与责任单位相协调、重点工作与长效建设相促进、突击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实现文明城市创建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项项有指标、限时必达标”的创建组织体系,确保创建工作常态化。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活动引导机制。

广泛开展各类创建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进展以及各级各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在全县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开展群众教育活动。

以教育学校为中心,坚持分类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

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以职能部门联动为抓手,以交通秩序、占道经营、车辆停放、环境卫生、社会治安五项秩序整治为重点,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多、治理难度大、标准要求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长效管理。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协调各类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站等媒体长期进行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及时报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播发创建公益宣传广告,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文明行为、不作为部门的曝光力度,促进整改。

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及时收集和整理社会各层面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督查机制。

实施领导督查,每年开展一次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参加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查,做到督查有重点、有内容、有点评、有通报。

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督查制度,促进创建工作不断深化。

开展专项督查、视察,县人大、政协每年组织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文明城市创建的专项督查、视察,做到有主题、有内容、有对策。

对专项督查、视察中发现的问题,由县文明办及时反馈各相关部门,明确整改时限,通报整改情况。

建立汇报制度,各乡镇、各责任单位每半年向县文明办报送一次所承担工作的进度、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考核机制。

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把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创建作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有机载体,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真正做到全方位、广覆盖。

把全县开展的行风民主评议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监察部门要纳入考核部门单位效能建设的评价体系,实现“创建主体明晰化”、“目标责任具体化”、“监督检查常态化”。

落实创建奖惩制度,对年度文明创建工作排名靠后、督查中被通报批评未及时整改的,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对创建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七)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保障机制。

强化人员保障,进一步充实各乡镇、各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力量,要确定专(兼)职的精神文明创建人员,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精神文明建设队伍。

强化财力保障,县财政要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

财政投入要逐步向城乡公共管理、社会公共服务、基
层单位及群众素质教育倾斜,加大投入比例。

强化宣传氛围保障,严格按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户外广告资源用以常态化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宣传,努力营造常态化的创建氛围。

(八)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联动共创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兼顾、密切配合,相互衔接、相互贯通,形成城乡联动的创建工作合力。

要围绕党和国家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庆以及重大事件,组织开展各种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结对帮扶活动,落实支援农村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的投入和支持,形成以城带乡的长效工作机制。

要通过开展“三下乡”、“四进社区”等活动和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基层拓展延伸,实现城乡文明程度整体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县文明办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实际,精心设计创建载体和抓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发动群众参与。

以“让群众参与,使群众得益,受群众监督”为要求,注重追求创建实效。

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探索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新途径、新办法,着力提高群众参与度。

(三)形成工作合力。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按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关于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结合年度工作目标,根据分工要求,密切配合,协同工作,整体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四)强化舆论宣传。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中的新做法、新典型、新经验,要加强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引导和监督。

同时,各类媒体媒介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宣传广告的常态化宣传发布,营造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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