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1. 引言1.1 研究背景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国的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而农民工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中的主要劳动力来源,其权益保障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劳动合同不规范、工作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时有发生,给农民工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困扰。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制定更加完善的政策和措施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1.2 研究意义建筑施工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而农民工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中劳动力的主体,他们的权益保障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不仅事关他们个人的生存发展,也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深入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对于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有助于深入了解我国建筑行业存在的制度和管理漏洞。
通过对问题根源的分析,可以发现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具体原因,为未来的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
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可以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和政策建议。
在了解问题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针对性地制定政策和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只有深入分析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才能推动建筑行业向着更加规范和健康的方向发展。
2. 正文2.1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分析建筑施工企业是中国乃至全球建筑业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农民工是建筑施工企业中不可或缺的劳动力。
由于农民工的特殊身份和相对较低的素质水平,他们的权益保障往往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忽视。
工资拖欠现象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普遍存在。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和支出往往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一些企业往往会采取拖欠工资的手段来应对资金周转困难,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劳动合同不规范也是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之一。
论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

论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受到了国家法律保护,但是实际情况并不乐观。
本文将从立法、、司法实践等多个方面剖析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
一、立法保障我国《劳动法》第会议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协议。
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协议,或者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协议无法确定劳动报酬、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
”但是现实情况是,很多农民工因各种原因未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被雇主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如《劳动合同法》、《农民工维权条例》、《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若干规定》等,都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保障农民工的就业安全和合法权益。
这些法律的立法趋势符合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初步帮助了农民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支持我国领导多次出台有利于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如“最严格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攻坚战行动计划”、“工资保证金制度”等。
此外,针对农民工出行、子女教育、社保等问题,领导也不断完善措施,力求让农民工享有公平的权益和利益。
三、司法实践司法实践中,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各地法院和检察机关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于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采取法律手段予以惩罚;其次是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尤其是对于文化程度低、知晓法律少的农民工更要给予法律援助。
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司法审判中出现的问题加以纠正,完善司法体系,加强司法监督,以期打造公正、公平的司法环境。
但是总体来看,我国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还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立法不够完善,第三方平台劳动合同等合法性不被明确规定,导致农民工维权难度大。
二是落实程度不够,一些并没有得到充分落实,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普遍存在。
三是司法实践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债务人通过法律程序拖欠工资问题等。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维护我国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仍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
农民工维权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四、 对重大传 染病采取非常措施 , 减轻
“ 威胁 感 ” 近 年 来 , 国 出现 的 非 典 型 肺 炎 和 甲 我
停 止 集 体活 动 期 间 学 习 不受 影 响 ,我们 对 学 习 安排 中 尚未 进 行完 的 内容 ,列 出 了学
习笔试答卷 , 到全体党员中, 发 在家 自学完
少 十 一 到 二 十 一 天 , 合 误 工 损 失 50至 折 5 15 0 0元 ; 家 支 付 政 府 工 作 人 员 、 官 、 国 法 书 记 员 等 人 员 工 资 至 少 是 15 9 0至 35 70 元 。综 合 下 来 , 本 在 3 2 成 40至 5 2 7 0元 之 间” 。一 些 农 民 工 为 了 讨 几 千 元 甚 至 几 百
通与协作, 在制度上提供相应的保障 , 而现
实是各部 门的条条框框较多, 又没有‘个统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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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 自己的合法权益 ,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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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联动机制, 缺乏有效的配合。
爆发, 采取 极端方式 , 如河南 商报 2 1 例 00
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探析

要改善 农民工权 益法律 保护的现状 ,首先必须认识造 成这些现状
( ) 6 安全防护 措施差 因为安全防护 措施不到 位而导致 的农 民 工在从 事高空危 险作业 中受伤甚至死 亡的事件时常发 生。
2 农民工权益法律保 护现状问题的原因
() 1 健全和 完善 有关劳动 法律法规 。适 时修订 《 劳动法 》,将 该部法法典化 ,解决 内容 不完善 、规格不高的问题 .增加并 健全时效
知 识 经 济
南 红 . 技 2 0 科 09
农 民 工 权 益 法 律 保 护 探 析
燕 艳
( 徽 交通职业技 术学院 ) 安
摘 要 本文阐述 了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的现状 ,并对其 出现的 问题进行 了分析 ,提 出改善 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的建议
关键词 农民工权 益 法律保护 建议 随着我庠 城镇建设的发展 ,大批 的农村剩余 劳动 力向城 镇转移 , I 形成庞大的农民工队伍。农民工群体为城市的发 展作 出重要 贡献 ,然 而在现 实中他们的合法权 益却得不到充分有效 的保护 ,各种侵害农民 工合 法劳动权 益的事件频频出现 。如何依法维护 农民工 的合法劳动权 益 ,是值得思 考并研 究的问题 。
( 6)歧视农 民工 的观念比较严 重 。农民工也是 社会成 员中的一 员,与从事其他职业 的劳动 者一 样,具 有平等的社会地位 ,并不低人 等 。现 在对农民工有一些新 的称谓 :新市民 、新工人。但是 .在现
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律问题研究

有利 于促 进市场经 济和谐发 展 ; 障农 民工合 法权益 , 保 有利于人 们增强 社会认 同感 。面 临新 的经济形 势——金融危 机带给我们 的影 响 , 如何对农 民工进行积极合 理的 引导 , 促进 社会 的稳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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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简 介 : 小. 17 一) 女 , 阳师 范大 学法学院讲 师 , 张  ̄( 99 , 沈 民商
法 专 业 硕 士 , 究 方 向 民 商 法 。 辽 宁 沈 阳 1o 3 研 1o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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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民工 权 益 保 障 法 律 问题 研 究
张小 琳
摘要 : 面对城市与农村的二元保障体制 , 如何对农 民工权益进行保 障是值得 我们去思考的 问题。 只有将农 民工权益 纳入科 学的社 会保 障体 系中 , 才能更充分的发挥这一群体 的积极性 , 更好的促进 国家的发展 。因此 , 对农 民工权 益保 护的探 讨迫在眉睫。 关 键 词 : 民工 权 益 保 障 农
会 的力量 , 做农 民工有力 的后援支持 , 为农 民工作主 , 他们 与企 使 业处 于平等协商 的地位 , 以保 障他们 的合法权 益。 32 还要重视企业在 保障农民工权益时所起到的作用 . 在 财政 无法周全的保障农 民工权益 的时候 , 我们不妨考虑让 雇佣 农 民工 而直接受益 的企业拿 出一部分 资金 进行农 民工权 益 的保 障 , 使得他们在有 工作 的状 态下 可以不需 要依 靠政府的保障 直接从 企业 中获得福利 。当然企业一定不会甘愿这样做 , 因为这 将 增加他们 的运营成本 , 因此需要政府 对企业进行 引导 , 以一定 的优 惠政策换取他们 自愿对农 民工进行保 障。另外 , 民工之所 农 以缺乏竞争 力还体 现在 自身素质 与工作技 能方面 。政府很 显然 也 意识 到了这一点 , 采取各 种手段对农 民工进行 职业 培训 , 但事 实上这种培训远没有在企业 中进行 培训 效果好 , 因为只有在实践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施工业持续高速发展,成为了吸纳农民工就业的主要行业之一。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规模庞大、分散性强、工种齐全等特点,使得农民工在权益保障方面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这些问题不能仅仅依靠企业和政府的力量解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本文将探讨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1. 低工资、无法按时发放建筑施工企业的农民工由于技能低、文化程度不高,通常处于劳动力市场的底层,所以在工资方面往往受到歧视,甚至存在拖欠工资的现象。
这种情况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权益,也损害了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公信力。
2. 缺乏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由于大多数农民工来自农村,他们在城市工作时,缺乏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他们需要支付高昂的社会保险和福利费用,但往往也不能享受到相应的福利待遇。
这不仅增加了农民工的生活负担,也降低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3. 劳动保护不到位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作环境条件通常较差,存在着种种安全隐患,农民工的劳动保护不到位。
而且由于农民工大多属于临时工,未能享受到应有的安全培训和劳动保护。
4. 司法救济难在一些地区,农民工在维权方面面临着诸多困难,由于他们文化水平较低,缺乏法律知识,很难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地方司法机构也存在一些问题,使得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往往遇到诸多阻碍。
5. 社会地位低下农民工往往在城市中处于社会地位的低层,他们的权益难以得到应有的关注和保障,甚至在生活中面临着歧视和不公平对待。
二、应对措施1.加强监督管理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确保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落实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加强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对违法拖欠工资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应大力推进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确保农民工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权益。
农民工权益保障不足问题整改报告

农民工权益保障不足问题整改报告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逐渐向城市流动,农民工群体也随之增加。
然而,长期以来,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的权益保障问题一直存在着巨大的困扰。
本报告针对农民工权益保障不足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提出了一系列整改措施。
1. 问题概述当前,在城市就业的农民工面临着多方面的权益保障不足问题。
首先,一些企业以降低成本为目的,将农民工当作廉价劳动力,不按规定支付工资,并且往往不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其次,部分农民工在城市生活条件艰苦,住房和食品安全等问题也受到了严重影响。
此外,一些雇主对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不够重视,使他们面临较高的安全风险。
2. 解决方案2.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为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我国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
首先,应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管,明确其支付工资、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义务。
同时,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渠道,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2.2 提高企业责任意识需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引导,增强其责任意识。
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用工单位的执法力度,并对违规用工行为进行处罚。
另一方面,鼓励企业与农民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提高用工单位对农民工的关注与保障。
2.3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要完善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享有与城镇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险待遇。
政府应加大投入,提高农民工参保率,扩大覆盖范围,并建立健全社保基金的运行体系,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4 加强培训和教育为了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竞争力和知识水平,政府和企业应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和教育力度。
提供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农民工的就业机会,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素质与能力,提升薪资待遇,并逐步实现农民工转移就业与融入城市社会的目标。
3. 整改计划为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不足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整改计划:第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制定更加详细、明确的法律法规,明确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措施,确保其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五篇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五篇第一篇: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探讨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涌向外地务工,成为人们所称的农民工。
农民工作为一大弱势群体,其各项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屡见不鲜。
探究这类现象的根本成因及解决途径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内容。
一、农民工劳动权益遭受侵害的现状(一)劳动合同签定率低,劳动关系难以确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书面立劳动合同。
但是,许多用人单位利用农民工法律知识薄弱的特点,采取欺骗手段不与农民工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只是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或者以劳务合同的方式来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
虽然,我国《劳动法》也规定了,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也可以认定劳动关系依法成立。
但是,由于文化水平,法律意识等因素的制约,要让农民工自己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是相当困难的。
(二)劳动时间长无故被延长,休息休假的权利往往得不到保证。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但是用人单位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几乎视法律为无物,采取各种手段强迫农民工延长工作时间。
他们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大多在十个小时以上,有的甚至达到十六、七小时,远远超出法定的平均工作时间。
(三)工作环境恶劣,安全防护措施差。
农民工进入城市,大多是从事于各种劳动强度大,危险度高的高温、高空、高化学性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恶劣,工作条件差。
加之缺乏系统的培训与指导,安全意识与防范措施较差,使得农民工的工作显得更加的危险化,近而造成农民工工伤事故频繁发生。
(四)劳动报酬低,工资克扣拖欠现象严重。
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大多数都属于体力劳动,其工资水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十分普遍。
而对于农民工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也是鲜有依法足额给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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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法律保护问题研究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农民工法律保护问题研究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滕梓鸥指导老师杨永摘要:随着农民工人口数量的增加,我国过去的农村、农民、农业三农问题,已经随着时代发展而加剧为‘四农’问题,即增加了农民工问题。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
在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中,存在居住环境恶劣、缺乏社会保障、收入无保障等问题。
因此,在农民市民化背景下调查研究城市农民工的状况,分析现存问题并提出有效改进对策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通过对农民工及其产生的原因的分析,揭示了农民工劳动关系及其权益保障缺陷的原因是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机制不完善。
通过分析我国目前农民工权益的立法现状,对比欧美等国家的相关法律,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建议。
关键字: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解决措施Study on theLegal Protection of Migrant WorkersStudent majoring in Labor and social security Teng Zi OuTutor Yang YongAbstract:In recent years, many scholars think that the problems of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hasgradually evolved into 'four agricultural problems, namely the problem of migrant workers'problems of agriculture, rural areas and farmers, and Migrant worker’s Party CentralCommittee, the State Council has also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issue of migrantpresent, hundreds of millions of farmers are bound from land into the city, completed by theemployment of ordinary farmers, the flow of migrant workers -- new citizens' identity , alarge number of farmers in the accelerated urbanization process, the special group in the citylife are faced with no guarantee of income, poor living conditions, lack of social security andother , investigation of the city migrant workers in the background of urbanization, analyzes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some effectives countermeasures is of great practicalsignificance.Key word: migrant worker ;the labor rights and interest ;protection ;solving measures一、农民工及其产生的原因(一)农民工概念农民工是特殊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新词汇,新概念,也是我国特别的特殊群体。
我国张雨林教授,着名的社会学家在1983年提出“农民工”这一定义,这是我国首次出现这一词汇,随后在国内大量引用。
乃至从社会学界扩大至整个社会范畴,成为约定俗成的定义。
在我国法律中并未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定义。
这一词汇已打上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印迹。
我国过去一直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实现了城市化与工业化,我国也从早期的传统农业国转变成为现代社会,而城市化的进程必然是大量农业劳动力的涌入,即大量农民进入城市转变成为工厂的工人,而后进入城市户籍,变为城市居民。
这是我国农业劳动力的发展基本过程。
农民工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带有歧视意味的标签词语,呈现了这些农村务工人员不被城市完全接纳的边缘者的现状。
这是自相矛盾的词语。
他们有自己的土地,但不在自己的土地上生活,他们在城市工作却不享受同等城市居民的待遇。
我国的经济发展,是农民工为城市奠定了城市的基石,他们对城市的贡献是巨大的却被城市所抵触。
(二)农民工产生的原因如果要给我国的公民划分等级,那么农民工无疑处于社会的底层,他们所做的工作时城市居民不愿意做的苦累脏的工作,甚至很多时候,他们的工作需要蒙受巨大的生命威胁。
他们往往工作时间最长,强度很大,然而所获的报酬却不成比例,他们为社会做出巨大的贡献,但不为社会所尊重,甚至被众多城市居民歧视,他们在工作上也受到限制与不公平的待遇,他们没有享受公正的待遇,没有获得基本的生活与社会保障,他们的子女也没有享受公平的义务教育权利。
我国的农民工问题已然是严峻的社会问题。
我国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在人口数量的表现上,呈现的是农民转变成为城市居民的过程。
农民工便是其中的中间状态,是两种身份的一个过渡,他们处在城市边缘,处在一种体制边界,一个具备多重矛盾的存在,他们充满了挑战,但也承载着大量的希望。
数以千万计的大规模的农民工现象无疑是中国特色。
二、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困境分析按照《劳动法》,目前我国制定的法律法规明确劳动者享有休息权、社会保障权劳动、劳动报酬权、保护权、就业权等权利。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这些权益是我国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农民工便享有这些权益。
然而我国社会出现的大量农民工问题便是说明,我国农民工遭受了大量的权益侵害,他们的权益保障存在大量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点内容:(一)就业权受到限制与歧视我国劳动者享受在社会中旋却合适的就业工作,这种合适包括身份、能力、才智的合适。
从而令劳动者能维持其基本生存。
我国农民工从农村到城市,便是为了就业,为了改善生活。
平等的就业权利是他们立足城市的生存保障,因为平等的就业权利不仅关乎他们的就业问题,这还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生存保障。
我国在改革后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更多的农民离开农村,至城市寻求发展,寻求机会,然而受综合水平的限制以及知识的限制,导致他们常常找到的工作属于较低水平,2008年及之前的金融危机,导致我国经济受到一定的影响,众多企业受到一定的创伤,加剧了农民工工作缺乏保障的问题,使得农民工更易受到不公正的薪酬待遇。
(二)劳动报酬权难以足额获取劳动者根据自己的劳动量获得相应的报酬,这是我国劳动者享有的报酬权。
目前我国社会常常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农民工讨薪难等问题。
我国农民工因为自身水平原因往往从事的共组薪资水平较低,我国在农民工的工作上,缺乏明确的法规制度,更没有对应的薪资标准,导致我国农民工往往付出与收获严重失衡,其收入水平远低于城镇居民职工收入水平。
日益严重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严重危害了农民工的权益,破坏农民工生活工作的稳定,危害社会的稳定性。
我国农民工薪资增幅小,增长速率慢。
为此解决农民工问题当务之急便是解决农民工的薪酬问题,保障农民工的报酬权。
(三)劳动权利没有保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有权要求享受保障自身生命安全及健康的权利,同时避免职业病等职业危害。
很多企业为自身利益,缺乏对农民工工作的保护工作,往往工作环境脏乱危险,甚至低于法规规定的最低水平,不能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利,导致农民工受伤等案件。
劳动者在工作时有获得休息的权利。
这是与工作权相对应的,根据《劳动法》,我国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时间应低于8小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间应低于四十四小时。
对于部分地区,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部分企业为追求自身利润而迫使工作者加班工作,尤其是农民工,其休息权遭受严重侵害。
(四)社会保障权能力薄弱农民工因为缺乏教育,自身的安全意识较差,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多是危险性高,职业病发病率高的工作。
其次,平等和发展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得不到平等的待遇和机会,这不仅影响到他们自身的生活和发展,更是影响到他们的子女接受教育的情况。
从而难以保障农民工的基础生活,阻碍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三、农民工权益法律保护缺乏的原因我国农民工权益缺乏保障这一现象有着悠久的历史原因,长时间的封建思想侵害,封建统治,使得农民处于最低层,更造成了城市与农村的发展差距与隔阂。
我国经过改革开发,仅仅是改变了经济体制,难以根本性解决农民与城市居民、农村与城市之间的矛盾,我国实行的农业支撑工业发展的战略反过来加剧了城乡发展的严重失衡现象,拉大了城市与农村的差距。
即便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时遭受巨大待遇落差,生活缺乏保障,但也不会就此打道回府,而是选择继续忍受,这也就加剧了这一问题。
考虑到我国的社会背景,从而发现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真正的历史根源。
(一)社会历史原因我国在从传统农业国转变为现代化国家的过程中产生了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
传统农业累积了大量的劳动力,从而引发劳动力在农村过剩,同时现代经济的发展需要补充大量劳动力,从而引发劳动力的流动,我国面临的特殊历史条件,加之农民工个人文化水平低,法制观念差等引发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困难处境。
另一方面是农民工的无组织性。
(二)经济权益原因我国当前城乡经济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特别是近几年农产品价格低,农业增收十分困难,更是导致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比城镇居民相差很远,因此,大批农民工涌向城市,其在转移速度和流动人口规模上都与上升趋势。
农民工权益常常无法得到保障,主要原因之一在于求助法律机制的不健全。
因农民工涉及权益保护案例多为讨薪事件,这些案件的标的额可能多在几百元至几千元之间,除涉案金额较大的工伤案件外,追讨权益所花费的金钱和时间成本很容易使农民工在维权时选择了回避和放弃,较少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等途径加以解决。
这也是导致当前农民工权益保护状况每况愈下的直接原因。
(三)立法体制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足够、有效的劳动立法保护。
虽然《劳动法》作为我国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基本法,但在实际运用中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首先,《劳动法》条例过于原则,缺乏实际可操作性,用人单位为所欲为,而劳动者维权缺乏有力依据,有关部门协调时也无法可依。
其次,《劳动法》覆盖范围有限,难保农民工权益:针对正式员工的权利保障条例比较健全,而对一些临时性或季节性岗位农民工而言,却没有明确的保障规定,使他们在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方面也与正式职工有较大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