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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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法制史

西周法制史

西周法制史
西周法制史是指西周时期(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

西周时期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一个重要时期,其法制史对于中国古代法制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主要由礼制、刑制和法律条文三部分组成。

礼制是西周法制的核心,它是一种以道德、礼仪和家族关系为基础的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

西周时期的礼制主要包括宗法制度、礼乐制度和家族制度等,这些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家族关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刑制是西周法制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刑法和司法制度。

西周时期的刑法主要包括五刑制度和连坐等,而司法制度则包括审判制度、刑罚执行制度和监狱制度等。

法律条文是西周法制的重要补充,它主要包括《周礼》、《尚书》、《周易》等经典中的法律条文,以及各种官方文件和法令等。

总的来说,西周法制史是中国古代法制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中国古代法制的发展和演变具有重要的影响。

西周朝制度

西周朝制度

西周朝制度西周在总体上实行宗法制度,官职上实三公制度,政治上实行分封制度,经济上实行井田制度,都城上实行两京制度,法律上实行九刑制度,文化上实行周礼制度等等。

一、总体上实行宗法制度宗法是中国古代社会血缘关系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是嫡长继承制。

宗法制度是在父权家长制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和发展起来的,由它构成了等级阶梯,形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基本的社会政治制度。

商代已有嫡长继承的雏形,到了西周时期,这一制度得到充分的发展,达到完备的程度。

二、官职上实三公制度在周王左右的重要辅佐人物,有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为“三公”或“师保”。

如周文王、武王时的重要谋臣太公望,就被尊称为“师尚父”。

成王时,周公为师,召公为保,共同辅政。

一直到康王时,召公还担任太保。

师保统辖诸侯百官以奉侍周王,在政治上享有崇高的地位。

三、政治上实行分封制度分封制在周朝时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在封建制下,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即可尽义务。

分封制实行“大宗服从小宗、诸弟服从兄长”的原则。

四、经济上实行井田制度井田制度是分封制的经济基础,体现了中国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主要部分。

它与宗法制度紧密相连,在西周时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周天子在名义上是全国土地和人民的最高主宰者,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他以天下宗主身份,将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人民分封给新旧诸侯,诸侯国的国君在封地范围内又有最高的权力。

五、都城上实行两京制度西周政权实行著名的两都制度,也就是首都和陪都制度。

西周的疆域西起岐阳,东到圃田,所有渭、泾、河、洛地带,都成为周的王畿。

两京制度中,关中的镐京被称为“宗周”,东都王城被称为“成周”。

六、法律上实行九刑制度《九刑》的主要内容,就是在于严厉惩治那些所谓“盗”、“贼”的行为,维护奴隶制度的基本法则和奴隶主贵族的根本利益。

西周法律制度

西周法律制度
引例:
周穆王制《吕刑》
吕侯向周天子进言:“周建国已经有一百年了,如同百岁的老人,(为政难免有不周到之处。)应该根据时代的变化,及时修定刑制,使四方之民慎重行事。”
王说:“远古时代有过这样的教训,(黄帝)时蚩尤开始作乱,波及到一般的民众。没有人不攻击别人、杀害别人。人们泯灭善良,而违法作乱,打劫、偷盗、欺诈,(无恶不作)。(蚩尤的后裔)苗民(沿袭蚩尤之恶)仍不遵行天帝(黄帝)的命令,于是尧制定了刑罚,来扼制苗民(作乱)。但苗民(仍不相从)反而作五种虐刑,自称为法,(与帝尧抗命。他们)杀戮无罪的民众。帝尧不得已,于是仿照苗民的五种刑罚,作劓、刵、椓、黥、大辟之刑与五虐之刑并存。(五刑与五虐之刑)从形式上看似乎并无差别。苗民互相欺诈,风俗败坏,大家都不守信用,以至于背叛在神面前所订立的盟约。虐刑逞威,被刑戮的人纷纷向上天禀告自己无罪。天帝(即黄帝)视察民情,苗民没有馨香的祭品升闻于天,而到处散发着(虐刑的)腥秽之气。黄帝怜悯这些无罪被杀、被刑之人,又痛恨苗民(风俗败坏),以威严对待暴虐。于是,黄帝行天之罚,灭绝了(作乱政)的苗民,使其后嗣也不得在下方国土(为恶)。(颛顼之世)奉黄帝之命,令重氏与黎氏杜绝了天地间的交通。天神不再降临到下国,下国之人也不能登临于天。(在下国的)君主诸侯,明察(天道)而遵行之,以至于孤苦无依的人也脱离了苦难。(舜之世)又奉黄帝之命,亲自询问下属民情,孤苦无依的人对苗民有怨恨之词,于是,舜以德而行刑罚(使不轨之人)畏惧刑罚而不敢作乱。又以德教人,(择其人而)行教化。使人明智。于是,命令三位君主,慎行治民的事业,伯夷先降颁礼典,使民众明智而远离(犯罪)。大禹治理洪水,为山川定名。后稷降颁播种之法,使民众(从事农耕)而种植优质的粮食。三位君主功成业就,民风正直。狱官则用公正、适度的刑罚对待民众,使他们敬重德行。君长舜敬天命而爱民,诸侯则体察舜的治民之道,政绩显赫,没有人不遵守美德,刑罚公正而适度,人知善恶,民风大治。断狱的目的,不是为了(以刑)逞威,而是为了造福于(民众)。(刑官)敬守其职,慎忌其过失,不(因刑不公正)而使(民众)有所抱怨。(刑官以刑得其中)来实现承担上帝的美德,(人人)努力从善,配上天之命享有国运。”

第二章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二章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

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 的原则——三宥之法 即“一曰过失,二曰弗知,三 曰遗忘”,对此三者皆可宽宥 原谅。 《尚书· 康诰》:“人有小罪, 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 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 乃惟眚灾, ……时乃不可杀。”
3、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原则—— 三刺之法 “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 曰讯万民” 西周时期为保证适用法律 的谨慎,防止错杀无辜,凡是 疑案难案,都采取从轻处断或 加以赦免的办法,即所谓“五 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 这也是其“明德慎罚”主张在 定罪量刑问题上的体现。
礼的核心:“亲亲”、“尊 尊” “亲亲”即亲其所亲,亲爱 自己的亲属,核心是“孝”; “尊尊“即尊其所尊,尊爱 自己的尊长,核心是“忠”。
(三)周礼的性质与作用 《左传》“礼,所以经国家,定 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
“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 训正俗,非礼不备;纷争辩讼, 非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 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 礼不亲;班朝、治军、三官、 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 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 庄。”——《礼记· 曲礼》
礼的核心:“亲亲”、“尊 尊” “亲亲”即亲其所亲,亲爱自己 的亲属,核心是“孝”; “尊尊“即尊其所尊,尊爱自己 的尊长,核心是“忠”。
二、西周时期的宗法制度 (一)宗法制度的概念及内容 1、概念 宗法,指血缘关系亲近的家族 一起在宗庙中祭祀组先,所形成 的规则,主要调整宗族内部的各 种关系。 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存 在的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 族组织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维 护贵族世袭统治的制度。
本次课内容5
A、“礼不下庶人”是说调整奴隶主贵 族的礼,不适用于平民百姓。 B、“刑不上大夫”是指奴隶主贵族在 他们犯罪受到制裁的时候,他们可 以享受一些普通平民百姓享受不到 的待遇。 具体表现: ①官僚贵族犯罪“轻重不在刑书” 如:王之同族及有爵者,罪无论轻 重,按轻罪处罚 ②在刑罚处罚方法上享有特权 如:公族无宫刑、王之同族不弃市 ③在诉讼程序上享有特权 如:命夫命妇不躬座狱讼

西周的法律制度

西周的法律制度
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制度
(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771年)
一、西周的建立与发展
周族原是陕西高原的一个古老部落,周文王(姬昌) 曾被商王封为西伯侯。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借助奴隶 反抗的力量一举灭商,建立了周朝,定都于镐京(今陕 西西安),因其位于后来东周国都洛邑(今河南洛阳), 故史称“西周”。西周建立后,政治、经济、文化日趋 发达,处于我国奴隶社会的鼎盛时期,其法制也达到空 前完备的程度。
重典治乱世
所 有 权
周王所有土地、奴隶: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西 周 民 事 法 律 制 度
中后期私有权的确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财产 的占有、使用、处分权。
傅 别
契 约 关 系 及 形 式
傅别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借贷契约,是处理债权纠纷 的法律依据,傅,把契约写在竹简上;别,把契约 分为两半,债权人与官府,或立契双方各执一半 质剂,商品交易关系的买卖契约,是长短不同 的两种契约券书。长券叫质,短券叫剂。凡奴 隶、马牛、土地等要物交易用长券,珍奇异物 等动产交易用短券。 将文书内容一式两份书写于两件券书上,双方 当事人各执一件。特指财务收受赠与关系的契 约文书,其不构成债权债务关系。
13 15 13 14
婚龄
《周礼》:“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礼记》:“(女)有故,二十三而嫁”。 汉《白虎通》释曰:“男三十筋骨坚强,任为人 父。女二十肌肤充盈,任为人母,合为50,应 大衍之数,生万物也。” 政治的动乱,战争的频繁,以及统治阶级对赋 税、人力的需求,使婚龄不断发诸子均分 身份继承:嫡长子继承制
“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 长”。
西周的诉讼制度
1、司法机构
中 央 地 方 大司寇 小司寇 士师 乡士 遂士 县士

西周法律制度

西周法律制度

西周法律制度
西周(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256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朝代,其法律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西周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律、令、书、礼四个方面。

首先是律。

西周的律法体系主要以《周礼》为基础,包括《仪礼》、《礼记》、《乐记》等法律文献。

律以礼为核心,着重强调宗法制度和皇权的合法性。

以天子为中心,各级王侯贵族遵循礼制,履行宗法责任,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其次是令。

西周重视法的公正性和效力,建立了许多令制度。

令是一种具体的法令和政令,规定了政府部门的职责和民众的义务。

例如《大令》规定了各级官员的责任和待遇,规定了民众的义务和禁令。

令的出台,使政府能够更好地管理国家,社会秩序更加稳定。

第三是书。

西周制定了大量的律书,使法律能够更加规范、明确。

其中最有名的是《尚书》,是西周最早的政令汇编,收集整理了很多重要的法律文件和政令。

《尚书》中的法律条文和政令被各级政府部门和官员所遵守,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最后是礼。

西周注重礼仪的规范,利用礼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礼仪制度是一种宗法制度,通过礼仪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西周的礼制以天子为中心,各级贵族必须遵循特定的礼仪,以示对皇权的尊敬和支持。

礼制的实施帮助维持了社会的和谐和互敬的氛围。

总的来说,西周的法律制度以礼为核心,以律、令和书为支撑,通过法律的规范和约束,维护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这种法律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对后代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西周实行什么制度

西周实行什么制度

西周实行什么制度西周(前 1046 年前 771 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有着显著的特点和成就。

其中,西周所实行的一系列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西周实行的重要制度之一是分封制。

周武王灭商后,为了巩固统治、拓展疆土,将土地和人民分封给王室子弟、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裔。

受封者在自己的封地上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他们可以建立诸侯国,管理自己的领地。

这些诸侯国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相对独立,但要向周王室承担一定的义务,比如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等。

通过分封制,西周的势力范围得以扩大,加强了对各地的控制。

在分封制下,形成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局面。

周王是天下共主,处于最高的地位。

各诸侯国则按照爵位的高低,依次排列。

爵位通常分为公、侯、伯、子、男五个等级。

西周还实行了宗法制。

宗法制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确定贵族内部的亲疏、等级和世袭权利的制度。

其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和爵位继承人。

在宗法制下,形成了大宗和小宗的关系。

大宗是嫡长子一脉,世代相传,地位尊贵;小宗则是嫡长子的同母弟和庶母兄弟,地位相对较低。

宗法制在维护贵族统治秩序、稳定社会结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井田制也是西周重要的经济制度。

把耕地划分为多块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纵横,像一个“井”字。

井田归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

庶民要为贵族耕种公田,然后才能耕种自己的私田。

井田制是西周农业生产的基础,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业的发展和国家的粮食供应。

在政治体制方面,西周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官僚体系。

周王之下设有卿士寮和太史寮等机构。

卿士寮负责军政事务,太史寮则掌管册命、祭祀、历法等。

西周的礼乐制度也非常重要。

“礼”是规范人们行为和社会秩序的准则,不同等级的人在衣食住行、祭祀、婚丧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

“乐”则是配合“礼”进行的音乐和舞蹈,通过乐舞的规模和形式来体现等级的差异。

西周法律制度特点

西周法律制度特点

西周法律制度特点(一)立法思想:西周的法律受夏、商两代的“天罚”等神权法思想基础影响,配合“明德慎罚”的理论。

这一点就意味着,除了强调上天的旨意外,还强调了统治者的道德也要有一定要求,要用道德去感化民众,不单单是用刑罚来惩戒,而是更加注重民众内心的教化。

(二)民事法律:(1)民事法律制度:1.土地采用分封制,但是本质上土地还是划归周王所有,西周初期,土地只是可以继承,采用嫡长子继承制的继承,但是不得私自买卖,“田里不鬻”。

但是西周到中期后就出现了一租赁交换和充当赔偿的例子,并得到了法律上的认可,贵族对土地已经享有随意处置的权利。

2.契约关系较复杂。

无论是买卖奴隶还是兵器,贵重之物等都要通过“质人”,也就是市场管理者,要成立“质”(奴隶等需要长期的契约)“剂”(珠宝,兵器等较短的契约)。

另外借贷之类的契约采用“傅”“别”等形式。

“傅”就是现如今的债券,当需要用到的时候,将“傅”分开为两份,这就是“别”,债权人拿着左边,咋无人拿着右边。

出现纠纷后,当时的法官以这个为凭证,审理相关的案件。

3.婚姻:西周时期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就是嫡妻只有一个,但是允许纳妾。

西周婚姻成立的条件:一、必须得到父母的指示与主持。

二、必须有媒婆从中撮合。

三、相同的姓氏是不能成婚的。

四、要采用“六礼”举办婚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五、要解除婚姻,父母可以以“七出”的理由要求丈夫抛弃妻子: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但是已婚女子在三种情况下可以不被迫解除婚姻也就是“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以上三种情况可以要求不得因为“七出”为理由抛弃妻子。

(三)刑事法律(1)刑法:以“誓”、“诰”、“名”等形式发布王命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周初期法制为了重大的政治活动服务。

(2)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1.因地因时置宜。

西周初期,周王为了稳定局面,将不同的分封国和地区制定了不同的原则:“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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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
1、西周的民事诉讼叫()。

A质剂B傅别C狱D讼
2、《吕刑》的作者是( )。

A李俚B商鞅C邓析D吕侯
3、西周的买卖契约叫()。

A傅别B质剂C券书D朋
4、周穆王是曾命()作刑。

A周公B吕侯C李悝D邓析
5、西周时期,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为()。

A遂士B士师C大司寇D小司寇
6、西周时期,刑事案件的书状叫()。

A均金B束矢C剂D傅别
7、西周的( )为周公所作,即在五刑的基础上加四刑。

A 九章律B九刑 C 吕刑 D 法经
8、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是( )。

A明德慎罚B法令由一统C德刑并用D法网严密
9、西周将故意称为( )。

A眚B非眚C非终D惟终
10、西周规定了“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即后世的( )。

A窃盗罪B强盗罪C大逆罪D抢劫罪
11西周的拘役来于( )。

A女徒顾山B龙凤合挥C坐嘉石D田里不鬻
12、西周的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用、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所谓“( )”。

A女徒顾山B龙凤合挥C坐嘉石D田里不鬻
13、西周的债物契约称作( ) 。

A红契B券书C傅别D质剂
14、西周在中央设( ),为全国最高司法机关。

A大司寇B小司寇C士师D乡士
15、西周把刑事诉讼叫做( )。

A傅别B 狱C讼D钧金
16、“以五声听狱讼”中的“五听”西周时期的( )。

A 司法原则B审判地点C审讯方法D审判工具
17、在有关西周的文献资料中,有"惟终"的法律概念,它是指()。

A故意B过失C惯犯D偶犯
18、我国对上诉期限作出规定,始于()。

A西周B秦C汉D唐
19、以下程序属于西周时期婚姻制度上的六礼的是( )。

A纳采 B 请期C纳吉D亲迎
20、“以五声听狱讼”中的“五听”,包括有( )。

A目听B耳听C气听D色听
21、西周的主要立法有()。

A《工律》B《誓命》C《吕刑》D《九刑》
22、西周的买卖契约和债务契约分别叫做()。

A 傅别
B 朋
C 质剂
D 锾
23、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有()。

A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 B 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C慎侧浅深质量以别之 D 罪疑从赦
24、西周时期中央政府设有一大批官吏,组成()。

A外服B内服C卿事寮D太史寮
25、西周的九刑是五刑加上()四刑。

A流B赎C鞭D扑
26、西周时期婚姻的缔结实行()原则。

A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B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C同姓不婚D附远厚别
27、西周时期,上诉期限根据地区的远近,分别有()。

A一旬B二旬C三旬D三月和一年
28、《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周有乱政,而作()。

" A禹刑B汤刑C九刑 D 吕刑
29、以下属于西周法律形式的有()。

A誓B诰C命D礼
30、西周有一种法律形式,是指先王的誓命,这种法律形式被称作()。

A命B诰C遗训D殷彝
31、西周对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进行了划分,请问西周将故意称作()。

A眚B非眚C非终D惟终
32、“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是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其中的"“耄”指()。

A70、80以上的老人
B 80、90以上的老人
C7岁以下的孩子
D 8岁以下的孩子
33、“罪疑从赦”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早在()就已出现。

A夏B商C西周D春秋
34、以下属于西周罪名的有()。

A不孝不友罪B违抗王命罪C寇攘欲杀越人于货最D群饮罪
35、西周对公族处以死刑时,使用的手段是()。

A醢B脯C绞D枭首
36、西周初年,全国的土地归()所有。

A周天子B诸侯C大臣D奴隶
37、西周时期,缔结婚姻的原则有()。

A同姓不婚B父母之命,媒妁之言C附远厚别D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38、西周时期,结婚要经过六道程序,其中男家择定良辰吉日作为婚期,备礼前往女家,求其同意的程序,叫做()。

A纳采B纳吉C请期D亲迎
39、西周时期,已经开始划分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那时将民事诉讼称为()。

A狱B讼C剂D傅别
40、西周时期进行诉讼,当事人要缴纳诉讼费,刑事案件要缴纳()。

A剂B傅别C钧金D束矢
41、西周的判例叫做()。

A成B断例C廷行事D比
二、名词解释
1、九刑。

2、明德慎罚。

3、田里不鬻。

4、质剂。

5、六礼。

6、七出。

7、三不去。

8、五听。

三、简答题
1、简述西周的婚姻制度
2、西周礼与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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