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及工资核算制度
考勤及工资核算制度

考勤及工资核算制度
一、考勤制度
1. 工作时间
全职员工的工作时间为每周5个工作日,每天8小时,共计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并通过公司内部通讯工具进行通知。
2. 打卡
员工需要在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进行考勤打卡。
打卡方式包括刷卡和指纹识别等,详细操作流程由部门负责人在公司内部通讯工具中进行发布。
3. 迟到早退和旷工
1.迟到早退:员工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早退超过15分钟算作一次迟到
早退,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将被扣除相应的工资。
2.旷工:员工未经允许缺勤或旷工超过3次,将被扣除相应的工资或
终止劳动合同。
4. 加班
员工在非工作日以及工作日加班的时间,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示批准,并在加班结束后及时提交加班申请单。
公司会根据员工加班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加班补贴。
二、工资核算制度
1. 员工工资组成
员工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补贴、年终奖等。
2. 工资核算方式
工资核算方式采用每月一次的方式,根据打卡记录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计算,并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3. 工资发放时间
公司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25日,员工工资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发放。
4. 员工薪资调整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市场行情,不定期对员工的薪资进行调整。
员工也可根据个人工作成绩和市场行情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薪资调整申请。
三、总结
落实考勤制度和工资核算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一环。
建立有效的考勤制度和工资核算制度,不仅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还能够有助于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提高企业的整体运营效率。
考勤工资核算制度流程规范

考勤工资核算制度流程规范引言考勤工资是每个企业都必须面对的问题,这不仅涉及到员工个人的利益,更是关系到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因此,考勤工资核算制度的规范化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考勤工资流程规范、工资计算方法、核算结果审核等方面入手,为大家介绍考勤工资核算制度的规范要求。
一、考勤工资流程规范1. 考勤记录企业应有科学严谨的考勤记录,每位员工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签到签退,以便追查异常情况,例如:旷工、迟到、早退等。
同时,应保管好考勤资料以防止信息泄露发生。
2. 考勤数据汇总考勤数据应当汇总入人事管理系统,以便人事部门方便查阅每位员工在某一时间段内的考勤状态。
3. 工资计算工资计算应当竭力避免出现差错。
计算公式和制度应当明确,以避免同样的情况处理不一致的情况出现。
4. 工资发放工资统一由企业财务部门进行发放,发放前应当经过财务、人事、领导三方的核对和审批。
并且应当保证及时发放,不能因任何问题导致延误。
二、工资计算方法1.基本工资核算每个员工在基础的岗位工作上所得到的收入。
2.绩效工资核算绩效考评一般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
根据绩效考评结果,计算员工绩效工资的比例和金额。
3.考勤扣款例如旷工、迟到、早退等情况得到的考勤扣款。
4.奖金根据员工表现或者表彰情况所得到的奖金。
三、核算结果审核工资核算结果应当经由人事、财务、领导三部门分析审核,确保结果准确合理。
同时,应将核算结果保存备份,避免报告和薪资单不一致的情况出现。
如果出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结语考勤工资核算制度是企业内部的一项核心制度。
只有严格的制度才能保证公司的发展。
制定有规范的考勤工时核算制度,经过不断的完善和执行,不断提高工资核算的准确度,才能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员工权益,实现企业的长足发展。
考勤工资核算制度流程

考勤工资核算制度流程一、考勤管理1. 考勤方式公司采用电子考勤方式,包括刷卡考勤和指纹考勤两种方式。
2. 考勤制度公司规定每周工作五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天。
员工需要按照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进行刷卡或指纹考勤。
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情况需要在考勤系统中进行记录。
3. 考勤管理流程•员工在每天上下班时刷卡或指纹考勤。
•考勤系统会自动生成考勤记录。
•每个月底,人力资源部门会进行考勤审核,对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情况进行核查。
•员工可以在考勤系统中查看自己的考勤记录和相应的加班等情况。
二、工资核算1. 工资结构公司按照员工岗位和薪资等级制定了相应的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通讯补贴、餐补等。
2. 工资核算流程•月初,人力资源部门将上个月的考勤记录导入到工资系统中。
•工资系统根据员工的岗位和薪资等级自动生成工资条,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通讯补贴、餐补等。
•考勤系统和工资系统进行对账,确保工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工资条,确认无误后发送至财务部门进行汇款。
三、异常处理1. 异常情况工资计算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异常情况,如:•员工请假时间没有及时记录,导致工资计算错误。
•员工加班时间没有被及时计入考勤系统,导致工资计算错误。
•工资系统出现故障,导致工资计算错误。
2. 异常处理流程•人力资源部门会尽可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如果是考勤记录方面的异常,人力资源部门会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和修改。
•如果是工资系统故障,人力资源部门会及时联系系统供应商进行修复,并进行后续的数据修复和工资重新计算。
•人力资源部门会及时告知员工相关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四、反馈和改进考勤工资核算制度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紧密地和员工沟通和反馈。
为此,公司采取以下措施:•员工可以在考勤系统中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和工资情况。
•公司会定期组织员工满意度调查,并采取改进措施,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公司鼓励员工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不断完善和改进考勤工资核算制度。
如何正确核算出勤天数跟考勤工资

如何正确核算出勤天数跟考勤工资1:适用双休企业。
举例:员工A的应发工资为5500元,标准出勤天数21.75天,应出勤天数22天。
核算月实际工资=应发工资/标准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标准天数/(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第一种情况是当月无节假日,无请假事项,则月实际工资=应发工资/标准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标准天数/(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即5500/21.75*22*(21.75/22)=5500第二种情况是有节假日1天,无请假事项,则月实际工资=5500/21.75*(22+1)*(21.75/(22+1))=5500第三种情况是有节假日1天,请假1天,则月实际工资=5500/21.75*(22-1+1)*(21.75/(22+1))=5260.86第四种情况是无节假日,请假1天,则月实际工资=5500/21.75*(22-1)*(21.75/(22))=5250在上述不同的情况下,使用正向和反向算法可以得到相同的数据。
2:适用26天制/单休制企业。
举例:员工A应发工资5000,月应出勤天数27天(假设8月有31号,一共4个星期天,则应出勤天数为31-4=27天)。
核算标准=月应发工资/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第一种情况是无节假日,无请假事项,则月实际工资=5000/27*27=5000。
第二种情况是无节假日,请假一天,则月实际工资=5000/27*(27-1)=4814.81。
第三种情况是有节假日一天,无请假事项,则月实际工资=5000/(27-1)*26=5000。
第四种情况是有节假日一天,请假一天,则月实际工资=5000/(27-1)*(27-1-1)=4807。
26天公司的工资不能用21.75的标准来计算。
考勤管理制度工资核算

考勤管理制度工资核算一、考勤管理制度1.1、考勤制度的重要性考勤制度是企业管理中非常基础的一个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出勤情况、工作效率、薪酬计算等。
一个完善的考勤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迟到早退等问题,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
1.2、考勤制度的内容一个完善的考勤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考勤时间规定:明确规定员工上下班的时间,包括正常上班时间、加班时间、休息时间等。
(2)签到制度:规定员工如何进行签到和签退,包括签到地点、签退手续等。
(3)请假制度:规定员工如何进行请假申请和审批流程,包括请假种类、请假手续等。
(4)迟到早退处理:明确规定迟到早退的惩罚措施,例如扣除工资、记过等。
(5)加班安排:规定加班的原因、时间、报酬等细则,以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6)考勤记录:规定考勤记录的保存时间、查阅方式等,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1.3、考勤制度的执行一份完善的考勤制度只有在实际执行中才能够发挥作用。
因此,企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保考勤制度的执行:(1)培训员工:对新员工进行考勤制度的培训,让他们清楚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方式。
(2)监督检查:定期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
(3)奖惩制度:建立奖惩制度,对于考勤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于违规的员工进行惩罚,以激励员工按规定出勤。
1.4、考勤制度的改进考勤制度并非一成不变的,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对其进行改进和完善。
例如,可以通过引入考勤系统来实现自动化考勤,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还可以通过加强对员工的考勤管理来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二、工资核算2.1、工资核算的重要性工资核算是企业对员工工资进行统一计算、核对、发放的过程,它直接关系到员工的收入待遇和激励机制。
一个科学合理的工资核算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准确计算员工的工资,避免出现错误和纠纷,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忠诚度。
考勤 工资核算制度

考勤工资核算制度1. 考勤制度1.1 工作时间公司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其中包括1小时的休息时间,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员工需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1.2 考勤机制公司使用门禁考勤系统,员工需使用工作证进行刷卡签到。
若员工忘记带证,需向上级领导请假并获得许可方可进入。
1.3 迟到早退制度•如果员工迟到或早退不超过15分钟,算作迟到早退1次;•如果员工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但不超过30分钟,算作迟到早退2次;•如果员工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算作旷工半天。
1.4 请假制度员工请假需提前向上级领导提交请假申请,并在请假单上注明请假理由和请假时间。
公司可根据员工的请假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请假。
2. 工资核算制度2.1 工资结构公司的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福利等部分。
•基本工资:按照员工职位和工作年限确定,不变动。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每月进行评定,结合基本工资进行核算。
•奖金:根据公司的业绩和员工的个人表现等多种因素进行核算,一般每季度发放。
•福利:包括社保、公积金、带薪假期等。
2.2 薪资核算方式公司的薪资核算方式分为八小时工作制和按项目计算两种方式进行核算。
•八小时工作制: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按照公司规定的工资结构进行核算。
•按项目计算:针对某些职位或工作内容,按照完成的项目数量或质量进行核算。
2.3 工资结算方式公司每月底进行工资结算,具体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和现金领取两种方式。
•银行转账:公司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工资直接打入员工的个人账户。
•现金领取:员工可以选择到公司财务部门领取工资现金。
3. 劳动合同公司为每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员工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资结构、请假制度和解雇条款等。
劳动合同签订后需经过双方确认,并由公司存档备查。
在合同期内,员工需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项义务。
如果违反合同规定,将面临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考勤记录与工资核算制度

考勤记录与工资核算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为了确保企业员工的正常出勤和工资的准确核算,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订立本考勤记录与工资核算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旨在规范员工的出勤记录和工资核算流程。
2. 考勤记录2.1 出勤时间1.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共计40小时每周,具体工作时间由部门经理依据工作需要进行布置。
2.员工应依照工作布置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或早退。
迟到和早退的时间将依照迟到或早退的时间长度进行扣除工资,扣除标准由公司订立并公示。
3.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依照工作布置完成工作任务,不得长时间无故离开工作岗位。
2.2 请假制度1.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包含请假时间、请假原因等。
2.病假请假时间超出3天的,应供应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否则依照无薪假处理。
3.事假请假时间超出3天的,应供应相应证明料子,否则依照无薪假处理。
4.员工请假期间应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需返程或延长假期,应提前通知部门经理。
2.3 加班记录1.加班是指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的情况,应经过部门经理的书面批准。
2.加班时间应在加班人员签署的加班表上记录,加班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每日2小时,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此限制。
超出规定加班时间的,须提前向部门经理申请并获得批准。
3.加班工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具体计算方法由财务部门订立并公示。
3. 工资核算3.1 基本工资1.员工的基本工资由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商定,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业绩等因素确定。
2.基本工资以月工资的形式支出,并于每月月末前支出至员工的指定银行账户。
3.2 绩效工资1.绩效工资是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以及公司整体业绩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的嘉奖。
2.绩效工资依据公司订立的考核标准进行评定,评定结果由部门经理提出并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确认。
3.绩效工资依照月度或季度进行核算,并于次月或次季度支出至员工的指定银行账户。
考勤薪酬管理制度(精选11篇)

考勤薪酬管理制度〔精选11篇〕考勤薪酬管理制度〔精选11篇〕考勤薪酬管理制度1一.总那么为实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鼓励人才”的目的,公司实行公平合理的薪酬福利管理体系,端正员工工作态度,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升优秀员工保存度和提升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根据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构造1.员工薪酬由固定工资和浮开工资两局部组成。
2.固定工资包括:根本工资。
固定薪酬是根据员工的职务、岗位、技能、学历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3.浮开工资包括:绩效工资。
浮动薪酬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表现确定的不固定的工作报酬。
4.员工薪酬扣除工程包括: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费、缺勤扣款、违规罚款等。
5.员工薪酬发放时,均应当认真核算;对公司计发的劳动报酬有异议的,须在收到劳动报酬之日起两周内提出异议;收到报酬两周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员工认可公司已经足额支付当月劳动报酬。
三.薪酬系列1.公司根据不同的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技术、销售三类薪酬系列。
2.管理薪酬系列适用于行政、人事、财务、消费管理等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
3.技术薪酬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研发、消费技术支持、售后效劳技术支持以及系统成套工程工作等相关人员。
4.销售薪酬系列适用于从事市场销售工作的人员。
5.员工薪酬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
〔1〕管理系列分为五个薪酬等级:〔2〕技术系列分为五个薪酬等级:〔3〕销售系列分为三个等级:四.薪酬计算方法1.薪酬计算方式: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工程应发工资=固定工资+浮开工资=根本工资+绩效工资 2.薪酬标准确实定:⑴ 固定工资根据员工的职务及所属薪酬系列,确定员工薪酬等级,再根据员工的薪级,确定对应员薪酬标准。
参见《员工职务等级表》、《员工根本薪酬等级表》⑵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工资标准表》确定绩效标准,每月根据其工作表现,每一层级的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确定个人绩效系数,计算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 x 绩效系数,详细内容详见《绩效考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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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考勤及工资核算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职工考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本公司职工和劳务工均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职工考勤和工资核算两部分内容。
第四条考勤和工资核算的任务(一)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纪律,核算职工出缺勤情况;(二)正确地计算和支付职工工资、奖金、补贴、津贴;(三)监督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的使用。
第五条公司考勤和工资核算工作由人事部负总责,各级行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考勤和工资核算负责。
第二章职工考勤第六条基层单位由班组或车间考勤,由群众推举的考勤员或班组长负责考勤。
两级机关业务部、室(科)指定或选举出一名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考勤工作。
各级领导都要支持、监督、检查并指导他们的工作。
考勤员在业务上受人事部指导。
第七条考勤员的职责(一)贯彻执行考勤制度;(二)掌握记录本单位职工出勤、缺勤、迟到、早退、加班、休假、存班、串休等情况;(三)经常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四)每天如实填写考勤簿,及时准确地填报考勤报表;(五)妥善保管考勤簿、请假条;(六)定期公开、公布考勤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八条考勤员的权利与义务(一)检查监督职工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对违反劳动纪律者有帮助教育的义务。
也有及时向上级反映汇报情况,提供处理或处分依据的责任和义务。
(二)在组长空缺时,班组考勤员有权根据生产情况批准不满一个工作日的假期。
第九条工作制公司实行标准工时、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的工作制。
(一)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人员,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作息时间规定如下:1.倒班作业的零点班:由零时起至八时止;白班:由八时起至十六时止;四点班:由十六时起至二十四时止。
凡倒班作业的,要在现场用餐,不得回家或去饭店用餐。
2.常白班的职工,工作时间由八时起至十七时止,十二时至十三时为午休时间。
(二)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作制。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范围副处级以上干部、二级领导班子成员,两级机关人员,公安、经济民警、消防人员,市场营销及采购人员,驻外人员,汽车司乘人员、装卸工、发运工,更夫、看车棚工及非生产值班人员,查水查电人员,从事文化、体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不能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特殊岗位人员。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不视为延长工作时间,但可采用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
(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单位的部分职工,采取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作制。
1.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范围建筑安装、道路施工岗位,铝门窗安装岗位,以及不能执行标准工时制的其它工作岗位。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单位或部门,要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标准,原则上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12小时,其周、月、季、年度平均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例如,月法定工作天数为21.5天。
3.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不再享受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超过法定标准时间的,应尽量安排串休。
第十条工时纪律(一)各单位一般不要改变作息时间,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报人事部备案。
(二)在连续生产的班组中,要按时交接班,到点停机。
如遇接班人员未到,当班工人不能停止生产,应及时报告领导解决。
(三)工作时间严禁从事与生产(工作)无关的活动。
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公司加强纪律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文体和其它非生产性社会活动要尽量安排在业余时间,不计算加班加点,不享受夜班津贴,确需工作时间安排的,组织者要严格掌握时间,活动结束后及时返回原岗位。
第十一条事假事假是职工由于个人原因,经领导同意或批准,在制度工作时间内未上班工作的时间。
(一)职工要服从生产、工作需要,无正当理由或生产、工作暂时脱离不开者,不能请事假。
(二)事假的批准权限1.班组长有权批准不超过一个工作日的事假;2.车间主任、科长有权批准七天及以下的事假;3.二级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有权批准不超过一个月的事假;4.超过一个月的事假由分工主管的公司领导批准。
任何人不得越权、超期批假。
(三)请事假应先由本人书面申请,按批准权限审批后,交考勤员考勤并保管。
(四)公司、分厂两级机关工作人员,由于工作性质不同,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故全年可给累计不超过八天的事假(即每季度可休假两天)。
(五)凡不享受季度假的职工,搬家时可给假两天。
(六)见习期大中专毕业职工,因特殊原因可批准不超过二十天的事假。
(七)因私出境(含港、澳、台)按事假审批,假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第十二条工伤假工伤假是职工因工负伤治疗和休养的时间。
(一)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经公司安全部门批准,凭公司医院的诊断书休息治疗。
实行工伤保险后,及时报工伤保险管理部门确认,经确认后,实行工伤医疗期。
(二)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治愈或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工作及经职业病防治机构确诊为职业病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三)工伤住院一般由医院负责护理,对病情特别严重、需专人护理(一级护理)的,由院长批准,商得职工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抽调单位职工作短期护理。
第十三条病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务部门检查、出具证明并获本单位领导批准的假期。
(一)职工休病假,必须先交本公司医院的诊断书或定点医院的诊断书(盖有医生名章和医院公章),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按病假处理,后补诊断书无效。
(二)市内通勤职工如患急性病来不及请假的,可凭区级以上医院的急诊挂号单、诊断书、药费收据,上班后补假。
(三)事假期内发生的病休,不按病假处理,但病重住院超过事假期限的,凭诊断书、住院费、医药费收据等证明,其超过事假部分可作病假处理。
(四)职工休病假三个月以上者,恢复工作之前必须经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否则不能复工。
休病假满六个月,须转劳保,凡转劳保人员,均需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经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复工,复工后不满六个月又因病休假一个月及以上的,则仍转劳保。
(五)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5.医疗期满,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按有关规定处理。
6.对某些患特殊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二十四个月内仍不能痊愈的,经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可适当延长医疗期。
(六)凡患精神病或其它病不能坚持正常生产(工作)的,不应参加劳动,禁止出勤。
(七)劳保开支期间,不计算连续工龄。
第十四条探亲假职工因探望与自己分居两地的配偶或父母而享受的假期。
(一)符合休探亲假的职工,探亲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进行审批,人事部核准后方可休假。
先探亲后请假的,不按探亲假处理。
(二)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己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另外,根据路程远近和交通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三)探亲假期己满,因各种原因尚不能按时返回公司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其它休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四)学徒(熟练)工、见习期内职工,不享受探亲假待遇。
第十五条婚假婚假是经过法律手续批准结婚的职工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假期。
(一)职工结婚时给婚假三天,晚婚职工可延长十五天(晚婚最低年龄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
(二)职工结婚时,对方不在本市工作,经单位领导批准去对方所在地结婚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第十六条丧假丧假是职工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死亡后,给予职工处理丧事的假期。
(一)职工的直系亲属或同居本市的公、婆、岳父母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一至三天的丧假。
(二)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第十七条年休假按照职工工龄长短等规定每年给予一定期限的休假。
(一)凡不享受寒暑假待遇的单位,要在确保完成生产任务、工作任务、不另增加编制和定员的前提下,安排好职工年休假。
(二)年休假的期限1.连续工龄在十五年以下的一般职工为七天,连续工龄满十五年、副处级以上干部、生产岗位工人、当年被评为厂级以上劳模的,为十四天。
2.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为十五天。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旷工三天及其以上的;累计缺勤六十天及以上的;没转正定级的;4.年休假含公休日,不含法定节日。
假期一次休完,不跨年享受。
(三)休假方式以就地休假为主,不准搞公费旅游,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职工发放钱物。
(四)公司总经理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决定或改变各单位安排的职工年休假。
第十八条产假为保证女工生育期间的健康,对其生育规定的休息时间。
(一)产假九十天(包括法定节日和公休日),其中产前可休假十五天。
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
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二)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一般不安排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做劳动时间。
(三)妇女晚育年龄为二十四周岁(或二十三周岁加十个月的)。
实行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最长可延至半年,给其配偶护理假五至十天,特殊情况可参照医疗单位的意见适当延长。
第十九条计划生育假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所给予的特殊照顾假期。
接受节育手术者分别享受以下优待:(一)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两天,七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二)取宫内节育器,休假一天;(三)结扎输精管,休假十五天;(四)结扎输卵管,休假二十一天;(五)终止妊娠的,根据不同情况休假十四天至四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