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麻疹疫苗应急免疫技术方案
麻疹应急接种预案

一、预案背景麻疹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疾病,严重威胁儿童健康。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麻疹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降低麻疹发病率;2. 提高疫苗接种率,形成免疫屏障;3. 及时应对麻疹疫情,控制疫情蔓延。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麻疹疫情时,对易感人群进行的应急接种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麻疹应急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麻疹应急接种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2. 麻疹应急接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调度、信息报送等工作。
3.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麻疹应急接种工作。
五、应急接种对象及程序1. 应急接种对象:8个月以上未接种过麻疹疫苗或接种过疫苗但未达到免疫保护效果的易感人群。
2. 应急接种程序:(1)排查疫情:发现麻疹疫情后,立即开展病例调查,确定疫情范围、流行病学史等。
(2)发布应急接种通知:通过媒体、社区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麻疹应急接种的重要性,提高群众知晓率。
(3)组织接种:各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按照接种程序,组织开展麻疹应急接种工作。
(4)接种后观察:接种后观察30分钟,确保无异常反应。
六、应急接种保障措施1. 疫苗储备:各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根据麻疹疫情需要,储备足够的麻疹疫苗。
2. 接种人员培训:对接种人员进行麻疹疫苗接种知识、接种技术、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
3. 信息报送:各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及时报送麻疹应急接种工作进展情况。
4. 应急处置:发生疑似或确诊麻疹病例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消毒、观察等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七、预案实施与评估1. 实施过程中,各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预案有效实施。
麻疹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背景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具有高度传染性。
近年来,我国麻疹疫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为有效应对麻疹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报告、调查、处理麻疹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传播和危害。
2. 加强麻疹疫苗接种工作,提高人群免疫力,降低麻疹发病率。
3. 提高公共卫生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预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麻疹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领导小组由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教育部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2. 疫情监测与报告小组负责麻疹疫情的监测、报告、调查、分析等工作。
小组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人员组成。
3. 预防控制小组负责麻疹疫苗接种、健康教育、疫情隔离、消毒等工作。
小组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人员组成。
4. 医疗救治小组负责麻疹患者的救治、转运、隔离等工作。
小组由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人员组成。
5. 保障供应小组负责防疫物资、药品、防护用品的采购、储备、调拨等工作。
小组由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人员组成。
四、应急处置流程1. 疫情监测与报告(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学校等应加强麻疹疫情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
(2)疫情报告内容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联系方式、发病时间、症状、诊断、治疗情况等。
(3)接到疫情报告后,疫情监测与报告小组应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分析等工作。
2. 疫情调查与处理(1)调查内容包括:病例发病前接触史、传播途径、暴露人群等。
(2)根据调查结果,采取以下措施:① 对病例进行隔离治疗,避免接触其他人员。
②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进行隔离。
③ 对暴露人群进行疫苗接种。
④ 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新发病例。
3. 预防控制(1)加强麻疹疫苗接种工作,提高人群免疫力。
麻疹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背景麻疹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的急性呼吸道疾病,主要通过飞沫传播。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做好麻疹疫情的早期发现、早期报告、早期隔离、早期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2. 加强麻疹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提高人群免疫水平。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麻疹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4. 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及社区等麻疹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麻疹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麻疹疫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宣传教育等。
3.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及社区等成立麻疹疫情应急处置小组,负责本辖区麻疹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处置流程1. 疫情报告(1)医疗机构在发现疑似麻疹病例时,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并按照规定时限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2)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实疫情。
2. 疫情调查(1)调查疑似病例的接触史、活动范围等,确定密切接触者。
(2)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必要时进行医学观察。
3. 隔离治疗(1)对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避免病毒传播。
(2)对确诊病例进行治疗,控制病情发展。
4. 疫苗接种(1)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麻疹疫苗接种,提高免疫力。
(2)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提高人群免疫水平。
5. 宣传教育(1)加强麻疹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2)发布疫情信息,引导公众正确应对疫情。
6. 应急物资保障(1)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2)及时调拨应急物资,保障疫情防控需要。
六、应急处置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保障: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疫情防控需要。
麻疹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麻疹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的病毒性疾病,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麻疹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提高麻疹疫苗接种率,降低麻疹发病率。
2. 加强麻疹疫情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疫情。
3. 保障麻疹疫苗接种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健康安全。
4. 减少麻疹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三、组织机构1. 成立麻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麻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
2. 设立麻疹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麻疹疫情应急处理的指挥调度。
3. 建立麻疹疫情应急队伍,负责疫情监测、调查、处置等工作。
四、疫情监测与报告1. 加强麻疹疫情监测,定期收集、分析、报告疫情信息。
2. 确保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对疑似麻疹病例,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
五、疫苗接种与免疫策略1. 加大麻疹疫苗接种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疫苗接种意识。
2. 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落实麻疹疫苗接种工作。
3. 对重点人群开展应急接种,提高群体免疫水平。
六、疫情处置1. 对确诊的麻疹病例,及时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2.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发现疑似病例,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3. 加强疫情现场消毒,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七、应急物资储备与保障1. 建立麻疹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2. 加强应急物资管理,确保物资质量。
3. 完善应急物资调配机制,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八、宣传教育与培训1. 加强麻疹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控意识。
2. 定期开展麻疹防控知识培训,提高专业人员业务水平。
九、预案实施与评估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2. 定期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预案。
十、附则1. 本预案由麻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预案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麻疹应急预案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麻疹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疾病,严重威胁儿童健康。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麻疹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麻疹防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麻疹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1. 疫情监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麻疹疫情监测,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确保疫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2. 疫情报告:发现疑似麻疹病例时,医疗机构应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做好隔离、治疗工作。
四、应急响应1. 一般疫情(Ⅰ级响应)(1)启动预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疑似麻疹病例报告后,立即启动预案。
(2)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病例来源、传播途径和感染范围。
(3)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4)疫苗接种:对病例所在地区儿童进行麻疹疫苗补种。
2. 较大疫情(Ⅱ级响应)(1)启动预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疑似麻疹病例报告后,立即启动预案。
(2)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病例来源、传播途径和感染范围。
(3)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4)疫苗接种:对病例所在地区儿童进行麻疹疫苗补种。
(5)健康教育:加强麻疹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3. 特大疫情(Ⅲ级响应)(1)启动预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疑似麻疹病例报告后,立即启动预案。
(2)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病例来源、传播途径和感染范围。
(3)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4)疫苗接种:对病例所在地区儿童进行麻疹疫苗补种。
(5)健康教育:加强麻疹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6)跨区域支援:必要时,请求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援。
五、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学校等要组建应急队伍,明确职责,确保应急工作有序开展。
2024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异常反应应急预案

2024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异常反应应急预案2024年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异常反应应急预案共分为三个阶段:潜伏期监测、早期诊断和应急处理。
潜伏期监测阶段,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接种者的定期随访监测,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免疫异常反应症状,如持续高热、皮疹、关节痛等。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相关检测和评估,确保早期发现和干预。
早期诊断阶段,医疗机构应及时进行临床评估和诊断,并采取针对症的治疗措施。
对于确诊的强化免疫异常反应病例,应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个体差异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包括抗炎、抗过敏等治疗措施。
应急处理阶段,医疗机构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团队进行全面治疗和护理,确保患者安全和康复。
同时,应加强对患者的心理疏导和家庭支持,确保患者及家属的情绪稳定。
此外,医疗机构还需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提高医务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在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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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应急技术方案

麻疹暴发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为提高对麻疹重大和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控制麻疹暴发流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应范围本方案适用于预防和控制本市境内的麻疹疫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中心成立麻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组长,分管免疫规划的副主任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免疫规划科科长、消杀科科长、检验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药械科科长、健康教育科科长。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按照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要求,组织、指挥中心有关人员参加麻疹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本中心麻疹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开展麻疹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建立麻疹应急处置队,中心分管免疫规划的副主任任队长。
应急队伍成员由以下科室科长及专业人员组成:免疫规划科、检验科、消杀科、办公室、健康教育科、应急办、药械科。
各科室的职责是:免疫规划科:负责麻疹疫情信息的监测、收集、分析和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出处理方案;对处理效果进行评价;撰写调查处置报告。
消杀科:根据免疫规划科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对疫点疫区的消杀灭工作进行指导;对消杀灭效果进行评价。
检验科:负责采病人、密切接触者的血液、鼻咽拭子、尿液等样本,送上级疾控机构检验。
健康教育科: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办公室:负责应急车辆安排、通信联络等后勤保障工作。
应急办:协助带队领导及有关科室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药械科:负责应急物资的供应。
以上科室人员不足时,中心主任可从其它科室抽调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三.疫情监测、报告和响应免疫规划科要加强麻疹疫情监测分析和报告。
中心任何人接到麻疹爆发的疫情报告后,要及时向中心主任报告,中心主任作出响应决定。
应急处置队到现场核实,综合分析流行病学调查、血清学、病毒学诊断资料,确定麻疹爆发,队长负责立即向中心主任报告,中心主任确定后向卫生局和潍坊市疾控中心报告。
预防麻疹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麻疹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的病毒性疾病,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
近年来,我国麻疹疫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麻疹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降低麻疹发病率,减少麻疹病例。
2. 提高麻疹疫苗接种率,建立免疫屏障。
3. 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 做好应急处理,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三、组织机构1. 成立预防麻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预防麻疹工作。
2. 设立预防麻疹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成立预防麻疹应急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四、预防措施1. 疫苗接种:严格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麻疹疫苗接种,提高免疫覆盖率。
2. 疫情监测: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报告麻疹病例,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3. 隔离治疗:对麻疹患者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病毒传播。
4. 信息报告: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麻疹疫情。
5. 健康教育:开展麻疹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病意识。
6. 环境卫生: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做好消毒工作,切断传播途径。
五、应急处理1. 疫情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
2. 对疑似病例进行隔离观察,确诊后及时治疗。
3. 加强疫情监测,密切关注疫情动态。
4. 做好物资储备,确保防疫物资供应。
5. 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应对疫情。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预案有效实施。
2. 加大经费投入,保障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3. 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4. 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麻疹防治的认识。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预防麻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如遇疫情变化,应及时修订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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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麻疹疫苗应急接种技术方案
一、背景
麻疹是一种传染性很强的呼吸道疾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确定 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我国对此积极响应,卫生部制定印发了《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
省卫生厅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制定了《2010-2012年安徽省消除麻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制定了我省消除麻疹总目标:2012年,力争全省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不包括输入病例),无本土麻疹病毒传播。
为提高麻疹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迅速控制麻疹疫情,加速消除麻疹工作进程,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安徽省麻疹疫苗应急免疫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出现每一例实验室(或临床)确诊的麻疹病例所采取的应急免疫措施。
2.、本方案是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及疫情可能涉及的其他有关部门或机构,特别是疾控中心在开展疫情应急免疫及处置时须遵循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应急免疫
(一)免疫范围
1、以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厂矿等集体单位出现1例麻疹确
诊病例,应根据实际情况,3天内及时开展该单位全人群的应急免疫或查漏补种。
2、自然村、居委会等场所发生1例麻疹确诊病例时,应在3天内对病例接触者及病例周围易感人群开展应急免疫或查漏补种。
(二)免疫对象
1、8月龄-18月龄儿童:如未接种过含麻疹成分疫苗,应接种第1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
2、18月龄-6岁儿童:未完成2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按照免疫程序补满至2剂次;
3、7岁-14岁儿童:如不能提供2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情况证明,需给予1剂次麻疹疫苗接种;
4、15岁以上人群: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应急免疫。
(三)筛选标准
1、目标儿童
①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接种点客户端的建证建卡儿童;
②村卫生室掌握的本村出生儿童;
③乡镇计生部门掌握的出生儿童。
2、漏种依据
①接种点客户端已录入的建证建卡儿童:8月龄-18月龄儿童免疫史为“0”者为漏种儿童;18月龄-14岁儿童免疫史为“0或1”者为漏种儿童。
②与村卫生室掌握的出生儿童和乡镇计生部门掌握的儿童名单进行核对,接种点客户端未录入的儿童,对其逐个上门调查,以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为准:8月龄-18月龄儿童免疫史为“0”者为漏种儿童;18月龄-14岁儿童免疫史为“0或1”者为漏种儿童。
③接种点客户端未录入以及无接种证的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以2009年和2010年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接种记录为准。
无接种记录者为漏种儿童。
(四)接种方式
可在自然村、社区、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厂矿等集体单位或地域设置临时接种点,进行应急接种。
(五)接种点设置
在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组织领导下,选择适宜的、符合预防接种条件、能保证接种安全有效的场所开展接种。
接种点应合理设置等候、登记、接种、观察、疑似异常反应处理等功能区,按要求配备接种工作所需的消毒、体检与安全注射等器材及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
四、方案计划
各地针对各自疫情和接种率情况,一经确定开展应急免疫工作,应及时上报方案,并提供具体的疫苗需求量,省疾控中心将根据需要及时配送应急免疫疫苗。
五、督导评估
市、县各级应制定本级应急免疫督导方案,明确督导方式、督导内容和督导方法,统一督导评价所用表格,及时进行信息反馈,确保接种工作高质量完成。
应急免疫、查漏补种工作完成后3天内,开展接种率评估。
评估指标包括:
①应急免疫接种率≥95%;
②如发现2例漏种,应进行核实并补种。
在应急免疫工作全部结束后,撰写工作总结,上报至省疾控中心。
附表1:安徽省市县麻疹疫苗应急免疫活动数据汇总表附表2:安徽省市县麻疹疫苗应急免疫情况表
表1 安徽省市县乡麻疹疫苗应急免疫活动数据汇总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免疫对象年龄分组
既往免疫史
实种数0剂次1剂次不详
8月龄—12月龄—18月龄—2岁—4岁—6岁—15岁以上
合计
表2 安徽省市县乡麻疹疫苗应急免疫情况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开展单位/地名应急免疫
人口
首例病例
姓名
首例病例
发病时间
首例病例
确诊时间
发病前最后一次
麻疹疫苗免疫日
期
病例
年龄
应急免疫开展日期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注:1、开展单位填写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厂矿等集体单位;地名填写自然村、居委会等场所。
2、只开展应急免疫的单位、自然村或居委会总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