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五四评优评选标准1

表彰评比活动明细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
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注:(1) 只有第三项“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没有成绩要求,其她的项都要求申请人上学期未挂科。
(2)只有第二项“优秀共青团员”每班有2个名额限制,其他对班级没有上报名额限制。
(3)第五项到第七项是必须曾获得过该类别奖项才有机会选上,大家慎报。
一、评选表彰的类别及名称(一)优秀共青团干部(二)优秀共青团员(三)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四)先进团支部(五)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六)文娱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七)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八)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十佳标兵(九)优秀志愿者及十佳标兵(十)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十一)甲级社团(十二)优秀社团干部二、评选表彰的资格和条件1、“优秀共青团干部”(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旗帜鲜明地同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在各项工作中,特别是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2)积极要求进步,要求是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人际关系良好,能处理好校、院、班三者关系及班团工作关系。
(4)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工作效率高,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德智体总分在班上前15名。
2、“优秀共青团员”(1)思想品德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勤奋学习,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3)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起到模范作用,有比较典型的先进事迹;是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典型人物。
3、“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1)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在我校各项共青团工作中积极发挥骨干作用;富有成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师范学院五四评优

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1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各系、各支部: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1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纪念建团八十九周年和五四运动九十二周年,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共青团师范学院委员会决定在2011年“五四”期间开展2011年成都大学“五四”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目的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团内创优争先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奖项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2、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组织生活;3、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标兵,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4、自强之星;5、五星级学生社团,四星级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先进个人,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学生社团优秀指导单位。
三、评选条件(一)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积极向上,不参加与迷信活动有关的任何组织或活动;2.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3.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们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4.学习认真,勤奋刻苦,学年总评成绩在7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推选参评同类校级“十佳”。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1.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基本条件;2.担任团干部至少一学期以上;3.工作踏实,锐意创新,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成绩突出。
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推选参评同类校级“十佳”。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1.班级团支部机构健全,能发挥积极的作用;2.团支部认真开展引领团员思想、服务团员成长工作;3.支部成员学习成绩整体良好,无违纪行为;4.积极开展各项具有特色的支部活动。
(四)优秀团组织生活评选条件参评的组织生活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和示范性,能充分展示大学生风采,内容健康,有特色,有创意。
(六)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成都大学正式注册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2.在参与抗震救灾、文明城市创建、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帮残助老、大型社会活动等社会公益活动中成绩突出。
五四评优

关于评选2013年度湖南工程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一、评选条件(一)优秀共青团员1、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或本科生。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热爱社会主义,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无违纪违法行为。
3、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无考试舞弊现象,本学年各科成绩均在60分以上。
4、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本学年度团员评议成绩在80分以上。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1、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基本条件;2、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3、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在本职岗位中做出显著成绩,在学校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取得突出业绩;4、担任校、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或班级团学干部,且任期一学期以上,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5、干部考核成绩为优良,本年度团员评议成绩为85。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1、坚持民主选举、按期换届,制度健全、执行良好,班子团结,整体素质高,全体青年团员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团内各项制度健全,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工作规范有序,积极开展政治学习活动,按时记录团支部台账,团费缴纳率100%,团支部考核结果为优秀;(台账考核优秀的有:英语1204、英语1303)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支部成员无校内记过及以上处分,支部学习氛围浓厚,班风端正,无考试舞弊现象;4、有较好的校内外活动阵地,经常组织思想教育、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团内活动;5、积极参与学校共青团网络新媒体建设,班级团支部微博运营情况良好。
二、评选名额根据校团委分配的名额,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分配如下:优秀团员:大一至大四每班推荐1名;优秀团干:大二、大三每班推荐1名;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英语1204、英语1303班申报三、评选要求1、各团支部要组织团员认真学习评选细则,同时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要求到会人数为支部总人数2/3以上,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工作。
五四评优工作方案

五四评优工作方案评选目标与原则目标五四评优工作旨在表彰和激励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和社会实践等领域表现突出的青年学生,树立榜样,推动全校青年学生的全面发展。
原则公开公正:评选过程必须公开透明,确保所有参与者的知情权。
公平竞争: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都有权参与评选,不受任何非正当因素的影响。
注重实绩:评选重点考虑参评者在各领域取得的实际成绩和贡献。
鼓励创新:对于在创新实践和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个人或团体给予特别关注。
评选范围与对象评选范围覆盖全校所有在校学生,包括但不限于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等。
评选对象为个人或团队,可以是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和社会实践等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学生或学生团体。
评选条件与标准条件遵守校规校纪:参评者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记录。
积极参与活动:在校园内外各类活动中有较高的参与度。
成绩突出: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或社会实践等领域有显著的成果或贡献。
标准评选标准将根据不同领域的特点进行具体制定,但总体上将注重以下几个方面:创新性和创造性:评价参评者在相关领域内是否具有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团队协作和领导能力:评价参评者在团队中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
社会影响力:评价参评者的成果或活动对社会、学校或团队的积极影响。
评选流程与方法流程报名与初审: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愿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参评名单。
材料评审:评审委员会对参评者的申报材料进行详细评审,确定入围名单。
现场答辩或展示:入围者需进行现场答辩或展示,介绍自己的成果或贡献。
终审与公示:评审委员会根据现场表现和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方法评选方法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既注重参评者的客观成绩和贡献,也考虑其在团队中的角色和作用、创新思维等因素。
评选时间与周期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通常在五四青年节前后进行。
具体时间和周期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安排。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青联秘书处关于印发《“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青联秘书处关于印发《“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公布日期】2010.03.17•【文号】中青办联发[2010]2号•【施行日期】2010.03.1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青联秘书处关于印发《“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青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青联,中直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金融团工委、青联,中央企业团工委、青联:现将《“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青联秘书处2010年3月17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一、评选宗旨“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中国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
旨在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集中反映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
二、评选条件1.年龄为14至40周岁的中国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级以上荣誉。
三、评选机构设立“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初评委员会,负责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每届的初评委员会成员从“评委库”中随机产生。
“评委库”由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闻单位、企业等各方面代表,以及往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代表和团中央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团中央书记处在建议人选中确定表彰名单。
团中央组织部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
四、工作程序1.提名。
推荐人选由省级团委、青联共同提名,每个省份(系统)提名不超过2人,且提名人选必须为主要工作或定居在本省份(系统)的人员。
【东林】五四评比红头文件

东林团发[2013]7号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十佳大学生”等奖项的通知各学院、研究生院团委:为更好地鼓励青年团员蓬勃发展,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团组织间的经验总结和学习交流,及时挖掘、树立、表彰在过去一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切实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校团委工作安排,现将2012—2013年度“五〃四红旗团委”、“五〃四单项奖”、“优秀团员、模范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十佳大学生”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五·四红旗团委1.各申报单位按照《共青团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五四红旗团委”评比条例》(试行),对本单位团的工作进行全面自检。
2.在自检基础上,进行总结,形成有特色的申报材料。
3.校团委将对各单位进行基础工作检查,确定各单位基础工作分,4月下旬举行评比。
4.校团委将组建由学校有关部门组成的“五〃四”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比。
二、五·四单项奖1.单项奖设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奖、组织工作先进奖、宣传工作先进奖、网络工作先进奖、学生团体工作先进奖、素质拓展工作先进奖、科技创新工作先进奖、社会实践工作先进奖、文艺工作先进奖、体育工作先进奖等十项。
2.各单位要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要求内容充实,特色鲜明,具有先进性,每单位限报两项。
三、优秀团员、模范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1.优秀团员和模范团干部的评选参照《共青团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优秀团员、模范团干部评选条例》(试行)进行推荐;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参照《共青团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例》(试行)进行推荐;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参照《共青团东北林业大学委员会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例》(试行)进行推荐。
2.评选工作要通过申报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评优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3.“先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实行团支部腾讯微博建设工作一票否决制。
五四评优相关说明

五四评优相关说明团内优秀个人评选条件一、优秀团员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在各项社会活动中做团员的表率。
(二)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独立思考,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三)关心团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四)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志,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优秀团干部(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在各项社会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独立思考,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三)热爱共青团工作,发挥主观能动性,能较好的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工作有创新、有成效。
(四)担任共青团干部,善于听取团员的意见,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在团员中有一定的威信。
(五)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
三、五四奖章获得者评选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在各项社会活动中做团员的表率。
(二)学习成绩良好,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中特别优秀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1、品行突出方面: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热心公益和集体活动,乐于助人,并有突出的事迹。
2、学习优秀方面:学习成绩特别突出,多次获得各类奖学金,通过计6算机等级考试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3、校园文化方面:成功组织或积极参加较大型的校园文化活动,在省市校等校园文化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
4、学术科技方面:参与或组织过较大型的学术科技活动,并在省市校等学术科技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
5、社会工作方面: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6、社团工作方面:参加一定的社团组织,组织过有影响的社团活动,在省市校等社团活动评比中获得优异成绩;7、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方面: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和西部服务计划,在重大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表现;8、体育特长方面:具有体育方面的特长,在全国和省市等重大体育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
【免费下载】五四评优通知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学生“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各系(部、院):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正面的激励导向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市教委、团市委评选表彰普通高校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三好学生”等14个类别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表彰的类别及名称(一)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十佳学子(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三)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文明寝室(四)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先进团支部(五)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三好学生(六)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七)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优秀团干部(八)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优秀团员(九)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十)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十一)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十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十三)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十四)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生自立自强先进个人二、评选表彰对象和范围1.个人为我院全日制具有正式学籍的非毕业年级学生。
2.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非毕业年级教学班。
3.学生寝室为学校正式建制的非毕业年级学生寝室。
三、评选表彰的条件、名额及程序评选名额和程序按照原《重庆教育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2011年9月版)相关管理制度执行;评选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有关制度灵活调整。
十佳学子的评选参照附件1,不占其他评选名额。
四、评选表彰的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一)评选表彰学生先进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系应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坚决杜绝评选表彰和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二)推荐为院级先进的,应按规定认真填写推荐审核表(标题按需替换)。
推荐审批表应由系统一组织填写,一式一份,打印上报。
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应以组织名义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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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四评优工作的
通知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兰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文件
兰大社联发〔2016〕08号
关于开展2016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
为鼓励学生社团开拓创新、勇于进取,弘扬民族文化与时代精神,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兰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决定于近期开展2016年“五四评优”工作,以表彰先进学生社团及个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奖项评选
1、个人奖项包括: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优秀学生社团成员、优秀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
2、评选方式:个人奖项名额分配至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各学生社团、各部门内部自行评定,最终所提交材料须与名额分配一致,材料通过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即为评优结果。
3、材料提交
(1)提交内容: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优秀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申请表(详见附件1、2)。
(2)请于2016年4月17日21:00前将上述材料以集体名义送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同时将社团评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秘书处李娅欣
(@),逾期即视为放弃评优资格。
4、名额分配
(1)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优秀学生社团成员评选名额依据2015年度社团评级结果分配:A级社团,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1名,优秀学生社团干部3名,优秀学生社团成员10名;
B级社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3名,优秀学生社团成员8名;
C级社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2名,优秀学生社团成员5名。
(2)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况,则不得参与本年五四评优工作:
①D级学生社团
②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学生社团
③当年受处分学生社团
(3)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名额不限,各社团自行推荐。
(4)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优秀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评选推荐名额不得超过该部门人数的30%。
5、审核标准
个人奖项采用各学生社团、各部门等额推荐,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通过的方式。
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标准如下:(1)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获该奖项的指导老师须在社团发展、活动开展和困难解决上给予引导、支持,并使得社团取得一定成果、影响力不断扩大发展。
(2)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
①获该奖项的学生社团负责人须在其在任期间引领社团走向更好的发展道路,带领社团举办过在校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社团,要求有过网络或纸质媒体对活动进行过报道,并积极探索使社团走出校园,走入社会。
②思想积极向上,政治觉悟高,纪律性强,遵守社团管理制度,服从上级安排,严格按照《兰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开展工作,无违法违规行为。
③责任感强,以身作则,踏实肯干,工作计划性强,办事效率高,积极培训其社团成员,尽力提高社团成员的素质。
④团结其它社团干部和会员、为人谦和、知人善任、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号召力强、威信高、所在社团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⑤社团内部运转协调顺畅。
(3)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①思想积极向上,政治觉悟高,纪律性强,遵守社团管理制度,服从安排。
②责任感强,以身作则,踏实肯干,工作计划性强,办事效率高,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维持本部门或社团的正常运作。
并积极培训其所带领的成员,尽力提高社团成员的素质。
③独立组织过社团活动,并至少使活动在校园内产生过较大影响。
(4)优秀学生社团成员:
①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
②工作能力强,表现突出。
③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团结能力,能在学生社团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优秀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
①工作认真积极,得到各社团广泛认可,服务态度良好。
②思想品行端正,未受学校、学院处分记录。
③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
二、团体奖项评选
1、团体奖项:
优秀学生社团标兵(3个)、优秀学生社团(15个)
2、评选要求:
(1)目前在校社联注册的社团,且在2015年度社团评级中获评A、B级。
(2)日常工作严格遵守《兰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受到校团委和社联处分。
3、评选方式
(1)参与社联组织的优秀社团答辩,时间暂定为4月24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参与评选社团需准备答辩ppt,答辩时间为5分钟。
(3)社团答辩得分=评委均分*60%+参与答辩社团互评均分*40%
三、注意事项
1、社联负责优秀学生社团标兵、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优秀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证书制作颁发;优秀学生社团成员证书由社团自行制作,届时前往社联秘书处加盖社联公章,证书格式请参考社联公邮网盘文件(公邮账号:);
2、参与优秀社团答辩的学生社团需在4月17日21:00前向社联秘书处()报备,并在4月22日21:00前将答辩ppt发至社联公邮。
望各学生社团及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认真准备集体奖项申请材料,公正推选个人奖项获得者。
材料逾期未交者,名额作废。
附件1:《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优秀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申请表》
附件2:《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申请表》
兰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五四评优通知
兰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6年4月10日印发
附件1:
兰州大学申请表
请表。
*本表复制有效。
附件2:
兰州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申请表
附件
3:
(社团)评优人员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