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学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
全科临床培训基地师资基本条件

全科临床培训基地师资基本条件
全科临床培训基地的师资基本条件包括:
1.具备全科医学专业背景:师资成员应具备全科医学专业背景,即在医学院或医学相关专业毕业,并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获得执业医师资格。
2.具备临床经验:师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能够独立
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例,并且能够进行必要的病例讨论和病例报告。
3.具备教学能力:师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包括教学
方法和教学技巧的掌握,能够有效地传授全科医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养学员的临床思维和诊疗能力。
4.具备科研能力:师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包括了解
全科医学的最新研究进展,能够开展科研项目并进行科研成果的撰写和发表。
5.持续学习和进修:师资成员应具备持续学习和进修的意识,
主动跟进最新的医学知识和技术进展,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总之,全科临床培训基地的师资成员应具备医学专业背景、丰富的临床经验、教学和科研能力,并具备持续学习和进修的素质。
这些基本条件可以确保师资成员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培训和教学服务,培养出优秀的全科医生。
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

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全科基地)是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和考核考试的主要场所,包括临床培养基地和实践基地。
第三条全科基地原则上设臵在三级综合医院和具备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实践基地原则上设臵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下同)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全科基地的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每个全科基地应当与2所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1所以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立合作培养关系,作为实践基地承担全科医生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实践训练,实践基地应当具备相应的培训条件。
第五条全科基地实行分级动态管理。
卫生部会同教育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等部门负责制订全科基地标准、认定和管理办法,组织抽查督导。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管理等部门负责全科基地认定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督导评估。
第二章认定条件和程序第六条全科基地应当具有满足全科医生培养需要的二级学科设臵,个别专科设臵不全的,可与1-2家专科医院联合,作为协作基地共同完成培养全科医生的任务。
第七条申请认定为全科基地的医院(以下简称申报医院),应当符合全科基地标准(见附录1),收治疾病种类基本覆盖相关学科常见疾病(病种名单见附录2),具备能够满足培养标准要求的师资队伍。
第八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全科基地认定申请。
第九条全科基地认定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一)自评与认定申请。
申报医院依据有关文件和标准,对本院、协作医院、实践基地进行自评,完成自评报告,填写《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申报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申请国家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的标准(全科专业)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全科专业基地认定细则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全科培训细则 >要求和培训基地认定标准总则规定,制订本细则.一、全科临床培训基地(一)全科临床培训基地基本条件1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科室设置齐全,至少设置以下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全科(或具有全科医疗功能的科室,如老年科、综合保健科等)、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科、感染疾病科、中医科、医学影像科、检验医学科、康复医学科等.未设置妇产科、儿科、精神科、感染疾病科、中医科的医院可与相关专科医院联合申报.2全科专业基地所在医院规模(1)总床位数≥500张;年门诊量≥40万人次,年急诊量≥2万人次,年出院病人数≥1万人次.(2)收治的病种数应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全科培训细则>要求.(3)科室需配备的医疗设备应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相关专业细则中的各项要求.(4)有临床技能模拟训练中心,具备可满足教学、实践操作等使用的临床技能模拟训练设备.(5)医疗工作量:内科、外科、全科、妇科和儿科等主要培训科室,每名带教的指导医师在病房工作管理5张病床以上,门诊工作日接诊20名以上患者,急诊工作日接诊15名以上患者.3医院主管领导需经全科医学相关知识培训,对全科医学有较清晰和全面的认识.(二)全科临床培训基地师资条件1人员配备(1)指导医师与培训对象比例为1∶2.(2)全院有不少于5名负责全科医学教学的骨干师资,其中,必备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每个科室至少1人;师资队伍中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比例不少于1/3.2指导医师条件(1)应接受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机构组织的师资培训,并获得师资培训证书.(2)理论课授课教师具有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临床教学指导医师应具有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3)有临床带教经验,掌握和熟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全科培训细则>要求.(4)具有良好的人际交流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与教学能力.(5)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指导学员进行科研工作.(6)热心于全科医学教学工作,取得全科师资资格后能够保证指导培训对象的教学时间,每年必须参加全科医学师资继续教育、不断提升教学水平.(7)每个月指导或参与社区卫生实践工作不少于半天.3专业基地负责人条件(1)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的医疗、科研和教学工作超过15年.(2)具有良好的教学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二、全科基层实践基地(一)基层医疗机构标准1基层医疗机构基本条件(1)为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在当地具有示范作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设有全科和预防保健科.能够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全科培训细则>的要求完成实践教学任务.(2)辖区服务人口数原则上不应小于5万,每名指导医师经常联系的服务对象不少于200人.(3)社区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完善.(4)与上级医院建立有定点协作关系或双向转诊关系.(5)有教室(会议室)、图书室、黑板、投影仪、计算机等必需教学设备条件;图书室至少有10种以上全科医学、社区卫生等相关领域学术刊物,20种以上常用参考书或工具书,具备一定的计算机信息检索功能. (6)医疗设备应满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全科培训细则>的各项要求.2基层医疗机构师资条件(1)具有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有3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历.(2)经过全科医师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3)应当有5名以上指导医师接受过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机构组织的师资培训,并获得师资培训证书.(4)指导医师应当具有团队合作精神.(5)指导医师每日平均服务量不低于20人.(6)保证教学时间,每年必须参加全科医学师资继续教育,不断提升教学水平.(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标准1辖区政府设置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应具备开展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地方病预防、慢性病报告、高危人群和患者干预与管理、职业病防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的能力和条件.2设有流行病与传染病预防控制、免疫预防、公共卫生、艾滋病性病防治、职业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理化和微生物检验等专业科室.在地方病和寄生虫病流行区,还应当设有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预防控制相关科室.3人才梯队合理,中高级以上职称人员≥30%,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40%,承担高等医学院校公共卫生教学和实践任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医务工作【发文字号】国卫办科教发[2018]21号【发布部门】60321【发布日期】2018.08.27【实施日期】2018.08.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8〕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全科医生培养质量,我委组织制定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为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工作,充分发挥全科医学科作用,现提出以下要求:一、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综合医院必须承担全科医生培养工作任务。
最迟在2019年12月底前,各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均应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要求。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设置全科医学科,按诊疗科目登记有关规定执行。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应当建立和完善对全科医学科的激励机制,在培训基地内部分配中,合理核定全科医学科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全科医学科医护人员收入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人员收入平均水平,并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吸引和稳定优秀专业人员从事全科医教研工作。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认定标准(试行)》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认定标准(试行)》附件4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认定标准(试行)根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制定本标准。
第一章临床培养基地标准一、培养基地总体要求(一)基本条件1.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的三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或三级中医医院联合二级中医医院。
2.中医医院科室设置基本齐全,包括中医综合病房或门诊、针灸、推拿、中医康复等科室,与开展社区常见病诊疗相适应。
3.科室规模(1)各轮转科室所收治的病种以及临床操作技能应能够满足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标准的要求。
(2)科室需配备医疗设备所配备的医疗设备应能够满足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标准中的各项要求。
(3)医疗工作量在带教老师指导下,保证每名学员在中医综合病房或门诊工作期间能够管理5张以上病床,或能够日接诊20名以上患者。
(二)师资条件1.带教医师与学员比例不低于1:2。
2.带教医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满3年以上)及以上中医专业技术职称。
3.有临床带教经验,掌握和熟悉培训细则要求。
4.有较强的责任心。
(三)教学条件1.有满足培训要求的教学设备和能容纳60人以上的教室。
2.有培训临床技能的示教室。
3.图书馆藏书的专业种类比较齐全,具有满足培训所需的专业书籍和期刊,有互联网等获取专业信息的渠道和设施。
(四)组织与管理要求1.组织结构。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纳入中医住院医师培训体系,由院级领导分管培训工作。
有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管理人员(包括医院、科室两级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训管理机构和人员)。
2.管理队伍。
专、兼职管理人员有中医学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培养基地管理、考试考核等制度。
二、培训科室要求(一)中医内科基本条件1.科室规模(1)总床位数≥200张,门诊诊室≥20间。
全科转岗培训基地评审指标体系(临床培训基地)

1.系列病例讨论培训课程的管理制度
2.学员考勤管理制度
3.培训质量监控制度
激励措施
1.制定全科培训相关的激励措施
4.师资
队伍
4.1准入条件
临床思维训练(系列病例讨论)
1.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参加过全科医学师资,了解全科理念和诊疗模式
临床带教
1.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近5年无医疗事故
2.有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3.教学管理人员参加过XX市全科医学转岗培训的相关培训
轮转科室*
1.按照培训需要在轮转科室设置教学负责人
2.各轮转科室有专/兼职教学干事
3.各轮转科室有带教计划
3.制度
建设
3.1培训制度
基本制度
1.院级教学管理机构和管理者的工作职责
2.带教师资的遴选标准
3.学员管理制度
全科转岗培训基地评审指标体系
(临床培训基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内涵说明1.资质条件1.1 医院资质医院资质*
1.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
1.2病源病种
病源病种*
1.能够满足全科转岗培训大纲病种要求;
1.3基本运行指标
基本
运行指标
1.年门急诊病人数≥20万人次
2.年住院病人数≥1万人次
3.轮转科室的日门诊病人量不少于30位病人/每位带教师资
2.医院
管理
2.1组织领导
院级
组织领导*
1.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纳入医院的年度工作计划
2.有专门分管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院级领导,分管领导参加过全科医学相关培训。
3.定期召开全科培训相关的院级会议
全科规培基地评价

教学考核、评估
有完善的考核标准,能按照 要求进行轮转出科考核,包 括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并 记录完整 有制定可操作的社区教学质 量评估体系
成立教学督导小组,定期组 织教学质量评估
建立带教师资和学员的双向 评估体系
经验与体会
社区实践开始晚 社区实践时间短
早进社区,分段实践、接触不用性质的 全科医疗模式
经验与体会
师资缺乏全科理念
带教全科学员 “一视同仁”
门诊轮转时间短
制定临床教学基地师资准入标准,加强培训 为全科学员“量身定制”带教内容
修订轮转计划,增加门诊轮转时间
在外轮转没有归属感 为每位全科学员配备“一对一”全科导师
社区基地评价——基本条件
社区基地评价——师资条件
社区基地评价——组织与管理要求
临床基地评价——软件
组织与管理要求
Ø 组织机构
有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管理人员(包括医院、科室两级全科 医生培养管理机构和人员)
Ø 管理队伍
专、兼职管理人员熟悉全科医学理念,接受过相关培训,且有医学或相关专业本 科及以上学历
Ø 管理制度
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纳入住院医师培养体系,有全科医生培养计划、大纲,有完 善的培养管理制度和全科医生培养轮转计划,对实践基地人员进行业务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Ø主要功能是完成全科医学 的临床诊疗思维和社区卫生 服务基本技能的训练
临床基地评价——硬件
基本条件
1.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 院,科室设置齐全,至少设 置以下科室:
独立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 设置 科、急诊科、全科医学科、 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 精神科、传染科、职业病科、 医学影像科(含放射、超声 和核医学)、医学检验科、 康复医学科等
全科医生培训临床基地建设解读

(三)规章制度建设
医院、基地层面
(1)职责:全科医学教研室组织机构与职责 (2)基地: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3)管理:全科医师培训管理办法 (4)师资:全科医师指导教师培养计划 全科医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5)培训:全科医师培训实施方案
各专业病种和基本技能要求
举例:全科-内科-心内科 要求完成的病种、数量、技能
病种 要求完 成例数 实际完 成例数 达80% 掌 握 基本技能 要求 完成 例数 实际完 成例数 达80%
高血压
心电图操作
心脏瓣膜病
各种心律失常 急性心力衰竭 心肌病 稳定型心绞痛
全科医师工作职责
全科医师培训细则及计划 (6)经费:经费和后勤保障制度
(四)师资队伍内涵建设
• 更新教育观念 强化教学意识
• 制定建设规划 教师资质认定
• 师资能力培训 提高综合能力
• 质量控制评估
具体实施
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年度师资培养计划》
师资遴选---内科、外科、妇产科必须有5名师资
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
主要内容
1
全科医生培养标准与培训大纲简介
2
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案例 我省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现况
3
一、全科医生培养标准与培训大纲简介
(一)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大纲 (二)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大纲 (三)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含招募人员转 岗培训和岗位培训) (四)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5+3”全科 执业医师 (五)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标准(“3+2” 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2.基地安排入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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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学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
全科医学科医师训练主要在两个同等重要的培训基地中进行,一是全科医学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主要是在综合医院的临床科室,其主要功能是完成全科医生对常见健康问题/疾病的诊疗技能训练;二是全科医学科医师社区培训基地,主要是在社区中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主要功能是完成全科医学的临床诊疗思维和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技能的训练。
全科医学科医师培训基地的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是实现全科医学科医师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
根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标准—全科医学科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基地细则。
(一)临床培训基地基本条件:
1.三级医院
(1)基本条件:医院必须具有国家审批的三级综合性医院的批文或证书。
(2)科室设置及规模:科室齐全,必备科室有:内、外、妇产、儿、皮肤、眼科、五官科、急诊科。
内科有收治呼吸、循环、消化、内分泌、肾内科、血液科患者的病房及相应专科门诊。
每专科的病床数≥30张,每专科收治的患者数量≥70人次/月,每专科门诊量≥1000人次/月(其中血液科≥500例/月即可)。
外科设有普外科门诊、门诊手术室、门诊/急诊清创换药室。
普外科门诊量≥2000人次/月,门诊手术量≥30例/月,门诊/急诊清创换药例数≥200人次/月。
妇产科分别设有妇科和产科门诊,妇科门诊量≥1000人次/月,产科门诊(包括产前检查≥400人次/月),产科门诊开设产前教育课堂≥2次/月。
产科病房收治产妇数量≥500例/月。
儿科设有儿科门诊(≥1000例/月)、儿保门诊(≥400例/月)、儿科急诊(≥500例/月)、儿童传染病门诊(≥600/月)、儿童内科病房(床位≥30张,收治≥100例)。
急诊科分别设有内科(≥3000人次/月)、外科急诊(≥800人次/月)。
儿科急诊见儿科要求部分。
皮肤科、眼科、五官科开设有门诊(门诊量分别≥2000人次/月)。
心理咨询门诊(≥500人次/月)、康复门诊(≥1000人次/月)、传染科门诊(≥500人次/月)、精神科门诊(≥300人次/月)。
2. 二级医院
(1)基本条件:具有政府部门审批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的批文或证书。
(2)科室设置及规模:科室设置齐全。
必备科室有:内、外、妇产、儿、皮肤、眼科、五官科、急诊科。
内科有收治呼吸、循环、消化、内分泌、肾内科、血液科患者的病房及相应专科门诊。
每专科的病床数≥30张,每专科收治的患者数量≥50人次/月,每专科门诊量≥600人次/月(其中血液科≥300例/月即可)。
如果内科为普通内科,需具备完成每月收治上述各不同专科病人的能力的门诊和病房,收治的各专科的患者不少于上述例数要求(例如:普内科床位数≥180张,普内科门诊量≥3300人次,且应涵盖上述各专科患者)。
儿科设有儿科门诊(≥1000例/月)、儿保门诊(≥400例/月)、儿科急诊(≥500例/月)、儿童传染病门诊(≥600/月)、儿童内科病房(床位≥30张,收治≥100例)。
急诊科分别设有内科(≥3000人次/月)、外科急诊(≥800人次/月)。
儿科急诊见儿科要求部分。
皮肤科、眼科、五官科开设有门诊(门诊量分别≥2000人次/月)。
心理咨询门诊(≥300人次/月)、康复门诊(≥700人次/月)、传染科门诊(≥400人次/月)、精神科门诊(≥200人次/月)。
3.其他情况
专科医院(二级、三级)不能单独申请成为全科医师临床基地。
主申报单位应为综合临床医疗机构,必备内、外科。
其它不具备或不完善的科室可以与专科医院的特色专科联合申报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形成优势互补。
如中山医院与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的儿内科、儿保门诊联合申报,华山医院与妇产科医院联合申报。
参与联合申报的专科医院的特色专科应满足上述相应专科要求,且这一特色专科不可同时与多家单位联合申报。
如确实需与第二家单位联合申报,需对带教能力方面做出详细说明。
申报单位如果没有全科医学科建制,主申报科室可以为全科医学教研室、急诊科、老年科或干部保健科,但主申办科室需满足师资条件要求(见师资条件)。
(二)临床培训基地师资条件:
1.教学经验:申报单位近2年内承担过医学本科生教学任务≥4人次/年。
其中主申办科室承担2人次/年。
2.师资力量:申报单位的主申办科室具有至少5名包括高年主治医师(三年以上主治医师资格)及副主任医师在内的固定教学骨干,其中至少有2人具有(或申报之日起半年内)上海市全科医师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师资合格证书。
3.教学基地:与至少2家全科医师社区培训基地建立带教协议(不列为联合申报)。
并有定期派遣参与全科医师培训的教学人员前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带教学生的具体计划和能力(在申报之日起3个月内能够执行)。
4.教学能力:参加全科医师培训的有关临床各科室能够组织针对全科医师的小讲课的能力(1—2次/月)。
(三)临床培训基地的组织与管理要求
1. 教学大纲等:把全科医师培训纳入医院教学培训管理日常工作,有符合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全科医师规范化要求的全科医学教学大纲、培训计划、考核计划。
有具体落实措施。
2. 教学管理机构和人员:有具体承担全科医学教学管理的机构和专、兼职管理人员(包括医院、科室两级管理人员)。
3. 联合申报:如果申报单位与专科医院或其他单位联合申报,主申报单位需列明主要协调人及接洽人的姓名、职务、各自职责。
4. 带教科室教学管理:申报单位参加全科医师培训的有关临床各科室有指定的教学管理人员。
5. 教学文件管理:有完善的全科医学教学文件管理功能,包括理论课教学计划、课表、授课人、教学课时统计。
参与本细则编写人员:
执笔:
路孝琴首都医科大学
审议:(以姓氏拼音为序)
梁万年首都医科大学
崔树起首都医科大学/卫生部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郭爱民首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家庭医学学院/卫生
部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王亚东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
杜亚平浙江大学医学院/浙江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施榕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上海市全科
医学培训中心
李士雪山东大学卫生经济与卫生政策研究所/山东省
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杨文秀天津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全科医学培训中心
解军上海职工医学院
王家骥广州医学院教务处/广东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韩建军中国全科医学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