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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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是化验分析、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实验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思想,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管理目的实验室仪器和设施是测试产品及各种材料物资性能和质量情况的基本工具,只有实验分析仪器设施的质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确使用,才能提供出准确、可告、真实的检测实验数据。

所以公司必须加强对实验室仪器设施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实验室仪器、设施的管理由研发中心负责,其责任内容包括保管、使用、保养、检修、申请更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公司技术员工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和仪器前需要在研发中心进行登记并身着实验服,研发中心负责对本次实验责任人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实施内容进行工作检查和考核。

3、精密仪器的管理(1)各种精密仪器(包括电子天平、紫外可见光分度计、GC-MS气质联用仪、激光气体分析仪、大气重金属分析仪、颗粒物分析仪等)需保持环境清洁、安放安全稳固,并注意防尘、防震、防潮、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防腐蚀和防止电炉高温热源的影响。

(2)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改装精密仪器,如确有需要必须上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应作出相关的备查记录。

(3)精密仪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使用完后必须清理干净设备、仪器残留样品、试剂,并整理归位。

实验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拨动仪器旋钮,以免损坏仪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4)精密仪器技术资料应作为技术档案妥善保管,并做好使用检修记录。

非常用的技术资料应统一存放公司研发中心保管。

4、玻璃仪器及化验仪器用具的管理(1)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仪器须放在平稳不易摔落之处。

(2)容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应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

(3)带磨口塞的仪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试剂瓶等)在清洗前必须先作记号,塞口不能互混。

带磨口塞的仪器长期不用时,磨口塞应垫一张纸片,磨口塞间若有沙粒时不能用力转动,磨口塞间不能用去污粉擦洗,以免损伤。

重点实验室规章制度

重点实验室规章制度

重点实验室规章制度一.工作人员条例1、重点实验室是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实验室,每个工作人员均有义务自觉维护实验室的正常运作,严格要求自己。

2、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固定人员、兼职人员、研究生、客座人员和辅助人员)应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各种活动和公益活动。

3、实验室科研人员应在分配的工作台面上工作,不得占用他人工作台面;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他人工作台面时,应提前与有关人员协商,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4、除共用仪器设备外,各研究人员所需的实验器材一律自备并自行负责保管。

5、工作时间不得在实验室内聊天、会客、做与实验无关的私事。

6、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使用登记制度和操作规程。

任何对特定仪器无操作经验的人员,须在仪器管理员或其他有资质人员指导下使用,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未取得独立上机资质的人员,不得独立上机操作。

在使用中遇到自己无把握解决的问题或发现仪器故障,必须立即向管理员或实验室主任报告,以便获得帮助或及时维修。

凡属违犯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视损失轻重适当赔偿修理费。

7、本室工作的各类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携带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或使用实验室的研究资源,如若发现,实验室有权处罚当事者。

8、实验室钥匙为进入各室之通行证,统一由实验室办公室管理,任何人不得自行复制。

领取钥匙时要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和交纳押金手续,离开实验室时,凭钥匙取回押金。

各室的临时辅助人员必须在实验室连续工作半年以后,由课题负责人担保,方可持有钥匙。

担保人员应对该临时人员在实验室的活动负责。

钥匙的持有者应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

9、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设施等(课题组自带的除外)严禁带出实验室,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带出,使用后须负责带回;各种设施一律不借给私用;实验室固定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10、爱护公共卫生,保持各室整洁。

自行车、雨具等影响实验室环境整洁的个人物品不得带入实验室;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得乱扔废纸、污物;不得向下水槽乱扔、乱倒废弃物。

计量实验室管理制度

计量实验室管理制度

计量实验室管理制度一、管理规范1.1 实验室遵循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计量标准进行计量工作及实验室管理。

1.2 实验室应严格按照ISO/IEC 17025《实验室的通用要求》、JJF1059 《有关计量实验室管理的规定》等标准要求,建立计量管理制度,对各项计量活动进行全面管理。

1.3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实行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同时设置内审体系,保证计量实验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1.4 实验室应加强对计量人员的素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并定期开展计量技术和管理规范的培训和交流,增强全员的质量意识和计量意识。

1.5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计量管理档案,对计量活动的过程、数据、记录、报告等进行综合管理。

1.6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内审和管理评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仪器设备管理2.1 实验室应为仪器设备建立档案,并对各设备进行标识、编号和分类管理。

2.2 实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使用规程、保养、维修、检定和淘汰等程序、责任和要求。

2.3 实验室应对每台仪器设备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实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和准确可靠。

2.4 实验室应实行仪器设备台帐管理,对每台设备进行资产评估和分类,定期进行检定、校准和维修服务,严格保证计量结果的可靠性。

2.5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设备清点,了解设备的数量、性能及配备情况,更新设备清单,规范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2.6 实验室需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维修体系,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维护,确保设备持续稳定运行。

2.7 实验室应建立设备淘汰制度,及时淘汰使用年限已满的设备。

对淘汰的设备应进行污染物的处理和安全处理,严禁私自买卖或将设备流向二级市场和个人。

三、人员管理3.1 实验室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行人员招聘和任用,要求具有相应的计量技术及管理知识,熟悉岗位业务操作规程和流程。

3.2 实验室应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室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生物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生物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生物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保障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员等。

第三条实验室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保证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实验室内所有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不得私自调整或损坏设备设施。

第五条实验室内所有实验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挪用或浪费。

第六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设施的安全。

第七条实验室内所有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严守实验室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第八条实验室管理员应当负责协调实验室工作,监督实验室内各项事务的落实,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九条实验室内所有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开展科研活动,提升自身技术水平,为实验室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第十条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喧哗和私自带食物,保持实验室内环境整洁,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实验室内所有工作人员应当穿着符合要求的工作服装,戴好防护用具,注意个人安全防护。

第十二条实验室内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十三条实验室内所有实验材料和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分类存放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弃置。

第十四条实验室内所有实验操作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实验室内所有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应当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实验室内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

第三章实验室设备管理第十七条实验室内所有设备设施的采购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设备设施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实验室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生物实验室规章制度规定

生物实验室规章制度规定

生物实验室规章制度规定
《生物实验室规章制度规定》
一、实验室入口处禁止食用、饮水,严禁携带任何食品进入实验室。

二、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时应佩戴实验室专用工作服和防护用具,保持实验环境整洁。

三、实验室内严禁吸烟,禁止使用明火,使用有机溶剂时必须在排风罩内操作。

四、实验室内严禁私自调配化学试剂,使用化学试剂需经过负责人同意和指导。

五、实验室内严禁私自携带手机和其他电子设备,应保持安静,不影响他人实验。

六、实验室内严禁随意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后应当及时清理归位。

七、实验室内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按实验室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八、实验室内实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实验流程进行操作,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确保实验安全。

九、实验室内应当遵守实验废液和废弃物的处理规定,遵循环保法律法规,做到垃圾分类处理。

十、实验室内严禁私自将实验室材料和设备带离实验室,不得擅自私用实验室资源。

以上为本实验室的规章制度规定,实验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应责任。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1]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1]

重点试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重点试验室的管理,保障试验室工作的安全和顺当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试验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旗下的全部重点试验室,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试验室、质检试验室、测试试验室等。

第三条规定内容本规章制度重要包括试验室管理标准、考核标准和相应的制度执行流程等内容。

第二章试验室管理标准第四条试验室设施管理1.试验室设施的购置、维护和修理和更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企业规定;2.试验室设施的日常管理应依照设备清单进行,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购置时间、责任人等信息;3.试验室设备的使用应遵从操作手册,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精准牢靠;4.试验室设施的维护和修理、保养由专人负责,并与设备相关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五条试验室环境管理1.试验室的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参数应符合试验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和记录;2.试验室应保持干净乾净,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3.试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严禁在试验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第六条试验室安全管理1.试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试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试验室的安全生产;2.试验室应订立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应急处理程序,提前做好相关设备、药品的储备;3.试验室应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保障试验室的安全设施完好有效,确保试验室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七条考核内容1.试验室设备和仪器的使用和保养情况;2.试验室对应试验标准、方法的谙习程度和操作规范性;3.试验室材料和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情况;4.试验室环境的乾净度和安全管理水平;5.试验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八条考核方法1.随机抽查:试验室管理部门定期对试验室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内容包括试验室设施、环境、工作流程等多个方面;2.自评报告:试验室管理部门设立自评报告制度,要求每个试验室依据考核标准,编写自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试验室工作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3.年度考核:每年对试验室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试验室管理绩效的紧要依据。

化学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24篇)

化学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24篇)

化学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24篇)化学实验室管理篇1第一条计量器具的检定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校验制度1.为保证实验结果准确可靠,所有精密量具均需定期经计量单位检定或根据规定自行校准后使用,不合格者不能使用;2.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量具均需采购标准合格产品,经计量部门认可的计量员自行校准后使用;3.每台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校准,校准后才能使用,发现异常情况,影响检测精确度时应停止使用,修复并检定校准后才能用于检测。

第二条标准仪器和标准物质的保管制度1.实验过程中,凡需要使用的标准物质,必须用国家或部门颁布的一级或二级标准物质;2.本实验室使用的各类样品,必须是国家或部门、省级颁布的统一标准,须存放在避光、防潮保质的地方,妥善保管、定期更换;3.各种标准同业应有专人配制,专人标定,要有明确的标示,标准溶液取出使用后不得再倒回原标准液瓶内,超过保存期的'标准液不得使用;4.本实验室标准仪器必须按“计量法”的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5.建立标准品购入、管理、使用登记制度。

第三条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和保密制度1.使用厂内印制的统一规格的原始记录本和报告用纸;2.工作完毕,必须及时进行数据处理,计算结果,发现数据有疑,要立即检查原因,不能删除或篡改与预期结果不符的数据;3.实验完成后,原始记录应整理清楚后归档,并严格做好保密的工作;第四条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报废制度1.划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并经计量部门检定发证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2.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检定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仪器的使用保养方法,并持有操作合格证;3.使用仪器时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规程使用后进行登记,并注意做好仪器的清洁、保养工作;4.每台精密仪器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5.仪器不得“带病”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组织维修;6.大型精密仪器建立专人保管使用制度,外来人员未经批准和考核不得单独操作使用;7.仪器确已损坏,无法修复时,邀请有关专家报废鉴定,填写仪器报废单,经领导批准后,按资产管理权限上报。

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规章管理规定

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规章管理规定

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规章管理规定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二零一零年五月一、总则1.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本实验室主要从事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方向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

2.实验室总体目标:瞄准国际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发展与研究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面向我国化学生物传感和生命分析以及生物/化学信息处理方法发展的重大需求,建立和发展化学生物传感以及化学/生物信息处理的新原理、新方法、新技术与新仪器,成为我国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研究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研究中心和高级人才培养基地,并在相关的国际学术研究领域中占有一定地位,与国内外同行共同推动与繁荣分析化学学科的发展。

3.本实验室对国内外实行开放。

通过接纳国内外优秀研究人员来本实验室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工作,通过设立开放课题吸引国内学者和科研人员来实验室从事研究和学术交流,实验室也欢迎国内外的科研人员自带课题、经费或实验设备来实验室工作。

通过对国内外的开放促进学术思想和人才的交流,繁荣我国的科技事业,促进湖南省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实验室组织管理机构4.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学术委员会评议制。

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的人选和任期由主管部门聘任决定。

5.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所有工作,实验室行政副主任协助实验室主任处理实验室的业务、行政管理工作,实验室副主任采取分工协作制。

实验室定期召开由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教授代表组成的室务委员会会议,实验室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6.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评审机构,主要职能是研究决定实验室的科研方向,审定研究课题,监督经费使用,促进和协调开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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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湖南大学)治理规章制度二零一零年五月一、总则1.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集合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本实验室要紧从事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方向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可连续进展。

2.实验室总体目标:瞄准国际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进展与研究中的重大科学咨询题和关键技术,面向我国化学生物传感和生命分析以及生物/化学信息处理方法进展的重大需求,建立和进展化学生物传感以及化学/生物信息处理的新原理、新方法、新技术与新仪器,成为我国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研究领域具有重要阻碍力的研究中心和高级人才培养基地,并在有关的国际学术研究领域中占有一定地位,与国内外同行共同推动与繁荣分析化学学科的进展。

3.本实验室对国内外实行开放。

通过接纳国内外优秀研究人员来本实验室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工作,通过设置开放课题吸引国内学者和科研人员来实验室从事研究和学术交流,实验室也欢迎国内外的科研人员自带课题、经费或实验设备来实验室工作。

通过对国内外的开放促进学术思想和人才的交流,繁荣我国的科技事业,促进湖南省地点经济的进展。

二、实验室组织治理机构4.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学术委员会评议制。

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的人选和任期由主管部门聘任决定。

5.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所有工作,实验室行政副主任协助实验室主任处理实验室的业务、行政治理工作,实验室副主任采取分工协作制。

实验室定期召开由实验室主任、副主任、教授代表组成的室务委员会会议,实验室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6.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评审机构,要紧职能是研究决定实验室的科研方向,审定研究课题,监督经费使用,促进和和谐开放事宜。

学术委员会由15~21名高水平的国内外同行专家组成,并尽可能地吸取外部门和有关学科的科学家参加,本实验室专家人数不超过三分之一。

三、室务委员会工作章程7.为了更好地贯彻和完善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主任负责制,保证各项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特设置主任负责制下的室务委员会(室务会)。

8.室务会由实验室正、副主任组成。

实验室主任按照工作需要,可聘请实验室其他人员为室务会成员,也可聘请有关人士为室务会顾咨询,室务会顾咨询能够列席室务会会议。

9.室务会的要紧任务包括:(1)在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决定实验室的学术方向和学科布局;(2)决定实验室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进展规划、要紧方针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3)审批实验室各项专项经费的使用方法;(4)审批实验室的人才资源分配方案;(5)听取和审议实验室行政班子的工作总结报告和工作打算;(6)制定和修改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7)评判实验室固定人员的绩效;(8)决定实验室的其它重大事项。

10.室务会工作程序:(1)室务会由室务会主任召集和主持,专门情形下室务会主任可授权室务会副主任代为主持。

室务会按需召开,专门情形下半数委员可提议召开会议,参会人员以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二为有效;(2)室务会实行主任负责制前提下的民主集中制。

凡属实验室内重大事项,应提交室务会讨论决定,而后实施。

遇事需形成决议时,应在发扬民主、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决议以超过参加会议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为有效,如果票数相当,则由主任决定;(3)室务会指派专人(会议秘书)作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等。

室务会会议的有关内容如不宜公布,室务会成员应注意保密。

四、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11.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15名左右。

学术委员会成员由依靠单位湖南大学聘任。

12.学术委员会的要紧责任包括:(1)指导实验室确立学科布局和研究方向;(2)审定开放课题基金指南和审批每年度基金申请;(3)评议实验室的研究成果;(4)听取和审议实验室主任的工作报告;(5)审查和建议实验室有关的要紧学术活动。

13.学术委员会工作程序:(1)每年召开一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学术委员会主任在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2)学术委员会遇事需要形成决议时,在发扬民主、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决议以达到或超过参加表决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

14.如因工作需要,室务会可报请学术委员会批准,聘请实验室学术顾咨询若干名,协助学术委员会指导工作。

五、人力资源分配的有关规定15.实验室应保持一支精干高效的固定工作人员队伍,应有一支较大的优秀的流淌人员队伍(包括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客座研究人员以及高级访咨询学者等)。

实验室固定工作人员的评聘录用应符合实验室的总体岗位设置和依靠单位人事治理制度。

流淌人员的分配要体现实验室学科进展的需要,并逐步与课题组及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及工作业绩挂钩。

16.每年年末,各研究方向和各课题组按照研究工作需要,结合科研经费及现有研究队伍等情形,向实验室报送下年度对固定人员及各类流淌人员的需求打算(需求打算应明确讲明需求的人数、经费来源及额度和拟从事的科研工作等,固定人员的研究方向应与实验室研究进展目标一致),经室务会讨论通过后上报。

17.实验室鼓舞研究人员邀请国内外同行来实验室进行短期合作研究,有关费用由邀请人负责落实并报实验室备案。

六、科研治理细则18.实验室按科研方向进行科研治理,共设置5个方向,即:(1)分子识不研究(2)化学生物传感研究(3)纳米生物学研究(4)化学计量学与生物信息学研究(5)生物分析仪器研发19.每个科研方向设负责人。

实验室固定成员必须明确各自的岗位和所属研究方向。

20.各研究方向负责人每年要在实验室学术年会上组织报告该方向科研工作进展情形;各研究方向负责人和各课题组每年应按照科技部有关规定内容,按时提交并负责修改书面年度工作报告。

七、实验室研究项目和经费治理21.实验室的研究项目分为开放基金项目和自主研究课题。

22.开放基金项目经费由实验室运行费支出。

开放基金项目按《湖南大学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治理方法》执行。

23.自主研究课题项目经费由实验室科研业务费支出。

自主研究课题项目按《湖南大学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治理方法》执行。

八、实验室公共经费治理24.为做好实验室的经费预算和决算,确保实验室为实现总体进展战略目标的宏观调控能力,实验室的公共经费建立独立的核算体制,专款专用。

各项预算和决算经室务会审批后方可实施,实验室主管领导负责实验室日常财务收支的使用和治理。

25.实验室公共经费中运行费的正常来源为国家科技部的年度拨款,设备费的正常来源为实验室评估后由科技部下拨的设备改造费;实验室公共经费的来源还可能包括其它临时性的专用经费拨款等。

26.实验室的公共经费支出包括运行费、设备费的使用。

其中运行费要紧用于日常运行;设备费要紧用于实验室的大型仪器设备正常远行、更新和实验室组织的重大科研攻关设备更新等。

27.实验室日常运行经费开支包括:(1)为满足实验室对外开放所需要增加的原版影印周刊,资料费用;(2)实验室年度报告,论文抽印或专辑;(3)学术委员会会议费及学术活动费;(4)课题申请,成果评判等专家评审费;(5)实验室主(承)办国际(内)学术会议费用;(6)实验室其它行政、办公、旅差费用;(7)实验室日常消耗品等经常性费用。

(8)实验室场地租用费用、水电费用(9) 实验室临时聘任人职员资(10)实验室开放基金费用(11)其他正当的不可预见费用28.重大的预算外财务支出(如设备更新、软件升级、环境改造等)由实验室统一组织实施。

超过五万元的支出须经室务会批准。

九、实验室的仪器治理29.大型仪器设备是实验室科研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

为加大仪器设备的治理,提升利用率和完好率,确保安全可靠的运行,按照《湖南大学大型周密仪器设备治理方法》的规定,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形,特制定本条例。

30.大型仪器设备为实验室所有,实验室拥有统一使用权和调配权,由实验室分析测试公共平台主管领导直截了当治理或托付课题组共同治理(签订责任书)。

31.实验室的仪器实行专人负责,建立完整档案,包括验收报告,技术资料,使用记录,故障及排除记录,实验数据(包括运算机系统数据储备等)。

各台仪器均须建立或健全使用及安全规划,由实验室监督实施。

32.成立实验仪器治理小组,直属室务委员会领导,负责一样爱护、使用与治理工作,制定消耗及易损件订购打算上报实验室组织订货,审批实验室仪器添置和更新打算等。

33. 关于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爱护、收费标准和专职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考核等,按具体细则执行。

十、国内外进修、访咨询和合作研究的规定34.实验室鼓舞科研人员通过短期出国进修、访咨询和合作研究等多种形式加大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了解国际学科进展动态,促进实验室的进展。

35.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个人短期出国进修、访咨询和合作研究打算应服从实验室的统一和谐和安排,以确保实验室科研主攻目标。

三个月以上长期出国者,应报实验室备案。

36.科研人员在长期出国前应办理临时离室手续,妥善安排好个人在实验室的工作。

在境外期间,应与实验室保持经常性的联系。

37.按照科技部评估实验室时的知识产权登记规定,科研人员在国外期间发表论著时,其工作单位应注有“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文或英文)38.出国进修、访咨询和合作研究回到实验室一个月内,应将出国进修、访咨询和合作研究的书面报告提交给实验室学术秘书存档。

十一、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39.实验室鼓舞研究人员通过参加高水平、有阻碍的国内外学术会议,宣传自己的科研成果、建立与加大学术联系、开阔专业视野、了解学科动态、扩大实验室知名度。

40.实验室科研人员、研究生和博士后出国参加国际会议应有论文被会议同意,其费用一样从自己所参加的科研课题中支出。

大会特邀报告者、会议要紧组织者或实验室特派的参会人员不受此限制,由本人申请可从实验室运行费中予以部分资助。

41.本室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后,应在二周内将邀请信复印件、会议日程复印件及论文等交实验室归档。

参加重大国际会议后回到实验室一月内,应在实验室做一次介绍会议的口头报告或提交书面报告。

42.为建立和加大学术联系,扩大实验室在国际、国内的知名度,开阔专业视野,了解学科动态,实验室应定期及经常性地举办学术活动,应按照学术和研究工作需要,筹划、邀请国内外学者来实验室作高水平、前瞻性的学术报告。

十二、知识产权爱护条例43.实验室成员在实验室学习、工作期间,产生的一切研究成果(包括实验数据资料、源程序、文档、软件等)必须署实验室名称。

44.固定人员和流淌人员调离实验室时,应将有关的实验数据资料、软件、程序、文档以及有关载体等备份移交给实验室。

45.实验室成员每年公布发表的研究论文,必须于每年十二月十五日往常,将论文抽印本或复印件,及论文的电子文本上交一份至实验室,以便进行成果统计后上报上级部门和在实验室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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