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足迹提取
现场足迹提取

现场足迹物证的来源
1. 入室/入户盗窃:室内走动路线,出入口,室外来去路线上疑犯 的足迹。此类足迹占足迹系统中足迹的大部分。 2. 经营场所非营业时间盗窃:店内窃取,办公室,机关,厂房等 遗留的足迹。 3. 车内窃取:遗留在车内,或者车身上的足迹 4. 非特定人员人迹罕至场所:盗窃电缆变压器,盗窃基站,盗窃 工地等遗留的足迹。 5. 少量恶性案件:杀人,故意伤害等案件足迹。此类足迹最多只 能进行嫌疑人足迹比中相应类别现场足迹,并无串并价值。 6. 特定案件类别,如露天盗窃电单车,街头扒窃,赌博,诈骗, 贩毒等现场足迹,由于现场足迹没有物证指向性,所以并无实 际物证意义。
3. 择优选取足迹-----灰尘VS水印,立体
多数情况下,灰尘足迹的效果优于水印和立体足迹。所以,案 件现场发现的相同花纹的足迹,优先选择灰尘足迹。
3. 择优选取足迹-----不同承痕客体对比
同一足迹,在不同承痕客体下,效果差异也非常明显。应优 先选择硬质,平面,与足迹颜色差异较大的承痕客体足迹
宽幅勘察灯
六角灯
小匀光灯
警用手电
5. 足迹勘查光源---警用手电①
常见的警用手电,光斑为细长柱型,现场足迹搜索能力差,不能 选择优质足迹,不能完整显影现场足迹.
录疑犯查现场-----通过捺印
也可以通过油墨捺印方式,把嫌疑人足迹录入足迹系统,查找 足迹特征相近相似的现场。
6.
录疑犯查现场-----通过鞋底拍照
还可以通过拍照疑犯鞋底(注意须垂直拍摄鞋底,鞋底最好 经过清洗去泥),录入足迹系统后,查询查找可比中现场。
6. 影响足迹系统使用的问题
由于足迹系统的快速查看查找现场,足迹串并,录疑犯查现场 等主要功能立足于现场足迹图片的整体形象特征(特定类型的鞋印 还包括微痕特征),所以案件现场提取的足迹图片质量直接影响了 足迹系统功能的发挥。 哪些案件提取有效足迹,哪些现场部位可以发现足迹;如何发 现足迹,如何择优选取何先天种条件足迹,如何 规范提取现场足迹, 决定了提取足迹的数量和质量。
足迹鉴定的基本程序

足迹鉴定的基本程序
足迹鉴定是一种科学研究,利用足迹特征来识别一个特定的个体,在司法现场和证据鉴定中有重要作用.
进行足迹鉴定时,必须遵循以下基本程序:
第一步:获取和选择足迹和样本。
需要从犯罪现场和证据收集中获取足迹样本,并进行详细的检查和拍照.通过现场观察和实验分析来选择样本.足迹鉴定中采用的样本不仅可以是行人足迹,还可以是动物足迹和电动车轮胎印记.
第二步:定量测量。
比较和鉴定足迹前,需要将足迹照片进行定量测量,可以测量足迹的长度、宽度和深度,以及其他特征.有些特征需要精确测量,比如足迹中最大纹理的深度.
第三步:足迹比较。
如果有可能,可以直接把嫌疑人的脚和现场的足迹样本进行比较.否则,利用定量测量的足迹数据进行比较.
第四步:足迹鉴定分析。
制作数据表格,然后根据观察和定量测量结果进行分析.
第五步:足迹鉴定结论。
在获取足迹定量分析的结果后,对比足迹定量分析结果,和现有证据,最终形成鉴定结论.
正确运用上述步骤,可以在法庭上根本双方提出的依据情况下进行有效证据评估,从而维护司法义务,保证正义执行.。
第三节-足迹检验

一、足迹检验概述
(一)足迹检验的概念
足迹是指人体在站立或行走运动中,赤足、或穿 鞋、袜的足作为造痕体与地面等承痕体相接触所 形成的痕迹。 足迹检验是研究依据足迹对人的自然条件进行分 析和对鞋、袜、人身进行鉴别等有关问题的一项 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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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足迹检验概述
(二)足迹的特点
特定性==依据 相对稳定性==条件 反映性==物质基础 连续性==重要标志
祖父足迹
父亲足迹
儿子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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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足迹检验概述
(三)足迹的形成
造痕体
承痕体
作用力
现场足迹
三要素缺一不可,
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且决定着足迹的反映
程度和反映质量。
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办公区
样本足迹
嫌疑人的旅游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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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足迹检验概述
(四)足迹分类
1.按造痕客体种类 赤足迹 穿鞋足迹 穿袜足迹 其它包裹物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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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足迹检验概述
赤足足迹各部分的名称 赤足足迹的大小 赤足足迹的形态
赤足底花纹形态结构特征 赤足足迹其它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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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穿鞋足迹的形象特征
是指反映鞋底外表形态结构的痕迹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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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穿鞋足迹的形象特征
(1)鞋的一般形态结构特征 鞋印各部位的名称 鞋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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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穿鞋足迹的形象特征
(1)鞋的一般形态结构特征 鞋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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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足迹的寻找发现
2.发现足迹的方法
自然光观察法 人造光源观察法 静电复印寻找发现法 试剂染色发现法 警犬搜索发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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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足迹的变化因素
足迹的变化,主要指足迹特征质量的变化, 这一变化的过程有长有短,其决定因素是足迹形 成时三要素之间的微妙变化。
简述现场足迹的提取方法

简述现场足迹的提取方法现场足迹提取方法主要是指从现场取证的物证提取过程。
现场足迹提取的目的是从多种物证,如血渍、脏污、指纹、痕迹等提取信息,以有助于调查犯罪案件。
现场足迹提取方法包括一系列步骤,包括物证采集、检验、记录、保存等。
首先,物证采集是采集物证的第一步。
在这一步中,将根据犯罪现场的不同情况,使用不同的方法来采集物证,如采用封闭的样本容器(如热封容器或封口袋)采集指纹、使用磁针识别痕迹,或用适当的消毒方法(如消毒竹签)采集血渍等。
采集时需要谨慎,一定要防止物证意外污染或损坏,也要避免被污染物覆盖原有的足迹物证。
检验前,应了解物证的详细情况及其角色,然后根据该物证的不同特征(如形状、大小、图案等),采用不同的技术方法进行检验。
如采用显微镜和波长色谱仪检验指纹;用红外光谱仪/可见光谱仪/X射线荧光仪等检验血渍等等。
记录是足迹物证检验的重要一步,可以使物证检验的成果具有可靠性和可信度。
一般情况下,需要对每一种足迹物证进行检验并进行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物证的种类、数量、位置等,以及检验的结果,如物证的形状、大小、图案等特征,以及检验结果如颜色、结构等等。
最后,物证保存也同样重要。
在保存物证过程中,应根据物证的种类和存储条件,采用不同的保存方式,如将血渍用有机溶剂保存,用脂肪溶剂保存指纹,或将痕迹用封闭的容器保存等。
在保存物证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医学规定、物证保管规定以及其他规范规则进行保存,以确保物证的完整和可靠性。
总之,现场足迹提取方法包括物证采集、检验、记录和保存等步骤,是犯罪侦查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如果能够全面正确地进行现场足迹提取,可以有助于调查犯罪案件,提高侦查效率,提升罪犯维护社会安全的能力。
简述现场足迹的提取方法

简述现场足迹的提取方法
现场足迹是在犯罪发生后,在犯罪现场经过的物体留下的印迹。
它可以有助于警察或检察官辨别犯罪分子,证实或反驳证据,也是可以作为证明证据使用的有力依据。
本文将简要介绍对现场足迹的提取方法与技术。
首先是现场足迹的发现。
在发现现场足迹之前,应进行犯罪现场的环境勘查,记录现场的情况。
在发现现场足迹的环节中,可以利用光学仪器,如摄影机、哈儿仪器、扫描仪等,采集到现场足迹的图像信息。
也可以在现场对犯罪所留下的物体进行视频拍摄,以便更好地分析物体留下的痕迹。
其次是现场足迹的采集。
在现场足迹采集中,应充分利用现场勘查技术,利用采集仪器或测量工具,采集现场勘查过程中得到的物理尺寸和物理形状等信息,拍摄现场足迹的照片,并记录下其各个维度和重要参数信息。
最后是现场足迹的保存与检验。
一旦发现现场足迹,应采取妥善保存现场足迹的措施,以防现场足迹的损坏。
同时,还需要对现场足迹进行检验,以确定现场足迹是否有损坏问题。
如果检验后发现存在损坏,可以采取维修的措施,使其保持最佳的质量。
现场足迹的提取主要是指在犯罪发生后,在犯罪现场经过的物体留下的印迹,它是可以作为证明证据使用的最可靠的依据。
因此,在提取现场足迹的过程中,要认真负责,仔细勘查,全面采集,严格检验,全程妥善保存,以保证取得的现场足迹是准确的、可靠的,并有
助于推理犯罪事实。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第一节发现提取痕迹物证的原则1.先静观后动手;2.先记录后提取;3.先地面后高处;4.先外表后内部;5.先重点后一般;6.先易消失后稳定。
1.先静观后动手:即检查现场上各种物体时,要先做静态观察,寻找痕迹物证,然后再翻转移动物体进行细致检查。
2.先记录后提取:是指勘查人员发现痕迹物证时,先用现场记录的方法,将痕迹物证所在位置、状态等固定下来,然后再做提取。
3.先地面后高处:是指勘查人员寻找痕迹物证时,必须首先从地面开始,然后再检查高处的物体,进一步寻找发现痕迹物证。
4.先外表后内部: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上的各种客体时,必须首先检查客体外表,然后再检查客体的内部。
5.先重点后一般: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时,必须首先勘验现场重点部位和重要客体,然后检查一般部位和一般客体。
6.先易消失后稳定: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时,必须首先勘验提取容易消失和容易遭到破坏的痕迹物证,然后再勘验提取较稳定的痕迹物证。
第二节痕迹物证发现提取的基本方法一、潜在手印物证的发现提取方法(一)手印物证的发现方法1、严格遵守勘验的程序和方法。
现场勘查人员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分析案犯的活动过程和可能接触遗留手印的部位,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地去寻找发现手印。
先重点后一般;先静观后动观;先观察后显现;先戴手套后拿动。
2、必须设法保全手印不被破坏A 及时保护好现场;B 禁止非现场勘验人员触动现场物品;C 不要随意触摸现场物品;D 对已发现的手印,用色笔划出明显标记;E 对提取的手印要妥善保管;F 用其它方法处理手印前应先照相;G 照相提取的手印原物要保留一段时间;H 提取、包装带有手印的物品时方法要正确。
3、观察寻找手印的方法(1)立体手印和平面有色手印好观察(2)无色潜在手印:A 透射光观察法,适用于透明体B 反射光观察法,适用于透明体和有光泽的非透明体。
C 哈气法,适用于有光泽、吸湿性较弱的透明体或非透明体。
现场足迹提取

总之,在提取现场足迹之前,需确认该足迹与犯罪嫌疑人有 关,即有事实上的物证意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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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可靠的物证来源,更多的破案线索
哪些案件提取有效足迹,哪些现场部位可以发现足迹;如何发 现足迹,如何择优选取何先天种条件足迹,如何 规范提取现场足迹, 决定了提取足迹的数量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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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足迹物证的来源
1. 入室/入户盗窃:室内走动路线,出入口,室外来去路线上疑犯 的足迹。此类足迹占足迹系统中足迹的大部分。
2. 经营场所非营业时间盗窃:店内窃取,办公室,机关,厂房等 遗留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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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 分类勘查,精准勘查
随着‘一长四必’ 逐步落实,广西全区初步实现了现场必 勘,但是痕迹物证的提取和应用工作一直处于落后状态,物证提 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现场勘查分类勘查机制,逐步推进
‘小案’简易勘查 ‘类案’要点勘查 ‘大案’精细勘查
现场足迹提取
现场勘查与现场足迹 足迹系统主要功能概述 现场足迹的主要来源 现场足迹提取建议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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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场勘查与现场足迹
1. 现场勘查 2. 及时录入 3. 分类勘查,精准勘查 4. 现场足迹 5. 足迹的物证意义 6. 可靠的物证来源,更多的破案线索 7. 嫌疑人鞋印的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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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场勘查
通过把盗窃案件类别的嫌疑人鞋印录入足迹系统,可以查找 查询到其可能到过的案件现场。由于嫌疑人的鞋子不止一双,嫌 疑人的团伙成员的鞋子更多,所以为实现‘抓一个,破一串,带 一伙’的效果。
现场微量灰尘足迹提取与显现新方法

此 项 成 果解 决 了传 统 方法 中只能 显 现 渗透 性 物面
( 如纸张 等客体 ),而不 能显现非渗 透性客体 物面的不 足 ,解决 了如 凶器 、玻璃 、搪瓷 、陶器和各类金 属物面
显现的难题 ,保证显 现 的血手 印不扩散 ,提高 了显 现灵
敏度。
不扩散 ,扩大 了显现 范围 。 解 决的 主要技 术 问题 : ( 】 证在 各类 非渗 透性 1 保
物面血痕 不扩散 ; ( 2)提高显现灵 敏度 ; ( 扩 大 了 3)
显现范 围 ,如金属 凶器 、玻璃 、搪瓷 、陶瓷 、塑料 、各 种 油 漆 物 面 、 电镀 物 面 和各 类 金 属 物 面 等 均 适 用 : ( 操作简单 ,易学易掌 握 ,成本低 。 4) 国 内外 同类成果 的比较 :国内外各种 显现方法 中 ,
项 目编号 :2 0 J 0 0804 提供单位 :北京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P l eT c n lg 2 1 年3 oi e h oo y 0 0 月 7 c 5
现场微量灰尘足迹提取与显现新方法
该 项 目采 用 粘性 材 料粘 取 后 ,用 超 声波 雾 化器 熏
显 ,并 用固定剂增 强处理 ,明显增强 了现场平面 灰尘足 灰尘足迹提取的质量。 与 常规方法相 比 ,在提 高足迹提取 率的 同时 ,还可
迹的清晰 度 ,降低 了背景干扰 ,具有创 新性 , 填补 了国
科技果主要 用于显现命 案现场各 类物面血 手印 ,为
此方法 适用面广 ,操作 简单 ,效果好 ,对环境 无特殊要
求。
侦查破 案提供线 索和证据 。它 的基本 原理是 :在四 甲基
联苯胺 乙醇溶液 中添加 多种催化剂 ,提高显现 灵敏度 ; 同时添 加多种防 止血 痕扩散 的试剂 ,保 证显现 的血手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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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足迹的重点部位图-----通过光源显现足迹
目前,广西超过半数的分县局,超过半数的位拍照时没有使用专 业光源显影足迹,导致了不能自证现场足迹物证的来源和足迹物 证的真实性
2. 足迹的重点部位图-----疑难足迹的分析依据
部分疑难足迹(往往由于先天条件不佳,或者足迹本身包含的 图片信息过少),需要通过足迹的重点部位图的信息(障碍物,攀 附物,着力点等),为图片的二值图提取提供依据。
现场足迹物证的来源
1. 入室/入户盗窃:室内走动路线,出入口,室外来去路线上疑犯 的足迹。此类足迹占足迹系统中足迹的大部分。 2. 经营场所非营业时间盗窃:店内窃取,办公室,机关,厂房等 遗留的足迹。 3. 车内窃取:遗留在车内,或者车身上的足迹 4. 非特定人员人迹罕至场所:盗窃电缆变压器,盗窃基站,盗窃 工地等遗留的足迹。 5. 少量恶性案件:杀人,故意伤害等案件足迹。此类足迹最多只 能进行嫌疑人足迹比中相应类别现场足迹,并无串并价值。 6. 特定案件类别,如露天盗窃电单车,街头扒窃,赌博,诈骗, 贩毒等现场足迹,由于现场足迹没有物证指向性,所以并无实 际物证意义。
5.
特征查询串案-----快速新建串案
通过对已经提取二值图的图片进行特征查询可以查找特征相 似相近的现场图片,并进行快速串并。
6.
录疑犯查现场------通过采集仪
可以使用嫌疑人足迹采集仪,在足迹系统中录入嫌疑人鞋印,通 过嫌疑人鞋印进行鞋印特征查询,查找与之相近相似的现场足迹,并 新建比中。
6.
3. 择优选取足迹-----灰尘VS水印,立体
多数情况下,灰尘足迹的效果优于水印和立体足迹。所以,案 件现场发现的相同花纹的足迹,优先选择灰尘足迹。
3. 择优选取足迹-----不同承痕客体对比
同一足迹,在不同承痕客体下,效果差异也非常明显。应优 先选择硬质,平面,与足迹颜色差异较大的承痕客体足迹
1. 2. 3. 4. 5. 6. 7. 足迹系统与勘验系统 快速查看查找,宏观把握 原图对比 手动串案 特征查询串案 录疑犯查现场 影响足迹系统使用的主要问题
1.
足迹系统与勘验系统
地市勘验系统中,足迹物证栏有足迹图片的案件,一经提交, 会自动实时同步到相应地市的足迹系统。
2. 快速查看查找,宏观把握
3. 择优选取足迹-----概述
经过使用优质光源勘查现场,会找到不同遗留部位,不同承痕 客体,不同现场条件的足迹。 由于同一足迹在不同遗留部位,不同承痕客体,不同现场条件 下会有明显的质量差别,所以应该尽可能地发现足迹,尽可能地选 择先天条件优质的足迹,以利于提高现场足迹的图片质量,从而为 足迹系统的充分发挥作用打下良好基础。 中心现场VS门板足迹 中心现场VS窗台 完整VS残缺,破碎 灰尘VS水印,立体 不同承痕客体对比 静态足迹VS动态足迹 不排斥先天条件差的足迹
4.
现场足迹
雁过留声,人过留痕。足迹是案件现场遗留率最高的痕迹物 证,衡量一个基层单位的现场勘查痕迹物证提取水平,通过该分 县局的足迹物证提取情况就能略知一二。
5.
足迹的物证意义
现场勘查提取的足迹物证,必须与犯罪事实关联,即现场足 迹必须能够充分证明为嫌疑人所留遗留。非嫌疑人所遗留的足迹 不具备物证意义,不能为考核指标而提取。 入室/(入户)盗窃案件类别的现场足迹,排除掉失主和现 场勘查人员的足迹,余下即为疑犯所留。反之,常见的露天盗窃 电动车自行车案件提取的足迹,由于人来人往,并没有充分证据 证明确为嫌疑人所遗留,所以并没有物证意义。 总之,在提取现场足迹之前,需确认该足迹与犯罪嫌疑人有 关,即有事实上的物证意义。
3.
分类勘查,精准勘查
随着‘一长四必’ 逐步落实,广西全区初步实现了现场必 勘,但是痕迹物证的提取和应用工作一直处于落后状态,物证提 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为改变这一局面,结合当前全区基层单位人员经费不足的实 际情况,落实现场勘查分类勘查机制,逐步推进 ‘小案’简易勘查 ‘类案’要点勘查 ‘大案’精细勘查 通过优化资源配臵,达成痕迹物证提取率提高的目的。 足迹系统里面的案件类别主要是多发性侵财案件。
1. 案件信息的完整度
足迹系统里面的【简要案情】源自勘验系统的【勘验事由】,所以【勘验 事由】的信息填写应该尽可能地反映案件情况。
多数情况下勘验系统里面的【案件发现过程】的信息明显比【勘验事由】丰富。
1. 案件信息的完整度------简要案情的信息要素
为了利于足迹系统的足迹串并和分析研判,足迹系统中【简 要案情】(对应勘验系统中的【勘验事由】)应该包含如下信息 要素: 时间,地点,案件实际情况,出入口,入侵方式,大致的作 案过程,窃取物品情况等。 可以根据分析意见栏的内容,简单描述即可。
现场足迹提取建议
1. 2. 3. 4. 5. 6. 7. 8. 9. 案件信息完整度 足迹的重点部位图 择优选取足迹 比例尺 足迹勘查光源 拍摄取景 规范拍照 像素问题 不必要的图片后期制作不必要的图片不必要的
图片后期制作
1.
案件信息的完整度
本案实为入室盗窃/店内窃取,疑犯砸窗而入。 但足迹系统的【简要案情】仅为案发时间和地点。 【案件类别】和【作案手段】并无实质内容。
现场足迹提取
现场勘查与现场足迹 足迹系统主要功能概述 现场足迹的主要来源 现场足迹提取建议
总结
现场勘查与现场足迹
1. 2. 3. 4. 5. 6. 7. 现场勘查 及时录入 分类勘查,精准勘查 现场足迹 足迹的物证意义 可靠的物证来源,更多的破案线索 嫌疑人鞋印的倒查
1. 现场勘查
3. 择优选取足迹-----静态足迹VS动态足迹
由于重叠,旋转,拖沓等动态足迹会带来辨别上的干扰, 不利于足迹二值图的正确提取,不利于图片的检验鉴定,所以优 先选择单个静态足迹。
3. 择优选取足迹-----不排斥先天条件差的足迹
现场足迹的物证有效性并非取决于能否提取二值图,而在于能 否肉眼观察并辨别出有效痕迹特征,能否与其他足迹做对比分析。 虽然建议在现场择优选取先天条件更好的足迹,但考虑现实条件, 并不排斥先天条件不佳的足迹。 只要是真实的现场足迹,只要是能够肉眼观察能够辨别出痕迹 特征,只要是现场确实没有条件更好的足迹,条件差的足迹也应该 录入足迹系统。
录疑犯查现场-----通过捺印
也可以通过油墨捺印方式,把嫌疑人足迹录入足迹系统,查找 足迹特征相近相似的现场。
6.
录疑犯查现场-----通过鞋底拍照
还可以通过拍照疑犯鞋底(注意须垂直拍摄鞋底,鞋底最好 经过清洗去泥),录入足迹系统后,查询查找可比中现场。
6. 影响足迹系统使用的问题
由于足迹系统的快速查看查找现场,足迹串并,录疑犯查现场 等主要功能立足于现场足迹图片的整体形象特征(特定类型的鞋印 还包括微痕特征),所以案件现场提取的足迹图片质量直接影响了 足迹系统功能的发挥。 哪些案件提取有效足迹,哪些现场部位可以发现足迹;如何发 现足迹,如何择优选取何先天种条件足迹,如何 规范提取现场足迹, 决定了提取足迹的数量和质量。
3.
择优选取足迹-----中心现场VS窗台
多数情况下,攀爬入室遗留在窗台部位的足迹,并不完整,同 时由于安全的因素也不会垂直拍照,而遗留在栏杆部位的足迹更加 的残缺,室内地面足迹优先选择。
3. 择优选取足迹-----完整VS残缺,破碎
残缺,破碎足迹由于提供的鞋印花纹信息过少,不利于二值图 提取时候的三点信息确定,不利于对现场足迹的整体辨别,不利于带 来给力的查询效果。所以优先选择相对完整的足迹。
根据分析意见栏 的相关字段信息做案 件情况的简要描述
2.
足迹的重点部位图-----真实性的来源
《刑事诉讼法》要求每个证据必须查证属实,能够自证来源。 现场足迹来源的真实性,很大程度上需依靠足迹的重点部位图论 证。 通过专业光源显影现场足迹, 论证了足迹与现场,足迹与犯 罪事实的关系,为足迹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提供了依据。
5. 足迹勘查光源-----光源对于足迹的重要性
足迹系统默认的优质足迹图片是,室内地面提取的垂直拍 照的鞋印花纹显影相对完整的图片。 足迹勘查光源对于发现足迹,选取优质足迹,追溯足迹来 源,充分显影足迹花纹起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不同足迹勘查光源,对现场足迹图片质量影响非常大,可 谓‘一分光源,一分足迹数量;一分光源一分足迹质量’。
5. 足迹勘查光源-----光源的使用
除非现场足迹与承痕客体颜色差异明显,肉眼垂直观察足以 充分辨别,否则需使用足迹勘查光源显影现场足迹。 足迹勘查光源应水平掠射打光,而非垂直打光。
5.
足迹勘查光源-----暗室搜索,暗室显影
为了尽可能地发现足迹,优选足迹,充分显影足迹,应尽可能 地创造暗室条件,避免其他非足迹勘查光源干扰。
4.
手动串案-----简单粗暴的串案新建方法
对于一些由于原图条件不好,图片质量差的现场,经过原图对 比确认具备串并条件,可以通过手动添加现场的方式新建串案。
4. 手动串案-----简单粗暴的串案新建方法
任何案件的串案均可使用该方法,不局限于疑难足迹(不能提 取二值图的)。 已有串案的经营扩串也可以使用该方法。
宽幅勘察灯
六角灯
小匀光灯
警用手电
5. 足迹勘查光源---警用手电①
常见的警用手电,光斑为细长柱型,现场足迹搜索能力差,不能 选择优质足迹,不能完整显影现场足迹.
3. 比例尺
以BULANT或银羽箭等直角比例尺为佳,要求刻度比例尺刻 度清晰,平直,且直角打开。 在明显可以辨别现场足迹鞋长方向情况下,直角比例尺的长 臂应该大致与鞋长方向平行。
4. 比例尺
为了能够准确测量和清晰读取足迹的现场足迹的长度, 应尽量避免使用卷尺,12CM纸尺,以及各种残旧的比例尺
7.
嫌疑人鞋印的倒查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不止一双鞋子,所以嫌疑人也不止一 双鞋,也不会一直穿同一双鞋。 通过把盗窃案件类别的嫌疑人鞋印录入足迹系统,可以查找 查询到其可能到过的案件现场。由于嫌疑人的鞋子不止一双,嫌 疑人的团伙成员的鞋子更多,所以为实现‘抓一个,破一串,带 一伙’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