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介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典型案例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170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17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消化存量、严控增量,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益,推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建设,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夯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各市、县(市、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转变“重增量、轻存量”观念,在深入挖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上下功夫,采取坚决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自2019年起,全省每年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0万亩左右;到2022年年底,全省前5年平均供地率达到80%以上。
到2020年年底,将全省截至2019年4月30日经核实后的闲置土地,除司法查封外,全部处置到位。
对新产生的闲置土地及时有效处置。
二、分类施策,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一)改善供应条件,加快项目落地。
绘制批而未供土地位置分布“一张图”,实行“挂图作战”。
对未落实项目的土地,当地政府要加大招商推介力度,运用“一张图”推行“以地招商”,引导项目优先选址,充分利用。
对已落实项目但因征地拆迁、基础设施不配套等原因不能及时供应的,统筹运用财政资金、土地储备债券资金,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发挥好土地储备职能作用,加快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前期开发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创造条件加快土地供应。
(二)统筹解决因规划问题造成的批而未供。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等3 则作者:暂无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2020年第2期1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近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就规范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有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及时将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通报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
2 15 部委部署开展2020 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等15 部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品牌效应和示范功能,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新时代“三农”工作,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3 农业农村部发布100 条冬季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近日,农业农村部举办2019 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冬季)推介活动,发布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冬季精品旅游线路100 条、景点273 个,为公众冬季畅游乡村、体验冰雪世界、采购农家年货提供更多去处。
据介绍,这些景点线路具有四个特点。
一是定位准确。
主动编制农村休闲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定位,优化产业布局。
二是标准较高。
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开展美丽休闲乡村、共享农庄等创建活动,树立发展标杆,培育知名品牌。
三是跨界明显。
着力推进要素跨界配置、产业跨界重组、主体跨界联合,丰富产业业态,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11.17•【字号】鲁自然资发〔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号)要求,结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精神,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联系处室: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电话:*************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电话:*************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11月17日山东省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号)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一)总体要求。
村民住宅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做好信息共享互通,确保农民住宅建设用地供应、宅基地分配、农民建房规划管理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_让农民享受改革红利

26农村经营管理 2024.2近年来,山东省莒南县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列入年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要点,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来抓,注重结合县域各镇街资源禀赋、特色产业等因素,分类施策,助推全域乡村振兴。
2023年,莒南县有10个镇街的21个村居依托美丽乡村、特色产业、优势资源等因素开展了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共盘活闲置宅基地157户,盘活面积49.35亩。
其中十字路街道猛虎崖村和涝坡镇山西头村的做法比较典型、成效较为显著。
一、依托旅游资源,发展民宿项目山西头村属于典型的山村,全村共有人口160人。
近年来,由于大多村民进城务工,村内部分住宅处于闲置状态,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该村紧邻国家4A 级旅游景区——天马岛旅游风景区,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发展旅游、住宿的潜力很大。
山西头村依托优越的旅游条件,因地制宜,稳妥推进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发展民宿旅游项目,探索出了一条因地制宜选择利用模式的新路径。
其做法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是发挥自身优势。
涝坡镇党委政府积极响应市县政策,综合统筹各村实际情况,确定山西头村依托自身旅游资源优势,稳步推进民宿旅游项目建设。
为此,镇党委政府积极主动作为,成立工作专班、工程建设指挥部,由镇级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
前期,工作专班对全村的宅基地进行摸底排查,对村民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进行备案。
结合闲置原因和闲置时间等因素,逐户征求意见,本着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原则,稳妥推进。
确保前期工作做得实、做得细,中期工作推进快、进展顺,后期工作成效大、无隐患。
三是统一规划设计。
由涝坡镇山西头村、城子村、小窑村联合成立莒南县马亓山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简称马亓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组织、统一运营民宿产业。
结合村庄实际并注重与周边村庄融合,统筹考虑村情、村貌,统一规划民宿建设风格,带动旅游、餐饮等产业发展。
四是吸引资本注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鲁政发[2001]89号【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01.08.31【实施日期】2001.08.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01〕8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随着我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住宅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农村宅基地总体上纳入了依法管理轨道。
但当前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超标准占用宅基地以及未批先占、抢占、越权批地、非法转让宅基地等问题,既影响了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也不利于农村村庄建设和经济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大意义农村宅基地问题,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长期以来一直是农村基层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之一,也是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环节。
农村宅基地管理不好,不但会出现村庄建设“摊大饼”,严重侵占良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扰乱土地管理和村庄建设秩序等问题,而且也容易产生宅基纠纷和资源浪费,引发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给农村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搞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对于有效地节约和保护土地,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有重大意义。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农村宅基地管理作为关系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庄规划管理各地要按照《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的规定,以县域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乡镇建制调整和小城镇建设工作,抓紧编制、修订、完善村庄建设。
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9.30•【文号】农经发〔2019〕4号•【施行日期】2019.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承包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
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实施、落到实处、惠及农民,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在依法维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和严格规范宅基地管理的基础上,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有效途径和政策措施,为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要突出服务乡村振兴。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眼乡村产业发展需求,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要守住盘活利用底线。
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宅基地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市场监管和传统村落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要注重规划先行要求。
与村庄规划相衔接,与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相匹配,遵守安全消防规定,符合环保卫生要求,注重绿色发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4.06.19•【字号】鲁农绿发字〔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绿发字〔2024〕5号各市农业农村局:现将《山东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6月19日山东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助力农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乡村生态振兴,制定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年度三农重点任务要求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产业导向、多措并举,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推进秸秆科学还田,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构建秸秆利用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能力再上新台阶。
2024年,建设27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104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左右。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科学还田沃土。
充分考虑整地、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控、农民实施意愿等因素,因地制宜推行秸秆翻埋、碎混、覆盖等秸秆还田沃土模式,提升还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推动离田高效利用。
坚持政府推动、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重点支持秸秆收、储、运、销、用市场主体,完善县域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提高离田效能。
推进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推动形成“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的高质高效离田利用格局。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介农村宅基地管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介农村宅基地管理典型案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5.31•【字号】鲁农经管字〔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介农村宅基地管理典型案例的通知鲁农经管字〔2022〕4号各市农业农村局:自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在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积累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
现从征集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案例中择优选取部分典型案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在推动宅基地管理工作中参考借鉴。
附件: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典型案例推介目录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5月31日附件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典型案例推介目录一、管理机制类1.烟台市蓬莱区——明晰职责界限完善管理机制2.威海市环翠区——“乡村找房”APP为闲置农房“牵线搭桥”3.济宁市曲阜市——建立专班靶向发力政策激励共建共享4.泰安市岱岳区——一站式联审联办提高建房审批效率5.临沂市莒南县——健全工作机构畅通审批途径6.德州市乐陵市——推行“三个三”探索审批管理新机制7.滨州市沾化区——创新工作机制做好审批管理二、需求保障类8.潍坊市高密市——建立“1+2+3+3”机制全力保障“户有所居”9.潍坊市昌乐县——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全力保障居民所需10.临沂市沂水县——挖潜新增并举保障用地建房11.聊城市开发区——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三、使用流转类12.济南市长清区——留一分乡村记忆书写长清山水人家13.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激活闲置农房赋能乡村振兴14.淄博市博山区——建设养生庭院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15.济宁市泗水县——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泗”在必行16.德州市禹城市——清理空闲宅基唤醒沉睡资源四、巡查监管类17.东营市广饶县——多措并举有效遏制农村违法建房行为18.潍坊市寒亭区——强化监管靶向施策推进改革落实做细19.临沂市兰陵县——“1233”工作机制开创宅基地监管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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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介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
宅盘活利用典型案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21.10.08
•【字号】鲁农经管字〔2021〕1号
•【施行日期】2021.10.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介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
利用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
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地不断探索,涌现出许多好的典型,操作性和可复制性都很强。
现从征集的案例中择优选取部分典型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在实践中参考借鉴。
附件:山东省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典型案例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8日
附件
山东省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典型案例名单
一、探索闲置农房改造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类
1.济南市长清区——入股乡村旅游打造齐鲁样板
2.淄博市博山区——盘活闲置宅基地激发农村新活力
3.枣庄市山亭区——闲置小院“忙”起来村民腰包“鼓”起来
4.东营市河口区——“两闲”盘活“闲置地”变身“活力股”
5.潍坊市临朐县——盘活闲置农房助力乡村振兴
6.潍坊市诸城市——盘活农村宅基地建设艺术试验场
7.威海市文登区——整合资源优化环境盘活闲置农房促增收
8.聊城市东阿县——盘活闲宅村企联建小乡村激发新活力
二、探索闲置宅基地整治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类
9.济宁市曲阜市——利用市场手段盘活闲置宅基地
10.济宁市汶上县——聚焦“三大环节” 创新“四种模式”积极推进荒芜庭院和废旧宅基地整治
11.泰安市宁阳县——点绿成金建设美丽乡村
12.临沂市沂南县——以“宅改”为突破“唤醒”沉睡资产
13.德州市乐陵市——协议保三权共赢创和谐
14.聊城市临清市——有序盘活闲置宅基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15.滨州市阳信县——拆除废旧房屋改善人居环境助推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
16.滨州市沾化区——践行“五个一”思路做活土地文章
三、探索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新机制类
17.青岛市莱西市——坚持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源
18.淄博市淄川区——精准发力深度攻坚整治农村闲置破旧院落
19.德州市禹城市——“宅基革命”激活乡村振兴新动力
20.聊城市高唐县——闲宅开发三融合换得乡村绿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