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第五章
第五章 电子商务法

电子商务法律基础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电子商务法律概述第二节电子商务主体法律制度第三节电子合同法律制度第四节电子商务知识产权规制第一节电子商务法律概述•电子商务法的概念和特征•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电子商务立法概述一、电子商务法的概念和特征•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通过电子行为设立、变更和消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政府调整、企业和个人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通过信息网络所产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种商事交易关系,以及与这种商事交易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政府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电子商务法的概念和特征❿民商法性❿技术性❿开放和兼容性❿国际性二、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一)功能等同原则•基本含义:电子单证、票据或其他文件与传统的纸面单证、票据或其他文件具有同等的功能时就应当肯定其法律效力并在法律上同等对待。
•范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4条。
二、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二)中立原则•技术中立•媒介中立二、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三)最小程度原则基本含义:电子商务立法仅是为电子商务扫除现存障碍,并非全面建立一个新的系统性的法律,而是尽量在最小的程度上对其订立新的法律,尽可能将已经存在的法律适用到电子商务。
范例:《电子签名法》:“最少干预、必要立法”原则。
二、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四)安全原则•要求与电子商务有关的交易信息在传输、存储、交换等整个过程不被丢失、泄露、窃听、拦截、改变等,要求网络和信息应保持可靠性、可用性、保密性、完整性、可控性和不可抵赖性。
三、电子商务立法概述(一)国际电子商务法律情况•1996年:《电子商务示范法》•2001年:《电子签名示范法》(二)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情况•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电子商务立法工作列入规划•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开始实施第二节电子商务主体法律制度•电子商务主体概述•在线自然人用户一、电子商务主体概述(一)概念•指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借助电脑技术、互联网技术与信息技术实施商事行为并因此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5章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5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5章第一节电子商务平台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五章,电子商务平台在经营活动中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本节将详细介绍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内容。
第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的主体责任电子商务平台是指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场所、信息发布和共享、电子支付等服务的经营者。
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对其平台上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和把关,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置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的信息公示义务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在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者的名称、经营地质、等基本信息,并向用户提供合理便捷的。
第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的信息发布责任电子商务平台对于发布在其平台上的信息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发布者相同,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并禁止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第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的维权责任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维权机制,及时受理用户的投诉和举报,并依法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的用户资金安全保障责任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建立用户资金安全保障制度,确保用户交易资金的安全性。
第二节电子商务交易纠纷解决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五章,电子商务交易纠纷的解决机制包括自愿协商、网络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
第六条自愿协商解决电子商务交易纠纷双方可以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协商解决纠纷的过程应当公平、公正、公开。
第七条网络仲裁解决当电子商务交易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网络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网络仲裁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公正地履行仲裁职责,并对仲裁结果予以执行。
第八条诉讼解决当电子商务交易纠纷无法通过协商或网络仲裁解决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独立、公正地审理电子商务交易纠纷案件,并做出公正的裁决。
第三节电子商务行业监管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五章,电子商务行业需要进行有效监管,严禁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电子商务行业的注册管理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注册,并向相关行政机关报备相关信息。
(完整版)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完整版)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保障电子商务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商业活动,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电子商务信息的发布、电子网络交易、电子支付等活动。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推动网络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构建数字经济新格局。
第四条国家保护电子商务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相关信息的安全稳定,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电子商务主体第五条电子商务主体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等。
第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展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七条电子商务平台是指提供基于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网络的交易支撑技术,连接电子商务经营者与购买者的平台。
第八条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是指为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提供技术支持、运营服务的企业、组织或者个人。
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第九条电子商务合同符合电子合同法的规定,适用电子合同法的法律规定。
第十条在电子商务活动中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电子商务合同的形式,可以采用邮件、短信、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
第十二条网络商家应当在明显位置公示商品的价格、数量、质量等信息,明确商品的主要性能、用途、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供应者等事项。
第十三条网络商家应当履行退换货、维修、质量保证等售后服务义务。
第四章电子支付第十四条电子支付应当符合电子支付业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第十五条电子支付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开展电子支付业务。
第十六条电子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用户账户安全保护制度,保障用户的账户和资金安全。
第十七条电子支付机构应当加强风险管理,预防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八条电子支付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监管职责,配合相关机关开展监管工作。
电子商务法 第5章 跨境电商的法律制度

11
5.3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法规 5.3.1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的特点
1.税收主体国际化 2.征税对象虚拟化 3.交易环节分散化
第一章 网络新媒体的本质概念
12
5.3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法规
5.3.2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
1.跨境电子商务对税收管辖权的影响
(1)对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原则的挑战
跨境电子商务活动的数字化、虚拟化及隐匿化,致使所得性质及常设机构难以确定。
5.3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法规 5.3.1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的特点 5.3.2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 5.3.3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法律法规
第一章 网络新媒体的本质概念
2
本章学习目标
➢ 掌握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与分类。 ➢ 掌握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的法律法规。 ➢ 掌握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的法律法规。 ➢ 掌握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的特点。 ➢ 掌握跨境电子商务不同税种的法律法规。 ➢ 掌握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法规。
第一章 网络新媒体的本质概念
5
5.1 跨境电子商务概述 5.1.3 跨境电子商务的运营模式
1.海淘模式 通过互联网检索海外商品信息,并通过电子订购单发出请求,然后填上私人信用卡号码,再通过转运或直邮等方式把商 品邮寄回国的购物方式。 2.海外代购平台模式 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由符合要求的海外第三方卖家入驻,消费者在平台上订购商品,然后通过转运或直邮模式将商 品发往国内消费者的跨境电子商务模式。 3.直发/直运平台模式 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将接收到的消费者订单信息发给批发商或厂商,然后由其按照订单要求以零售的形式对消费者供 货的跨境电子商务模式。
第一章 网络新媒体的本质概念
3
5.1 跨境电子商务概述 5.1.1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与特征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5章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5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5章1. 简介2. 合同签订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合同的签订是电子商务交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根据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5章的规定,当事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达成的合同是有效的。
合同签订的要素包括合意、标的、价格和方式。
合同签订的方式主要有电子合同和纸质合同。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电子合同是一种普遍应用的方式。
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必须采用纸质合同。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应当确保签订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数字签名和认证机制是确保合同有效性的重要工具。
3. 合同效力合同有效性是电子商务交易的重要法律问题之一。
根据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5章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合同,在符合合同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效力主要取决于合同的成立及履行过程。
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各方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的过程。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合同成立可以通过电子渠道完成,如电子邮件、在线签名等。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对于合同的违约行为,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5章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应在合同纠纷出现时,及时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4. 合同解释合同解释是确定合同内涵和外延的过程。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5章对合同解释提供了一些基本原则和指引。
合同解释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
当合同条款存在模糊不清或解释争议时,应考虑合同的目的和交易习惯进行解释。
合同解释还需要考虑网络环境下的特殊情况。
例如,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合同条款的字体大小和排版布局可能对当事人的解释产生影响,需要进行适当解释。
5. 电子商务纠纷解决电子商务纠纷的解决是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5章的一项重要内容。
当电子商务交易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5章鼓励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当事人可以在电子商务平台上,通过在线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协商和调解。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5章(一)2024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第5章(一)引言概述:第5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是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重要法规之一。
该章主要涵盖了电子商务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内容。
本文将以该章为核心,从五个大点展开阐述,包括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电子商务交易的保护、电子商务投诉与争议解决、电子支付的监管和电子商务安全的保护。
正文:一、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1. 确定电子商务合同的基本要素2. 确认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效力3. 约定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方式4. 规范电子商务合同的撤销和解除5. 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二、电子商务交易的保护1. 确保交易安全和隐私保护2. 禁止虚假广告和欺诈行为3. 规范电子商务运营者的责任和义务4. 加强电子商务商品质量监管5.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三、电子商务投诉与争议解决1. 建立电子商务投诉与争议解决机制2. 提供便捷的投诉渠道和解决途径3. 鼓励和推广网络调解、仲裁和诉讼4. 提供公正、高效的争议解决平台5. 加强对争议解决结果的执行力度四、电子支付的监管1. 确立电子支付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 加强对电子支付机构的监管3. 规范电子支付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4. 加强对电子支付业务的风险管理5. 提升电子支付的便利性和安全性五、电子商务安全的保护1. 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安全管理制度2. 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安全监控3. 提升电子商务交易的风险防范和识别能力4. 提供权威、及时的安全警示和预警服务5. 加强对电子商务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总结:第5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涵盖了重要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内容,对于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电子商务交易的保护、电子商务投诉与争议解决、电子支付的监管和电子商务安全的保护等五个大点进行了阐述。
在电子商务领域,我们应积极遵守相关法规,促进电子商务环境的良性发展,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电子商务法》第5章课件

5.3电子认证证书管理的法律法规
5.3.1电子认证证书概述 (2)电子w签elc名om认e to证us证e t书hese PowerPoint templates, New
Content design, 10 years experience
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是指可证实电子签名人与电子签名制作 数据有联系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电子记录。
19
5.3电子认证证书管理的法律法规
5.3.2电子认证证书管理法律法规的内容
3.电子认证we证lco书me吊to u销se、the挂se起Po、we查rPo询int、tem停pla止tes、, N撤ew销的
法律法规
Content design, 10 years experience
(1)电子认证证书的吊销和挂起
法规:《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10
5.2电子认证机构管理的法律法规
5.2.3电子认证许可制度
我国实行电w子el认co证me服to务us认e t证he许se 可Po制we度rP,oin具t te体mp的la许tes可, N步ew骤:
(1)申请;
Content design, 10 years experience
17
5.3电子认证证书管理的法律法规
5.3.2电子认证证书管理法律法规的内容 1.电子认证we证lco书me申to u请se接the收se的Po法we律rPo法int规templates, New (1)电子认证证书C的on申ten请t design, 10 years experience (2)电子认证证书的审查 (3)电子认证证书的发放 (4)电子认证证书的接受 案例:资料工信部网站公布的最新数据
案例: 我国实行电子认证服务认证许可制度 《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
《电子商务法》(第二版)教学课件:第02编本论_第05章电子签名法律制度详解

第一节 电子签名的概念
一、电子签名问题的提出
在电子环境中,信息原件与复制件是没有区别的,两者 都不存在于纸上,也不要求手写签名。由于以电子形式拦截和 篡改信息极为容易,且无迹可寻,加之处理巨量交易要求有极 高的速度,因而欺诈的可能性极为巨大。当前市场上可以获得 的,或者是正在开发的各种技术,其目的就是提供一种技术方 式,通过这种技术方式,手写签名特征的一些或全部功能在电 子环境中都可能被完成。这种技术就是“电子签名”。然而, 电子签名还需要法律的承认,这是电子签名制度所要解决的问 题。
一、广义的的电子签名
这一定义具有如下两个特点:
2、功能等同原则
所谓功能等同原则,是指只要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或在 逻辑上与数据电文有联系的数据符合签名的两个功能,即可肯 定其签名的效力。
电子签名概念着重抽取了签名的两个基本功能,即鉴别了 作者的身份,并且确认作者认可了文件的内容。其效果是在电 子环境下,确立了这样的原则:签名的基本法律功能,是通过 鉴别数据电文发送人的身份,并且确认他认可了数据电文的内 容来实现的。
这一定义具有如下两个特点:
1、技术中立原则 2、功能等同原则
二、电子签名的含义
一、广义的的电子签名
这一定义具有如下两个特点:
1、技术中立原则
所谓“技术中立原则”,也就是说立法上不能对任一技术 发展造成任何限制或偏袒效果,倘若立法规范上以某一种或者 某几种技术作为主要适用技术,将造成日后仅有这些技术始得 使用,从而产生独占效果,进而对其他技术的发展造成障碍。
第一节 电子签名的概念
一、电子签名问题的提出
当书面形式不仅要求以纸面与签名条件,而且 还要求原件时,其真实性、完整性要求的层次就又 提高了一步。因此,要将某一法律行为与特定的当 事人相联系,仅仅有单纯的书面形式是远远不够的 。只有“书面形式”、“签名”以及“原件”等结 合在一起,才能构成性能相对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 。这就是为什么《电子商务示范法》不仅将“功能 等同法”适用于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和“原件 ”问题,还适用于“签名”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是支付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银行体系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十几家小型商业银行 ,数目众多的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合资 银行以及外国银行的分行和办事机构。 三家政策性银行也提供一些支付服务。 全国电子资金汇兑系统大约三分之二异地支付交易 是通过这些系统进行清算的。
全国手工联行系统 全国电子联行系统 同城清算所
同城清算所
运行规 则
• 人民银行分/支行拥有和运行当地的同城清算所,对 清算所成员进行监管和提供结算服务 • 票据在成员之间进行交换,每一成员根据提交和收 到的全部贷记和借记支付交易计算出自己的净额结 算金额 • 在支付业务量大的城市和较大的县城,清算所每天 上、下午各进行一次交换,小城市和大多数县城清 算所每天上午只进行一次票据交换
(2)系统参与者
一家银行所有的分支行都是其系统内电子汇兑系统的合法参与者。当然这取决于 这家分支机构是否联结入网。中国银行的电子汇兑系统还有其他机构提供支付服务。
(3)处理的支付类型
这些电子汇兑系统既办理贷记也办理借记支付业务。
5.2
电子支付法律规范
5.2.1 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 5.2.2 第三方支付立法
全国电子资金汇兑 系统(指四大国有 商业银行的行内系 统)Biblioteka 银行卡授权系统邮政汇兑系统
我国现代化电子支付清算系统
1.全国手工联行系统
运行规 则
系统的 参与者
• 人民银行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有自己的全国手工联行 系统 • 对于异地纸凭证支付交易的处理采用了“先横后直” (即先跨行后行内)的处理方式 • 在这种意义上,只存在同城跨行系统和异地行内系统
业务流程
①汇出行(商业银行分支行)把支付指令 提交到(手工或电子方式)当地发报行(人 民银行分支行); ②发报行将支付指令经账务处理(借记汇 出行账户)后送入系统,经卫星通讯链路传 输到全国清算总中心; ③清算总中心(实际作为信息交换中心) 将支付指令按收报行分类后,经卫星通讯发 送到收报行; ④收报行接收到支付指令后,按汇入行分 类; ⑤收报行为每一家汇入行生成支付凭证和 清单,送汇入行。
系统的 参与者
处理的 交易类 型
• 在同城清算所辖区内的绝大多数银行分支机构 都直接参加同城清算和结算处理 • 依据同城清算所成员间达成的协议
• 贷记和借记支付项目都可以交换和结算,其中支票 占多数 • 依据《票据法》,支票只允许在同城范围内使用
4.电子资金汇兑系统
自1996年底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即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 行,都用电子资金汇兑系统取代了原来的手工联行。2/3以上的异地支付业务是由这 些电子资金汇兑系统处理的。
第五章
•
根据参与主体的不同,电子支付可分为发生在 银行之间的电子支付、银行与其客户间的电子支付 以及其他支付服务组织与其客户之间的电子支付。 •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作为银行向客户提供的 新型金融服务产品,大量的电子支付服务面对的是 个人消费者和商业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产生的一般性 支付需求,服务的对象数量众多、支付需求千差万 别,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对社会影响广泛。 • 保证这类电子支付系统的独立性和效率,非常 重要。 • 因此,电子支付立法应以调整银行和客户之间 的关系为主线,引导和规范境内发生的银行为客户 提供的电子支付业务。
根据支付金额 的大小划分
小额电子支付系统 大额电子支付系统
电子支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的电子支付是指支付系统中 所包含的所有以电子方式,或者 称为无纸化方式进行的资金的划 拨与结算。 的电子支付也称为网上支 付,是指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推 广中,为顺利完成整个交易过程 所建立起的一套通用的电子交易 支付方法和机制。
(1)运行规则
与手工联行清算系统一样,电子汇兑系统具有多级结构。一般情况下,系统有全 国处理中心、几十个省级处理中心、数百个城市处理中心和上千个县级处理中心。一 家分行必须在每一级处理中心开设单独的账户,各级分行接受纸凭证支付项目,将纸 票据截留后以电子方式发往相应的处理中心。处理中心在当天或第二天营业前将净额 结算头寸通告分支机构。
5.4网上银行法律问题
5.5手机支付法律问题
5.1
电子支付概述
5.1.1 电子支付的概念
5.1.2 电子支付的方式与流程
第五章
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通过电子终端,直接或 间接向金融机构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 转移的一种支付方式。
按照指令发起方式 的不同方式划分 网上支付 电话支付 移动支付 销售点终端支 付 自动柜员机支 付 其他电子支付
第5章 电子支付法律问题
学习要点
电子支付的概述 电子货币法律 电子货币的法律性质 网上银行的准入、风险和监管 手机支付的法律问题
【基本案情】
【你是法官】 1.银行应否对储户的损失负责? 2. 对于真正的罪犯应以什么罪论处?
法律讲堂
5.1电子支付概述
5.2电子支付法律规范
5.3电子货币法律
• 所有在人民银行分/支行开设有账户的商业银行分行,以及人民银行各分 支行都可以参加电子联行系统,办理自己或代表其客户发出的支付指令 • 由于系统覆盖范围的限制,一些金融机构至今仍然无法利用该系统提供的 服务 • 人民银行拥有并运行这一系统
系统的参与者
处理的交易类型
• 只办理该系统参与者之间的贷记转账,这包括全部 异地跨行支付、商业银行行内大额支付以及人民银 行各分支机构之间资金划拨
全国电子联行系统
运行规则
• 电子联行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在支付系统现代化建设中的第一次尝试 • 其主要设计思想是要克服由于纸票据传递迟缓和清算流程过分烦琐造成的 大量在途资金,从而加速资金周转,减少支付风险 • 电子联行系统采用VSAT卫星通讯技术,在位于北京的全国总中心主站和各 地人民银行分/支行的小站之间传递支付指令
• 手工联行是一家银行内的转账系统,所以其系统参与者 是同一家银行的各分支行 • 参加全国联行系统的分行每天发出的支付交易必须超过 规定数目
处理的 交易类 型
• 对于商业银行的系统,贷记和借记支付业务都可以办理 • 对于人民银行的系统,办理的支付业务包括:人民银行 各分支行间资金划拨、国库款项的上缴下拨及划转,以 及商业银行内大额资金(50万元以上)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