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专用章不得不知的六个问题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3篇)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企业为了更好地加强发票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税务机关制定的发票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各自的实际情况,都会制定相应的发票管理制度:一、发票领购发票领购由专人负责,持"办税员证";填制准确、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购领发票申请单"及尚未缴销的旧发票,根据实际需要的种类、数量领购。
二、发票保管(一)必须选择有安全保障措施的发票存放场所,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存放。
(二)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填制"购领发票申请单"、"发票使用明细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三)不得丢失、损(撕)毁发票。
如果发生丢失,必须于丢失的当天书面报告税务局,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四)发票的基本联次(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记帐联)及相关资料(上述4表单)必须保存____年以上,保存期满经税务机关检查后方可销毁。
三、发票使用(一)发票领用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开具的发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
3、项目填写齐全,单位名称必须填写详细,不得简写。
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划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4、票、物相符,开广州发票,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代理开发票。
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
错票必须一式几联同时作废,注明"误填作废"字样,并将作废发票的所有联次全部保存在发票原有位置。
如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按填写有误处理。
发票违章行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发票审核要点

发票审核要点一、基础信息审核1、购买方名称必须是全称、无错字,写错加盖发票章无效。
2、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正确,多写、少写、错写都不行。
3、其余购买信息如果是普票没有强制要求填写,一旦填写必须准确。
4、发票专用章盖的合规,不允许加盖多个发票专用章,不得同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5、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识别号是否与销售方信息栏中的纳税人识别号一致。
二、发票种类审核1、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压线、错格,不仅是密码区,全部打印区内容都不能压线、错格;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准确;销售方的开票人和复核人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专票也必须查询真伪,认证只是抵扣的程序不代表发票合规。
2、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审核标准参照专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降低标准。
3、手填国税发票,严格按照机打发票标准填写,发票内容和金额必须在同一行;手填发票一定要确保验旧后再支付。
(要注意很多地区已经取消手写发票,比如北京)4、国税通用机打发票,必须严防套票和走逃失联发票。
5、定额发票,包含了地铁充值发票、门票、停车票、部分地区的餐费发票,严防套票和假票。
6、其他票据,机票、火车票、汽车票、非税财政收据必须注意结合业务审核,例如差旅费用审批报告等。
机票(电子客票行程单)必须登录民航局查询行程单的真伪。
三、税务风险础审核1、销售货物的发票必须有具体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除非确实没有规格型号的(比如劳务或服务的发票)。
发票上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是必须与实际采购数量一致。
2、适用税目和税率正确,与实际业务相符。
3、发票内容必须根据实际业务开具。
内容较多可以汇总开票(显示:详见销货清单),根据具体明细在税控系统中开具清单。
4、差额计税差额开票、差额计税全额开票适用正确。
5、2018年1月1日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显示编码简称,该项要求逐步推行,目前允许部分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没有编码简称,其余纳税人在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显示编码简称。
四、备注栏审核1、建筑服务发票,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工程名称。
发票报销注意事项

发票报销注意事项公司取得的外部原始发票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的最初凭证,它是记录经济业务事实,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具有法律效力,是记帐的根本依据,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重要凭据,也是税务、财政、审计、事务所等部门检查的重点项目,我们公司必须对原始发票及其报销程序进行严格的审核、规范,以规避各种风险,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
一、在发票填制的内容和加盖的印章方面应注意以下事项:1.发票开具的字迹、加盖的印章清晰,易于辨认,全体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整统一,无涂改的痕迹。
2.发票的基本构成要素必须填写正确、齐全,主要包括:开票时间、经济内容、单价、规格、数量、金额,小写金额、大写金额,开具发票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收款人签字、发票使用有效期限等。
如因商品种类较多,在发票上不能逐一列示,后附经开票单位盖章确认的销货清单。
须特别注意定额发票,必须正确填开日期。
3.发票填制的内容是否与发票种类相符合。
如获得一张“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开具内容为安装费、办公用品,但发票上加盖XX餐馆服务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明显此开票内容与开票公司的经营业务是不相干的,又如一张商业发票所填制的内容应该是商品批发、零售及百货销售之类的商品,如果品名栏填写的是加工费、维修费、租赁费、服务费、印刷费等内容,显然与该发票的种类不相符,这类报销发票就是不合规发票。
4.发票加盖的印章是否与发票的种类相符合。
如一张商业发票所加盖的印章是某某印刷厂、某某机关、某某汽车维修厂、某某打字复印社的印章,显然加盖的印章与发票的种类不相符,也是违规发票。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报销发票加盖印章可以是发票专用章,也可以是财务专用章,报销发票加盖的印章一般是发票专用章。
5.发票的属地、职能是否与发票上加盖的印章相符合。
如一张发票是山东省商业发票,而发票加盖的印章是河南省某某公司的发票专用章,显然这种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的属地原则,也是不合规发票,另外要根据发票加盖的印章,查验收费单位是否具有收费的职能。
发票管理办法发票专用章

发票管理办法:发票专用章前言发票是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发票专用章是保障发票真实合法的有效工具。
在管理发票方面,发票专用章也具有重要的地位。
本文主要讲解发票管理中的发票专用章的基本情况、使用方法以及管理规定。
发票专用章的定义和用途发票专用章是指经税务机关确认、并被依法授权,用于验正和防伪发票真实合法性的一种图章。
发票专用章是发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发票专用章的使用是为了保障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虚假发票的存在和侵害。
发票专用章的制作和使用1.发票专用章的制作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发票专用章必须是由国家税务部门统一制作,各个企业只能根据自己的需求和规定进行印制。
发票专用章可以由税务局或是税务部门授权的专业印章公司制作。
发票专用章必须符合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2.发票专用章的申领企业在使用发票专用章之前,应当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提交给税务部门进行审核和申领。
申领成功后,企业需要详细记录使用发票专用章的流程,并妥善保管和管理。
3.发票专用章的使用发票专用章的使用必须符合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发票专用章的使用应该经过授权的人员进行,使用之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
在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日期、商品名称、金额等核心内容处加盖发票专用章。
使用完成后,必须在发票上注明专用章的编号、押印日期和使用人信息。
同时,还需要在企业档案中提交发票、专用章使用记录,并保存备份。
发票专用章的管理规定1.发票专用章的保管(1)发票专用章必须存放在安全、防火、防盗、防水等条件良好的专用保险柜或安全柜中。
(2)专用章发生丢失或者被盗,需要立即报警并向税务部门报案。
(3)发票专用章在换章、停用、报废等情况下,必须将专用章上的油墨清除干净或者破坏后交一次性使用。
2.发票专用章的使用(1)发票专用章的使用必须经过授权的人员,并在专用章使用记录中予以登记。
(2)发票专用章的使用不得超出审核和审批范围。
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的风险

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的风险一、公司各章的作用1、公章:公司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盖了公章就代表公司为此时负责。
常用于公司对外事务的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
公章几乎可以处理公司切事物,代表公司法人的完全意愿,能够处理财产,承担责任。
所以公章一般交由公司法人代表或董事会保管。
2、财务专用章。
公司票据出具时加盖,如收据、支票等,公章不能代替财务章。
但公司可以不设置财务专用章。
3、合同专用章。
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这个章是大家经常能够见到的章,其权力只限于合同范围内。
合同章未经备案是不具备法律效力,其所有效力都可以被公章取代。
4、法人人名章、法人章代表公司法人代表签字,一般需要法人签字的地方用到此章。
此章归法人保管,尽管支票、汇票需要法人章盖印,但建议财务不要保管此章,这枚印章严格来说是私人财产,一但公司有不可预料的事情,保管法人人名章的很难处理。
5、发票专用章。
拜拜,SEEyou!成为历史了。
二、合同章管理不严格会不会有风险合同章管理不严格还是有很大风险的,只要是公司员工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加盖了合同章,企业都需要执行。
(第三方与员工串通的除外)三、员工或相关负责人偷拿“公章”签的合同有效吗?有效,公章效力高,代表公司的意志。
如果签约第三方不知道对方是盗取的公章,则该合同有效。
公司可以追代理人的责任,但合同需要执行。
四、合同上没有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签字有效吗?有效,除非约定合同生效需签字并盖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因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代表公司,因此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得到了公司相应的授权,那么合同一样是有效的。
五、个别股东把持公章,有没有办法解决?这是一个大难题,除协商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
发票粘贴注意事项

发票粘贴注意事项▲增加:1. 发票报销前,请务必先到税务官网自查发票真伪,然后持真正发票报销。
2. 发票上须有两个章:税务章、单位发票专用章;如不全则不报。
3. 每张粘贴单必须留负责人的教工号,否则财务系统审核不通过。
4. 每张粘贴单必须留经办人手机号码,以方便联系。
5. 办理支票、汇款的大票也都需要补边、粘粘贴单。
6. 所有的机票都需要补边,且补的边不要过宽;最好的情形是:补边后,名字距粘贴单左侧边缘4cm-4.5cm之间。
7. 增值税等超大发票,右侧请往回折。
8. 重要的小票,请补边成大票,摞着,点粘。
9. 发票的明细表的粘法。
10. 小票粘贴举例。
11. 第二排小票的最佳位置:剩下宽度的中间位置。
第二排只有一张小票时,靠左粘。
12. 小票数量很多时的粘贴技巧:每排最多粘五张。
13. 一张小票与大票组合时,小票靠右粘。
14. 预开科研发票,需填“承诺书”(计划财务处网站→下载→借款单→预开票承诺书)▲详解:1.一般大票及背面有复写功能的大票的补边规范。
2.蓝火车票①徒手撕②对齐右侧③每排最多三张3.出租车票①两个章②标准长度③第二排的最佳位置4.因公出国的报销5.报销时自附便笺的内容一、自查发票真伪▲税务官网上输入“发票真伪查询”。
▲假票一律不报、不粘贴。
▲“购票单位”与发票上的“单位发票专用章”不一致时,亦为假票。
二、必备的粘贴材料、工具①质量较好的复印纸,建议用80克纸,以便于档案保存②合格的液体胶水③剪刀④尺子▲请务必使用80克重的A4纸,打印粘贴单及补边,不然发票会消失(要保存15年)。
▲请务必使用“得力”、“强力”、“ 红旗”等牌子的液体胶水,否则粘不长久。
▲请一定使用剪刀,将粘贴单的第二条横线剪齐,不然有毛边,不利于保存。
▲请先用尺子量好,再裁纸片(详见“五、大票补边规范”)。
▲多涂的胶水一定用纸擦掉,以免损坏发票。
三、每张发票上须有两个章:税务章、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全不报。
(过路过桥小票,一个章暂时可以报)四、请先将发票按以下内容分类(不分大票、小票,只看内容,定额小票看章)1. 办公用品(含办公用品、笔、本、文具、文件夹、文件袋等)2. 材料(含材料、打印纸、墨粉、硒鼓、耗材、办公耗材、劳保用品等)3. 礼品、餐费4. 汽油费5. 差旅费(零星的、非一次完整的出差的发票):①飞机票、飞机保险(必须粘在同一张粘贴单上);②住宿费(单独粘贴);③火车票及手续费(分开粘贴,但要放在一起报销);④长途汽车票(不分本市、外地;有“乘车日期”、“发车时间”;单独粘贴;每排最多粘4张;车票越厚,张数要越少)6. 交通费(长途以外的汽车票,不分本市、外地):①出租车票②一卡通充值③地铁票④市内高速费⑤燃油附加费⑥停车费⑦车位费⑧车辆通行费7. 一次完整的差旅费发票(详见十一、差旅费报销单)8. 培训费9. 咨询费 10. 图书、资料、报刊11. 会议费(附会议通知)12. 版面费(含版面费、注册费、会议注册费、论文注册费、审稿费、评审费等)13. 邮寄费(含邮寄费、快递费、包裹资费等)14. 印刷费(含印刷费、打印费、复印费、彩扩、图片等)15. 移动电话费16. 固定电话费17. 网络费18.测试费19.化验费20.加工费21.设备的维修费 22.设备的检测费23.汽车的维修费、检测费 24.汽车的保险费25. 技术服务费等五、大票补边规范▲需要补边的大票:自大票左侧边缘,至大票内容第一个字之间,不足4cm的大票。
关于发票及费用报销需注意的问题

新规下,费用报销不能光附一张发票光靠一张发票并不足以支撑业务的真实合理的,如果光靠一张发票入账无论是在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上还是在税务管理上都存在漏洞和风险。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当然,发票这项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虽然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明确将税前扣除凭证限定为发票,但是对于能够取得发票的行为来说,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资料一样是证明业务真实合理的有效凭证,也是不可或缺的,这点在其他的文件也是有规定的。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第二条第(三)3项规定: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购买商品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
国税发[2008]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八第(二)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那么,日常工作中主要的业务实质性要件有哪些?包括但不限于下面这些情况。
1、实物资产如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礼品等,是否有入库单、入库单签章、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采购合同,是否有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发票日期和发票金额是否与采购合同对应,是否有从第三方开票,是否舍近求远采购,成本费用率是否明显超过行业合理水平。
2、租金发票是否有行政办公部门审核确认手续,是否有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日期金额是否与租赁合同吻合。
3、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报销,是否有经办人、部门经理甚至公司总经理审核签批,大额发票是否有消费清单。
大额发票是税务稽查重大,如果没有清单,可能会认为虚假消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专用章有关问题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专用章有关问
题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1.03.03
•【字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第2号
•【施行日期】2011.03.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专用章有关问题的公
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月21日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对纳税人使用的发票专用章式样进行了统一规范。
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发票专用章由纳税人自行制作,式样规格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要求。
二、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代码为纳税人识别号。
三、对原以日戳或业务专用章代替发票专用章使用的单位(如:电信、邮政等行业的纳税人)必须使用发票专用章。
四、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委托的中介机构为纳税人代开发票时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式样见附件)。
当需要使用多枚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时,应在每枚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刻制顺序编码,如“(1)、
(2)……”字样。
五、本公告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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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专用章不得不知的六个问题
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的《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关于发票专用章,你了解多少?
1、哪些联次需要盖章?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通常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但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比较特殊,除需要在发票联上加盖印章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13号)规定,需要在注册登记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2、有不需要盖章的发票吗?
有部分发票是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比如:目前在上海范围试点税控收款机卷式发票,该类发票上已打印纳税人名称(即收款单位名称)、纳税识别号,为方便纳税人开具操作,该类发票开具时不加盖发票专用章。
再如: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的规定,鉴于营改增试点尚处于过渡期内,且汽车客票调整改革方案正在拟定之中,因此在汽车客票调整改革到位之前,暂不加盖发票专用章。
3、财政票据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发票专用章是在税务部门备案的,用以开具发票的专用印章,发票外的其他票据不能加盖发票专用章,财政票据可以加盖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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