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探讨
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与法律保护

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与法律保护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成为了中国社会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由于其特殊的身份和劳动环境,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常常受到侵害。
因此,加强对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护,成为了当务之急。
本文将从农民工劳动权益的现状、法律保护的措施以及问题解决的思路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农民工劳动权益的现状农民工作为城市中庞大的劳动力来源,他们的劳动权益受到了一系列的侵害。
首先,农民工的工资待遇普遍较低,经常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
其次,农民工的工作环境艰苦,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缺乏休息和保障。
再次,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亟待解决,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
此外,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维护,他们面临着诸多的法律难题。
二、法律保护的措施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首先,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基本法律依据。
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解除等方面的内容,为农民工提供了法律保障。
其次,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义务,为农民工争取了工资权益的保护。
此外,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也为农民工提供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三、问题解决的思路尽管有一系列的法律保护措施,但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仍面临一些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加强法律意识的普及,提高农民工对自身权益的认知,使他们能够依法维权。
其次,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渠道,为农民工提供更加便捷的维权途径。
再次,加强用人单位的责任意识,促使其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最后,加大对违法用工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欠薪和其他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
结语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是社会进步和公平正义的体现,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只有通过加强法律保护、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解决存在的问题,才能更好地保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与改进方案

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与改进方案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劳动力,承担着许多基础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工作。
然而,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的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凸显,亟待寻求解决方案。
本文将探讨农民工的法律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方案。
一、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1. 工资支付问题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是农民工权益保护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
一些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以各种方式克扣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无法及时获得应有的报酬。
2. 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时,往往缺乏社会保障,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一旦发生工伤或其他意外,农民工将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
3. 就业歧视问题一些用工单位对农民工存在就业歧视。
农民工常常被迫从事危险、低技能、低薪资的工作,缺乏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
4. 劳动条件问题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的劳动条件较差,常常面临长时间工作、低工资、缺乏休息等问题。
这不仅影响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也降低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改进方案1. 完善法律法规针对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政府应加强立法,完善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加大对用工单位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农民工的工资得到及时支付。
2. 加强执法监督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用工单位的执法监督,确保用工单位依法履行义务,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加大对用工单位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
3. 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政府应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待遇。
推动农民工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中的风险。
4. 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政府和用工单位应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竞争力和工作技能。
为农民工提供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减少就业歧视现象。
5. 加强宣传教育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农民工劳动权益法律保障问题和改进途径探讨

农民工劳动权益法律保障问题和改进途径探讨农民工作为我国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长期以来一直承担着繁重的体力劳动,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诸多的法律保障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
本文将围绕农民工劳动权益法律保障问题展开讨论,并探讨改进的途径。
1. 低保障标准目前我国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法律保障标准相对较低,虽然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但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些农民工的工资待遇不高,很多人只能勉强维持生计,无法获得较高的社会保障。
而且一些用人单位还可能违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2. 缺乏有效的维权途径现实中很多农民工并不了解自己的权益,也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他们通常无法及时找到合适的维权途径,导致他们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与此一些地方的劳动监察部门也存在着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的现象,使得一些用人单位敢于违法拖欠农民工的工资。
3. 社会保障不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也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
很多农民工在工作中会遭受意外伤害,但是他们的工伤保险往往得不到及时的赔付,这使得他们在遭受意外伤害后面临社会保障的空白。
当前的法律体系对于这些问题并未给予完善的规定和解决途径,导致了农民工在社会保障方面的不公平待遇。
以上种种问题,都是当前农民工劳动权益法律保障体系中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找出合理的改进途径。
我们需要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法律保障标准。
政府应该加大对于农民工的工资待遇保障力度,将农民工的工资待遇与城镇员工的工资待遇相适应,确保他们的劳动所得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政府也应该加强对用人单位违法拖欠工资的监督和打击,推动形成公平竞争的用工环境。
应该加大对农民工维权渠道的宣传和建设力度,让农民工了解自己的权益,掌握维权的途径。
政府可以在农民工聚集的地区设立劳动维权服务中心,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维权援助,帮助他们解决工资拖欠、合同纠纷等问题。
农民工的劳动与法律保护问题

农民工的劳动与法律保护问题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民工作为城市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增多。
然而,由于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劳动条件特殊,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常常受到侵害,迫切需要法律保护。
本文将对农民工的劳动问题以及现行法律保护措施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劳动问题的现状与原因农民工的劳动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工资拖欠是农民工最突出的问题之一。
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一些雇主往往以各种理由拖欠或减少农民工的工资,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其次,工作条件恶劣。
农民工多数从事体力劳动,工作环境嘈杂、脏乱差,工时长且没有休息保障,容易导致劳动者身体和心理的健康问题。
再次,社会保障问题凸显。
由于农民工多数来自农村,缺乏城市户籍,他们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有限,医疗、养老等问题容易受到忽视。
以上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淡薄,维权能力薄弱,雇主和用工方的侵权行为难以得到应有的追究和制约。
二、现行法律保护措施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中国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包括:首先,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双方应当建立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相关事项,从而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加强劳动监察和维权机构建设。
政府加强劳动监察力度,对违法用工行为进行打击,设立农民工专项维权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再次,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
政府加大对农民工社保的支持力度,推进农民工参保,提升其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
三、进一步完善保护措施的建议虽然现行法律保护措施已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
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向农民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让他们明白自己的权益和维权渠道。
其次,加大执法力度。
政府应当加强对用工单位的劳动法规宣传和监管,对欠薪等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农民工劳动权益法律保障问题和改进途径探讨

农民工劳动权益法律保障问题和改进途径探讨农民工劳动权益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
农民工作为城乡转移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他们的劳动权益在现实中常常受到侵害。
这些问题的存在与解决与农民工自身素质、法律保障和社会环境等密切相关。
本文将对农民工劳动权益法律保障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改进途径。
农民工的劳动合同问题是影响他们劳动权益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未能得到有效执行。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政府可以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督促其合法用工,并对拒不签订合同或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进行严厉处罚。
要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能够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也是影响他们劳动权益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农民工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导致他们的社会保障得不到保证。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加强对社会保险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意识。
政府可以加大对农民工社会保险的普及力度,通过政策倾斜和财政补贴来鼓励和引导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
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纳的监督,确保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得到保障。
改善农民工劳动权益问题还需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
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农民工劳动权益问题的关注,通过媒体曝光和舆论引导的方式,推动农民工劳动权益问题得到解决。
要鼓励和支持农民工组织起来,通过集体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政府也应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农民工劳动权益问题的解决。
农民工劳动权益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用人单位、农民工本身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法力度,用人单位应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应提高法律意识,社会各界应加强监督和引导。
只有通过多方合作和综合施策,才能实现农民工劳动权益的全面保障。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五篇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五篇第一篇: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探讨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涌向外地务工,成为人们所称的农民工。
农民工作为一大弱势群体,其各项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屡见不鲜。
探究这类现象的根本成因及解决途径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内容。
一、农民工劳动权益遭受侵害的现状(一)劳动合同签定率低,劳动关系难以确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书面立劳动合同。
但是,许多用人单位利用农民工法律知识薄弱的特点,采取欺骗手段不与农民工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只是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或者以劳务合同的方式来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
虽然,我国《劳动法》也规定了,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也可以认定劳动关系依法成立。
但是,由于文化水平,法律意识等因素的制约,要让农民工自己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是相当困难的。
(二)劳动时间长无故被延长,休息休假的权利往往得不到保证。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但是用人单位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几乎视法律为无物,采取各种手段强迫农民工延长工作时间。
他们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大多在十个小时以上,有的甚至达到十六、七小时,远远超出法定的平均工作时间。
(三)工作环境恶劣,安全防护措施差。
农民工进入城市,大多是从事于各种劳动强度大,危险度高的高温、高空、高化学性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恶劣,工作条件差。
加之缺乏系统的培训与指导,安全意识与防范措施较差,使得农民工的工作显得更加的危险化,近而造成农民工工伤事故频繁发生。
(四)劳动报酬低,工资克扣拖欠现象严重。
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大多数都属于体力劳动,其工资水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十分普遍。
而对于农民工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也是鲜有依法足额给付的。
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

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在当今社会,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他们辛勤劳作,为城市的繁荣付出了汗水和努力。
然而,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却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由于各种原因,他们在劳动过程中往往面临着诸多困境,如工资拖欠、工作环境恶劣、社会保障缺失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首先,工资问题是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给农民工的家庭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一些企业或雇主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甚至有的采取逃匿等手段来逃避支付。
农民工为了讨要自己的血汗钱,往往要付出巨大的时间和精力,甚至可能面临暴力威胁。
这种情况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次,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也是农民工面临的重要问题。
许多农民工从事的是高强度、高危险的工作,如建筑施工、采矿、化工等。
然而,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忽视安全生产,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导致农民工在工作中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
一旦发生事故,农民工的生命和健康受到威胁,而后续的赔偿和救治也往往得不到保障。
再者,社会保障的缺失也是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一个薄弱环节。
大部分农民工没有享受到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
由于缺乏社会保障,农民工在年老、患病、失业等情况下,生活往往陷入困境。
而且,由于农民工的工作流动性较大,他们在不同地区和单位之间的社保转移接续也存在诸多困难。
造成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存在一些漏洞和模糊之处,导致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权益。
同时,执法力度也有待加强,对侵犯农民工劳动权益的行为打击不够严厉。
从社会层面来说,一些人对农民工存在偏见和歧视,认为他们是弱势群体,缺乏维权意识和能力。
这种观念的存在,使得农民工在劳动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容易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农民工劳动权益法律保障问题和改进途径探讨

农民工劳动权益法律保障问题和改进途径探讨农民工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劳动力。
然而,由于多方面原因,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一直受到侵害和忽视,给其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困扰和挫折。
本文将从法律保障和改进途径两方面进行探讨。
1. 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情况比较严重由于农民工的劳动力特殊性质,用人单位在提供劳动时容易忽略其权益保障。
例如,用人单位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提供工伤保险或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等情况屡见不鲜。
2. 农民工不了解自身劳动权益的情况普遍存在一方面,农民工的劳动力有些属于劳动年龄比较大的人员,对劳动法律法规了解不深,导致自身的维权意识较差,容易被用人单位钻空子。
另一方面,农民工大多来自于农村地区,文化程度较低,缺乏接受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教育宣传,同样导致其劳动权益保障薄弱。
二、改进途径1. 完善法律法规保护农民工在劳动合同法框架下,对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加强保障。
以工资支付为例,可以对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进行法律制度保护。
特别是对于违反法律法规,严重侵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用人单位,应给予惩罚和法律处罚。
2. 给予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平等的法律地位和保护政府和社会应该适时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宣传和普及,让他们掌握自身的权益保障,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尊重农民工的权益,提高用人单位法律意识。
农民工友善项目、公证机构也能起到维护力度巨大的实质作用。
3. 加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员队伍,以公正公平的方式对解决劳动纠纷提供便利。
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应迅速受理和解决,确保农民工劳动权益得到保护。
农民工维权服务站和律师事务所可以为农民工提供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增强他们的维权信心和效力。
同事农民工文化活动,为其增加法律知识,迅速转移他们的焦虑和权益维护状况。
4. 加强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应树立自觉为农民工争取合法权益的意识。
各级政府应健全 off-line 和on-line 媒体大众监督机制,及时曝光涉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的违法类用人单位,让其公之于众,倒逼用人单位规范化管理,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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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探讨关于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探讨作者叶知年李金森[摘要]当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以及各种侵害农民工合法劳动权益问题已经十分突出,成为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如何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是值得思考并研究的问题。
本文在分析近年来我国城市农民工劳动就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探讨了农民工就业过程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并试图从法律角度研究农民工进城打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劳动权益被侵害的问题,进而提出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的法律及政策方面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 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一、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的理论定位分析和保护现状(一)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的理论定位1、“农民工” 和农民工劳动权益的定位农民工不是一个劳动法律意义上的概念。
它包含了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也夹杂着户籍管理制度的因素。
因此,有必要对农民工从法律上进行重新定位,以便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工的状况,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首先应当明确农民工是劳动者。
当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城镇从事产业工作以后,他们在法律上的定位应当是劳动者,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一切条件,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确定农民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
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是指在劳动权基础上享有的各种权益。
因此,必须先明确劳动权的概念。
广义上的劳动权概念与劳动权利是等值概念。
狭义上的劳动权仅指获得和选择工作的权利,有时也可以包括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狭义上的劳动权与人们通常使用的工作权基本同义。
但上述的分析也只是相对的,在各种著述和政府文件中,有时并没有严格区分劳动权、工作权和劳动权利这三个概念,往往不加严格区别地混用。
我国宪法和劳动法也没有直接使用劳动权的概念,而是使用劳动的权利或劳动权利的概念。
2、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确立的,以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形式为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工作机会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社会制度。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的主要内容是:工伤保险权益。
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因工造成伤残、死亡或者职业病后,对伤害者及家属给以一定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措施。
农民工从事较危险、有害的作业,又缺少较为全面的保障,往往是受害者。
因此,必须切实保障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
医疗保险权益。
医疗保险是指劳动者在非因公造成患病、损伤时,获得所需医疗费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可能接触有害物质,对其身心造成损害。
这种损害不仅造成下一代发育的障碍,还会影响其寿命。
由于职业病往往具有迟发性特点,农民工发生职业病伤害的,可能会在疾病的积累过程中已经被除名遣送回家,而辛苦打工所得可能根本不够支付昂贵的治疗费用,甚至导致其倾家荡产、恶疾缠身。
农民工医疗保险权益的缺失,往往导致他们有病不能就医,小病酿成大灾,甚至丧失劳动能力,经济损失更无法补偿。
可见,保障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尤为重要。
生育保险权益。
《劳动法》规定,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辞退。
但对一些企业来讲,这些规定并不同等地适用于农民工。
不少“打工妹”一旦怀孕就被辞退,她们的生活也就随之发生困难。
即使不被辞退,由于绝大多数企业没有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她们与城市女工的待遇无法等同,有些人无力支付正规医疗费用,而不得不求助于私人医生甚至无牌照游医、巫医,结果可想而知。
因此,保障女农民工生育保险权益也显得特别重要。
(二)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现状(1)我国现有的关于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法律我国《宪法》第四十二、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和休息的权利;同时,《民法通则》也有相关的规定。
《劳动法》在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各种权利,第二十九条、三十三条规定了对劳动者的一些保护措施。
《劳动法》作为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是宪法以下的最高层次的立法,从法的效力的角度而言,对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护具有强大的效力。
当然,除了基本法律之外,还有部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条例也有保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内容。
(2)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现状在工资方面:一是初步建立了工资宏观指导体系。
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西藏以外)建立了工资指导线制度;在全国140个大中城市建立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
二是开始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
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劳动者能够依法参与企业的工资决定,正当维护自己劳动报酬合理增长的权益。
三是建立并完善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覆盖的是全体劳动者,当前对维护农民工最基本的劳动报酬权益尤有重要意义。
四是加强监察执法,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入手,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通过进一步强化劳动监察,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初步形成了联合有关部门综合治理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氛围。
特别是针对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的现象,2004年9月,劳动保障部会同建设部共同下发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4月,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对建筑企业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管理等行为提出了规范意见。
在劳动保护方面:一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劳动保障等部门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查处了一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侵害劳动者(其中大多为农民工)休息休假等权益的案件。
二是通过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检、举报专查和集中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企业违法强迫农民工加班加点的行为,保障农民工的休息休假权益。
2、我国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1)现行法律中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应该承认,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现行法律资源还是非常丰富的。
我们有适用于全国的《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也有各地劳动部门诸如北京市劳动局制定的《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外地务工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通过对上述法律文件的分析,笔者认为,受对农民工角色定位的影响,现有法律存在如下问题:矛盾性。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适用劳动法。
所有劳动者都享有平等就业、取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由此可以看出,一方面,《劳动法》是将农民工视为普通劳动者,将他们与城镇及其他劳动者一体调整与保护的主体;但另一方面,各地政府出台的政策规章却又将农民工加以特殊对待。
如根据前述北京市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对外地务工人员可以选择就业的行业、工种等进行了明确的限制。
这种对法律主体定位的不确定性,直接妨碍了法治的统一和尊严。
不公正性。
实践中农民工权益受损屡禁不止,固然有政府监管不力、用人单位不依法办事的因素,但其中也折射出立法的不公正。
我们知道,法律是通过权利义务的设定来调整社会关系的,然而,现行政策法规在调整农民工与政府、与用人单位及与城镇劳动者的社会关系上却表现出强烈的权利义务的不对等,实质体现了对农民工权益的限制与歧视。
笔者认为,实体权益的部分缺失和救济手段的不畅是其中的最大问题。
长期以来,农民工被排斥在工会之外,没有形成这一利益群体的代言人,导致本就不完整的公民劳动权在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对抗作为强势群体的用人单位的斗争中尤其明显。
利益受损且没有有效的法律救济,使农民工权益的损害有如雪上加霜。
这其中突出表现为现有法律的制裁手段狭窄且过于弱化,导致实践中农民工本就不多的权益被部分剥夺而难以全部享有。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制裁手段只是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一些训诫性措施,即使进行罚款,由于数额过小、强度有限,也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这充分暴露了我国相关立法的调控乏力。
正如梁慧星先生所言:“我们改革开放以来,在一定意义上说我们以牺牲劳动者为代价换来了经济的发展。
你们看看那部劳动法有什么真正的保护措施?可以说劳动法把劳动人民这个过去被称为领导阶级的整个阶级出卖给了企业家。
”(2)现实经济生活中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用人单位侵害农民工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利。
主要表现在:一是同工不同酬。
农民工虽然从事的与城市人同样的工作,却拿着不一样的报酬。
二是加班不给加班费或少给加班费。
农民工大都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待遇低,特别是在私营企业,每天一般都在10—14个小时,超时疲劳工作现象严重,但享受不到同工同酬的待遇;三是拖欠甚至拒付工资,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地时常发生。
休息休假的权利往往得不到保证,劳动时间被无限延长。
劳动者有劳动的权利,同时也应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但是,农民工普遍反映劳动超时现象严重。
不少个体、私营及涉外企业经常让员工加班加点,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
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劳动保护。
有的用人单位着眼于眼前利益,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不注意改善工作环境,不给农民工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导致农民工职业病发病率较高。
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利的缺失。
社会保险、福利权是指劳动者享受国家和用人单位提供的福利设施和种种福利待遇,在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但是在实际中,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和私营企业要么不给农民工买社会保险,要么为了应付检查只给少部分农民工投保,要么避重就轻只买一种保险,而回避其它几个险种。
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关系缺乏法律的有效约束。
使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签生死合同的情况在个体私营企业普遍存在。
由于不签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可任意处置农民工,超时加班,不给加班工作;不负工伤责任;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等等。
二、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要作好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工作,首先必须清楚地分析造成这些现状的原因。
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歧视农民工的观念比较严重从理论和法律上讲,农民工也是社会成员中的一员,与从事其他职业的劳动者一样,具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并不低人一等。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 农民工的名义社会地位与实际社会地位相差较远。
农民工在社会职业结构中实际处于最低层。
歧视农民工的观念意识具有一定的现实基础。
在城市里,农民工被一些城里人看成“盲流”,得不到作为公民应有的基本尊重。
一些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者思想深处,存在着农民工不应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权益和待遇的意识。
在某些政府管理机关,个别领导者和工作人员也无视农民工对城市建设的贡献,错误地强调给农民工平等待遇会加重城市管理成本和难度,错误地认为政府治理企业欠薪,敦促企业改善劳动条件,会影响当地的投资环境和地方财政收入,等等。
(二)劳动保障法制建设滞后,执法力度不足一是现有的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劳动保障法制不健全,立法层次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