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刑事辩护律师徐振才代理盗窃罪职务侵占罪精彩辩护词
涉嫌盗窃罪被告人的辩护意见

涉嫌盗窃罪被告人的辩护意见尊敬的法庭,尊敬的法官先生/女士:我代表被告人,就本案作出辩护意见。
对于涉嫌盗窃罪的指控,我认为有以下几点需要提出:一、证据不足据本案证据显示,被告人被指控盗窃物品。
然而,检方所提出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盗窃行为。
首先,目前为止没有目击证人能够明确看到被告人实施盗窃行为。
其次,检方所提供的物证也无法证明被告人同样存在的罪行。
在这种情况下,法庭有理由质疑检方所提供的证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因此,根据现有证据,无法确定被告人实施了盗窃罪行。
二、证据链不完整在本案的调查中,检方所提供的证据链存在断层。
如果我们回顾案件的调查过程,可以看到涉及到被告人的某些证据消失了或被忽视了。
这样的证据链断层严重影响了案情的客观性和证据的完整性。
由此可见,如果证据链不完整,即使部分证据指向被告人,也无法为被告人定罪。
我要求法庭对检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合理衡量并对证据链的完整性进行严格的审查。
三、可能存在错认本案中,目击证人供述了一些关于被告人的描述,然而,错认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人们在目击犯罪时常常碰到视觉和记忆方面的误差。
面部特征相似、情境模糊等情况都会导致目击证人的供述存在偏差。
因此,对于目击证人的供述,法庭应该对其真实性进行严格的审查,并充分考虑到错认可能性给予其适当权重。
综上所述,针对本案的指控,我们认为存在证据不足、证据链不完整以及可能存在的错认。
因此,被告人无法承担涉嫌盗窃罪的罪责。
我们恳请法庭能够公正、客观地审视这些问题,并对被告人作出合理的判断。
谢谢。
被告人辩护人: XXX。
职务侵占罪二审辩护词

职务侵占罪⼆审辩护词职务侵占罪⼆审辩护词是怎么写的呢,职务侵占罪⼆审辩护词的规范格式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在法律上的概念是怎么样的呢,职务侵占罪要满⾜什么条件会构成犯罪呢。
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本律师受上诉⼈莫某坤的委托和北京市盈科(⼴州)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在莫某坤被控职务侵占罪的上诉案中担任辩护⼈。
⼀审判决认定:莫某坤以私卖公司货物给客户并将收取的现⾦据为⼰有的⽅式侵占公司款项,并以虚假调货单的⽅式掩盖其侵占⾏为,⼀共侵吞专柜现⾦⼈民币51588.6元。
⼀审判决认为,傅某锋与上诉⼈没有⽭盾,故傅某锋的供述真实、可信。
本案有同案⼈傅某锋的供述、证⼈刘某的证⾔均直接指证上诉⼈的上述侵占⾏为;证⼈李某美、钟某姿等⼆名证⼈直接指证上诉⼈在电话中承认了侵占公司货物;证⼈原某明、潘某怡的证⾔均证实上诉⼈以虚假调货单的⽅式掩盖盘点时发现公司货物短缺的⾏为,并证实发现有顾客反映曾⽤现⾦以七折购买公司的货物,故这些说法能够相互印证,并有查获的虚假调货单予以佐证,且上诉⼈于案发后⼀直拒不配合公司的调查,与常理不符,已经形成证据链条证实上诉⼈的侵占⾏为。
⽽犯罪数额有会计见证报告、司法鉴定报告予以确认丢失货物的数量、价格,以被私卖货物的最低零售折扣七折计算。
辩护⼈坚持认为,⼀审判决所据以认定本案事实的同案⼈傅某锋和五位证⼈均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且其供述或者证⾔存在虚假、不实或者猜测之处,不能采信;没有证据证明上诉⼈案发后⼀直拒不配合公司的调查,上诉⼈⼀直使⽤同⼀个电话号码与朋友联络,直到⼆审阶段;所谓“以虚假调货单的⽅式掩盖盘点时发现公司货物短缺的⾏为”不符合常理,故⼀审判决认为证据链的形成没有依据。
⽽会计见证报告、司法鉴定报告由于违反会计准则,没有检验原始凭证,其报告结论的依据之⼀即盘点差异表不能确定真实性、合法性等,从⽽不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且⼀审判决认定的犯罪数额超过本案被害⼈报案所称的损失,故认定的犯罪数额有误。
盗窃案辩护词(精简版)

盗窃案辩护词盗窃案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接受委托以来,我会见了被告人,详细查阅了案卷,今天又依法出庭参加了庭审调查,可以说,我对本案的了解是全面的。
本辩护人认为:起诉书对被告周某盗窃罪的指控不能成立,请求法庭依法宣告被告周某无罪。
现发表以下辩护意见,向公诉人质疑,供合议庭参考。
一、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要求: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
所谓事实清楚,是指构成犯罪的各种事实情节都必须是清楚、真实的。
这就必然要求:1、据以定案的单个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2、单个证据与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客观联系,而且具有相当的证明力。
所谓证据充分、确实,是指案件的证明对象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其真实可靠,排除其他一切可能性。
这就必然要求:1、所有证明对象都依法收集到相应的证据;2、证明对象都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并且能够排除合理怀疑,从而达到确然的程度。
详细查阅案卷,就不难发现本案疑点重重,实难定案。
起诉书指控我的当事人伙同易某某、李某某三人共同盗窃手机,而本案中除了孤立的证据李某某供述称被告人周某实施了盗窃行为,并没有其他证据予以证实;而易某某的供词和周某的供词却都证实周某在本次盗窃案中,周某案前并没有参与达成盗窃的犯意,也不知情,实施盗窃过程中也没有参与盗窃行为。
虽然在易某某和李某某实施盗窃时周某可能知情,但是作为公民的周某并没有强制性的义务去揭发、去阻止。
二、其他疑点1、虽然本案被告人李某某的供述称,实施盗窃行为的是易某某和周某,假设该供述成立,试问如果作为是正常人而且在精神上没有问题的一般人在实施盗窃行为后,会否把自己所得财物给其他人平分而自己只拿其中的九牛一毛或一分不要,难道本案中的周某有精神问题不成?2、虽然本案被告人周某实施盗窃行为的事实有被告人李某某的供词予以证实,但并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被告人李某某的供述称,实施盗窃行为的是易某某和周某,如他们俩实施了盗窃行为,应当在作案现场或盗窃所得的部分手机中留有被告人周某的指纹,为何证据中没有最重要的与指纹相关的证据予以证实,是侦查机关没有提供,还是根本就没有周某的指纹,或者另有其他隐情?3、被告人易某某的供词称盗窃时先由被告人李某某望风,其撬门,门撬开后叫被告人李某某进来,盗窃后,易某某与李某某商议称所有的东西我们一人一半,而事后分赃时也与易某某所说一致,所得赃物易某某与李某某也各自一半。
涉嫌职务侵占罪、盗窃罪辩护词---律所整理

涉嫌职务侵占罪、盗窃罪辩护词---律所整理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yyyyy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我们仔细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依法会见了被告人。
又参加庭审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现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xx在zzzzzzzzzzz有限公司盗取aaaaaaaaaa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持有异议。
1、被告人xx窃取公司财物的行为利用了其?职务之便?,因此不应认定为盗窃罪。
盗窃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这里的“侵占”,是指行为人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
由此可以看出,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在行为方式方面有一定的重合。
也即,盗窃行为既可以成为盗窃罪的行为方式也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
因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还是职务侵占罪,关键在于判断其是否利用了职务之便。
辩护人经过对案卷材料的综合分析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xx窃取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无疑利用了职务之便。
职务侵占罪辩护词

职务侵占罪辩护词尊敬的法庭、检察官和陪审团成员:我谨代表我被控犯有职务侵占罪对此提出辩护,以证明我对职务侵占罪无罪的事实。
我深切理解这个法庭和陪审团对于正义的追求,以及保护社会秩序与公平的法治精神。
在此,我希望能够透过我的词辩,能让您们对本案产生更全面而客观的认识。
下面我将就我被控犯有职务侵占罪的各项指控逐一进行分析和回应。
首先,我被指控在任职期间将公款挪用用于个人开支。
然而,我要强调的是,我并没有个人占有或转移公款的意图。
相关资金的使用,是基于正常的机构开支需要。
我在任职期间,一直秉持着谨慎,合理和合法的原则来进行公款的支配和使用。
任何资金的支出都经过了相关审批流程,履行了合规程序。
我相信,台账和相关文件将能够证实我对公款使用的正当性。
同时,我也会找到证人证实我的合法使用行为。
其次,我被控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以获取个人利益。
我保证并郑重声明,我在公务上从未有过这样的行为。
我一直遵循着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坚持公务与个人利益的分离。
任何我所做出的决策都是在团队的指导下进行,并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对于公务的执行一直以来都是兢兢业业和尽职尽责的,决不会为了个人私利而滥用职权。
第三,针对我被指控的贪污行为,我要强调的是,我并没有个人获取公款的动机。
贪污的本质是个人利益的追求,然而我在任职期间并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
我对于公款的使用一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并未将公款转移到我个人账户中,也未用于我个人的奢侈消费。
我对自己的为人和道德底线深感自豪,公款的使用都合乎规定和道德要求。
最后,我希望强调的是,我被控犯有职务侵占罪是毫无根据的。
所有的指控都只是基于推测和推理,并缺乏真实的证据和事实支持。
我相信,事实是能够证明我无罪的。
我和我的律师团队将全力辩护,通过证据和相关的证人证言来证明我对职务侵占罪无罪的事实。
我重申,我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滥用权力,也没有将公款用于个人开支。
我的行为一直遵循着法律法规,同时注重执行公务与个人利益的分离。
盗窃罪辩护词

盗窃罪辩护词此文档是盗窃罪辩护词的示例,旨在说明一种可能的辩护策略和内容。
请注意,本文仅供参考,具体的辩护词应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要求进行调整和编写。
尊敬的法庭主持人、尊敬的陪审团成员们:大家好,我是被告的辩护律师。
今天我站在这里,是为了为我的当事人进行辩护,就这起盗窃罪指控提供我所能的最强有力的辩护。
首先,让我们明确一点,即被告不是一个危险的罪犯,而是一个普通的人。
大家都有可能犯错和犯罪,包括陪审团成员、法庭主持人和我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
作为一个公民,被告有权享受公正的审判,被以无罪推定的原则对待。
起诉方指控被告盗窃了某个贵重物品,但我要强调的是,指控是建立在推测和不完全的证据上的。
事实上,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这起盗窃行为。
证人证言可能存在误导和不准确之处,且没有充足的科学或物证支持指控的可信度。
此外,我们建议法院对起诉方的指控审查严格一些。
我们要求起诉方提供更多确凿的证据,以证明被告有罪。
仅仅凭借一些影像资料、个人见证和间接推理,是不足以确立被告有罪的。
接下来,我想简要谈一下此案的背景。
被告是一个勤劳、善良的人,他在社区中树立了良好的声誉。
他从来没有涉及过任何犯罪活动,也没有盗窃的前科。
事实上,他一直以诚信和诚实为人处事。
因此,基于被告的良好社会声誉和行为记录,我敢说被告不可能违法犯罪。
我还要引起陪审团注意的是,案件中对于物品所有权和物品真实价值的鉴定也存在问题。
起诉方尚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一物品的所有权和价值。
我们要求起诉方提供有关权威专家的报告,以证明物品的价值和所有权。
如果被告不能明确知道该物品的价值,就很难确凿地证明他有盗窃动机。
最后,我请陪审团冷静客观地审视这起案件,不要被起诉方仅仅提供的一些不足够的证据所误导。
我们要求法庭以高度负责和公正的态度进行判决,以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
在这个国家,每个人都有接受公正审判和享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我相信,通过严谨的审判过程,陪审团将能够理智地做出公正的判断,对被告做出无罪的裁决。
盗窃罪辩护词 (2)

盗窃罪辩护词I. 引言尊敬的法官、陪审团成员和各位亲爱的朋友们:我站在这里为我的当事人辩护,为他的无辜辩护。
今天,我们将讨论的是盗窃罪,这是一项严重的指控。
然而,在我为我的当事人进行辩护之前,我希望我们能够采取一个公正、客观的立场,审视所有的证据和理据。
我要求你们在听取完这份辩护词之后,保持开放的心态,并对我的辩护进行深思熟虑。
II. 提供合理疑点在这起盗窃案中,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疑点,以证明我的当事人在这起罪行中可能存在无辜。
1. 证据的可靠性首先,我们需要对控方提供的证据进行深入的审查。
是否存在任何争议,或者是否有任何证据可能被误解或被提供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
我们必须认识到,证据是构建整个案件的基石,它必须是真实可信的。
2. 证人陈述的真实性控方所依据的证人陈述也需要被质疑。
证人可能存在记忆的失误、个人偏见或其他影响他们陈述的因素。
我们将会逐一地分析每位证人的陈述,并尝试找出与他们陈述相矛盾的证据。
3. 刑讯逼供的可能性作为一名辩护律师,在辩护过程中,我不得不关注刑讯逼供的可能性。
特别是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在接受审讯期间是否受到了任何恶劣对待、威胁或心理压力的问题。
我们将调查这一点,并寻找任何可能表明当事人认罪不是出于自愿的证据。
III. 提出合理解释除了质疑控方提供的证据和证人陈述外,我还将提供几个合理的解释来证明我的当事人的无辜。
1. 证据链不完整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证据链的完整性对于建立起当事人的罪责的重要性。
如果控方无法提供证据链的完整性,那么我们有理由相信当事人可能不存在于整个案件中。
2. 被冤枉的可能性我的当事人可能是被他人冤枉的无辜之人。
在这个社会中,盗窃案件的证据往往是间接的,容易被误解或被用于针对无辜之人。
通过提供关于当事人良好的品格和过去行为的证据,我们将证明他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而不是一个盗贼。
3. 对他人的帮助行为被误解有时,我们的善意行为可能会被误解为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当事人可能只是在帮助别人,而不是盗窃。
职务侵占案件辩护词

职务侵占案件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作为被告人_____的辩护人,出席今天的法庭,为其涉嫌职务侵占罪进行辩护。
在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仔细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对案件有了较为全面、清晰的了解。
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被告人_____主观恶性较小被告人在案发前一直是一个遵纪守法、勤恳工作的公民,其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
此次涉嫌职务侵占并非其蓄意为之,而是在特定的环境和情境下,一时迷失了方向,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被告人在公司工作多年,对公司有着深厚的感情,从未有过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想法。
其之所以会陷入本案的困境,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受到了外部因素的影响。
例如,家庭经济压力突然增大,导致其在面对金钱诱惑时,未能坚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但这并不能否定其过去的良好表现和对工作的认真态度。
二、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从本案的具体情况来看,被告人所侵占的财物数额相对较小。
与一些情节严重、数额巨大的职务侵占案件相比,被告人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相对较轻。
被告人在实施职务侵占行为后,并未将所得财物肆意挥霍,而是用于解决家庭的燃眉之急。
这表明其并非出于贪婪和自私的目的而进行犯罪,而是在特殊情况下的无奈之举。
三、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的坦白行为,充分表明了其认罪悔罪的态度,也为司法机关节省了大量的司法资源。
四、积极退赃,弥补损失被告人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积极主动地退还了所侵占的财物,尽可能地弥补了公司的损失。
这种积极的行为,应当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虽然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通过其积极退赃,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危害后果。
五、被告人系初犯、偶犯被告人在此之前从未有过任何违法犯罪记录,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品行。
此次犯罪属于初犯、偶犯,其走上犯罪道路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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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山东潍坊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xx律师所接受被告人xx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xx盗窃罪、x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被告人xx 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们查阅了卷宗材料,多次会见了被告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被告人xx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年龄较小,属于从犯、初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小,而且在归案后积极退赃、退赔,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受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将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降到最低,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请求法院对被告人xx在8年以下有期徒刑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给被告人一个重新做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一、对公诉机关提起的盗窃罪罪名有异议,不应按照盗窃罪定罪量刑。
该案件系侵占xx公司的财物,侵犯的客体是公司的财产所有权,而xx系公司的员工,在公司里是担任看电脑、记损耗表的职务,而且xxxxxx三个人组成一个车间小组,完成整套工序,试想如果他们中没有做报表记录的,他们也不会通过私扣公司财物来达到侵占的目的,被告人xx作为门卫,也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来帮助其他共同被告人完成该犯罪过程的,他们是通过从事一定的工作,利用工作之便达到侵占公司财物的目的,从构成要件上讲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二、被告人xx具有自首情节,属于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应当在法定刑以下予以量刑。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xx在未被司法机关发觉前及时向公司值班长报告所犯案情,并且随后由其处长带着其到公安机关主动自首,积极供述其所犯得全部罪行,为案件的尽快侦破提供了有利的帮助,请求法院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被告人xx在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有强烈的悔罪表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明案件事实。
四、被告人xx在共同犯罪中属于次要的辅助地位,系帮助犯、从犯,同时犯罪动机也不是xx提出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犯罪情节上较轻,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只是辅助作用,属于从犯的地位,请求法院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五、被告人xx属于初犯、偶犯,且年龄较小,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小,社会可矫正性大。
六、被告人xx在归案后,积极退赃、退赔,最大限度的挽回受害单位的经济损失。
七、在该盗窃案件中,受害单位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从该角度上讲也应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
受害单位在当地作为大型的股份制企业,在管理制度上存在一定的漏洞,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不能够坚持“以人为本”的对待属下员工,
更增加了原本就处于弱势一方的员工对公司的敌视心理,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紧张关系,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公司在该案件的发生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法院能够正视受害公司存在的过错,从轻或减轻对被告人李凯的刑事处罚。
此外,虽然在该次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一共连续盗窃十几起,但他们是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犯罪地点实施的,赃物也是相同的,只是因为该公司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漏洞,一直未被发觉,其行为应属于连续犯,应按照一次盗窃行为的量刑标准来进行处罚。
而最后一次的盗窃行为,由于在案发时被告人主动地将该部分的赃物全部归还失主或放回原处,最大限度的挽回了受害单位的损失,请求法院在对该笔盗窃数额进行量刑时酌情考量减轻处罚。
辩护人:山东xx律师事务所
徐振才
二O一一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