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复议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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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的分析与思考

对《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的分析与思考

对《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的分析与思考《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了行政复议受理的时限,其内容如下: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必须延长复议期限的,经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批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应当通知复议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该条规定一方面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供了及时的应诉机会,另一方面也规定了时间限制和时限延长的手段,以此维护正当权益。

我认为,《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的存在和实施,使得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及时得到行政复议机关的回应,减少了行政机关的滥权、玩忽职守等现象,实现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作用。

首先,根据该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在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这说明行政复议机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决定,并对行政行为进行复议。

这是确保行政复议权利充分保障的重要手段,避免了行政复议机关的过度拖延,打击了行政机关的滥权问题。

其次,该条还规定了一定的时限延长方式。

行政复议机关必须经过上级行政机关核准,才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30天的复议期限,以及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这个规定有着很明确的规范效力,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得到及时的通知和回复。

同时,由于时限延长造成的不便和损失,行政机关也会对时限延长持谨慎态度,从而减少了行政机关的“视而不见”和“掩耳盗铃”现象。

最后,行政复议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复议决定后,必须及时告知申请人复议结果,并告知现实上诉渠道及时申诉;同时,法律在保护申请人的利益方面给予了充分考虑,如复议机关没有遵守复议期限,申请人可以依法向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使得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工作中认真负责,提高了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效率与水平。

总之,《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规定,它提醒了我们行政机关的权力时限,帮助行政机关正确行使权力,促进了行政机关合法有效地开展行政工作,为保护公民的正当权益提供了依据,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同时,这也是行政复议制度有效运行的前提,应该获得广泛的认可和支持。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少天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少天

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少天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分为两种情况:(一)一般情况下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为60天,自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60天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属人民政府提出;(二)特殊情况可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可以超过60天,特殊情况是指法律对此另有规定,对此只能依照特殊规定计算复议期限,比如《土地管理法》中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为90天,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依据《土地管理法》所做的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行政复议的时间为90天,而不是60天。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少天二、行政复议的程序(一)申请。

1、时效。

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2、条件。

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三)审理。

1、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并限期提出书面答复。

2、审阅复议案件有关材料。

3、调查取证,收集证据。

4、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参加复议活动。

(五)确定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

(四)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期限,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三、申请行政复议的基本条件(一)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二)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且依法应当由本机关受理;(三)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理由;(四)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浅析行政复议期间的界定

浅析行政复议期间的界定

浅析行政复议期间的界定一、行政复议期间的概念在行政复议中,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他行政复议参加人,参加行政复议的行为都应该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这种时间期限即为行政复议期间。

二、期间的种类行政复议期间,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种类。

以期间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还是由行政复议机关指定为标准,可以将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

法定期间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期间,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发生而开始。

本法第九条规定的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第十七条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的审查、受理复议申请的期间。

行政复议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

除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和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外,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决定不予受理的期限是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

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7日”的转送期间。

1、县级人民政府转送复议申请的期间。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申请人不知道向哪个行政复议机关申请时,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政府提出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政府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负责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

2、复议机关对自己无权处理的法律依据的转送审查期间。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国务院部门以下规定的审查申请,或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合法,而复议机关无权处理的,复议机关应在7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或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3、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的期间。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提出书面答复的期间。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

行政复议法定期限与办理程序详解

行政复议法定期限与办理程序详解
知度和信任度。
完善制度
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细 化操作规范,减少自由裁量权
,确保公正性。
强化监督
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 确保法定期限得到严格执行,
防止权力滥用。
提升队伍素质
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提高 办案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
力,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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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人员责任
复议人员未按照法定期限办理复议案 件,将依法承担行政过错责任,可能 受到行政处分等惩罚。
当事人救济途径选择
申请延期审理
在法定复议期限内,当事人若因正当理 由无法及时参与复议,可申请延期审理 。
VS
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 权益。
材料准备
申请人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复议请 求、事实和理由等;相关证据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受理机关及职责划分
受理机关
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 地方人民政府或所属部门提出,也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 地方人民政府提出。
司法救济途径介绍
01
02
03
一审程序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 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将依 法进行一审程序。
二审程序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 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启动 二审程序。
再审程序
若当事人发现新证据或原 判决存在重大错误,可申 请再审,由法院依法进行 再审程序。
01
合法性原则
审查行政行为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修正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领导并支持本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并依照有关规定配备、充实、调剂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第三条行政复议机构除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转送有关行政复议申请;(二)办理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政赔偿等事项;(三)按照职责权限,督促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四)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五)办理或者组织办理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应诉事项;(六)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改进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报告。

第四条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相适应的品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取得相应资格。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法制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第二章行政复议申请第一节申请人第五条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申请人。

第六条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前款规定以外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没有主要负责人的,由共同推选的其他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第七条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第八条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审查期限

行政复议审查期限

一、行政复议审查期限
行政复议审查期限一般情况是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审查期限
二、行政复议向谁提出
对县以上地方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例如,申请人对公安浦东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上海市公安局或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但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申请复议。

例如,申请人对镇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可向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三、行政复议决定书如何拿到
1、行政复议决定书有以下四种送达方式。

分别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2、直接送达是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

3、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公告。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

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

登记管理机关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申请行政复议的最长期限

申请行政复议的最长期限

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最长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最长期限六十日。

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申请行政复议的最长期限二、行政复议基本原则行政复议基本原则,是指通过行政复议法所确立和反映的,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具体规范和指导行政复议的法律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简称《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遵守如下原则:1、独立复议原则。

独立复议原则是通过《行政复议法》第三条所确立的原则,指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合法原则是通过《行政复议法》第四条所确立的原则。

合法是指要求复议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不同的复议决定。

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要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

公开原则,是要求行政复议的依据、程序及其结果都要公开,复议参加人有获得相关情报资料的权利。

及时原则,是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的受理、复议的审查、复议决定的作出都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作出,不得拖延。

便民原则,是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具体的复议工作中,要尽可能为复议申请人提供便利条件,让复议申请人少耗费时间、财力和精力来解决问题。

3、一级复议原则。

一级复议原则是《行政复议法》第五条所规定的原则,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复议实行一级终结复议制。

4、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

行政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是《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原则,是指除: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②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③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④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四种情况之外,行政复议中,当事人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因复议而停止执行。

行政复议时间规定

行政复议时间规定

行政复议时间规定行政复议时间规定行政复议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行政复议的效力和及时性,行政复议的时间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行政复议的时间规定主要包括期限的确定和延期的情况。

首先,行政复议的期限规定是保证公民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的基础。

行政复议期限应当明确规定,以确保合法权益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保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限一般为三个月。

这一期限的设定是考虑到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复核和审查的时间,同时为了尽量保证复议结果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

三个月的期限对于大多数行政案件已经足够。

而对于特殊情况,比如复杂的案件或涉及重大利益的案件,可以依法进行适当的延长。

其次,对于行政复议期限的延期,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和程序。

行政复议期限的延期是为了确保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进行充分而细致的审查,从而作出公正准确的复议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期限可以延长一个月,但是延期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并且要在期限到期前向复议申请人告知延期的事由和期限。

复议机关应当在延期后的指定时间内作出最终的复议裁决。

行政复议时间规定的合理性和严谨性,对于公民实现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时间规定可以保证行政复议的效力得到充分发挥,让公民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复议机关对其合法权益的保护。

严谨的规定可以确保行政复议的程序性和公平性,让复议结果能够公正、准确地反映事实和法律。

然而,当前我国行政复议的时间规定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有些复议机关未能按照规定的期限作出复议决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护。

另一方面,一些复议机关在延期过程中滥用延期权,不仅延长了公民等待复议结果的时间,也增加了行政复议资源的浪费。

针对这些问题,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复议机关的法律意识和权利保护意识。

同时,还可以加强行政复议机关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复议决定的及时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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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案件复议的期限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得除外。

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的起算时间,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权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期限的,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复议权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之日起计算。

(二)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或者未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只要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

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从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之日起计算。

行政案件复议的期限
二、行政案件的追诉时效多长
(一)直接起诉期间
1、当事人应当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的期限不受六十日限制。

3、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当事人不服向法院起诉的,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法院应当受理。

4、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当
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5、当事人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6、由于不属于当事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二)不服行政复议的起诉期间
1、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复议决定未告知当事人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三、行政案件办理时限
行政案件办理时限是从立案到结案期限一般是九十日,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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