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肉毒毒素注射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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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毒素管理制度

肉毒素管理制度

肉毒素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肉毒素是由肉毒杆菌产生的一种神经毒素,能够导致肌肉麻痹。

在医疗领域,肉毒素被广泛应用于治疗肌肉痉挛、面部皱纹和其他神经肌肉相关的疾病。

在美容领域,肉毒素可以用于去除皱纹和改善面部轮廓。

然而,肉毒素的使用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注册与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使用肉毒素前需要进行注册和审批。

这包括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美容院等各种使用肉毒素的机构。

注册和审批程序需要包括生产、销售、使用、储存和运输等方面,确保相关机构有能力和资格安全使用肉毒素。

三、存储与运输肉毒素是一种高度毒性的物质,需要严格的存储和运输条件。

肉毒素必须存放在专门设计的设施内,确保防止泄露和意外接触。

在运输过程中,肉毒素需要进行专门包装和标识,避免对环境和人身造成危害。

四、使用与操作在使用肉毒素时,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标准。

操作人员应该接受专业的培训,了解肉毒素的性质、使用方法、风险和应急处理措施。

使用肉毒素的设备和工具也需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安全使用。

五、监测与报告使用肉毒素的机构需要建立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报告任何意外事件或不良反应。

监测包括对肉毒素的存储、使用和剩余量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肉毒素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并且,对任何肉毒素相关的意外事件或不良反应需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确保风险得到控制。

六、回收与处置肉毒素的回收和处置是肉毒素管理制度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已经使用过的肉毒素需要进行安全的处理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或外流。

同时,过期或者失效的肉毒素也需要进行安全回收和销毁,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身造成危害。

七、法律法规和监管肉毒素的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在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之上,并且需要有专门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管机构需要对肉毒素的注册、使用、存储和运输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确保肉毒素的安全性。

八、教育宣传与风险防范教育宣传和风险防范是肉毒素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肉毒管理制度

肉毒管理制度

肉毒管理制度一、肉毒素的生产标准1. 肉毒素的生产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

2. 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的合法合规,并始终保持生产设备的良好状态。

3. 生产企业必须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原材料符合质量要求,来源合法可追溯。

4. 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生产过程可追溯。

5. 生产企业必须定期进行产品质量抽检,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二、肉毒素的销售条件1. 销售肉毒素产品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关销售许可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销售企业必须对产品进行严格质量抽查,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3. 销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

4. 销售企业必须对经销商进行审查,确保合法销售渠道,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5. 销售企业必须对肉毒素产品进行储存和运输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不受损。

三、肉毒素的使用要求1. 肉毒素产品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按照医疗机构的规范使用。

2. 使用医疗机构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医疗机构部门必须具备专业技术人员。

3. 使用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使用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用药过程可追溯。

4. 使用医疗机构必须对使用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使用人员具备相关技能。

5. 使用医疗机构必须定期开展产品使用效果评估,确保产品使用安全有效。

四、肉毒素的监督机制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肉毒素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2. 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产品销售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产品销售和使用安全有效。

3. 监督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公布违法企业名单。

4. 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肉毒素产品的质量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五、肉毒管理制度的效果通过建立完善的肉毒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范肉毒素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了公众健康安全。

肉毒素剩余管理制度

肉毒素剩余管理制度

肉毒素剩余管理制度现代社会,随着人们对美的追求不断增加,各种美容注射手术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其中肉毒素注射便是其中一项常见的美容方式。

肉毒素注射主要用于消除面部皱纹、改善面部轮廓等,其效果显著,受到了很多人的欢迎。

然而,肉毒素注射不仅需求量大,管理也相对复杂,对于剩余的肉毒素的管理更是需要极为严格的制度。

1. 肉毒素剩余的分类管理肉毒素剩余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已经开封的肉毒素,另一类是未开封的肉毒素。

对于已开封的肉毒素,应当建立起相应的存放、使用、记录等管理制度,确保肉毒素的安全使用;对于未开封的肉毒素,应当建立起相应的进货、登记、存放等管理制度,确保肉毒素的来源可靠。

2. 肉毒素剩余的登记管理对于已开封的肉毒素,应当建立起相应的登记管理制度。

在每次使用肉毒素时,应当登记使用的日期、数量、用途等相关信息,确保肉毒素的使用情况可以追溯;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更新登记信息,确保肉毒素的使用情况得到全面掌握。

对于未开封的肉毒素,应当建立起相应的进货登记制度。

在每次进货肉毒素时,应当记录进货的日期、数量、来源等相关信息,确保肉毒素的来源可靠;并在存放时加强监管,确保肉毒素不被非法使用。

3. 肉毒素剩余的存放管理肉毒素是一种极端危险的化学物质,对其存放要求极为严格。

对于已开封的肉毒素,应当建立专门的存放空间,确保肉毒素不被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并应当定期检查肉毒素的有效期,确保肉毒素的使用安全。

对于未开封的肉毒素,应当建立起相应的存放管理制度。

肉毒素应当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中,确保肉毒素的质量不受影响;并应当定期检查肉毒素的存放情况,确保肉毒素的安全使用。

4. 肉毒素剩余的使用管理肉毒素的使用是一项高风险的操作,对其使用要求极为严格。

在使用肉毒素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清洁皮肤、准备工具等;在使用肉毒素时,应当遵循相关操作规范,确保肉毒素的使用安全。

对于已开封的肉毒素,在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销毁,防止被非法使用;对于未开封的肉毒素,在使用时应当加强监管,确保肉毒素不被非法使用。

肉毒素使用管理制度及流程

肉毒素使用管理制度及流程

肉毒素使用管理制度及流程一、肉毒素使用管理制度1.1 人员资质要求肉毒素这玩意儿啊,可不是随随便便谁都能用的。

使用肉毒素的医生啊,那得是经过专业培训的,就像那打铁还需自身硬一样,得有相关的医学背景知识,比如皮肤科、整形外科之类的专业知识,这就好比战士上战场得有武器装备知识一样。

而且呢,得有合法的执业资格证书,这证书就像那通行证,没有可不行。

1.2 药品来源管理肉毒素的来源必须得正规,不能搞那些歪门邪道的。

正规的药品渠道就像那清澈的泉水源头,只有源头干净了,流出来的水才干净。

我们得从有资质的供应商那里进货,每一批次的肉毒素都得有详细的记录,就像记账本一样,啥时候进的货、进了多少、批号是啥,都得清清楚楚,这可不能马虎,一马虎就容易出乱子。

二、肉毒素使用流程2.1 患者评估在给患者使用肉毒素之前啊,那得仔仔细细地评估患者的情况。

就像那中医看病要望闻问切一样,我们得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有没有啥过敏史啊,是不是在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啊,这些情况要是不搞清楚,就像那闭着眼睛走路,容易摔跟头。

比如说,如果患者有神经肌肉疾病,那使用肉毒素可能就会雪上加霜,所以这一步必须谨慎。

2.2 知情同意这知情同意啊,就像那签合同一样重要。

得把肉毒素使用的风险和好处都给患者讲得明明白白。

告诉患者可能会有一些轻微的不良反应,像注射部位有点红肿啊、疼痛啊之类的,当然也得说清楚它的好处,比如说能除皱啊,能瘦脸啊。

让患者心里有数,患者同意了才能进行下一步,这就叫尊重患者的自主权。

2.3 注射操作注射肉毒素的时候,那可真是个精细活。

医生得像那工匠雕琢艺术品一样小心翼翼。

注射的剂量得精准,多一点少一点都不行,就像那做菜放盐,放多了太咸,放少了没味。

注射的部位也得准确无误,这就需要医生有丰富的经验和熟练的技术。

而且在注射过程中,还得注意无菌操作,就像那保卫城池一样,不能让细菌这些敌人入侵。

三、肉毒素使用后的管理3.1 患者随访肉毒素注射完了,可不能就撒手不管了。

肉毒素管理制度

肉毒素管理制度

肉毒素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肉毒素的管理,确保肉毒素使用安全、有效,保障患者健康。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到肉毒素使用和管理的人员。

二、术语定义2.1 肉毒素:指从产生肉毒杆菌中提取出来的一种神经毒素,可用于治疗某些疾病或美容。

2.2 肉毒素注射剂:指含有肉毒素成分的注射剂。

三、使用前准备工作3.1 检查资质医护人员在进行肉毒素注射前应该检查自己所持有的证书是否齐全,并核实医疗机构是否具备开展该项工作的资质。

3.2 检查患者情况医护人员在进行肉毒素注射前应该对患者进行详细询问和检查,了解其过敏史、药物史以及是否有禁忌症。

同时还应该对患者进行面部皮肤检查,确保其皮肤无炎症、感染等情况。

3.3 接受培训医护人员在进行肉毒素注射前应该接受相关的培训,掌握注射技能和注意事项,确保操作规范、安全。

四、肉毒素注射操作流程4.1 消毒准备医护人员应该在进行肉毒素注射前对患者面部皮肤进行消毒处理,避免感染发生。

4.2 注射部位定位医护人员应该根据患者的需求和面部特点,选择合适的注射部位,并在相应区域标记出来。

4.3 注射剂量计算医护人员应该根据患者的需求和面部特点,合理计算出所需注射剂量,并将其记录下来。

4.4 肉毒素注射医护人员应该使用专业工具进行肉毒素注射,并严格按照所需剂量进行操作。

同时还要注意观察患者反应情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五、术后处理和注意事项5.1 术后处理医护人员在完成肉毒素注射后,应该对患者进行术后处理,包括冰敷、止血等,避免出现并发症。

5.2 注意事项医护人员在进行肉毒素注射时,应该注意以下事项:(1)注射前对患者进行详细询问和检查;(2)严格按照规定剂量进行注射;(3)注意消毒和术后处理;(4)观察患者反应情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六、肉毒素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考核6.1 监督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的肉毒素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操作规范、安全。

江苏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目录(2017版)

江苏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目录(2017版)

江苏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目录(2017版)以下是江苏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目录(2017版):1.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2.血液净化技术,包括血液透析、血浆置换、腹膜透析等技术3.体表器官再造技术,包括全鼻再造术、耳廓再造术、乳房再造术、指再造术(足趾游离移植法)、眼窝再造术等4.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5.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6.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7.下颌角、下颌骨各型截骨术8.游离皮瓣移植技术9.人工肝支持系统10.各型脊柱侧凸以及后突畸形的矫形手术11.人工椎体植入手术12.无抽搐性电休克治疗13.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14.口腔颌面部软组织缺损游离瓣移植修复术15.口腔颌面部骨缺损游离骨瓣移植修复术16.全身麻醉技术17.特殊类型神经阻滞治疗技术18.经食道超声心动图监视技术19.体外循环技术20.纵膈肿物切除术21.肺自体移植术22.鞍区肿瘤切除术23.全身高能X线(及钴60γ线)照射技术24.肉毒毒素注射技术25.体外膜氧合技术(ECMO)26.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27.单肺通气技术28.人工耳蜗植入术29.气管成形术30.全喉切除术31.脊髓型颈椎病治疗术32.巨结肠根治术33.胆道重建技术34.基因芯片诊断技术35.口腔种植诊疗技术36.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37.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38.综合介入诊疗技术江苏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目录(2017版)列举了38种医疗技术,其中包括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血液净化技术、体表器官再造技术、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下颌角、下颌骨各型截骨术、游离皮瓣移植技术、人工肝支持系统、各型脊柱侧凸以及后突畸形的矫形手术、人工椎体植入手术、无抽搐性电休克治疗、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口腔颌面部软组织缺损游离瓣移植修复术、口腔颌面部骨缺损游离骨瓣移植修复术、全身麻醉技术、特殊类型神经阻滞治疗技术、经食道超声心动图监视技术、体外循环技术、纵膈肿物切除术、肺自体移植术、鞍区肿瘤切除术、全身高能X线(及钴60γ线)照射技术、肉毒毒素注射技术、体外膜氧合技术(ECMO)、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单肺通气技术、人工耳蜗植入术、气管成形术、全喉切除术、脊髓型颈椎病治疗术、巨结肠根治术、胆道重建技术、基因芯片诊断技术、口腔种植诊疗技术、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以及综合介入诊疗技术。

医学美容科A型肉毒毒素管理规章制度

医学美容科A型肉毒毒素管理规章制度

医学美容科A型肉毒毒素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学美容科A型肉毒毒素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医疗安全,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学美容科内所有涉及A型肉毒毒素的采购、储存、使用及废弃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医学美容科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确保A型肉毒毒素的合法、安全、有效使用。

第二章采购与验收第四条医学美容科应从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A型肉毒毒素,并查验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第五条采购时应仔细核对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确保所购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医学美容科需求。

第六条采购的A型肉毒毒素到货后,应由专人负责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三章储存与保管第七条医学美容科应设立专用储存场所,用于存放A型肉毒毒素,并确保储存场所符合药品储存要求,如温度、湿度、光照等。

第八条储存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火、防盗、防鼠等,确保A型肉毒毒素的安全存放。

第九条 A型肉毒毒素应分类存放,避免与其他药品混淆,同时应定期检查储存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情况,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四章使用与操作第十条使用A型肉毒毒素的医生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能,并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

第十一条使用前应仔细核对患者信息,确保用药准确无误。

同时,应向患者充分告知使用A型肉毒毒素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并取得患者知情同意。

第十二条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医疗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确保用药安全和效果。

第五章废弃处理第十三条废弃的A型肉毒毒素及其包装物应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规定进行妥善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四条废弃处理应做好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医学美容科应定期对A型肉毒毒素的采购、储存、使用及废弃处理等环节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第十六条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医学美容科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A型肉毒毒素的安全、有效使用。

康复医学质控中心工作汇报

康复医学质控中心工作汇报

• 4 完全损伤(全部……
96-100%
注:所有类目限定值都评判实际完成情况(performance)而不是生理功能 (capacity),为此使用矫形器和助行器具等辅助具不影响评判得分。
ICF临床应用培训班(2015.4.10-12)
ICF通用组合评定表 ICF通用组合汇总登记表
3、编写《江苏省康复医学科病历书写规范》(2013年11月)
包括:入院病历、病程记录、医患沟通书及三个病种的表格式病历的 书写要求;
突出康复医学科的特点,将ICF通用组合纳入专科必查项目; 提供多种常用的功能评定量表。
4、临床多中心研究——康复医疗临床路径: “脑卒中三级康复方案与临床路径研究”
江苏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BL2012029) 涉及全省10余家康复医疗机构
Cieza A, Oberhauser C, Bickenbach J, Chatterji S, Stucki G. Towards a minimal generic set of domains of functioning and health. BMC Public Health. 2014;14(1): 218.
六、质控中心所获奖励
省医院协会:
2011-2013年度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工作(连续两年以上)考核优秀; 质控论文分获江苏省医院协会第二届、第三届医疗质量控制论坛三等奖。
省人民医院(挂靠单位):
2012年度:质控中心优秀质控员三等奖; 2013年度:省级医疗质控中心先进集体二等奖,质控中心优秀质控员一等奖; 2014年度:省级医疗质控中心先进集体一等奖,质控中心优秀质控员一等奖。
IND
Nomenclature of Diseases
ICD-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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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肉毒毒素注射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为规范肉毒毒素注射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机构对医疗机构申请开展该项技术进行审核的依据,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此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肉毒毒素注射技术是指应用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批准的A型肉毒毒素,通过向3岁以上患者的特定部位注射肉毒毒素改变局部肌肉收缩状态以达到治疗肌张力障碍及痉挛等相关疾病的诊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肉毒毒素注射技术必须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

(二)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医院或康复专科医院,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神经内科或康复医学科诊疗科目,有重症监护病房。

(三)每年可完成肉毒毒素注射技术30例以上,开展该项技术的科室床位不少于20张。

近三年无与该项技术临床应用相关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或不良事件记录。

(四)医院设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临床应用伦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健全、审查规范。

(五)有符合要求的单独治疗室
1、有移动或固定紫外线消毒设备。

2、能够进行心、肺、脑复苏抢救,有氧气通道、麻醉机、
除颤仪、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配有必备的抢救药品。

(七)其他辅助科室和设备
1、检验科:能够满足常规的化验检查,包括三大常规、生化(肝肾功能)、出凝血时间或凝血酶原时间等。

2、肌电图室:能够进行常规肌电图检查。

(八)有至少2名具有肉毒毒素注射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医师,并均具有主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经过肉毒毒素注射技术、神经内科及康复科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与开展本技术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实施肉毒毒素注射技术的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或康复医学专业,第一执业地点为申请单位。

2、有5年以上神经内科或康复医学科临床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近3年作为术者完成肉毒毒素注射技术30例以上。

4、经过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肉毒毒素注射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5、每个医疗机构开展该项技术的医师不少于2名。

(二)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经过肉毒毒素注射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等因素综合判断治疗措施,因病施治,合
理治疗,严格掌握肉毒毒素注射技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二)每例肉毒毒素注射技术由具有该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有5年以上神经内科或康复医学科工作经验的本院在职医师决定和实施,且均具有主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实施肉毒毒素注射技术前,应当向患者和其家属告知注射目的、注射风险、注射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建立肉毒毒素注射技术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做好随访和术后效果、用药并发症等记录。

在完成每例次肉毒毒素注射技术后,都要保留相关信息,建立数据库。

(五)医疗机构每年完成肉毒毒素注射技术不少于30例,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

(六)医疗机构和医师应当按照规定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技术检查评估,包括病例选择、治疗成功率、严重并发症、死亡病例、医疗事故发生情况、治疗后病人管理、平均住院日、病人生存质量、病人满意度、随访情况和病历质量等。

评估不合格的医疗机构或医师,暂停相关技术临床应用资质,并责令整改,整改期不少于3个月。

整改后经评估符合条件者方可继续开展相关技术临床应用;整改不合格或连续2次评估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取消肉毒毒素注射技术临床应用资质,并向社会公示。

(七)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八)其他管理要求
1、使用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肉毒毒素注射技术所需医用器材,不得通过器材谋取不正当利益。

2、建立肉毒毒素注射技术诊疗器材登记制度,在病人住院病历中留存相关诊疗器材条形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保证器材来源可追溯。

3、不得违规重复使用一次性肉毒毒素注射电刺激针电极。

4、严格执行国家物价、财务政策,按照规定收费。

四、培训
拟从事肉毒毒素注射技术的医师应当接受至少6个月的系统培训。

(一)培训基地
由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审核认定。

培训基地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康复专科医院,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准予开展肉毒毒素注射技术。

2、开展神经内科或康复医学科临床诊疗工作20年以上,相关科室床位不少于50张。

3、每年可完成肉毒毒素注射技术100例以上。

肉毒毒素治疗技术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

近五年,无与该项技术临床应用相关的不良事件记录或医疗事故。

4、有至少3名具有肉毒毒素注射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神经内科或康复医学科指导医师,第一执业地点为培训基地所在单位,其中至少2名为主任医师。

5、有与开展该项技术培训工作相适应的人员、技术、设备
和设施等条件。

6、每年有相关学术论文或相关专著发表。

7、每两年举办省级及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或承担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1-2次。

军队所属三级甲等医院如符合第2—7条,也可提出申请,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定。

(二)对医师的培训要求
1、在指导医师指导下,参与完成肉毒毒素注射技术10例以上,并经考核合格。

2、在指导医师指导下,学员应参与对患者全过程的管理,包括治疗前评价、治疗方案制定、诊疗过程记录和治疗后随访等。

3、在境外接受肉毒毒素注射技术系统培训6个月以上,完成本规范规定病例数的医师,具有境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证明,并经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基地考试、考核合格,可以认定为达到规定的培训要求。

(三)培训工作基本要求
1、使用经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教材和培训大纲。

2、拟定培训计划,保证接受培训的医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及治疗例数。

3、按要求在培训期间对接受培训医师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进行定期测试、评估。

培训结束后,对接受培训的医师逐一进行考试、考核,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4、为每位接受培训的医师建立培训及考试、考核档案,做
好考勤记录。

5、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能力决定培训医师数量。

五、其他要求
本规范下发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师,可以直接认定其具有肉毒毒素注射技术临床应用能力。

1、职业道德高尚,同行专家评议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并获得3名以上本专业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推荐,其中至少2名为外院医师。

2、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神经内科或康复科专业10年以上,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近3年累计完成肉毒毒素注射技术病例60例以上,且近5年内未发生过二级以上与肉毒毒素注射技术相关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治疗成功率、治疗后并发症发生率和治疗死亡率等指标符合国家及省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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