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用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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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用药规章制度

幼儿园用药规章制度

幼儿园用药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幼儿园幼儿的健康安全,规范用药行为,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用药管理1. 用药原则:所有幼儿的用药必须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和建议进行,禁止擅自使用药物。

2. 用药登记:每次用药需要登记在册,记录幼儿姓名、用药时间、药品名称、剂量以及服用情况。

3. 药品存放:药品需妥善存放于专用药柜内,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4. 药品保质期:定期检查药品的保质期,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

5. 定时检查:定期检查药品的数量和品种,确保药品齐全并及时购买补充。

三、用药流程1. 幼儿出现疾病症状,老师及时观察并记录相关情况。

2. 如需用药,家长需提供医生的处方,并填写用药登记表。

3. 保健员根据处方开出相应药品,由家长送达幼儿园。

4. 用药时段,由保健员负责给予幼儿服用药品,并记录服药情况。

5. 用药结束后,家长需签字确认服药情况,并保留相关记录。

四、急救措施1. 幼儿在接种疫苗或发生意外事故时,需及时施行急救措施。

2. 每次急救后,需向家长通报情况,并填写相关报告。

五、用药安全1. 严禁幼儿自行携带药品进园,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家长书面同意并由老师保管。

2. 幼儿园不得随意更改医生的处方剂量及药品种类。

3. 药品使用后需将剩余药品交还给家长,禁止在校内保存药品。

六、责任制度1. 保健员:负责药品的开具、记录、储存和服用。

2. 老师:负责观察幼儿的身体状况及用药情况,并及时反馈给保健员。

3. 家长:负责提供医生的处方,确认幼儿用药情况,并配合园方进行用药管理。

4. 幼儿园领导:负责监督和检查用药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定相关培训计划,确保全体员工知晓并遵守相关规定。

七、处罚措施1. 对于擅自使用药品或不按规定使用药品的家长,将给予口头警告并记录在档案中。

2. 对于多次违反用药规章制度的家长,将禁止幼儿继续就读幼儿园。

3. 如有严重违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幼儿园保留对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幼儿园药品安全规章制度

幼儿园药品安全规章制度

幼儿园药品安全规章制度为了确保幼儿园幼儿的健康安全,维护校园药品的安全使用,制定以下幼儿园药品安全规章制度。

一、药品管理责任制度1. 幼儿园药品管理应建立健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实行负责任的管理体制。

2. 幼儿园药品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相关证书和岗位资格。

3. 幼儿园应设立专门的药品管理机构或者委派专人管理,确保药品的购进、保存、分发和使用均在严格的管理之下。

二、幼儿园药品安全管理规定1. 幼儿园药品应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要求,取得合法批准文件,确保药品来源合法。

2.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药品仓库,确保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药品受潮、变质。

3. 幼儿园禁止存放不明来源或者过期的药品,一经发现应及时处理,绝不允许使用。

4. 幼儿园禁止私自购买或者存放药品,一切购进药品应该由指定单位或者个人进行。

三、药品使用规定1. 任何时候,幼儿园工作人员禁止擅自给幼儿使用药物,一切用药必须经过园长或者医务人员批准后方可使用。

2. 幼儿园药品应分类存放,按照使用频率和剂量等要求进行规划,确保使用便捷和清晰。

3. 幼儿园应配备专职医疗人员或者建立健全的医务室,及时处理幼儿生病等情况,做到用药及时、准确。

四、事故处理机制1. 幼儿园应定期组织药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药品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一旦发生药品误服、过量用药或者其他药品相关意外,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急救处理,并及时报警求助。

3. 幼儿园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五、药品安全意识教育1. 幼儿园应定期开展药品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提高教师、家长以及幼儿的药品安全意识。

2. 幼儿园应向家长和幼儿普及正确用药知识,防止家长未经专业指导乱给幼儿用药。

3. 幼儿园应建立药品安全档案,详细记录幼儿的用药情况,定期评估幼儿的用药安全。

六、附则1. 幼儿园药品管理规定制度应严格执行,并及时修订完善。

幼儿园药物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药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保障幼儿园师生的用药安全,防止药物滥用和误用,确保幼儿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与管理1. 幼儿园成立药物安全管理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保健医生、保教人员及家长代表为成员。

2. 药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药物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三、药品管理1. 保健室药品由保健医生负责采购、保管和使用,购入药品需具备合法来源,并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验收。

2. 药品应分类存放,内服、注射、外用药分开存放,剧毒药品、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保管。

3. 药品应定期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如有过期、变质、失效等现象,应及时更换或销毁。

4. 保健室药品购入和使用应做好详细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人、使用剂量等信息。

5. 保健室药品不得擅自外借,如需外借,需经园长批准,并做好登记手续。

四、用药管理1. 幼儿园用药应遵循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根据幼儿病情和医生处方进行用药。

2. 保健医生在为幼儿用药前,应详细询问幼儿病史、过敏史,了解幼儿体质,确保用药安全。

3. 幼儿园不得擅自为幼儿使用处方药、抗生素等药品,如需使用,需经医生诊断并开具处方。

4. 幼儿园用药应严格按照医嘱,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确保准确无误。

5. 幼儿园用药后,保健医生应做好用药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不良反应。

五、家长配合1. 家长应了解幼儿的用药情况,配合幼儿园做好药物管理工作。

2. 家长送幼儿入园时,如需带药,应将药品、用法、用量等信息填写在药品记录单上,并签字确认。

3. 家长应确保所带药品安全有效,不得擅自为幼儿更换药品或增加剂量。

六、监督检查1. 药物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对药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幼儿园对违反药物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4年幼儿园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幼儿园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幼儿园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为保障幼儿免受药物误食或误用的伤害,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全园人员的安全用药,特此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管理应严谨执行:1. 剧毒和腐蚀性药品必须与普通药品严格区分,指定专人负责,禁止存放在班级内。

2. 保健室应定期检查并处理变质、失效的药品,以保证药品质量。

3. 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常规消毒。

二、教师如需带药上班服用,应妥善存放(无论是医院、自购或保健室的药品),确保幼儿无法触及。

三、幼儿的药品必须由家长亲自送交或书面说明。

家长应按照幼儿园的安全用药规定,仅携带幼儿当天中午一次的药品,并注明幼儿的班级、姓名、剂量和服用方法,交至保健室。

经保健医生检查登记后,由保健医生将药品送至班级,并与班主任共同确认无误后,执行交药签字手续。

药品应存放在幼儿无法触及的地方,以防误食。

四、若幼儿自带药品且无家长口头或书面说明,应禁止喂服。

原则上,预防性药品和保健药品不接收不喂服(特殊情况除外)。

建议家长在家中早晚为幼儿服用预防保健药品,无需带至幼儿园。

五、教师给幼儿喂药时,应确保药品包装上的姓名与幼儿一致,并严格按照剂量服用。

六、班级内不应为幼儿储存任何药物。

如有剩余药品,家长需在当天下午接幼儿时带走。

若家长未带走或不愿带走的药品,由本班教师在当天下班前进行废弃处理,不得将废弃药品喂给幼儿。

七、所有幼儿在园内服用的药品必须交至保健室,剂量需控制在安全范围内,药物配伍需合理。

若家长要求超量或不合理的药物配伍,保健医生需请家长在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因服药导致的不良反应由家长负全责。

若教师私自接收幼儿或家长的药品,未经保健医生检查剂量,导致幼儿出现不良反应或喂错药,由直接责任人负全责。

八、晨检时,保健医生专门负责收药,并询问了解幼儿的服药情况,如病情、药物来源、过敏史以及特殊疾病(如癫痫、血友病、易碎性骨折、习惯性脱臼等)。

保健医生应尽力了解和掌握幼儿的特殊体质,以防止意外发生。

幼儿园吃药管理制度

幼儿园吃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确保幼儿在园用药安全,预防和减少用药风险,提高幼儿身体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幼儿园吃药管理制度。

二、制度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3. 《幼儿园工作规程》三、制度内容1. 幼儿用药原则(1)幼儿用药应遵循“安全、有效、合理、经济”的原则。

(2)未经医生诊断,不得随意给幼儿用药。

(3)对有药物过敏史的幼儿,应避免使用该药物。

2. 幼儿用药流程(1)家长将幼儿用药情况告知班级教师,并填写《幼儿用药登记表》。

(2)班级教师核对幼儿用药情况,确认无误后,将《幼儿用药登记表》交至保健室。

(3)保健室对幼儿用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药品妥善保管。

(4)喂药时,班级教师应亲自核对药品、剂量、时间,并确保幼儿按时服药。

3. 幼儿用药管理(1)保健室配备常用药品,由保健医生负责保管,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确保药品质量。

(2)药品应分类存放,口服药、外用药分开存放,剧毒药品需专人保管。

(3)幼儿用药期间,班级教师应密切关注幼儿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家长和保健医生。

(4)幼儿园不接收家长自带的保健品、滋补品、维生素等非处方药品。

4. 幼儿用药监督与检查(1)园长负责监督幼儿园药品管理工作,定期检查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保健医生负责药品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3)班级教师负责幼儿用药情况的监督,确保幼儿按时服药。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幼儿用药安全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药品管理制度,造成幼儿用药安全事故的班级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幼儿园保健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

幼儿园幼儿在园代服药管理规定

幼儿园幼儿在园代服药管理规定

幼儿园幼儿在园代服药管理规定各位家长和幼儿园保教人员: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为加强孩子在幼儿园带药品及服药管理,确保在园儿童身心健康,具体要求如下:一、完善在园儿童药品及服药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药品及服药管理制度,内容涉及儿童带药管理、服药人员管理、服药记录填写、药品保管等。

(二)园长为本园药品管理及服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幼儿园药品及服药管理(一)幼儿园保健室1不开展诊疗活动。

2.幼儿园保健室不购买储存任何处方药。

3.不以任何理由擅自给服儿童用药{包括成药、汤药、口腔喷洒预防用药、保健品等)。

不允许幼儿园给幼儿集体服药。

(二)带药管理:1.对于带药,原则上只带幼儿当天中午一次药,由班级老师填写《班级管理本》,登记好服药人姓名、服药方法及服药时间,接药人员应认真核对药物登记及药品信息。

2•接药人员将药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防误食。

3.幼儿自己带药来园,一律不喂。

4.班上不为幼儿存放任何药物,当天带来的药有剩余时要求家长于当天下午接幼儿时同带走,若不愿带走或未带走的药品于当天下午下班前止,由本班老师作遗弃处理并做好登记,次日不得将遗弃药喂幼儿。

(三)服药管理1服药人员:两名园内工作人员在同时在场给儿童服药。

2.服药过程:服药人员严格按照《班级管理本》上登记药物信息进行服药,做好查对工作,即查对儿童姓名、药物名称、剂量、服药方法、服药时间等。

对服药信息有疑问时必须跟家长沟通进一步落实。

3.同时服药几种药品时要分别冲服。

严禁混服。

4.服药后管理:服药后,服药人员在服药记录人上签名确认。

对服药幼儿进行全日观察(包括体温、精神、睡眠、饮食、大小便等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通知园长和家长,不得耽误抢救时间。

幼儿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幼儿园在药品采购、储存、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为了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制定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于预防药品事故、确保幼儿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药品采购制度1. 幼儿园应建立药品采购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采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药品知识和医学知识,能够识别药品的真伪和质量。

2. 幼儿园应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所采购的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3. 幼儿园在采购药品时,应严格遵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采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药品。

4. 幼儿园应建立药品采购记录,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数量、采购日期等信息,以备查验。

二、药品储存制度1. 幼儿园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室,确保药品储存环境适宜、通风良好、干燥、阴凉、避光。

2. 幼儿园应根据药品的性质和储存要求,将药品分类存放,并设立明显的标识,便于识别和管理。

3. 幼儿园应定期对药品储存室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的卫生。

4. 幼儿园应建立药品储存记录,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数量、储存日期等信息,以备查验。

三、药品使用制度1. 幼儿园应建立药品使用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使用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药品知识和医学知识,能够正确使用药品。

2. 幼儿园在使用药品时,应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确保药品的使用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3. 幼儿园应建立药品使用记录,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数量、使用日期、使用对象、使用剂量等信息,以备查验。

4. 幼儿园在使用药品时,应确保药品的使用对象为幼儿,不得擅自使用其他人员的药品。

四、药品管理制度1. 幼儿园应建立药品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管理工作。

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药品知识和医学知识,能够正确管理药品。

2. 幼儿园应建立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合规。

幼儿园用药委托管理制度

幼儿园用药委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幼儿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幼儿园用药管理,确保幼儿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患病幼儿的用药委托管理。

三、药品管理1. 药品来源:幼儿带入园服用的药品,必须是正规医疗机构(医院、正规门诊)医生开具的处方药或非处方药。

药品应在药袋内写明幼儿姓名、班级、服用剂量、服药时间、家长签名、当天日期、家长电话号码等信息。

2. 药品存放:园内药品由保健医生负责保管,药品应分类存放,口服药和外用药必须分开,剧毒药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保管。

3. 药品核对:保健医生在为幼儿用药前,必须核对药品名称、剂量、用法、有效期等信息,确保用药安全。

四、用药委托管理1. 家长委托:家长需填写《幼儿园用药委托书》,明确幼儿姓名、班级、用药日期、药名、用法、剂量、用药原因、注意事项等,并由家长签字确认。

2. 老师交接:保健教师收到家长委托书后,应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确保老师了解幼儿用药情况。

3. 用药记录:保健教师应做好幼儿用药记录,包括幼儿姓名、班级、用药日期、药名、剂量、用法、用药原因、用药后反应等。

4. 用药监督:班级老师应监督幼儿用药过程,确保幼儿按照规定用药,并观察用药后反应。

五、紧急用药处理1. 紧急情况下的用药,应由保健医生现场决定,并及时通知家长。

2. 紧急用药后,保健医生应立即填写《紧急用药记录表》,并通知家长。

六、违规处理1. 如家长提供的药品来源不明或未经医生开具处方,保健教师有权拒绝喂服。

2. 如发现教师未按规定为幼儿用药,或用药后出现不良反应,园方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幼儿园保健室负责解释。

3. 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幼儿园行政会议另行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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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用药管理制度
幼儿们用药向来是要小心再小心的,那么幼儿园用药的管理制度应该要怎么设立呢?
一、药品应妥善保管:
1、剧毒药品和具有腐蚀性的药品,严格与食用药品分开,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放在班上。

2、保健室的药品要求随时检查处理潮解、霉烂、变质、失效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3、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医疗器械按期常规消毒。

二、教师因生病带药上班服用时,必须放好(医院看病拿药、自己购药、或在保健室拿的药)最好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三、幼儿生病带药,幼儿所服的药品必须是家长亲自送来或写纸条交待。

按幼儿园安全服药的规定,家长只带幼儿当天中午一次药,并写好幼儿班级、姓名、药品剂量,服用方法,交到保健室,经保健医生检查登记后,由保健医生将药送到班上,与该班老师共同查对幼儿姓名正确无误时,行交药签字手续,老师并将药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防误食。

四、幼儿自己带药来园,又无家长口头或纸条交待的,一律不喂。

预防药品、保健药品类原则上不收不喂(体弱儿除外)。

预防保健药建议家长在家早晚给幼儿服用足够了,
不必要带到幼儿园来服用。

五、保教老师给幼儿喂药时,药袋上的姓名与幼儿本人应一致无误,并严格按剂量服用。

六、班上不为幼儿存放任何药物,当天带来的药有剩余时要求家长于当天下午接幼儿时同带走,若不愿带走或未带走的药品于当天下午下班前止,由本班老师作遗弃处理,次日不得将遗弃药喂幼儿。

七、家长为幼儿所带药品一律交保健室,幼儿在园服药,必须把药物剂量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药物配伍控制杂合理范围,如若家长要求大剂量乱配伍服用者,由保健医生请家长在登记本上签字,孩子服药所致不良反应,由家长负全责;如若班上老师私自收家长或幼儿所带药物,未经保健医生检查剂量,导致幼儿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者,以及喂错药所导致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全责任。

八、晨检时一位保健医生专门负责收药,同时,对幼儿的服药情况进行询问了解,如幼儿病情,药物来源,幼儿对药物的过敏史,以及幼儿的先天性疾病,如癫痫、血友病、先天性易碎性骨折、习惯性脱臼等。

保健室医生应尽力了解和掌握幼儿中的特殊体质以防患于未然,将服药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九、保健室的药品要妥善保管,教师及幼儿领药服药时要登记。

保健医生随时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

对过期
药品要严格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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