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一部分管理制度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一、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地面和井下防火措施,各种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遵守国家的防火规定,并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

二、矿井各井筒之间、矸石山、木料厂、通风机房的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并贮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为防止地面火灾波及井下,进风井必须装设防火铁门。

三、必须设置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要确保水量充足,水仓内的储水量和消防用的供水设备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四、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井下不得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五、防外源火灾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防止使用明火引燃;2.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3.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4.使用不燃或难燃用品;5.防止可燃物的大量积存。

六、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七、所有库存的消防材料、设备除发生事故使用外,任何其它工作不准使用,因处理事故所消耗的材料,有关单位必须在五天内补齐。

八、有关部门每季必须对井上、下的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矿井必须按规定对井下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制定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

十、开采有自燃发火的倾向煤层,通风区必须做好预防、预测工作,且每周至少进行一次。

十一、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完成撤设备和对采空区永久性封闭工作。

十二、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必须视火灾性质、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和通风调度。

十三、矿调度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按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十四、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抢救人员在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和观察风流的变化,并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一、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由地质科组织全面开展矿区防治水专项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其它相对科室、队组积极配合落实每一项防治水工作。

2024年井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井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井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范文材料库管理规定一、爆炸材料库管理员需精确核实并登记所有材料,严禁直接转交下一班次使用。

二、放炮员在领取及退还爆炸材料时,严禁携带放炮器及矿灯入库,必须将其放置于指定地点,并严格遵守爆炸材料库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放炮员与材料库管理人员需当面清点实际领取、消耗及退还的材料数量,确保三者吻合,严禁私自挪用、藏匿或赠送。

四、放炮员应强化责任心,严格执行领退制度,防止爆炸物品的丢失。

器材管理奖罚制度一、严格管理爆炸物品,严禁混装、混运不同种类的爆炸物品,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XX元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XX元罚款。

二、严格遵循领退制度领取及退还爆炸物品,违规者每次罚款XX 元。

三、加强爆炸物品及存储箱的管理,未加锁者每次罚款XX元。

四、严禁无证件人员代替领退爆炸物品,违规者每次罚款XX元。

五、严禁随意丢弃爆炸物品,每发现一发或一卷,对责任人罚款XX元,对责任单位罚款XX元。

六、库管员脱岗行为一经发现,每次罚款XX元。

七、对于私藏、私存、赠送爆炸物品的行为,按每发或每卷处以XX元罚款。

若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于举报或制止私存、私拿、盗窃爆炸物品的个人,给予500至XX元的奖励。

器材仓库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一、深入学习并执行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

二、严格执行入库爆炸物品的验收登记制度,对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实行分库、分类存放。

三、建立健全各类台账,确保收发、领退制度的严格执行,账目清晰,账物相符。

四、对无关人员进入库区进行有效制止,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五、严禁将爆炸物品转借或赠予他人,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防止空岗、脱岗、漏班现象,加强看守,防止爆炸物品丢失或被盗。

对隐瞒不报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详细登记当天各单位爆炸物品的使用情况。

器材警卫防火制度一、警卫及保卫人员的配置需符合公安部门要求,警卫人员由公安部门管理和领导,保管人员不得兼任警卫(井下库房不设警卫)。

材料库防火管理制度

材料库防火管理制度

材料库防火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材料库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材料库防火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材料库,包括成品库、原料库、半成品库、备品备件库等。

三、责任主体1. 材料库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库房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对防火工作负总责。

2. 材料库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做好日常防火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3.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材料库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防火措施1. 严禁在材料库内吸烟、使用明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2. 材料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堆放杂物,保持库房整洁。

3. 材料库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干粉灭火器、消防栓、水带、报警器等,并定期检查、维护、更换。

4. 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便于消防车辆和人员迅速进入库房。

5. 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员工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路线。

五、监督检查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材料库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材料库负责人进行整改。

2. 材料库管理员应每日对库房进行防火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上级领导。

3. 材料库负责人应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确保防火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六、奖惩制度1. 对在防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防火管理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个人或集体,公司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 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员工应严格遵守防火管理制度,确保库房消防安全。

2024年材料库防火管理制度

2024年材料库防火管理制度

2024年材料库防火管理制度一、引言材料库是一个重要的储存和管理各类物质和材料的场所,不仅仅涉及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也关乎生产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材料库的火灾风险,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我公司决定从2024年起推行材料库防火管理制度,并提出以下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二、制定火灾预防计划1. 火灾风险评估:材料库的每个区域都应进行火灾风险评估,确定各个区域的火灾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

2. 火灾预防措施:根据火灾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火灾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爆、防尘等方面的措施。

对于易燃易爆物和危险化学品等特殊材料,应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

3. 防火设施设备:各个区域应配置合适的防火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火灾报警器、防火卷帘门等,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

4. 灭火组织及演练:材料库应建立灭火组织,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灭火应急预案,定期进行灭火演练,提高员工的灭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三、加强火灾风险管理1. 储存布局规划:材料库的储存布局应合理,分区分层,确保各类材料的储存区域符合相应安全要求,并避免火灾的扩散蔓延。

2. 定期巡查检查:材料库应建立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定期对材料库进行巡查,排查火灾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 储存管理制度:材料库应建立严格的储存管理制度,包括材料的分类储存、堆放要求、堆高限制、通道要求等,杜绝乱堆乱放、杂物堆积等行为。

4. 防火隔离措施:根据火灾风险评估结果,对于易燃易爆物和危险化学品等特殊材料,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与其他物质隔离存放。

四、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1. 意识培训:对材料库的员工进行火灾风险和防范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操作培训:对涉及火灾风险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确保其熟悉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3. 火灾演练:定期组织火灾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和逃生自救能力,演练过程中做好记录和总结,及时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煤矿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

煤矿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

煤矿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
1、地面消防材料库应设置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2、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

3、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有关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

4、各类材料摆放整齐,分类挂牌管理,建立物质、材料台帐,记清材料入库数量、规格等。

5、库房管理员认真做好物质、材料的定期保养,机电设备由机电工定期查看,月度进行审核,发现缺少、失效的物品等,及时报告领导进行更换、补充。

6、库房管理员要熟悉材料存放的地点、用途等,出现事故及时准备需要的材料。

7、库房内存放的物资材料在无矿井灾变时,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如有特殊情况使用,要有区、矿领导批准,并及时补充。

8、消防材料库备用的电气设备,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维护,杜绝电气失爆现象。

9、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因抢险等使用的材料必须及时补充。

如有特殊情况使用,要有区、矿领导批准,并及时补充。

10、井下转载点和机头处应设置消防设施。

11、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
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矿井井下灭火管理

矿井井下灭火管理

矿井井下灭火管理1、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共用同一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2、矿井均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设计和建立消防管路系统,在矿井、水平和采区投产时同时投入使用,并保证用水点管路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量不小于0.6m3/min。

消防管路的下列地点必须设置支管和阀门:1)所有斜井。

2)中央变电所附近的主要硐室内。

3)主要大巷、倾斜巷道、采区和其它巷道每隔100米处。

4)皮带运输巷道每隔50米,皮带机头、机尾附近15米以内。

5)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口40米以内。

6)掘进工作面进风口处。

7)其它易发生火灾的地点。

支管和阀门的位置应便于使用和维修,必须有明显易辨的标志,其出口禁止射向电缆及电气设备。

3、地面煤炭装运系统必须设置消防管路系统,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4、井下任何地点不得进行电焊、氧焊和喷灯焊接等明火作业。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进行电焊、氧焊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由矿长批准,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电焊作业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严禁在采区内的任何地点进行电、氧焊等明火作业。

严控生产火花、机电火花、摩擦火花等火源的产生。

井下所有作业都应编制防止火花产生的措施。

5、每一矿井的井口房的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

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井下机电硐室、风动工具清洗硐室的出口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6、皮带运输机应装设皮带火灾报警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

7、井下机电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使用胶带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地点,都应配备合格的、数量齐全可靠的消防设施,并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规定。

煤矿消防材料库制度范本

煤矿消防材料库制度范本

煤矿消防材料库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消防材料库的管理,确保消防器材和材料的完好、适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消防材料库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原则,确保消防器材和材料的安全、适用、充足。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煤矿应设立消防材料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消防材料库的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由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财务副矿长等组成。

第五条矿长是消防材料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材料库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安全副矿长负责消防材料库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消防材料库的管理制度,监督消防材料库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机电副矿长负责消防材料库的设施设备管理工作,确保消防材料库的设施设备完好、适用。

第八条财务副矿长负责消防材料库的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消防材料库的经费需求。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九条消防材料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设置在井口附近或井底车场中,便于消防器材的运输和取用。

第十条消防材料库的设施设备应包括消防器材、消防水龙带、消防桶、灭火器、黄泥、石灰、砂子等,并保证设施设备的完好、适用。

第十一条消防材料库应实行挂牌管理,明确消防器材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等,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二条消防材料库的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方法,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更换。

第十三条消防材料库的器材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更换,并保存好生产合格证、出厂日期、鉴定合格证等标识。

第十四条消防材料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器材受潮、生锈、损坏。

第十五条消防材料库的器材和材料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器材和材料的充足、完好。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考核第十六条煤矿应定期对消防材料库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消防材料库管理规定

消防材料库管理规定

济南华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消防材料管理规定
1、矿井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矿井防灭火规范》有关规定。

2、井上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井下消防材料库设在井底车场。

3、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及各采掘面的巷道中,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符合《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规定;并由责任单位负责管理。

4、矿井井上消防材料库由机运工区负责日常管理和检查。

5、矿井井下消防材料库由通防工区负责日常管理和检查。

6、消防材料库管理单位每月不少于两次检查和更换,数量不足或配备不全时,必须由管理责任单位及时填报计划购进或补充完善;材料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7、供应科确保消防材料及工具的及时购进。

8、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必须由管理单位负责挂牌管理,清晰标明材料名称、数量及负责人等。

9、井上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0、通防科、调度室每月进行一次消防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11、每季度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形成记录,检查问题由调度室、安监站、通防科监督落实并在调度会通报和考核。

附:
1、井上消防材料库备用品表
2、井下消防材料库备用品表
二零一二年一月
井上消防材料库备用品表
井下消防材料库备用品表表2。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井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设置井下消防材料库。

2、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

3、消防材料库须悬挂牌板,位置醒目,消防器材的安设地点必须保证宽敞、干燥。

4、消防材料库必须按有关规定备齐必备的消防材料,并在消防材料库内悬挂消防材料装备明细表。

5、必须保证通向消防器库道路通畅,做到取用消防器材时快速方便。

6、消防材料库要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工具,加强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井上下消防器材库设备,材料工具已到报废期的应及时报废注销并重新配备。

7、井下消防材料库内消防器材必须按规定要求有齐全的合格证书或煤安标志等证书。

8、严禁将消防材料库的材料、工具挪作他用,确保材料、工具齐全完好。

9、定期更换灭火器材,严禁将过期或失效的灭火器存放在消防器材库内。

10、消防器材库内应保持清洁,材料、工具摆放整齐。

11、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的消防器材由通防工区负责管理。

地面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设置井上消防材料库,并有轨道直达井口,并定期检查轨道完好情况。

2、消防材料库须悬挂牌板,位置醒目,消防器材的安设地点必须保证宽敞、干燥。

3、消防材料库必须按有关规定备齐必备的消防材料,并在消防材料库内悬挂消防材料装备明细表。

4、必须保证通向消防器库道路通畅,做到取用消防器材时快速方便。

5、消防材料库要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工具,加强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井上下消防器材库设备,材料工具已到报废期的应及时报废注销并重新配备。

6、消防材料库内一切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必须由专人管理。

7、井下消防材料库内消防器材必须按规定要求有齐全的合格证书或煤安标志等证书。

8、严禁将消防材料库的材料、工具挪作他用,确保材料、工具齐全完好。

9、定期更换灭火器材,严禁将过期或失效的灭火器存放在消防器材库内。

10、消防器材库内应保持清洁,材料、工具摆放整齐。

11、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的消防器材由通防工区负责管理。

消防材料库管理检查制度
一、矿井必须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按有关规定备齐必备的消防材料。

二、井上消防材料库应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三、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

四、每季度对消防材料库的器材设置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严禁将消防材料库的材料、工具挪作他用,确保材料、工具齐全完好。

六、定期更换灭火器材,严禁将过期或失效的灭火器存放在消防器材库内。

七、消防器材库内应保持清洁,材料、工具摆放整齐。

八、对于不符合本有关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100元。

消防器材保养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灭火的应急作用。

二、适用范围:
井上下任何公共区域、电器设备、动火场所及消防材料库等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

三、管理规定:
1.井上下任何公共区域、电器设备、动火场所及消防材料库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都由通防工区统一实施有效的管理;
2. 制定严格的消防器材使用、保养、保管制度,并有专人负责、专人实施管理;
3. 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器材应印有统一实施管理的消防明显标志及编排号;
4.消防水源、器材、设备未经通防工区相关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运用或挪用;
5.灭火器放置的位置要明显、合理,有紧急情况方便使用,但又不阻碍他人,灭火器必须按区域进行编号,防止遗失,灭火器箱必须用管理处统一印制的消防封条予以封住,杜绝别人乱使用;
6.消防管要做明显的消防标志,方便区分使用,更利于加强管理;
7.消防栓应按编号,统一用消防封条进行封闭,杜绝有人乱使用水源和动用设施;
8.消防斧、消防车扳手、消防服、消防撬、消防绳,必须统一摆放、统一管理,交接班必须进行清点,并做好相关使用登记工作;
9. 消防泵、喷淋泵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供水,消防水泵必须控制在自动状态,以便于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工作;
10.根据实际情况,要定期按时更换灭火器材的药剂、充氧等工作,对需新增的器材提前做计划购买;
11.各用使用单位的消防器材自行负责保养、更换,检查使用单位消防器材的工作落实情况由通防工区组织进行,同时做好记录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处罚;
12.各处消防通道经常检查,不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干净,防火门应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能够安全有效的隔绝不安全隐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