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管理费用 财建 号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财建[2016]5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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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财建[2016]504号)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财建[2016]504号)一、引言本文档是根据财政部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设项目管理费用办法》(财建[2016]504号)编写而成。
该办法旨在规范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的收取和使用,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介绍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二、背景随着我国建设项目数量和规模的日益增长,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的管理和使用问题变得日益重要。
为了合理收取和使用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财政部和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建设项目管理费用办法》。
该办法的实施目的是:1. 规范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的收取和使用,防止乱收费、乱摊派现象的发生;2. 强化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 加强财政资金监督和审计,保障建设项目合规运行;4. 促进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职责履行和工作规范。
三、主要内容及要求1. 收费主体: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或委托的财务机构负责收取。
2. 收费依据: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的收取依据应当是合同、协议或其他相关规定。
3. 收费方式:建设项目管理费用可以按固定金额收取,也可以按比例收取。
收费比例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
4. 收费标准: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的具体标准由财政部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和区域等因素统一确定,并公布实施。
5. 使用规定:建设项目管理费用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
资金必须用于建设项目管理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6. 监督审计: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各级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应当对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的收取和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
7. 违规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收取或挪用建设项目管理费用。
对于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施与推广《建设项目管理费用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各地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的监测和指导,确保办法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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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财建[2016]504号)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财建[2016]504号)一、引言旨在规范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费用合理、透明、合规。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财政部门职责的决定》,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二、费用管理1.费用项目及额度建设项目管理费用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培训费等,费用额度由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确定,并定期调整。
2.费用申请和审批项目单位需按照规定程序提交费用申请,包括详细的费用预算和支出计划。
财政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3.费用使用费用使用必须符合项目的实际需要,并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结算。
费用的具体使用情况需要进行备案,并定期进行审计。
三、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申请表2.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使用台账3.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结算审计报告4. 其他相关附件四、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建设项目:指由政府或其他单位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
2. 管理人员工资:指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3. 差旅费:指项目管理人员因出差所发生的交通、食宿、通讯等费用。
4. 培训费:指项目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所需的费用。
五、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以下困难:1. 费用预算不足:项目单位可以向财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用额度的申请,说明调整的理由和依据。
2. 费用使用不透明:财政部门可以要求项目单位提供费用使用的相关单据和资料进行核查。
3. 费用结算困难:项目单位可以咨询财政部门的专业人员,寻求解决办法。
4. 费用审计问题: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进行费用审计工作,并及时整改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六、结论对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提供了详细的规范,以确保费用的合理、透明和合规。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项目单位和财政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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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财建[2016]504号)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财建[2016]504号)一、背景为做好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资金的有效使用,根据财政部和建设部的相关文件,制定。
二、费用管理范围1.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项目策划阶段的费用:包括项目调研、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等费用;b. 前期工作阶段的费用:包括招标代理费、设计费、勘察费等费用;c. 建设阶段的费用:包括施工监理费、工程保险费等费用;d. 后期工作阶段的费用:包括竣工验收费、维护费等费用。
三、费用使用管理1. 费用预算编制:根据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费用预算,包括各阶段的费用和项目规模的考虑;2. 费用支出审批:费用支出需提前向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合规审批程序才能予以支出;3. 费用使用监管:建立严格的费用使用监管制度,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和监督;4. 费用核算和报销:费用支出完成后,及时进行核算和报销,并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相关文件的归档。
四、附件1.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预算表2.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使用申请表3.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核算报告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设项目:指符合国家规划、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要求,在投资实施前必须经过论证和批准的,以新建、改建、扩建、重建为主要内容的工程项目。
2.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财政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3. 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全国建设事业的规划、组织、管理和监督。
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资金不足:可通过优化项目预算、调整项目进度等方式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2. 费用支出不正当:加强费用使用监管和审查,确保费用支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3. 权责不清: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度,保证各方的合作和协调。
七、结论为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的管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定,能够帮助各相关部门和人员顺利进行费用管理工作,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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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财建[2016]504号)一、管理费用的范围建设项目管理费用包括建设单位实施项目管理所发生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如下方面:1. 监理费用;2. 工程造价咨询费用;3. 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薪酬;4. 其他与建设项目管理相关的费用。
二、管理费用的用途建设项目管理费用主要用于建设单位筹措实施项目管理所需的经费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1. 项目前期的咨询、审查、论证、方案编制等工作的费用支出;2. 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薪酬支出;3. 项目总成本、项目投资计划等文件的编制费用支出;4. 监理单位的监理费用支出;5.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咨询费用支出;6. 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其他费用支出。
三、管理费用的计算方法建设项目管理费用应在建设投资核定阶段根据项目的特点、投资规模、项目周期等因素进行核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 对于工程造价咨询费和监理费,应根据预算价值的一定比例核算;2. 对于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薪酬,应根据工作量和工作内容确定薪酬标准;3. 对于项目前期的审查、方案编制等工作,应按照工作量和工作内容确定费用标准。
四、管理费用的审核和审批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的审核和审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包括如下步骤:1. 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管理费用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资料;2. 相关部门对申报表和资料进行审核;3. 审批部门审核通过后,签发管理费用审批文件;4. 建设单位提供与管理费用相关的发票、凭证等资料,由审批部门进行验收,确认支出明细和金额是否符合审批文件要求。
五、管理费用的监督和管理为保障管理费用的合规使用和合理经济,应设立专门的监督和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包括如下方面:1. 对建设单位的管理费用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2. 依据相关制度和程序,对管理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性;3. 密切关注管理费用的变化和趋势,及时调整审批和管理制度,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财建[2016]5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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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财建[2022]5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财建[2022] 50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费用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5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费用控制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50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费用审计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507号)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设项目:指由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或者组织实施的,以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或者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通过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更新等方式形成的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
建设项目管理:指对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监督和评价等活动。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指为了保证建设项目按照预定目标顺利实施而发生的各项必要支出,包括前期费用、工程咨询费、招标代理费、监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保险费、工程审计费等。
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指承担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或者组织,包括立项单位、主管部门、业主单位、代建单位等。
建设项目管理合同:指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与承担具体管理任务的外部机构或者个人签订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担的书面协议。
4.1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核算4.1.1 核算原则合理性原则:建设项目管理费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反映实际发生的情况,不得虚增或者虚减。
完整性原则:建设项目管理费用应当包括建设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不得遗漏或者重复。
可比性原则:建设项目管理费用应当按照统一的核算方法和口径,便于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和分析。
可追溯性原则:建设项目管理费用应当有完整的凭证和账目,便于进行核查和审计。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财建[2016]5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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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财建[2016]504号)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财建[2016]504号)文件编号:财建[2016]504号一、背景为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的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确保项目管理工作能够高效有序进行。
以下为的具体规定。
二、管理费用的定义1.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用品和设备采购、差旅费用、培训费用、会议费用等。
2. 管理费用的发生必须与建设项目管理有直接关系,并符合项目管理规定。
三、管理费用的申请和审批程序1. 项目部提出管理费用申请,包括费用的具体用途、金额及支出计划等。
2. 项目部经过内部审批后将管理费用申请提交给财务部。
3. 财务部对管理费用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合理、符合规定。
4. 审核通过的管理费用申请将被编制为费用预算,由财务部进行预算管理。
四、管理费用的支付和报销1. 项目部根据费用预算的支出计划,逐笔支付管理费用。
2. 支出过程中必须按照财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填写申请单、提供费用票据等。
3. 财务部对支付的管理费用进行登记和记录,并进行实际支出的核对。
4. 项目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报销,必须提供费用票据和相关审批文件。
五、管理费用的监督和核查1. 项目部和财务部应建立健全的管理费用台账,对每项管理费用进行明细记录。
2. 相关部门和职能部门有权对项目管理费用进行监督和核查。
3. 如有发现管理费用违规使用情况,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
六、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申请表2. 费用预算表3. 合同和协议范本4. 费用票据样本七、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指用于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用品和设备采购、差旅费用、培训费用、会议费用等。
2. 财务规定:指公司或组织所制定的关于财务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规则。
八、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困难:1. 资金不足:可以考虑寻找其他资金来源或者调整费用使用计划。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财建[2016]504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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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财建[2016]504号)一、概述项目管理咨询费:指为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或个人提供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项目监理费:指为保证建设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投资和安全等要求完成,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或个人提供的监理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工程造价咨询费:指为保证建设项目合理控制投资,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招标代理费:指为保证建设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招标采购活动,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个人提供的招标代理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其他与建设项目管理相关的费用:指除上述四项以外,为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由建设单位支付给承担其他与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的单位或个人的费用,如设计变更审查费、工程审计费、工程检测费、工程验收评定费等。
二、计算方法原则: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费用应当符合节约、合理、有效和透明的原则,体现政府投资效益优先和绩效导向,遵循市场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的要求。
方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费用按照不高于总投资2%的比例确定,并根据不同类型和规模的项目进行差别化管理。
其中:一般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费用按照不高于总投资1.5%的比例确定;公共服务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费用按照不高于总投资2%的比例确定;特殊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费用按照不高于总投资2.5%的比例确定;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费用按照不高于总投资3 %的比例确定。
三、使用范围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使用地方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使用政府性基金投资的项目;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投资的项目;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实施的项目;使用其他政府投资的项目。
四、管理要求项目管理费用应当在项目立项时进行预算编制,纳入项目总投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调整和监督管理。
项目管理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发生的原则进行支付,不得提前一次性支付或超额支付,不得挪用或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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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财建[2016]504号)文档编号:财建[2016]504号建设项目管理费用1、引言建设项目管理费用是指在建设项目的整个过程中,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监管和管理各项工作所需要的费用。
旨在规范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的核算、使用和监管,以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项目的顺利推进。
2、费用范围建设项目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费用:2.1 监理费用:用于支付项目监理单位的人员薪酬、差旅费、办公费等开支。
2.2 技术支持费用:用于支付项目技术支持单位的人员薪酬、培训费用等开支。
2.3 工程招标费用:用于支付工程招标人员的薪酬、广告费、会议费等开支。
2.4 项目管理人员费用:用于支付项目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福利等开支。
2.5 项目实施费用:用于支付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支出,如材料采购费用、设备租赁费用等。
3、费用核算3.1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进行核算,并纳入项目预算中。
3.2 各项费用应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核算,严禁虚报、重复报销等违规行为。
3.3 费用核算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确保核算准确、及时。
4、费用使用4.1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应按照预算计划和相关规定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挪用或私分。
4.2 使用费用时应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做到明细核算、合理使用。
4.3 各项费用使用过程中应建立相应的凭证和账务记录,以备审计和监督检查。
5、费用监管5.1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的监管应由专门部门负责,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费用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5.2 监管部门应定期进行费用核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5.3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依法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惩处措施。
6、所涉及附件附件1: 监理费用报销明细表附件2: 技术支持费用发票复印件附件3: 工程招标费用支付凭证附件4: 项目管理人员薪酬核算表附件5: 项目实施费用清单7、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7.1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指在建设项目过程中,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监管和管理各项工作所需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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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
财建[2016]504号2016.7.6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军委后勤保障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推动各部门、各地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成本核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基本建设成本管理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现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2.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财政部
2016年7月6日
附件1: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三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
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四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
主要包括:
(一) 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二)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 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
(四 )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五) 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六) 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
(七) 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他损失;
(八) 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
(九) 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
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建设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冲减债务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超过利息支出
的部分,冲减待摊投资总支出。
第五条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
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支出。
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
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
他管理性质开支。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项目建设
管理费。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总额控制数
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总投资(经批准的动态投资,不含项目建设管理费)扣除土地征用、迁移补偿等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为基数分档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见
附件。
建设地点分散、点多面广、建设工期长以及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等的项目,项目建设
管理费确需超过上述开支标准的,中央级项目,应当事前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财政部备案,未经批准的,超标准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由项目建设单位用自有资金弥补;
地方级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审核批准的要求和程序。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津贴标准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一般不得发生
业务招待费,确需列支的,项目业务招待费支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不得
超过项目建设管理费的5%。
第七条使用财政资金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项目建设管理费,比照第六条规定执行。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性项目的项目资本中,财政资金所占比例未超过50%的项目
建设管理费可不执行第六条规定。
第八条政府设立(或授权)、政府招标产生的代建制项目,代建管理费由同级财政部
门根据代建内容和要求,按照不高于本规定项目建设管理费标准核定,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实行代建制管理的项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代建管理费和项目建设管理费,确需同时
发生的,两项费用之和不得高于本规定的项目建设管理费限额。
建设地点分散、点多面广以及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等的项目,代建管理费确需超过本
规定确定的开支标准的,行政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事业单位中央项目,应当事前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财政部备案;地方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审核批准的要求
和程序。
代建管理费核定和支付应当与工程进度、建设质量结合,与代建内容、代建绩效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同时满足按时完成项目代建任务、工程质量优良、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概
算总投资范围3个条件的,可以支付代建单位利润或奖励资金,代建单位利润或奖励资金
一般不得超过代建管理费的10%,需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应当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批准;未完成代建任务的,应当扣减代建管理费。
第九条项目单项工程报废净损失计入待摊投资支出。
单项工程报废应当经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
非经营性项目以及使用财政资金所占
比例超过项目资本50%的经营性项目,发生的单项工程报废经鉴定后,报项目竣工财务决
算批复部门审核批准。
因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等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报废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十条其他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发生的房屋购置支出,基本畜禽、林木等的购置、饲养、培育支出,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支出,软件
研发及不能计入设备投资的软件购置等支出。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建〔2004〕300号)同时废止。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