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场布置须知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场布置须知
一、考点应选择在环境安静、交通便利的地方,做到场地整洁、
卫生、明亮,符合安全和消防等各项要求。
二、在考点明显位置悬挂横幅“淮南市公共就业实训基地职业技
能鉴定考场”。
三、考点应设理论考场、操作考场、候考室,并张贴指示标志。
四、考场规则、考试科目及有关警示语应张贴于考点醒目处。
五、考生单人单座,考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六、考场座位号自门口起,纵向依次排列;准考证号应粘贴在桌
面左上角。
七、桌面、桌内不得留有任何与考试相关的物品。
八、每场考试监考人员不得低于3人。
九、根据操作技能考核备料单的要求准备相关的量具、原材料等,
保证设备仪器完好、材料充足。
十、考点应配备足够的设备检修、材料供应人员。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设置要求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设置要求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设置要求第一章:鉴定考试、考核基本原则第一条:每次鉴定用试题,由鉴定站从鉴定试题库中抽取,鉴定站必须于鉴定前2个月,提供相应鉴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考试大纲)及复习资料,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理论知识考试在鉴定站理论考场进行,考场安排要单人、单桌、单行。
第三条:理论知识考试的试卷采取密封卷,以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批卷,确保成绩的真实性。
第四条:实际操作的考核在鉴定站的操作考场进行,采用现场实做、现场打分或典型工件制作、根据考件评分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的评分,也可采用答辩与现场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第五条: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满60分者为及格,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均满60分者,方可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的单项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第七条:理论知识考试的试卷和实际操作考核的考件,由鉴定站根据情况,进行一定时间的保存后再处理。
第二章:理论知识考试的考场设置要求第八条:理论知识考试考场为标准教室,其门窗完好,门锁齐全,环境安静,整洁明亮,要便于管理,外人不得随意进出。
第九条:每个考场应试人员不得超过30人,实行单人、单桌、单行。
桌、椅要整齐完好,桌距一般不得小于80厘米。
第十条:考点、考场布置要干净整齐,考点要张贴考场分布图、考场规则、考试时间表、路标等。
第十一条:每一考点要设考务办公室、保密室、监考人员休息室、医务室、应试人员问询处、茶水处、应试人员禁带物品存放处、车辆存放处。
考点、考场布置完毕后,要检查一次,然后封闭,等待考试。
第十二条:考试时需用的纸张、表册和用具,如草稿纸,应试人员报名卡,准考证存根,主考及监考人员、工作人员证章,监考人员签到册及胶水、墨水、锥子、白色线、剪刀、包装纸、粉笔等,都必须在考前准备好。
第十三条:考区设主考一人(必要时设副主考),每一考室设监考二人(其中一人为主考)。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点(场)设置条件及要求【模板】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点(场)设置条件及要求【模板】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点(场)设置条件及要求【模板】1. 背景介绍本文档旨在提供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点(场)设置的条件和要求,以确保鉴定过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2. 考点(场)选择要求为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和可靠性,选择考点(场)应符合以下要求:1. 位置便利:考点(场)应位于交通便利的地区,便于考生的到达和离开。
2. 基础设施完备:考点(场)应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宽敞的考场、舒适的休息区和洗手间等。
3. 设备齐全:考点(场)应配备齐全的鉴定设备和工具,确保能够满足各类职业技能鉴定的需求。
4. 安全保障:考点(场)应具备良好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防火、防盗和应急救援等,以确保考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 考点(场)设置条件为确保鉴定考点(场)的质量和可靠性,考点(场)应满足以下条件:1. 资质要求:考点(场)应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可和授权,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2. 人员素质:考点(场)应有合格且经验丰富的鉴定人员,能够准确、客观地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3. 媒体公示:考点(场)应在鉴定活动前进行媒体公示,公布考点(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方便考生了解和参与。
4. 诚信考评:考点(场)应秉持诚信原则,公正、客观地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杜绝任何作弊行为的发生。
4. 考点(场)监管要求为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的公正性和规范性,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考点(场)的监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1. 频次抽查: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对考点(场)进行抽查,确保其按规定履行职业技能鉴定的责任。
2. 监督举报:建立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广大考生和社会公众对考点(场)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线索举报。
3. 处罚惩戒:对于严重违规的考点(场),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资格、撤销资质等。
5. 结语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点(场)设置条件及要求的规范制定和严格执行,对于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的公正性和可信度具有重要意义。
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

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养老机构护理站是设置在养老机构内,为养老机构患者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慢性病护理、康复指导、心理护理、根据医嘱进行处置、消毒隔离指导、健康教育等服务的医疗机构。
一、人员(一)至少有2名具有护士以上职称的注册护士,其中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00张以上时,每增加100张床位,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1名康复治疗人员。
(三)按工作需求配备护理员,注册护士与护理员之比为1:2.5。
二、房屋(一)整体设计应当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二)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三)至少设有治疗室、处置室。
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四)应当设医疗废物存放点,与治疗区域隔开。
三、设备(一)诊桌、诊椅、诊察凳、方盘、纱布罐、听诊器、火罐、刮痧板、血压计、体温表、身高体重计、血糖测定仪、体外除颤设备、治疗车、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轮椅、输液椅、医用冰箱、污物桶。
(二)有必要的健康教育、办公和通讯联络设备,有诊疗护理记录及文件保存条件。
(三)有与工作需要相应的其他设备。
四、具有与功能任务相适应的转诊制度、药品登记分发制度、健康教育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急救流程、技术操作规范,制定人员岗位职责。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养老机构医务室、护理站基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11-18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服务需求迅速释放,各地养老机构得到快速发展。
然而,养老机构是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医疗护理需求相比,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在实地调研中,老年人和养老机构均提出了制定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工作建议。
一方面,老年人希望在养老机构获得专业的医疗服务。
大多数老年人由于患有多种疾病,不仅需要得到日常生活照料,还需要获得专业的诊疗和护理服务,尤其是常年患病的老年人希望养老机构具有病情监测、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救治的能力。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精选全文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养老护理员①1.2职业编码4-10-01-051.3职业定义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工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人格健全,身体健康,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分析、判断和计算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空间感和形体知觉能力较强;视觉、听觉正常;四肢灵活,动作协调。
1.7普通受教育程度无学历要求。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8.1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布局要求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布局要求1. 考场整体要求- 面积要求:考场的面积应足够容纳所有考生,保证考生在考试期间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面积要求:考场的面积应足够容纳所有考生,保证考生在考试期间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 通风和采光:考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确保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良好的空气质量和光线环境。
通风和采光:考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确保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良好的空气质量和光线环境。
- 安全设施:考场应恰当配备各项相关的消防设施和紧急疏散设备,以确保考试期间的安全。
安全设施:考场应恰当配备各项相关的消防设施和紧急疏散设备,以确保考试期间的安全。
2. 考生座位布局- 考生座位要求:每个考生应有足够的个人考试空间,保证考生之间的隐私和安静。
考生座位要求:每个考生应有足够的个人考试空间,保证考生之间的隐私和安静。
- 座位标识:每个考生座位应有明确的编号,并在可见位置标注出来。
座位标识:每个考生座位应有明确的编号,并在可见位置标注出来。
- 合理间距:考生座位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间距,以便于考生活动和监考人员巡视。
合理间距:考生座位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间距,以便于考生活动和监考人员巡视。
3. 监考人员位置- 监考人员位置:考场应设有足够数量的监考人员位置,确保监考人员能够全方位地监管考试过程。
监考人员位置:考场应设有足够数量的监考人员位置,确保监考人员能够全方位地监管考试过程。
- 清晰视野:监考人员位置应设置在考场的合适位置,以便于监考人员观察到整个考场的情况。
清晰视野:监考人员位置应设置在考场的合适位置,以便于监考人员观察到整个考场的情况。
- 方便移动:监考人员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间距,便于监考人员巡视考场和与考生交流。
方便移动:监考人员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间距,便于监考人员巡视考场和与考生交流。
4. 保密措施- 考场区分:考场应设立明确的区域标识,并确保不同考试的考生不会互相干扰。
考场区分:考场应设立明确的区域标识,并确保不同考试的考生不会互相干扰。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 年版)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 年版)第一章:绪论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发布旨在规范养老护理员的专业技能标准,提高其专业水平,确保为老人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本标准分为多个章节,涵盖了养老护理员的基本素质要求、专业技能要求以及培训机构的管理要求等内容。
第二章:养老护理员的基本素质要求养老护理员需要具备肯定老人人权、尊重老人自主权的理念,保护老人的隐私和尊严。
同时,还需要具备基本的医学常识,了解老年疾病的特点,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及时有效的援助。
第三章:养老护理员的技术操作要求养老护理员需要具备基本的护理操作能力,包括为老人进行洗澡、更换衣物、喂食、翻身等日常生活护理。
此外,还需要能够进行基本的身体测量,包括测量体温、血压、心率等指标,并能正确记录和判断这些指标的异常。
第四章:养老护理员的心理护理要求养老护理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心理护理能力,能够有效沟通并建立与老人间的良好关系。
他们应该尊重老人的情感需求,关怀和安抚老人的内心,并能提供适当的心理支持。
第五章:养老护理员的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要求养老护理员应了解老年人常见疾病的预防和健康促进措施,包括良好的饮食习惯的培养、定期运动和活动、心理调适等。
他们还应能够进行常见疾病的早期识别和处理,如老年人常见的慢性病、失智症等。
第六章:养老护理员的照护技能要求养老护理员需要具备基本的照护技能,包括协助老人进行康复训练、提供日常护理服务、使用婴儿床、轮椅和拐杖等辅助器具等。
他们还需要具备基本的康复知识,能够为老人提供专业的康复护理。
第七章:养老护理员的应急能力要求养老护理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应急能力,能够在突发情况下迅速反应并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
他们需要熟悉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能够正确、迅速地进行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急救操作。
第八章:养老护理员的自我管理要求养老护理员应具备自我管理能力,包括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调适自身情绪、保证充足的休息和睡眠等。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真正完整版)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养老护理员。
1.2职业定义对老年人生活进行照料、护理的服务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表达能力与形体知觉较强;有空间感与色觉能力;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专业较丰富的知识、实际操作经验和教学经验。
培训初级养老护理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中级养老护理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养老护理员和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培训机构应具备标准教室及有必要的教学教具设备的实习场所。
培训场地卫生、光线和通风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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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护理员(师)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
一、编制说明
为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认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原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职业技能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1年修订)》等制定本标准。
(以下配置情况按30人/批的鉴定能力设置)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认定本职业(工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
三、人员配置
(一)所长
负责鉴定所(考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二)副所长
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工作。
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三)工作人员
⒈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工作。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⒉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
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员资格证。
⒊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鉴定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考场安排、设备材料准备、辅助考评员和监考员工作、考务档案管理和办证等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⒋设备维修、材料管理人员:负责技能鉴定所的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及材料管理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⒌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
负责鉴定收费和日常账务管理工作。
必须持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四、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二)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
(三)岗位职责
(四)档案管理制度
(五)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六)考评员、考务员工作守则、考场规则
(七)安全、保卫制度
(八)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九)其它
五、鉴定资料
(一)国家职业标准
(二)考核大纲
(三)鉴定规程
(四)相关管理文件和资料
六、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简况、经费来源、固定资产、规模)
七、场地
(一)办公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桌椅、文件档案柜、保险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齐全。
(二)理论鉴定场地:
(1)理论鉴定场地应选用标准教室,每间试室都应具备30个非阶梯考试座位。
若出现较大的试室,考试座位最多不得超过60个。
每个标准课室的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教室内讲台、黑板等设施齐备,并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通风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2)设备配置要求:①多媒体投影设备1套(2500流明以上),②实物投影仪一台(800*600),③教学计算机一台(P4以上配置),
④网络接入设备一套(ADSL 2M以上),⑤音响设备1套(和投影设备配套),⑤黑板一块。
⑥桌椅30套以上
(3)智能化考试的理论试室内应配置至少40台考试用机和3台备用考试机。
(三)实操鉴定场地:
(1)建有满足考试需要的《生活护理实训室》《演示教学实训教室》《医疗护理实训教室》,工位充足。
实训室面积不少于140/200平方米,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温度等符合相关规定及相关职业的安全规程。
(2)实操教学设备配置要求(按30人配置)
A、生活护理实训室:模拟老人12个以上;护理床;被子、毛巾、毛毯、枕头、床旁桌、床旁椅、成人衣裤、指甲钳、梳子、牙刷、漱口杯、脸盆、水桶、肥皂或沐浴露、餐具、便器、纸尿裤;
B、教学实训教室:康复训练教具(20款)1套以上;教育课程常用教具(20款)1套以上;
C、医疗护理实训教室设备配置要求:体温计,血压计、碘酒1瓶;大小不同的消毒纱布、消毒三角绷带、一次性手套、安全别针、绷带、一次性口罩若干;酒精1瓶,家庭常备小药箱(常用西药、常用中药)1个;
(四)考试监控设备要求
设立同步实时监控设备:具备实操鉴定考场全方位的实时监控功能,以备考试过程中摄像监督和发生考核争议时录影回放。
八、设备、检测仪器的配置要求及评分要求
评分规则:
1.本次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部分设备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具体见下列各级别表格中的说明)。
2.每个鉴定级别的标准为100分,各级别的基本达标总分为70分,表格中每个设备的基本达标分(最低标准)为该设备配分的60%。
3.表内所列出的栏目中,注有“必选”和“任选”要求,如果“必选”的部分未达到最低标准,则该级别的配置要求未能达标。
同时具备初级的配置要求;②
同时具备初级、中级的配置要求;②
①同时具备初级、中级、高级的配置要求。
②不同鉴定级别的相同设备可以共用。
③养老护理技师主要考核:针对老人情况制定护理计划及实施的案例、在养老护理技术方面的创新、申报养老科研课题、制定养老护理员
的培训计划、制定养老院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等理论性方面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