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五四推优

合集下载

七号文:2012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七号文:2012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淮信院团字…2012‟7号关于开展2012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各院(系)团总支:为庆祝建团90周年,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和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有关精神,坚持和依靠党建带团建,进一步加强和夯实我院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保持共青团的生机和活力,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学院团委决定在纪念“五〃四”运动93周年之际开展2012年“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优类别和比例(一)先进个人1、“优秀共青团员”:以基层团支部为单位,总数不超过支部团员数的10%;2、“优秀青年志愿者”:不超过各院(系)青年志愿者总数的10%;3、“优秀团干”:不超过各院(系)学生干部总数的20%;4、“优秀社团干部”:不超过各院(系)社团干部总数的10%;5、“优秀社团干事”:不超过各社团总会员人数的10%;6、“十佳青年标兵”:各院(系)推荐2名,院团委推荐2名,由团委统一组织评选;7、“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各院(系)推荐1名教师。

(二)先进集体1、“五四红旗团总支”:由院团委统一评选3个;2、“五四红旗团支部”:以团总支为单位,不超过团总支所属支部数的15%;3、“优秀社团”:不超过社团总数的20%(各团总支可报一个社团参评)。

二、评优条件(一)先进个人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参加团内活动,组织观念强,关心同学,乐于助人,综合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30%,一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2、“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从所有注册志愿者中产生, 认真履行会员义务,集体观念强,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并在志愿者活动中起到积极带头作用,一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2012五四表彰文件

2012五四表彰文件

关于评选2011-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各学院团委:在建党91周年、建团90周年和“五·四”运动93周年到来之际,为更好的激励团员青年奋发向上,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团组织间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及时总结和提炼共青团的工作经验,有效推动团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主要包括:“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学干部”、“年度优秀青年教师”、“年度优秀大学生”、“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分子”、“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务工作者”、“十佳社团”。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在校全体团员青年、各院团委、团支部、团学干部、青年教师。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团支部1、班子健全,成员素质高。

支部班子能力强,团结进取,作风扎实;支部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在本学年内无一人受团纪、校纪处分;2、制度完善,工作落实好。

支部组织设置完整,工作制度完备、规范;能够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坚决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决议;3、凝聚力强,群众基础牢。

富有开拓精神,对广大团员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能发挥团的先锋模范作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威信;4、与时俱进,活动开展好。

支部创新能力强,能够紧扣主题开展各项活动(例如“创建学习型团组织”和“团组织争先创优”等活动),全年集中活动不少于四次,每次活动团员参与率不低于95%;5、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 。

(二)优秀团学干部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高尚,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2、工作成绩突出,坚决执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在团学工作中踏实肯干,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锐意进取;3、发挥模范作用,在学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如“挑战杯”科技创新大赛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无偿献血活动等)中身体力行,率先垂范;4、任职表现良好,现任团支部(班委)委员以上干部,任职时间不应少于一个学期;5、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总数的1% 。

机电学院关于2011-2012年度学生“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机电学院关于2011-2012年度学生“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机电学院关于2011-2012年度学生“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我院在一、二、三年级开展“五·四”评优活动,具体工作要求如下:一、评选项目:1、优秀班集体2、个人:院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院个人单项奖(院学习优秀奖,院社会活动优秀奖,院体育优秀奖,院文艺优秀奖,院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奖,院特殊才能奖)。

二、评选程序:班级自评—班主任(或学务指导老师)审查签字—院学工组审核—公示。

三、时间要求:各班于4月24日上午11:30之前将班主任(或学务指导老师)签名的初评结果交学院学工组。

四、评奖比例:(指各年级、各班初次申报名额分别占其总人数的百分比):优秀班集体:视申报情况而定;院优秀学生:3%;院优秀学生干部:7%;单项奖:10%;(总计占20%,各奖项不得重复评选)。

五、个人项目具体的评选标准如下:荣誉称号综合测评名次学分绩点要求院优秀学生前15% 3.3以上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

院优秀学生干部前20% 3.0以上本年度一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贡献突出。

院学习优秀奖前30% 3.3以上本专业学习成绩优异。

院社会活动优秀奖前50% 2.5以上本年度一直在社会工作中担任职务,表现突出。

院体育优秀奖前50% 2.0以上体育成绩优秀,在院级以上体育活动中获个人前8或集体前4名。

院文艺优秀奖前50% 2.0以上文艺特长十分显著,在院级以上文艺活动中参加表演。

院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奖前50% 2.5以上在院级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奖。

院特殊才能奖前50% 2.5以上某一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显著成绩,如科技、英语、文学等。

说明:1、以下情况取消评奖资格:①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②有旷操,旷课,个人卫生不合格,宿舍吸烟行为超过2次者。

2、优秀班集体评选标准请参照《机电学院学风建设基础文明实施意见》手册。

3、为了保证评优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班成立评优小组,班主任(或学务指导老师)任组长。

五四评优通知2012(最新)

五四评优通知2012(最新)

共青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川建院青…2012‟5号关于开展2012年“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各系、成都校区团总支:为庆祝建团90周年,进一步加强和夯实我院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学院团委决定在纪念“五〃四”运动93周年之际开展2012年“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类别优秀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优秀学生团体、热心支持共青团工作的辅导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学生团体先进个人、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

评选条件(附件1)、登记表(附件2)以及具体名额(附件3)附后。

二、评选方法1、各团总支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

2、参评“优秀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优秀学生团体”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需上报1500字以上的先进事迹材料,参评“热心支持共青团工作的辅导员”等个人荣誉称号的需填写相关登记表。

三、其他事项1、各团总支务必于4月18日(星期三)17:00前将有关表格(包括电子文档)和材料上报院团委组织部,过时作弃权处理。

2、表彰时间:暂定于2012年5月2日下午3、表彰地点:学术报告厅联系人:于杰李伟联系电话:2650655 2652754附件1:评选条件附件2:登记表附件3:评优名额共青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主题词:表彰先进通知抄报:共青团四川省委、住建厅机关团委、共青团德阳市委、学院领导、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学工部、各系及成都校区党总支共青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2年3月31日(共印 30份)附件1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

3、在学院考核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4、集体风貌积极、健康、向上。

2012年20号文件(五四评优通知)

2012年20号文件(五四评优通知)

校团字〔2012〕20号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团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团总支:2011—2012学年度,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团员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为和谐校园文化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树立榜样,进一步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学校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奖励种类及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1.“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1)团总支、团支部积极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团的理论知识,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团员、团干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发挥党的助手作用成效显著;(2)坚决执行《团章》的规定,组织履行团员的义务和权利效果好;(3)共青团组织健全,组织建设良好,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任务;(4)指导和督导团员能起到表率作用,积极参加校园文明建设、学术科技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5)团干部选拔、培养和任用情况良好,干部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坚持原则,核心战斗力强;(6)团(总)支部团员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种行为规范,无损害学校、班集体利益和荣誉的现象;(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率低于98%的团总支、团支部不得参加校级“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比。

2.社会实践先进集体(1)二级学院领导对社会实践工作重视,组织有序,安全而又顺利地完成社会实践任务;(2)社会实践成果(论文或调查报告等)质量优秀;(3)在实践所在地的群众中反响良好;(4)有媒体对其实质性成果进行了报道;(5)建立或巩固了与实践基地的伙伴关系和长久的合作意向;(6)社会实践的主题、形式或内容新颖、有创意;(7)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率低于98%的团总支、班集体不得参加“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评比。

(二)先进个人及标兵1.优秀共青团干部(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012年五四评选先进通知.(定稿)doc

2012年五四评选先进通知.(定稿)doc

共青团仁寿县委文件仁青函〔2012〕7号共青团仁寿县委关于评选青少年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函各镇乡党委、县级各单位党组织:为纪念建团90周年,进一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各级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主动作为,积极投身仁寿全域天府新区建设,为推进“六大工程”,建设“六个仁寿”奉献青春力量,今年“五四”期间,团县委拟选树一批青少年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报请县委、县政府表彰“青少年工作先进集体”、“青少年工作先进个人”、“留守学生自强之星”、“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青年岗位能手”和“优秀青年志愿者”。

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一)青少年工作先进集体:关心青少年成长,积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好事、办实事,为青少年身心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在青少年工作和培养输送各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

名额20个。

(二)青少年工作先进个人:热心青少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踏实工作,爱岗敬业,在青少年工作方面有明显作为,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积极帮助弱势青少年克服困难,摆脱困境,取得显著成绩,得到周围群众广泛赞誉。

名额10个。

(三)留守学生自强之星:7岁至18岁之间,父母外出务工的农村学生,本人学习刻苦、奋发努力、自尊自信、积极进取、品学兼优。

名额10个。

(四)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青年。

名额10个。

(五)青年岗位能手: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技能精湛,安全、优质并超额完成本岗位各项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取得突出工作成绩的青年干部职工。

名额10个。

(六)优秀青年志愿者: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精神和奉献意识;具备一年志愿服务经验,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得到广泛认可,能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2012年“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2年“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长师院发…2012‟号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2年“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各团总支:为庆祝建团90周年,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和共青团重庆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有关精神,坚持和依靠党建带团建,进一步加强和夯实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保持共青团的生机和活力,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光荣传统,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校团委决定在纪念“五〃四”运动93周年之际开展2012年“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项目1.五四红旗团总支2.五四红旗团支部3.先进团支部4.优秀团干部5.优秀团员6.优秀社团7.创优社团8.优秀社团指导教师9.优秀社团干部二、评选条件、比例1.“五四红旗团总支”的评选按照《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长师院委发…2007‟13号)精神执行,评选名额为4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按照《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长师院委发…2007‟13号)精神执行。

“先进团支部”由各团总支按本学院团支部总数的8%的比例推荐申报。

“五四红旗团支部”则由各团总支按照“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好”的标准,从评选出的“先进团支部”中择优申报(被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不再表彰为“先进团支部”),原则上每个学院1个名额,全校共评选16个“五四红旗团支部”。

3.“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比条件按照《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长师院委发…2007‟13号)和《长江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优秀团干部”按照本学院团员总数的0.5%进行评选推荐,“优秀团员”按照本学院团员总数的3%进行评选推荐。

2012五四评优公示

2012五四评优公示

关于我院2011—2012学年度五·四评优
初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校团字〔2012〕20号和重文理学〔2012〕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下,参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在各班级民主评选的基础上,经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产生学院2011—2012年度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候选名单,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2011—2012学年团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统计表
申报单位(盖章):美术与设计学院填表人: 赵勇时间:2012年4月20日
2011—2012学年度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标兵统计表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总人数:347 填表人:赵勇填表时间:2012年4月20日
公示日期为2011年4月21日到2011年4月23日,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院辅导员:赵勇电话:
美术与设计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重庆理工大学共青团工作先
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科协、青协、学生社团: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员紧密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

为进一步加强共青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切实改进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同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共青团干部和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作用和团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广大团员、团干部争一流、创品牌,努力工作,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

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类别及名称
(一)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优秀共青团员
(三)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
(四)先进团支部
(五)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
(六)文娱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
(七)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
(八)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十佳标兵
(九)优秀志愿者及十佳标兵
(十)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十一)甲级社团
(十二)优秀社团干部
二、评选表彰的资格和条件
1、“优秀共青团干部”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旗帜鲜明地同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在各项工作中,特别是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2)积极要求进步,要求是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人际关系良好,能处理好校、院、班三者关系及班团工作关系。

(4)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工作效率高,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德智体总分在班上前15名。

2、“优秀共青团员”
(1)思想品德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勤奋学习,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3)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起到模范作用,有比较典型的先进事迹;是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典型人物。

3、“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
(1)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在我校各项共青团工作中积极发挥骨干作用;富有成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4、“先进团支部”
(1)有一个配备完备、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

本学年来原则上无人受纪律处分。

(3)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团支部内青年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成果突出;认真积极组织参加学校、院的各项活动;团组织生活质量高、效果好。

(4)团支部内学习风气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本学年内,支部成员无考试作弊现象,大多数同学成绩优良,总评成绩在同年级名列前茅,同时,团支委干部原则上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5、“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任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课程均未补考。

(3)积极参加科研创作活动,科技成果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①“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全国机器人大赛等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奖者;
②在公开发行的各类学术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③在市级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

6、“文娱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课程均未补考。

(3)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成绩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个人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获得以下集体奖励之一的主要成员: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7、“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十佳标兵”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热爱集体,关心帮助他人,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吃苦耐劳的拼搏奉献精神。

(3)家庭困难,符合贫困生的生活标准。

(4)生活中勇于克服困难,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自立自强,具有顽强的意志和拼搏精神。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知识结构全面,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综合考评名次在全班前15名。

8、“优秀志愿者及十佳标兵”
所有参评个人要求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刻苦学习,成绩优秀;热心公益事业,真诚服务社会,从事志愿服务一年以上,在各项志愿服务中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特别是在国际交流、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三下乡”“三进三同”社会实践服务、社区建设、城市环境卫生建设等方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

9、“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参评集体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效果好,社会反响大,为学院各项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组织建设好,工作机制健全,能够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开展志愿服务的集体。

10、“甲级社团”
所有参评社团要求成立一年以上,社团活动组织效果好,在校园内有较大影响,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贡献;组织建设好,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11、“优秀社团干部”
所有参评个人要求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刻苦学习,成绩良好;热心社团事业,从事社团活动一年以上,在各项社团活动中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由校团委统一安排,校团委组织部、校学生会、校科协、校青协、社联分别部署,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科协、青协具体组织评选,各项先进的评选均应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根据条件提名评选。

2、“优秀共青团员”由团支部提名,应评选出有突出优秀事迹的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应在先进团支部、各学院学生会、团总支、校学生会、研究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联合会干部中进行评选。

3、“先进团支部”由各团总支组织开展评选,提出名单,并应征求学院党总支的意见,将评选材料上报校团委。

4、“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由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条件申报,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评委会根据申报材料,分别评出3个“志愿者服务先进集体”。

5、“甲级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的评选,由社团联合会按《重庆理工大学社团管理条例》和《重庆理工大学社团分级评定细则》实施。

6、“优秀志愿者”由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要求,按照指标在青年志愿者和学生干部中评选,并经各团总支审核后,由各学院统一上报;各学院在“优秀志愿者”中择优推荐1-2名“十佳优秀志愿者标兵”候选人。

7、“自立自强优秀学生”由各团总支根据要求,按照指标在贫困生中评选;各学院在“自立自强优秀学生”中择优推荐1-2 名“十佳自立自强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

8、“科技活动先进个人”、“文娱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学院团总支根据条件推报候选人,由校团委组织评选;各学院在“科技活动先进个人”、“文娱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候选人中择优推荐1-2名“十佳科技活动标兵”、“十佳文娱活动标兵”、“十佳体育活动标兵”候选人,再由校团委进行综合评审。

9、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将分别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其中“十佳自立自强优秀学生标兵”、“十佳优秀志愿者标兵”、“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文娱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候选人应上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

“先进团支部”、“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甲级社团”应上报详细材料。

四、要求:
1、各级团组织应按照《通知》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讨论,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出先进典型,并充分利用评选和表彰的机会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

2、“优秀共青团干部”必须在“先进团支部”中产生,“优秀社团干部”必须在各类学生社团中产生,机动名额由各单位组织评选。

3、各单位必须注重质量,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评选与推荐,各学院要根据研究生团员的比例必须推荐、评选相应数量的研究生,校团委审核时,经查出不合格,名额作废。

4、3月底各团总支、团支部开始评选,各学院于4月20日(周五)前将各项材料及名单汇总表报校团委,并将五四评优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gqt@,校团委审批后“五四”期间将公布评选结果,并予以表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