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初任检察官考试法律法规辅导资料:法与宗教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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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法律与宗教的关系

法制史&法律与宗教的关系

法制史&法律与宗教的关系法律是对权利、义务进行分配并解决社会纠纷的一些行为规则和制度。

它用于调节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但主要限于那些对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产生影响的行为和关系。

宗教是人们的一种内心确信,是人们关于社会生活的终极意义和目的的直觉知识,以及对此终极意义的个人信仰。

二者的区别:第一,产生的方式不同。

法的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而宗教规范则由宗教领袖假托神的名义而制定,它被视为神意的表现,第二,实现的方式不同。

法之所以为法在于它要由国家强制力来作为最后的保障。

宗教规范的实现,则主要依靠教徒的自愿或自我强制第三,制裁的程序不同。

法的规范体系的存在与司法机构的存在是分不开的。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违法,应当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这都必须由特定的组织机构来进行。

而宗教规范体系则并不要求一定有这样一个唯一有权作出决定的机构。

第四,作用的范围不同。

首先,法的规范只调整那些对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具有较高价值的社会关系;而宗教规范则覆盖了全部社会关系。

其次,法的规范一般只规范人的外部行为,只要行为上无过错就不予追究,而不问主观上是否有恶意;宗教规范不但规范人的外部行为,而且更侧重于规范人的内心活动,行为上无过错而心存恶念仍然是不允许的。

再次,法的规范无条件地约束全体社会成员;而宗教规范只能约束自己的教徒,对于没有选择该宗教信仰的人毫无约束力。

第五,规范的形式不同。

法的规范通过规定出明确的权利和义务来给人们的行动指明方向,它有权利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两种基本形式。

宗教规范则以强调人对神的服从义务为主,因为人在神面前是没有权利可言的。

故宗教规范大多是义务性规范。

二者的联系:首先,法在起源阶段同宗教有着一致性关系,每一种法律体系确立之初.总是与宗教典礼和仪式密切相关;其次,在人类早期阶段,公共权力借助于神的力量的支撑,君主为了论证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往往把其统治的渊源归结于上帝、归结于神;再次,宗教同法的价值有某些相通之处,两者的出发点和目的都包括“使人向善”,使社会有其秩序而不发生混乱,甚至使人们精神上有所依*与寄托;最后,法和宗教都是实现社会控制的规范体系。

河南初任检察官考试资料:法律常识行政法部分

河南初任检察官考试资料:法律常识行政法部分

河南初任检察官考试资料:法律常识行政法部分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河南华图来源:河南华图【导读】河南初任检察官招聘453人公告于11月23日公布,此次招录考试时间为12月29日,考试科目为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为帮助广大考生有效备考,河南华图网特为大家整理相关考试资料。

希望考生勤加练习,举一反三,定能考出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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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村官| 选调生| 教师招聘| 银行招聘| 信用社|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行政法部分1.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执行性、法律性和强制性的特征。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总和。

行政法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其目的是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它在行政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2)合理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村官| 选调生| 教师招聘| 银行招聘| 信用社|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理性,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3)应急性原则。

应急性原则是现代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

3.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法与宗教、政治

法与宗教、政治

从几大法系分析法律与宗教、政治的关系无论是英美法系,大陆法系,还是伊斯兰法系。

法律都与宗教、政治共同构成了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发展的秩序基础,法与宗教、政治之间的内部联系、终极价值目标,使人类社会沿着人们所期望的有序状态进行。

从不同法系的角度对三者关系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

一、宗教与法的关系(一)几大法系的历史演进说明:宗教与法存在内在一致性几大法系所覆盖的地区都无一例外的经历过从宗教信仰到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演进过程,至今也同时存在宗教与法,宗教与法的这种根本属性决定了它们之间的内在一致性。

宗教与法的存在都在于人们对它们的信仰。

人们信仰法律,是因为法律维护了社会秩序,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使人们得以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平等、有序的生活。

人们信仰宗教,是因为宗教能够给予人们内心所需要的安慰和鼓励,这是法律所不能给予的,这种安慰和鼓励同样使人们的生活健康而有序。

(二)几大法系的传统文化说明:宗教与法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在几大法系国家的在早期社会,宗教与法是浑然一体的。

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古代的司法实践中,当遇到疑难案件时,法官会让双方当事人采取决斗的方式作出裁判,决斗胜利者胜诉,失败者败诉,因为人们相信公正平等的上帝是会站在正义者一方的。

尽管这可能与实际情况截然相反,但人们内心却毫不怀疑的接受这样的结果,并相信这就是真正的公平与正义,并以此获得心理上的慰藉。

同样在中华法系的发源地中国古代还有关于獬豸的传说,獬豸在人们眼中是神兽,性知善恶,将其置于相争的两人之中,其触之者有罪,不触者无罪。

可见,在人类历史上,无论中外,宗教与法都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维护着社会秩序。

宗教经典中有关法律、法律的叙述比比皆是。

在古代以色列和伊斯兰教中,宗教与法律是一回事,在古代中国,佛教影响是特别巨大的,在佛教的教义中,有许多诸如教人行善、禁止杀人、偷盗等教义,这些教义蕴涵了自然法的观点,与法律的终极目标不谋而合。

法律与宗教规范关系的冲突与协调

法律与宗教规范关系的冲突与协调

二、法律与宗教规范的法理思考
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现代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基本要求,但在现实中,对于宗教的法律规 制,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关键还是在于如何正确认识并看待国家法律与宗教规范之间的关系。 宗教作为一种有组织的活动,必然有自身的行为规范来约束其教徒和信众的行为,但前提是这 种规范不得与国家法律相冲突;同样,在此前提之下,国家法律对这种规范一般是不加干预的。但如 何准确把握好两者之间的界限,实际上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教徒也好,信众也好,实际上具有双重身 份:就其所信仰的宗教而言,他们是教徒或信众,按照宗教规范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就他们所在 的国家而言,他们又是国家的公民,依照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承担和履行义务。但如果两者
法律与宗教规范关系的冲突与协调
殷啸虎+
内容摘要:法律保障宗教自由,但宗教规范与宗教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不得与国家法律 相冲突,违反国家法律的宗教规范将不被认可。这些都是长期以来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并上 升为法律制度的理念,也是我们今天处理法律与宗教规范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宗教作为一 种有组织的活动,必然有自身的行为规范来约束其教徒和信众的行为,但前提是这种规范不 得与国家法律相冲突。我国宪法和法律在这个问题上,相关界限是比较清晰的。首先,明确了 对宗教行为规范的宪法原则;其次,完善了规范宗教活动的法律法规体系;此外,对于一些特 殊情况,在不违反法律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变通处理。 关键词:法律与宗教宗教自由规范关系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统战基础理论上海研究基地研究员。 本文系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统战基础理论上海研究二基地研究课题《国法与教法关系研究》的最终成果。范政强同学参与了 本课题的研究,并对本文撰写提供了帮助,特此致谢。 [1]《“三改一拆”妨碍宗教信仰自由吗?》,《浙江日报》2014年6月30日第1版。 [2]“招远杀人案三被告当庭拒绝认罪”,载新浪http://news.sina.eom.en/e/zg/lrs/2014—08-21/1901188.html,2014年8月22E。 ・39・

河南初任检察官考试资料:法律常识民法部分1

河南初任检察官考试资料:法律常识民法部分1

河南初任检察官考试资料:法律常识民法部分1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河南华图来源:河南华图【导读】河南初任检察官招聘453人公告于11月23日公布,此次招录考试时间为12月29日,考试科目为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为帮助广大考生有效备考,河南华图网特为大家整理相关考试资料。

希望考生勤加练习,举一反三,定能考出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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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村官| 选调生| 教师招聘| 银行招聘| 信用社|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民法部分1.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内容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内容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3)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4)禁止滥用民事权利的原则。

该原则包括:民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原则,民事活动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3.民事法律关系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村官| 选调生| 教师招聘| 银行招聘| 信用社|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即具体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

它由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

4.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内容是每项民事法律关系必不可少的因素,被称为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与宗教关系的法理分析,法理学范文.doc

法律与宗教关系的法理分析,法理学范文.doc

法律与宗教关系的法理分析,法理学-摘要:作为调整人类行为的规范,法律与宗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许多的法律思想都是来源于宗教,宗教也为对法律的信仰提供了内在的动力。

法律与宗教在法理学的角度上来看,在内容上、信仰价值上和功能上都存着这一定的联系。

本文从这三个方面简单阐述了法律与宗教两者关系的法理学分析。

关键词:法律;宗教;相互联系;法理分析对比中西方法律制度的构建和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我们不难发现,其实目前国内的法制建设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虽然我们的法律规范已经很详细并具有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但是为什么在现实的运用仍有很多法律规范得不到执行。

这与很多因素都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这里,仅仅是从宗教的视野角度来分析一下西方法律制度的外在环境,简单的思考一下宗教与法律的法理关系。

一、宗教的概述要想了解宗教与法律的关系,首先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宗教。

宗教是人们的一种内心确信,是人们关于社会生活的终极意义和目的的直觉知识,以及对此终极意义的个人信仰。

宗教的作用其实并不仅仅是供众人所信仰那么简单。

宗教是一种连接社会的力量。

在早期社会,宗教为人类的共同生活提供了一套共享的知识体系,通过这一知识体系人们就可以了解社会上出现的善恶,快乐与苦难。

同一宗教指引的人们的行为方式也或多或少的有着同一模式。

宗教是人类社会规范体系中的一种,它与其他社会规范处于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的关系中。

宗教的问题,不管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或者是从伦理学的角度,都是一个很深邃的问题。

虽然我国信仰宗教的人数并不如西方社会中宗教信仰人数那么多。

但是我们也可以了解一下西方社会中对宗教的信仰情况,思考作宗教是如何发挥他的社会规范作用的,进而为我国的社会规范建设事业提供一个侧面的借鉴。

二、宗教与法律事实上,所有的宗教都包含着试图解释世界和人类起源的宇宙论。

从更深层次来思考,人类的“起源”与“未来”的问题或多或少的都会涉及到每个人的生活方式。

再观法律,法律同样会深入到每个人的生活之中。

最新-简论法与宗教的关系 精品

最新-简论法与宗教的关系 精品

简论法与宗教的关系简论法与宗教的关系陈义和问题的提出自美国911事件以来,恐怖主义这个词语越来越为人们所熟悉,由于恐怖活动的跨国性发展,反恐活动也从国内走向国际,体现出恐怖主义对一国社会乃至国际社会的重大影响。

就目前的整体情况来看,恐怖主义的发展往往与宗教极端主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宗教活动背离法律调整的结果;反之,法律的调整则是避免宗教极端主义的重要保障。

在考察外国法律发展史的基础上可以看出,古代宗教对法律的影响是世界范围的,这尤其体现在具有较长古代文明史的亚洲和欧洲。

印度教及古印度法印度教及古印度法应当从时间和空间上加以界定从时间上看,一般认为印度教产生于公元前20世纪,而古印度法则产生于公元前10世纪至公元前7世纪并存续至公元7世纪。

从空间上看,其地理范围大致包括今天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及尼泊尔的部分地区。

在古印度法和印度教的关系上,古印度法即上述时空条件下的古印度居民所遵从的婆罗门教、佛教、印度教等宗教的教规教义,属于宗教文化范畴。

在古代印度,宗教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绝对权威,宗教规范及典籍发挥了社会生活规范的作用,法律也需要借助于这些宗教规范得以存在和表现。

具体而言,古印度法的渊源由三类规范构成其一,婆罗门教类包括印度教类。

其二,佛教类。

其三,其他渊源。

古印度国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印度国王以宗教名义发布的诏令也是引渡法的重要渊源。

这些诏令之所以要以宗教的名义发布,是因为在古印度宗教具有绝对的权威,法律需要借助于宗教来获得权威并发挥其社会规范的作用。

伊斯兰教及伊斯兰法公元6世纪末7世纪初,阿拉伯半岛的原始氏族开始解体,部落战争使整个半岛处于极度混乱状态。

穆罕默德公元570年至632年在批判地继承阿拉伯各部落原始宗教和借鉴犹太教、基督教的基础上创建了伊斯兰教,在阿拉伯统一国家建立以后,伊斯兰教取得了统治地位,其教义也随之变成了伊斯兰法。

伊斯兰法是指以《古兰经》和圣训为基础、在内容与形式上与伊斯兰教义教规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规范。

没有宗教的法律

没有宗教的法律

法律与宗教的定义法律与宗教为何会扯上关系法律与宗教有那些关系如何正确看待中国的法律与信仰问题没有宗教的法律,会退化成为机械僵死的教条。

没有法律的宗教,则会丧失其社会有效性。

需要使二者重新融合,才能使法律真正被社会所信仰。

(道德观念上升到法律)宗教对法律的影响、宗教中蕴含的法律在人类所有的文化里,法律与宗教都共同具有四种要素:仪式、传统、权威和普遍性。

这四种要素的存在决定了法律与宗教的共通性。

本书所要指出的关键即为:“尽管这两方面(法律与宗教)之间存在紧张,但任何一方的繁盛发达都离不开另外一的一方。

没有宗教的法律,会退化成一种机械的法条主义。

没有法律的宗教,则会丧失其社会有效性。

”也就是说,法律必须被信仰,以免退变成为僵死的法条;宗教必须有规则,否则易于变为狂信。

法律之于我们,是一种外在的约束力,它指导着我们的行为,而宗教之于我们则是一种内在的约束力,它指导着我们的心灵,或善或恶。

法律是对权利、义务进行分配并解决社会纠纷的一些行为规则和制度。

它用于调节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在任何一个具有自主和自由、承认保护私人权利和利益的社会,法律是不可少的、维系社会的重要基本手段。

法律对于人们的保护远比宗教来得全面而彻底。

书中的一句话“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制度对于宗教的影响,宗教之于制度的融合回到伯尔曼的这本《法律与宗教》,他就是在告诉我们,西方的法治传统也是深深地根植于他们的宗教传统。

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共享同一起源和相似的文化传统。

这个宗教传统有几个重要特点:1)崇拜一个被拟人化了的唯一的上帝;2)这个上帝不是完全出世对这个世界毫不关心的,恰恰相反他经常直接干预这个世界,基督教甚至相信他曾经亲自降临到这个世界来领导和救赎世人;3)他对世界的领导和干预是通过制订并严格执行一套神的法律体系来实现的,最早的例子就是《旧约》中的摩西十诫;4)这套神的法律是人人都知晓的,每个人通过运用自己天生就有的理性,就可以理解这套神的法律;5)每个人都必须服从和执行这套神的法律,因为每个人死后都会接受上帝的审判,世界终结之后,所有人也都要接受上帝最后的审判;6)人世间的教会或国家所制订的所有法律,最根本的基础也就都来自于这套神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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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初任检察官考试法律法规辅导资料:法与宗教的关系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河南华图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河南初任检察官考试法律法规辅导资料:法与宗教的关系。

河南初任检察官招聘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检察官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笔试内容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河南华图特整理法律基础知识。

(1)法与宗教的联系。

法的起源与宗教有着移植性的关系,在价值上法与宗教有着相通的地方,法与宗教都是社会规范。

(2)法与宗教的区别。

法与宗教在表现方式、调整对象等方面都不同。

我们要注意到,宗教有其特定的信仰、仪式、组织、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村官| 选调生| 教师招聘| 银行招聘| 信用社|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规范体系,戒律使人们确立某些基本的价值信念,进而通过人的内心世界和终极信仰来调节、控制人们的行为。

宗教的这种规范作用,使其与法有着内在的联系。

这可以分为几种情况:
剥削阶级类型的法与宗教的关系:
在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里,法与宗教一般都有着密切的关系。

它们作为统治阶级的两种不同的统治工具,是互相配合,互相作用的。

这具体又可以分为两类:(1)在政教合一的国家里。

法和宗教的教义关系极为密切,两者互相渗透,融合在一起。

如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古印度的《摩奴法典》既包含着法律规范,也包含有宗教戒律,将法说成是来源于神意。

宗教教义本身也具有法的效力。

(2)在政教分离的国家里。

宗教在这些国家主要是资本主义国家仍有很大的影响,与法也有密切关系。

有的资本主义国家承认某些宗教规范具有法律效力,这些宗教规范成为法律的补充手段。

在婚姻、家庭等领域内宗教习俗和礼仪仍作为惯例受到遵行。

如将结婚的宗教仪式确认为法定的方式之一,等等。

还有的国家,在法的内容中渗透宗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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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宗教的相互影响:
首先,宗教可以推动立法;其次,宗教影响司法程序;再次,宗教信仰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

法对宗教的影响:
在政教合一的国家中,法对宗教起着重要的影响;在政教分离的国家中,法对宗教依法管理,法不干涉宗教信仰自由。

本文转自[华图教育] 转载请注明出处原文链接:/2012/1202/420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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