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合同的履行案例分析

合集下载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1、某外贸公司受国内用户委托,以本公司名义与国外一公司签订一项进口某种商品的合同,支付条件为“即期付款交单”。

在履行合同时,卖方未经该公司同意,就直接将货物连同单据都交给了国内用户,但该国内用户在收到货物后由于财务困难,无力支付货款。

在这种情况下,国外卖方认为,外贸公司作为合同的买方,根据买卖合同的支付条款,要求外贸公司支付货款。

问:外贸公司是否有义务支付货款?答:我外贸公司无付款义务。

理由是:合同的支付条款是采用即期付款交单方式,它要求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买方交单,买方才有义务凭单付款。

在此案中,由于卖方没有按合同规定向合同中的买方——我外贸公司交单,而是向国内用户交了单据,所以,外贸公司作为买方,就没有义务付款。

2、浙江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国贸或原告)与浙江集运有限公司(简称:集运或被告) 于1994年5月3日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国贸公司委托集运公司在宁波口岸出口货物,合同对代理的业务范围、分工、费用结算等作了具体明确规定。

尔后,国贸公司委托集运公司出运一只20`集装箱(真丝茄克衫;货值60,300美元)。

5月14日,中国宁波外轮代理公司(简称船代)签发了已装船提单(中国远洋运输公司CPl27B提单),托运人为国贸公司,收货人凭EXISTENCEENTERPRISESLTD的指示,船名为“熊岳城”565航次。

5月21日浙江集运公司未经浙江国贸公司授权,超越代理合同规定的权限,擅自传真提单签发人中国宁波外轮代理公司称:“该票正本提单在寄香港途中,能否烦请港商给予担保提货”。

同日,根据宁波外代公司要求,浙江集运公司又传真宁波外代公司称:“因客户寄香港正本提单尚未收到,烦请传真港商能否以正本提单传真件,银行担保提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我司承担。

”并加盖了浙江集运公司的章。

宁波外轮代理公司接浙江集运有限公司传真后,于同日向港商发出传真称:“烦请货主凭公司担保B/L传真件提货,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我公司负责”。

进出口法律分析案例(3篇)

进出口法律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外贸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某国外进口商(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出口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出口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完成了货物的生产、包装、运输等工作,并将货物运抵被告指定的港口。

然而,在货物抵达港口后,被告以货物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接收货物,并提出索赔要求。

原告认为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拒绝赔偿。

双方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货物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2. 被告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3. 原告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律分析1. 货物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货物的质量标准,原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该约定。

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提交的货物质量检验报告显示,货物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因此,从表面上看,原告提交的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然而,被告在收到货物后,以货物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接收货物,并提出索赔要求。

对此,原告可以提出以下抗辩:(1)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交货义务,提交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

(2)原告提交的货物质量检验报告显示,货物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3)被告在收到货物后未及时提出质量异议,构成对原告履行合同义务的默认。

2. 被告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接收货物,并提出索赔要求,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然而,被告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还需考虑以下因素:(1)被告提出的索赔是否与实际损失相符。

(2)被告是否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

(3)原告是否尽到了通知义务。

针对以上因素,原告可以提出以下抗辩:(1)被告提出的索赔金额过高,未与实际损失相符。

(2)被告在收到货物后未及时提出质量异议,已超过合理期限。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5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5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例及分析5篇篇1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销售合同公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购买特定货物。

乙方承诺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数量、价格及交货期限等条款履行义务。

二、货物描述1.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3. 货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4. 货物质量: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

三、价格条款1. 货物的单价:____________(货币和金额)2. 总价:依据实际数量计算。

3. 支付方式:________(如电汇、信用证等)。

4. 支付期限: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

四、交货条款1. 交货期限: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货。

2. 交货地点: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

3. 运输方式:由乙方选择的运输方式,需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到达。

4.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五、质量保证与索赔条款1. 乙方应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合同规定,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索赔。

2.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3. 索赔期限:自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起一定期限内。

六、风险转移条款货物的风险自交货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七、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相关商业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八、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条款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 分析:本案例关键问题在于明确使用CIF 术语的性质,CIF术语是象征性交货术语, 只要卖方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交给船运公司,取得已装船清洁提单,货 物越过船舷后一切风险就转移给买方,卖 方无需保证何时到货。但是合同中却做出 了与CIF术语性质相反的规定,即承担了 不该承担的何时到货的责任,实质上将 CIF变成了DDP。所以本案例是由于我方 业务人员所签合同有误造成的,应该按所 签合同办理,合情合理向对方理赔。
案例十
• 我国某外贸公司与国外客户签订一出口合 同,价格条款为CIF 伦敦,每公斤30欧元, 合同同时规定,我方应租船订舱、办理保 险并保证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于11月5日前 运抵目的地,结果货物在海运途中遭受自 然灾害,运抵伦敦时损失了近三分之一, 对方以我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为由向我方索 赔,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 (3)从上述两点可以看出,我方要想 从开证行(付款行)收到货款,必须 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备货和制单。 从原则上看,我方的做法是对的。
• (4)我方在处理上也有不妥之处,就 是在发现信用证与合同不符时,应该 合理应付,应该与买方合同内容再进 行核对,或者要求对方改证,以避免 日后出现争议。
案例七
案例五
• 我某公司向日本A客商出口一批货物,A商 按时开来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该证 由设在我国境内的外资B银行通知并加具保 兑。我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将全套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格单 据交B银行议付,收妥货款。但B银行向开 证行索偿时,得知开证行因经营不善已宣 布破产。于是,B银行要求我公司将议付款 退还,并建议我方直接向买方索款。问: 我方如何处理?为什么?
• 此案涉及到分批装运和信用证业务问题。根 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在国际 贸易中,如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分批数量则卖 方应严格履行约定的分批装运条款,只要其 中任何一批没有按时按量装运,就可以作为 违反合同论处,本批和以后各批均告失败。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案例分析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案例分析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案例分析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合同双方1.1定义本合同中,“卖方”指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合法实体,其详细联系信息如下: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买方”指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法实体,其详细联系信息如下: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1.2合同有效性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商品描述及数量2.1商品描述商品名称:__________商品规格:__________商品数量:__________2.2数量调整若买方需要增加或减少商品数量,应提前通知卖方,并经卖方书面同意。

第三章:价格及支付方式3.1价格单价:__________总价:__________3.2支付方式买方应在合同签署后__________日内,将合同总价支付至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章:交货及运输4.1交货地点交货地点:__________4.2运输方式卖方应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将商品安全、及时地运输至交货地点。

第五章:验收及质量保证5.1验收标准质量标准:__________数量标准:__________5.2质量保证卖方应保证商品在交付后__________个月内正常运行,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

第六章:售后服务6.1售后服务内容1)技术支持:卖方应在买方使用商品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解决买方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2)零配件供应:卖方应保证提供商品所需的零配件,并确保配件的质量和供应时间。

3)维修服务:卖方应在商品出现故障时提供及时的维修服务,确保商品的正常使用。

6.2售后服务期限卖方提供的售后服务期限为自商品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个月。

第七章:知识产权7.1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项下的商品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归卖方所有。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案例1:案情介绍2002年,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向巴西出口一批非食用玉米。

合同规定:品质为适销品质,以98%的纯度为标准,杂质小于2%,运输方式为海运,支付方式采用远期汇票承兑交单,以给予对方一定的资金融通。

合同生效后两个月货到买方,买方以当地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质量比原合同规定低,黄曲酶菌累计超标为由,拒收实物。

经查实,原货物品质不妨碍其销售,对方违约主要是由于当时市场价格下跌。

经多次洽谈,我方以降价30%完成合同。

案情分析从上述案例不难看出,出口公司明知道风险条款的存在,但对风险估计不足,也存有侥幸心理,为促成交易成功,轻易跳进对方设下的陷阱。

所以,只有把握“风险条款”。

才能把握住商机,在商战中立于不败之地。

此案中,支付方式、品质条款,对于出口方来讲均存在很大的风险性。

品质方面,虽考虑到了农产品的品质在备货时很难准确把握,用“适销品质”来补充,但没有采用品质增减价条款具体地说明在品质出现不同程度的不符时的处理方式。

另外,玉米本身具有易滋生黄曲酶菌的特点,长时间的运输更加快其增长速度。

对于这种可以预料但难以避免的状况,在品质条款中没有任何说明,给对方拒收货物提供了机会。

在支付方式上,远期汇票承兑交单,货到付款,虽是我国对南美贸易中普遍采用的方式,但这种方式过于注重促成合同的成立。

风险极大,特别容易被对方恶意利用。

在市场形式对其不利的情况下,买方往往以其他条款为由或拒收货物,或大幅度压价。

该案例便属典型的恶意利用“软条款”的例子。

那么,如何规避风险?国际贸易合同商谈中,条款的订立会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在具体贸易中,应尽量避免易产生纠纷的“风险条款”。

合理把握条款,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是签订合同成败的关键。

案例2我国某出口企业欲与加拿大某进口商以每公吨800加元CIF魁北克成交一批货物。

合同规定:12月装船,即期信用证付款。

问:“12月装船”这一条件是否接受?评析:“12月装船”这一条件不可以接受。

国贸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国贸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外贸公司(以下简称“我方”)与某国际供应商(以下简称“对方”)于2019年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我方购买对方的一批货物,总价为100万美元。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货物的质量、数量、交货时间、支付方式等条款。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货物质量、交货时间等问题产生了纠纷。

二、案件事实1. 货物质量纠纷根据合同约定,我方要求对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然而,在货物到港后,经检验发现,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具体表现为:部分货物存在尺寸偏差、表面划痕、材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2. 交货时间纠纷合同约定,对方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将货物全部运抵我国港口。

然而,对方实际于2020年1月10日才将货物运抵我国港口。

这导致我方无法按时将货物销售给客户,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三、法律分析1. 货物质量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本案中,对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已构成违约。

2. 交货时间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履行期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

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可以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本案中,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已构成违约。

四、案件处理1. 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我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1)退还部分货款,以弥补我方经济损失;(2)承担我方因对方违约而发生的合理费用;(3)赔偿我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的其他损失。

2. 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国际货物法律案例分析(3篇)

国际货物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年,我国某外贸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国外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出售一批货物。

合同约定了货物的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完成了货物的生产、检验和装运工作,并向被告发出了货物。

然而,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被告以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原告承担退货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原告对此表示异议,认为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且已按照约定完成了交货义务。

双方协商未果,原告遂向我国某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争议焦点1. 货物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2. 被告是否有权拒绝接收货物;3. 原告是否应承担退货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三、案例分析1. 货物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35条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

在本案中,原告提交了货物检验报告,证明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被告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因此,法院认定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2. 被告是否有权拒绝接收货物根据《公约》第39条规定,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且这种不符构成了根本违约。

在本案中,被告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原告的货物构成根本违约。

此外,被告在收到货物后并未及时提出质量异议,已超过法定期限。

因此,法院认定被告无权拒绝接收货物。

3. 原告是否应承担退货和赔偿损失的责任根据《公约》第46条规定,卖方有义务承担货物因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产生的风险。

在本案中,原告已按照约定完成了交货义务,且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因此,原告不应承担退货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四、法院判决根据以上分析,法院判决如下:1. 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2. 被告无权拒绝接收货物;3. 原告不应承担退货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五、案例分析总结本案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涉及货物质量、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方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六、进口索赔
(一)、明确索赔的对象 1. 短交 2. 短卸 3. 短失 4. 包装破损、导致货物散失 5. 品质规格与合同不符
(二)、注意索赔时效 1. 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时效 2. 向运输公司提出索赔的时效 3. 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时效 (1)向卖方索赔
例如:原装数量不足;货物的品质、规格与合同 规定不符;包装不良致使货物受损;未按期交货 或拒不交货等。
二、派船接运货物
履行FOB交货条件下的进口合同,应由买方负责 派船到对方口岸接运货物。卖方在交货前一定时 期内,应将预计装运日期通知我方。我们在接到 上述通知后,如本公司没有船位,应及时向船方 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在办妥租船订舱手续后,应 按规定的期限将船名及船期及时通知对方,以便
三、投保货运险
FOB或CFR交货条件下的进口合同,保险由买方办 理。由于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订了预约保险合 同,其中对各种货物应保的险别作了具体规定, 故投保手续比较简单。按照预约保险合同的规定, 所有按FOB及CFR条件进口货物的保险,都由中国 人民保险公司承保。
四、审单和付汇
银行收到国外寄来的汇票及单据后,对照信用证 的规定,核对单据的份数和内容。如内容无误, 即由银行对国外付款。同时进出口公司用人民币 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折算的牌价向银行买汇赎单。
五、报关、验收和拨交货物
进口货物到货后,由进出口公司或委托外贸运 输公司根据进口单据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 向海关申报,并随附发票、提单及保险单。进 口货物运达港口卸货时,港务局要进行卸货核 对,如发现短缺,应及时填制“短卸报告”交 由船方签认。在办完上述手续后,如订货或用 货单位在卸货港所在地,则就近转交货物。
思考题:
1、进口合同履行一般包括那些环节?
2、进口索赔对象有几个?在什么情况下 才物数量少于提单所载数量;提单是清洁 提单,而货物有残缺情况,并且属于船方过失所 致;货物所受的损失,根据租船合约有关条款应 由船方负责等等。
(3)向保险公司索赔
例如: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运输中其他事 故的发生致使货物受损,并且属于承保险别范围 以内的;凡轮船公司不予赔偿或赔偿金额不足抵 补损失的部分,并且属于承保险别范围以内的。
任 务 分析:完成一票进口业 务项目You can briefly add outline of this slide page in this text box.
知一、识开准立信备用证,进口合同的履行
进口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规定填写开立信用证 申请书向银行办理开证手续。信用证的内容,应 与合同条款一致,例如品质、规格、数量、价格、 交货期、装货期、装运条件及装运单据等,应以 合同为依据,并在信用证中一一作出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