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生育保险政策和报销条件解读

2021年生育保险政策和报销条件解读
2021年生育保险政策和报销条件解读

生育保险是社保五险之一,下面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生育保险政策和报销条件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生育保险是什么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作为社保五险之一,比较特别第一,保险费用完全由企业支付;第二,享受报销待遇的前提是必须在生产期间。那具体什么是生育保险呢

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是在女职工生育以及产前产后时,对她们提供医疗服务和产假期的生活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生育保险政策

生育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女性同胞在生育期以及流产期的基本权益而出台的社会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意义,是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特殊时期给予支持和爱护的具体体现。生育保险的政策条例是什么呢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人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生育保险条例的特点

1、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助。

2、待遇享受条件各国不一致。有些国家要求享受者有参保记录、工作年限、本国公民身份等方面的要求。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婚姻法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

3、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也就是说无论胎儿存活与否,产妇均可享受有关待遇,并包括流产、引产以及胎儿和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主要以保健、咨询、检查为主,与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治疗为主有所不同。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侧重于指导孕妇处理好工作与修养、保健与锻炼的关系,使她们能够顺利地度过生育期。产前检查以及分娩时的接生和助产,则是通过医疗手段帮助产妇顺利生产。分娩属于自然现象,正常情况下不需要特殊治疗。

5、产假有固定要求。产假要根据生育期安排,分产前和产后。产前假期不能提前或推迟使用。产假也必须在生育期间享受,不能积攒到其他时间享用。各国规定的产假期限不同。我国规定的正常产假为9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

6、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高于养老、医疗等保险。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一般为生育女职工的原工资水平,也高于其他保险项目。另外,在我国,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而缴纳。

2020年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2020年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在单位所在 地参加生育保险。 中央驻粤单位、省属单位及其职工,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在本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所在地参加生育保险。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生 育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登记、生育保险费核定、个人权益记录、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生育保险事务,负责提供生育保 险业务咨询、查询等服务。 第五条生育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负责征收。 第六条生育保险基金及其收益、生育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不计征税、费。 第七条生育保险基金由各地级以上市统筹,并按照国家规定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 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和使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生育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足。 第九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资金构成:

(一)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滞纳金; (四)财政补贴; (五)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十条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按照不超过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生 育保险费,具体缴费比例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 际情况测算后提出,经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省社会 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的,按照所在地级以上 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计算。 用人单位无上月职工工资的,以本单位本月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 第十一条生育保险基金应当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并实行预算管理,单独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章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 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十三条职工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即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所需材料(最新)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所需材料(最新)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四部分:门诊产检费、住院生产费(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 注意:北京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以内必须办理。 1、住院生产费 住院生产费不用担心,参保职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职工直接结算。通常医院会在产妇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留下你的社保卡,生育服务证,会在自动在结帐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 2、门诊产检费[交人事](社保每月1-20日受理) 门诊产检费用实行实报实销,所以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用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需要在生产后由女方单位提交到社保中心,报销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③婴儿出生证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⑤原始收费凭证 ⑥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⑦《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填写) ⑧《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1份,单位填写) (2)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

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3、生育津贴、晚育津贴[交人事] (社保每月5-25日受理) 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埠人员须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③、《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④、《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一份; ⑤、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A4规格复印件一份,军人应提供身份证或相关部门身份证号码证明材料; 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⑦《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单位填写) 参保单位申报生育津贴后,当月5-25日必须申报《生表二》,否则将删除其申报的生育津贴信息,生育津贴不予支付。删除后,参保单位要重新按生育津贴支付流程办理。 注:以上报表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表不得涂改。 晚育津贴: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生育险,则由男方或女方享受均可,对于我们来说,当然是谁的保险缴费基数高就由谁享受,如男方缴费基数高于女方,则在晚育津贴申请的表中由男方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通过女方公司报销。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材料,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杭州生育险报销标准新规定

杭州生育险报销标准新规定 杭州生育险报销标准新规定 新的《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扩大了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办法规定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新办法规是女职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1)杭州生育险报销标准之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计发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下: (一)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98天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二)妊娠3个月以上(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 个月计发。

(三)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2)杭州生育险报销标准之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工资计发标准 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内享受计划生育手术津贴(即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工资)。计划生育手术津贴按照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和计划生育手术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计发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如下: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按2天计发。 (二)取宫内节育器按1天计发。 (三)输精管结扎按7天计发。 (四)单纯输卵管结扎按21天计发。 (五)产后结扎输卵管按14天计发。 (六)人工流产按14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按16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按30天计发。 (七)中期终止妊娠按30天计发;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按40天计发。 国家调整计划生育休假期限的,以上计发天数随之调整。 (3)杭州生育险报销标准之女职工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符合生育保险开支范围的按规定支付。

2019年女性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比例是多少

2019年女性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比例是多少女性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女性生育期间符合生育政策及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2、用人单位足额为女性缴纳生育保险; 3、女性生育保险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4、女性生育期间仍持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女性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女性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一、用人单位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女性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计划生育证明;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女性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性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审核通过后,签发医疗证明; 3、女性生育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后,将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女性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2、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3、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5、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生育保险介绍信

生育保险介绍信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介绍信,介绍信的内容包括被介绍人的姓名、身份、随访人的人数、活动的目的、对受访单位的请求等。那么一般介绍信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育保险介绍信,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生育保险介绍信1 镇江市社保局医保办: 今有我单位同志前去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业务,报销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望接洽。 单位社保登记证编号:__________ 公司名称(公章)20xx年xx月xx日 生育保险介绍信2 xxxx劳动局社保中心: 兹有我单位xxx通知前去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业务,报销人信息:姓名: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个人社保编号:xxxx,生育医院:xxxxxxxxx,预产期:xx年x月x日。 望接洽。 社保登记证编号:xxx(这项可不写) 单位名称(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生育保险介绍信3 ________医保办: 今有我单位________ 同志前去办理的生育保险报销业务,报销人信息:________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望接洽。 单位社保登记证编号:_________ 公司名称(公章) 年月日 生育保险介绍信4 县社保局: 兹有我单位同志(性别:女;身份证号:3424231988******)前去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业务,请予接洽为盼。 单位社保登记证编号:6****** 霍邱县白莲乡中心学校 20xx年x月x日 生育保险介绍信5 xx市社保局医保办: 今有我单位——同志前去办理——的生育保险报销业务,报销人信息:姓名:——,性别:x,身份证号:___________ 望接洽。 单位社保登记证编号:__________ 公司名称(公章) 年月日 生育保险介绍信6 XX市社保局医保办: 今有我单位XX同志前去办理XX同志的生育保险报销业务,报销人信息:姓名:XX,性别:X,身份证号:XXXXXXXXX。望接洽。 单位社保登记证编号:XXXXXXX

2015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佛山人社: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公务员邮箱入口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返回首页>>站内信息搜索: 人社要闻考试信息政策法规通知公告 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状态查询结果公示公共服务数字人社 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网络发言人平台在线访谈热门链接常见问题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表单位:市人社局 发表时间:2015-09-28 佛府办〔2015〕5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 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使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以下统称职工)参加生育保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参加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在单位所在地参加生育保险。 中直驻佛山单位、省属单位及其职工,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在本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在地参加生育保险。 第四条市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生育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生育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登记、生育保险费用核定、个人权益记录、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生育保险事务,负责提供生育保险业务咨询、查询等服务。 第五条生育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负责征收,生育保险基金及其收益、生育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不计征税、费。

2020年生育报销政策

2020年生育报销政策 广州生育报销政策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广州市户口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 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三、报销范围及携带资料 序号报销类别携带资料 专项资料基本资料

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与报销流程是什么

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与报销流程是什么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法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劳部发〔1994〕5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上海市社会保险局: 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更好地保障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试行。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第三条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组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第四条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条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应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生育保险基金专户。银行应按照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同期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转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九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提取管理费,用于本机构经办生育保险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办公费及其他业务经费。管理费标准,各地根据社会保险经

北京市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工作指南(2016年最新)

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在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规定了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和因分娩或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范围及相关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 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关于生育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5]44号) 《关于申领生育津贴与自选代发银行的通知》(京社保发[2015]45号)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6]99号)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卫指导[2016]7号) 3 管理机构及职责 3.1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在京参加生育保险员工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的服务指导部门。 3.2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传达落实北京市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相关办法。 3.3 集团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对企业参保员工生育报销及津贴领取工作实行“传达精神、指导协助、汇总 核查、过程监督、及时反馈”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4 企业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的范围、方式 4.1 报销范围 4.1.1 产前检查费用、门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前的门诊相关费用。 4.1.2 生育分娩或住院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4.2 报销方式 4.2.1 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4.2.2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4.3 不予报销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3.1 不符合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或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 4.3.2 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4.3.3 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459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凡是参加沈阳生育妊娠的女职工,以生育保险的身份住院生产的,都可进行沈阳生育险报销。那么,沈阳生育险报销能报销多少钱?据了解今年3月,沈阳市调整了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沈阳市各级医院开始按照新标准实施。为方便广大沈阳市参保女职工了解生育保险的报销,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一下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之产检门诊费报销 随着最近几年生育住院医疗费用的增长,为减轻参保人员生育住院医疗费用负担,沈阳市调整了产检门诊费报销标准。沈阳市医保局规定,生育住院医疗费用不再采取限额补贴,而是针对不同级别的医院,确定个人自付标准。而且,在二级有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无需自付。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之生育补贴

沈阳市调整后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不仅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提高了,而且普通居民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也上调了。现在的正常顺产可享受生育补贴150 0元,比之前的补贴待遇提高了4倍;剖腹产及难产,可享受2000元生育补贴,比之前的标准也上调了三倍;至于多胞胎,除了可享受正常的补贴待遇外,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分别增加300元,比之前的标准提高了两倍;剖腹产手术中的同一切口下的子宫肌瘤、卵巢肿瘤等手术的补贴标准增至600元。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之配偶待遇 按沈阳市之前的生育保险待遇,参保职工的产检补贴中,只有当生育住院时发生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低于最限额补贴标准时,差额的部分才能抵减产前检查费。而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调整后,参保人员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补贴待遇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之产前补贴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调整之前,参保女职工的生育保险报销都是在产后。调整之后,参保人员可在产前享受生育一次性的住院医疗补贴、产检补贴和生产津贴等产前补贴。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之外籍参保人员补贴 沈阳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调整之前,关于外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并没有一个严格的说法。调整之后,外籍参保职工只要在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办理生育住院手续,出示医保卡、就医手册等有效证件,也可享受与中国籍参保职工相同的生育补贴待遇。

2019年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

2019年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 2018年生育险能报销多少? 一般来说,生育保险主要覆盖了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两个部分。具体如下: 1、生育津贴费用:覆盖了休产假和产假期间的生活费。其计算 公式为: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 数”÷30×产假天数。 2、生育医疗费用。主要是指职工接生、产检、剖腹产主演等费用,因各个地方的政策不同,所以报销的标准也会不同。但是需要广 大的年轻女性注意的是,生育医疗费用是有上限的,大致在5000元左右,超出的部分需自己承担。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 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 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 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 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相关病假 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 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 补足。“也就是说,生育津贴不会低于单位平均工资标准。”蒋继元说。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 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 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 单位补足。

对于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2012年1月1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但在之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新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从2012年起,生育保险将对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部分医疗费用支付项目和定额标准实行调整,医疗待遇水平将在原有基础上增长在20%左右,预计增加基金支出2500万元左右。 在我国生育保险的报销是大家所交纳的保险费和所在单位的不同而定的,但是大致的报销费用就是上述的文章中所提到的,希望能够对你们的生活有所协助。

北京关于下发《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京劳社医保发[]号)

关于下发《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京劳社医保发[2005]63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各用人单位: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市政府第154号令)和《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5]6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 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 生育保险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有关规定。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个人先部分负担的费用,生育保险全额纳入报销范围。 (二)生育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1、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

2、分娩的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一)按定额、限额支付的医疗费用标准 1、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妊娠1至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470元; 妊娠1至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750元; 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1200元。 2、分娩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定额标准支付 (1)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900元。 人工干预分娩的方式包括:宫颈封闭、催产素静滴引产、手剥胎盘术、刮宫术、宫颈裂伤、阴道壁血肿切开术、会阴Ⅲ度及复杂裂伤缝合术、单胎产钳术、单胎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内倒转术与外倒转术、毁胎手术分娩、晚期妊娠药物引产。

广州生育险的报销标准

广州生育险的报销标准 广州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必须是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 有广州户口的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 划分的,缴费基数则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基数,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 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下面是为大家的广州生育险的报销标准,欢迎参考~ 生育津贴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划分的。 1、生育保险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2、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3、缴费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4、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 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 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5、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6。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 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则在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 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比例具体如下: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广州市户口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于2014年6月20日经省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李学勇 2014年6月30日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妇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个体工商户招用的雇工)。 第三条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四条生育保险实行设区的市统筹,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事务。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卫生计生、税务、审计、价格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生育保险有关工作。 工会、妇联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生育保险重大事项研究,对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 第七条生育保险基金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和使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生育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等增值收入; (三)按照规定收取的滞纳金; (四)政府补贴资金; (五)其他依法应当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资金。 第九条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具体缴费比例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测算后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缴费比例超过0.5%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和累计结余情况,及时调整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北京市生育保险各项报销汇总流程

1、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未婚职工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申报截止时限为次年1月20日; 3、持外地生育服务证者,需到本市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换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后又附件具体如何办理) 4、稽留流产、不全流产、完全流产、清宫术不属于生育险范畴,当次费用按照基本医疗费用申报;之 前相关门诊检查费按生育保险的产前检查申报; 5、《申报表》“项目类型”: 西药费总金额:西药 中药费总金额:中成药、中草药 检查费总金额:常规检查、CT、核磁、B超、放射 治疗费用总金额: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接生费、麻醉费 化验费总金额:化验费 材料费总金额:材料费 其它总金额:其它、床位费、取暖费、陪床费、护理费、诊疗费 2012-3-14 Jie-1984020 附件:《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的办理(由51社保网上摘录) 摘录自:“幸福的兔子”发表的 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和生育服务联系单不是一回事,准生证是在你户籍所在地计生委办理的,这个生 育服务联系单是在你先居住地(暂住证上地址所属街道)办理的。 办理生育服务联系单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男女双方的) 3、女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4、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本) 6、女方单位出具的入保险证明(有社保中心盖章)(近期的) 7、暂住证或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8、社保卡(没有社保卡临时卡片也可以) 注:附件有所更新,更换了格式,内容没有变化! 有发现了一些问题希望没有对已经看过此贴的人带来更多的麻烦!

生育保险报销手把手教你

生育保险报销手把手教你 第一部分生育保险知识解析 一、2011年7月1日实施社会保险法对生育津贴的影响 1.本文全部手续及表格均为2011年6月办理所得,作者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社保中心的消息进行随时修 改,如有出入或错误,敬请拍砖至whhem@https://www.360docs.net/doc/00392463.html,(请注明哪篇文章的问题),大家帮助大家,我们才能更轻松! 2.《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 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3.五十四条解读:男方已上生育保险,女方没有上的情况下。7月1日之前,男方只能领取1个月的晚育津 贴(休晚育假)。7月1日之后,还可以报销女方的“生育医疗费用”(即产前检查和生育住院费用) 4.《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5.五十六条解读:7月1日之前,生育期间的工资和津贴是哪个高按哪个发(如果你单位的申报缴费工资= 实际工资,则产假期间工资=产假津贴)。7月1日之后,产假期间应该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育津贴发放时,各区社保会根据4月份的申报缴费工资算出单位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生育津贴。 6.关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可见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1990)——《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二、报销生育保险报销(含生育津贴、产前检查、生育住院费)的时间: 理论上,要求生育保险各项报销须在生育后3个月内申报!实际上我问过朝阳社保的支付部(报销生育津贴)和医保中心(报销产检、住院)都说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在当年就可以,但是还是建议经办人员在产后第二个月、第三个月进行报销,因产后42-56天时候还要做最后一次检查,所以实操拿到最后一次检查的报销单据再去报销。 三、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保险报销分类: 生育津贴报销(以下简称津贴)、产前检查(以下简称产检)、生育住院(以下简称住院)(住院一般社保卡实时结算)报销3部分。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大部分区的四险(生育、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是分开的,以下举例均以朝阳为主。 生育津贴报销:四险支付部柜台(朝阳社保二楼南侧,坐凳子上排队)。 产检及住院费用报销:医保中心(朝阳先拿着材料去一层最西侧的大厅开个分房间的单子,然后去单子上的房间办理)。 2.难产: 现在大多数人生产都是1胎刨宫产,因为刨宫产比较贵医院更更愿意做这个,刨宫产就是俗称剖腹产,只要是刨宫产就得增加15天的难产产假。 3.生育住院费用报销 生育住院一般7天,但大多数人都已经在出院时候实时结清了应报的和自己应付的住院费用,而应报销的部分不用交。但我单位的一位同事在妇产医院生孩子,但是住院生育的费用没有实时结算,那就要和产检费用一起去报销了,这个后面我会说到。 4.关于产假 产假90天的工资无论本地或外地,上或没有上生育保险,这90天工资必须按照正常上班一样发,不

生育保险待遇一览表.doc

生育保险待遇一览表 项目 内容 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 6 个月以上。 女职工生育分娩或者流(引)产,生育津贴享受标准为: 1、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 98 天产假外,增加产假 30 天;难产的,增加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 15 天; 生育津贴 2、妊娠不满 12 周流产的,产假为 30 天;妊娠满 12 周不满 28 周流(引)产的,产假为 45 天;妊娠满 28 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 98 天; 3、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 30 日计算; 4、 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 ×产假天数。 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6 个月以上,其配偶生育符合国家、 省、 市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 15 天的护理假津贴。 护理假津 1、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 按照其配偶生育的上一个月用人单位为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贴 费的基数除以 30 天计算; 2 、护理假津贴 =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 ×产假天数。 首次产检费用共 185 元,在妇幼保健院 ( 1)首次产检和产后访视费用的结算。职工首 (站)进行,产后访视共 30 元,由社区卫生保 次产检和产后访视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定 健院上门完成。 额标准与武汉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结算。 医院等级 ( 2)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的结算。职工符合生育 保险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在限额以内(含限额) 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 生育医疗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疗机构进行结算;超过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费支付标 项 ( 3)生育分娩、流(引)产医疗费用的结算。 准及个人 标准 生育范围内费用低于定额 90%(含)时,按实际费用 目 90%低于 结算办法 门诊产前检查 515 元 515 元 515 元 减免;生育范围内费用高于定额标准 100%(含 ) 时,按定额减免; 生育范围内费用高于定额 顺产 2000 元 2200 元 2500 元 标准 100%低于 150%(含 ) 的部分,个人自付 30%,医 助娩产 2100 元 2400 元 2800 元 疗机构负担 30%,生育保险基金减免 40%;生育范围 剖宫产 2600 元 3100 元 3900 元 内费用高于定额标准 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付 人工引产 1400 元 1700 元 2000 元 30%,剩余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定点医院服务年 人 门诊 450 元 500 元 600 元 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2021年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解读.doc

2021年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解读 北京市规定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政策解读:不论户籍和性别,所有在京务工人员都应当参加北京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缴费说明 政策解读:北京市规定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

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二)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相关政策: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一)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二)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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