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辩护词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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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辩护词范文

盗窃罪辩护词范文

盗窃罪辩护词范文盗窃罪辩护词范文尊敬的审判员:安徽虹途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指派姚立基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辩护人接受指派后会见了被告人,查阅了相关案卷,现结合法庭调查及公诉人提供的有关证据,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辩护人对公诉人对本案盗窃罪的定性不持异议,但认为被告人***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应从轻或减轻罚:第一、从主观上来讲,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较小。

被告人***系初犯,以前从未受过任何刑事处分,工作业绩也不错,系工作单位培养的年青工作骨干,在居住地也一向表现良好。

2021年8月3日20时许被告人***因饮酒过多,在很长时间都未能打到出租车的情况下,临时想找辆车子骑回家,其只是急于找到交通工具而临时解决回家的交通问题,与恶意盗窃、占有他人财产还是有区别的。

并且。

被告人是在醉酒的状态下,一念之差而做出失去理智的违法行为。

第二、本案涉案金额为2550元,稍微超过安徽省认定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犯罪情节较轻。

第三、从犯罪后果来讲,本案没有造成多大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只是秘密地侵犯财产权,没有对他人的生命健康及人身权利构成危害。

涉案的“洪都”牌黑色踏板式燃油助力车当场被追回,于2021年8月6日由公安机关发还给受害人。

另外,案发后被告人及其家属向受害人支付了车辆的修理费用,从而最大限度地弥补了由于其犯罪行为而造成的后果。

第四、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从整个案件的侦查到起诉再到审判,从被告人的口供中可以看出,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主动、全部、彻底地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说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犯下了严重的错误,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服从管理,随叫随到。

从今天的庭审情况来看,被告人也能够主动交待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

在开庭前已经按涉案金额的双倍(5100元)向法院缴纳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六款规定,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综上所述,鉴于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又系初犯,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希望法庭能够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或单处罚金,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关于王××盗窃、抢劫案经典辩护词

关于王××盗窃、抢劫案经典辩护词

关于王××盗窃、抢劫案经典辩护词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广东昱桥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王××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王××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本人及时会见了被告人,仔细查阅了全部案件材料,认真研究了本案,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时参考:辩护人认为,××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犯盗窃罪成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是抢劫犯罪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现基于上述认识发表以下辩护意见:一、王××盗窃电脑的事实清楚,但是窃取电脑价值存在疑问,没有实物价格鉴定以及发票证明,对定罪量刑影响较大;被告人是否盗取手机,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不能认定被告人窃得手机一部。

1、王××盗窃电脑的事实清楚,但是窃取电脑的价格存在疑问。

2010年5月5日15时,王××在××市××镇,以秘密手段窃取了被害人的财物,关于这次盗窃,被告人王××供述窃得笔记本电脑一部,并且已经出卖,还有被害人陈述作证,因此,盗窃电脑的事实清楚。

但是因赃物未被追回,因此,该笔记本电脑的价值存在疑问,虽然根据被害人陈述,该电脑是其公司抽奖品时中的,而该奖品的来源是否系正品这与电脑的价格有很大的关联,如果该电脑系水货或者杂牌货,其价格将大打折扣,并且若该电脑的价值没有达到2000元,就没有达到盗窃罪定罪量刑的起点,这关系到被告人是否构成盗窃罪。

2、被告人是否盗取手机,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不能认定被告人窃得手机一部。

被告人称只窃得电脑一部,而被害人称还丢失了手机一部,但手机是放在帆布衣柜,被害人并没称帆布衣柜被翻乱,且被害人既没有手机型号也没有购买手机的发票为证,没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被害人丢失了手机一部。

盗窃罪辩护词范文

盗窃罪辩护词范文

盗窃罪辩护词范文盗窃罪辩护词范文尊敬的审判员:安徽虹途律师事务所同意被告人的托付,指派姚立基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辩护人同意指派后会见了被告人,查阅了相关案卷,现结合法庭调查及公诉人提供的有关证据,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辩护人对公诉人对本案盗窃罪的定性不持异议,但认为被告人***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应从轻或减轻罚:第一、从主观上来讲,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较小。

被告人***系初犯,往常从未受过任何刑事处分,工作业绩也不错,系工作单位培养的年青工作骨干,在居住地也一向表现良好。

2012年8月3日20时许被告人***因饮酒过多,在非常长时刻都未能打到出租车的情况下,临时想寻辆车子骑回家,其只是急于寻到交通工具而临时解决回家的交通咨询题,与恶意盗窃、占有他人财产依旧有区不的。

同时。

被告人是在醉酒的状态下,一念之差而做出失去理智的违法行为。

第二、本案涉案金额为2550元,略微超过安徽省认定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犯罪情节较轻。

第三、从犯罪后果来讲,本案没有造成多大的社会阻碍。

被告人只是隐秘地侵犯财产权,没有对他人的生命健康及人身权利构成危害。

涉案的洪都牌黑色踏板式燃油助力车当场被追回,于2012年8月6日由公安机关发还给受害人。

另外,案发后被告人及其家属向受害人支付了车辆的修理费用,从而最大限度地弥补了由于其犯罪行为而造成的后果。

第四、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情愿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从整个案件的侦查到起诉再到审判,从被告人的口供中能够看出,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主动、全部、完全地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讲明被告人差不多认识到自己犯下了严峻的错误,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服从治理,随叫随到。

从今天的庭审情况来看,被告人也能够主动交待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

在开庭前差不多按涉案金额的双倍(5100元)向法院缴纳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咨询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六款规定,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法单处罚金综上所述,鉴于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又系初犯,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希望法庭能够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或单处罚金,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一审辩护词(盗窃罪)

一审辩护词(盗窃罪)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某某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张某家属委托,指派本人担任一审辩护人,经庭前查阅本案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今天结合庭审调查,现就本案发表以下辩护意见: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及盗窃财物的事实和犯罪经过,辩护人不持疑议,但对盗窃财物长度及盗窃财物价值认定、量刑有异议。

一、关于盗窃财物电缆的长度及价值因被盗电缆已无法找到,本案中对于盗窃电缆长度的认定主要是依据被害人的陈述,但综合《接报案登记表》、《抓获经过》及《询问笔录》,被害人王某对于被盗电缆长度记忆并不明确,因此,仅凭被害人单方的陈述认定被盗电缆为130米的长度有问题。

且同案犯孙某在讯问笔录中多次承认是6捆电缆扔出墙外的,并非刘某证人证言中提到的裁成1米,大约有六七十米。

另外,被告人张某在第4次讯问笔录中特别予以了更正说明,他认为电缆长度只有50多米。

我们通过查询电缆的国标YJV和网上普遍通用的《0.6/1.0KVA YJV多芯电缆外径及重量》表格,我们查看本案该被告品牌电缆的同型号YJV3*50+1*25mm,外径是29.1mm,重量为1919kg/km,即1.919kg/m,即1米约为1.9公斤,重量为200公斤的电缆,则长度约为100米。

另外并非是全新电缆线,应当折旧计算价格。

被害人是在2020年12月购买的电缆,被告人是2021年4月盗窃的电缆,且在长期闲置工厂内无人看管的断裂电缆;该电缆的单价按照被害人提供的购买凭证的电缆单价直接确定明显有误,众所周知,铜价波动比较大,电缆价格也是随时变动的,直接按照2020年12月被害人自行采购单价认定总价格明显不合理。

因此,被盗电缆价值并未达到一万八千多元。

二、被告人本案中被告人张某具有如下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对于被告人量刑,辩护人的意见为在1年有期徒刑以下判处,并执行缓刑,请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1.从主观上来讲,被告人张某的主观恶性不大张某等人并非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盗窃,他们是在白天收废品经过案发地时,误以为工厂内的电缆属于废弃电线,便临时起意晚上一起运走后卖废品。

盗窃罪辩护词格式范文(建议5篇)

盗窃罪辩护词格式范文(建议5篇)

盗窃罪辩护词格式范文(精选5篇)审判长:我作为本案被告人陈琪的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陈琪犯盗窃罪不能成立。

具体理由如下:一、首先,辩护人需要说明的是,起诉书认定:“被告人王某、陈琪在南岗闽江小区某洗车行,将被害人汪某的本田雅阁车钥匙盗走,与事实不符。

被告人王某与被告人陈琪均供述,是被告人王某自己将汪的车钥匙盗走后,在去华融夜总会的路上,告诉被告人陈琪的,被告人陈琪没有参与盗窃车钥匙。

卷宗p8、p14王某的供述,卷宗p40、p44陈琪的供述均能证实这一事实。

二、陈琪没有参与盗窃涉案的银灰色本田车通过本案的证据可以证实:被告人王某陪陈琪洗车时,王某看中了停在洗车房旁边的红色本田车,在陈琪也对该车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后,遂产生了盗窃红色本田车的犯意,并独自在洗车行的墙上盗得一把本田车钥匙。

在去华融夜总会的路上,王...盗窃罪辩护词格式范文第2篇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北京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的委托,指派杜永浩律师担任其二审阶段的辩护人。

现发表以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采纳。

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xxxxx出于报复,与同案犯侯常生用细钢丝将被害人洪玉珍勒死,用被子闷堵被害人王熙鑫的口鼻,致其窒息而死。

据此,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xxxxx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辩护人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xxxxx的死刑判决不符合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及我国的刑事司F精神和死刑政策,不能判处被告人xxxxx死刑立即执行。

我国刑法第Y百六十二条第Y项明确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这一规定表明,证据“确实、充分”是我国刑事诉...盗窃罪辩护词格式范文第3篇针对该起案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关键证据为李四的有关其伙同张某某实施盗窃的供述和现场发现烟蒂存在张某某DNA的检测报告。

首先,李四在侦查阶段有关伙同张某某实施盗窃的供述与第Y次补充侦查阶段供述截然相反,其补充侦查阶段供述没有实施任何犯罪行为;其次,本案中烟蒂DNA检测报告中,送检的烟蒂检材来源不明,案发现场现场勘验笔录中也没有有关现场提取到烟蒂的记载,故该检测DNA检测报告与本案不具有相关性;再者,本案也没有在二被告人居所起获该店的被盗香烟。

盗窃罪辩护意见书

盗窃罪辩护意见书

盗窃罪辩护意见书尊敬的法官:我代表被告XXX,针对其涉嫌盗窃罪一案,向贵庭提交辩护意见书如下:一、关于证据的可靠性被告XXX所涉嫌盗窃罪的指控主要依据是现场监控录像和证人供述。

然而,我们对现场监控录像的真实性产生了质疑。

录像清晰度低,无法明确辨认出被告XXX是否为作案的人员,也无法清晰捕捉到具体的犯罪行为。

证人供述主要为第三人所作,而且其供述存在直接关联证据的缺失,存在失实之嫌。

因此,我们认为目前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被告XXX有罪。

二、侦查机关未进行充分、全面的调查在调查过程中,侦查机关未充分、全面地进行证据收集和调查。

调查人员仅凭个别人员的证人供述,没有对其他可能提供重要线索的人员进行询问,也未进行调查比对与这一案件有关的其他可疑人员,使得案件的真相无法充分浮现。

三、被告XXX的不作为并非直接坐视被告XXX并没有采取直接行动来参与盗窃犯罪,也没有提供任何帮助。

尽管被告XXX有在作案现场活动的迹象,但目前的证据没有明确证明他参与了盗窃行为。

因此,被告XXX并不应被判定为实施犯罪的直接行为者。

四、被告XXX有良好的社会表现和认罪态度被告XXX没有任何前科记录,过去一直积极向上,团结邻里,从事正当职业。

自被告XXX被带回警局之后,他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并同意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这一认罪态度证明了被告XXX对自己的过失有所认识,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在适用刑罚时,可以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现实表现,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根据目前的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强调被告XXX无罪的辩护意见。

希望法庭公正、公正地审理此案,并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被告XXX做出公正的判决。

衷心感谢法庭的审理。

被告 XXX 辩护律师。

涉嫌盗窃罪被告人的辩护意见

涉嫌盗窃罪被告人的辩护意见

涉嫌盗窃罪被告人的辩护意见尊敬的法院,我代表被告人提出以下辩护意见,关于涉嫌盗窃罪一案。

在此,我们将以事实与法律为基础,详细陈述我们的观点,旨在证明被告人的无罪。

事实背景首先,让我们看一下案件的事实背景。

被告人,姓名为张明,年龄30岁,无前科记录,生活在被害地区附近的一个小镇上。

张明为当地的一个小规模企业工人,负责日常的生产和运输工作。

执法机关指控张明于某年某月某日,在夜间完成对某商店的盗窃行为。

然而,被告人完全否认了这一指控,并坚称自己与该案无关。

辩护观点一:证据不足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执法机关并未提供足够的直接证据来证明张明对该盗窃行为的参与。

在案发现场并未找到张明的指纹或其他与他有关的物证,也没有目击者能够确认他是罪行的实施者。

此外,据我们了解,警方提供的监控录像并不能清晰地显示张明在案发时的存在。

录像中的人物身份模糊不清,甚至无法确认是张明本人。

因此,我们认为目前的证据不足以支持被告人的指控。

辩护观点二:不可靠的证人证词另一个关键问题是,执法机关所提供的证人证词存在严重的问题。

在此案中,唯一一个指认张明的证人经过深思熟虑后,撤回了她的证词。

这意味着目前已经没有任何人能够直接证明张明与该案有任何联系。

我们还要指出,执法机关所提供的其他证人证词也充满了矛盾和不一致之处。

其中一些证人的证词在关键细节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无法构成一个连贯的案情。

因此,这些证词的可靠性值得怀疑。

辩护观点三:可能存在他人行为最后,我们要提出的辩护观点是,在案发期间和地点附近可能存在其他人的行为,导致了商店的财产损失。

我们不能排除他人使用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或其他手段,将罪行嫁祸给了张明。

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们建议对案发商店进行更为细致的调查。

这样一来,或许能够找到其他与张明无关的痕迹或物证。

同样重要的是,对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录像进行深入分析,以确定是否有其他可疑人员的活动。

结论尊敬的法官,基于上述辩护观点,我们认为被告人张明涉嫌盗窃罪的指控缺乏充足的证据,并且存在证人证词的不可靠性。

盗窃罪认罪认罚-辩护词

盗窃罪认罪认罚-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x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xxx亲属的委托。

指派xxx律师作为本案被告人xxx的辩护人。

在接到案件后,我们查阅了相关卷宗,对案件进行了深入了解,依法出席了今天的法庭审理,现依据法律和事实,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被告人xxx犯罪情节较轻、盗窃金额较小,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

根据价格结论认定书等资料来看,经价格认定,本案所盗财物价格认定共计xxxx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本案盗窃数额为“数额较大”,结合四川省关于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及成都本地区的盗窃案件审判实践,本案涉案金额不大,行为人情节较轻。

从犯罪后果来讲,本案没有造成较大的社会阻碍,被告人xxx只是隐秘地侵犯财产权,没有对他人的生命健康及人身权利构成危害,被告人xxx 主观恶意和社会危害性较小。

二、被告人xxx归案后如实供述、积极退赔,其认罪态度好。

被告人xxx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这一态度是应当加以肯定。

被告人xxx归案后,对整个作案过程做了详细的供述,认罪态度好,坦白交待了所有的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案件的事实,被告人xxx有真诚的悔罪表现,比起拒不认罪、负隅顽抗的被告人,其社会危害性要小的多。

另外,被告人xxx充分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也对被害人造成了损失进行了积极、完整的退赔,以上充分表明被告人xxx真诚悔罪的态度。

三、被告人xxx自愿认罪认罚,请求法院对被告人xxx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xxx的讯问笔录等资料来看,被告人xxx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悔罪态度好,表示认罪认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对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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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审判员:
安徽虹途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指派姚立基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辩护人接受指派后会见了被告人,查阅了相关案卷,现结合法庭调查及公诉人提供的有关证据,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辩护人对公诉人对本案盗窃罪的定性不持异议,但认为被告人***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应从轻或减轻罚:
第一、从主观上来讲,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较小。

被告人***系初犯,以前从未受过任何刑事处分,工作业绩也不错,系工作单位培养的年青工作骨干,在居住地也一向表现良好。

2012年8月3日20时许被告人***因饮酒过多,在很长时间都未能打到出租车的情况下,临时想找辆车子骑回家,其只是急于找到交通工具而临时解决回家的交通问题,与恶意盗窃、占有他人财产还是有区别的。

并且。

被告人是在醉酒的状态下,一念之差而做出失去理智的违法行为。

第二、本案涉案金额为2550元,稍微超过安徽省认定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犯罪情节较轻。

第三、从犯罪后果来讲,本案没有造成多大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只是秘密地侵犯财产权,没有对他人的生命健康及人身权利构成危害。

涉案的洪都牌黑色踏板式燃油助力车当场被追回,于2012年8月6日由公安机关发还给受害人。

另外,案发后被告人及其家属向受害人支付了车辆的修理费用,从而最大限度地弥补了由于其犯罪行为而造成的后果。

第四、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从整个案件的侦查到起诉再到审判,从被告人的口供中可以看出,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主动、全部、彻底地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说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犯下了严重的错误,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服从管理,随叫随到。

从今天的庭审情况来看,被告人也能够主动交待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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