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人逾期缴纳水费每日加收5‰的违约金
未按规定缴纳自来水水费

未按规定缴纳自来水水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市水政监察支队(以下简称:“监察支队”)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支队长、主管副局长、局长、局行政处罚委员会参会成员二、处罚权利行使依据依据《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1995年8月2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发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未按规定交纳水费的,限期补交所欠水费,按日加收所欠水费总额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千元至5千元罚款。
”三、处罚范围和处罚标准见《佳木斯市未按规定缴纳自来水水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具体裁量标准》。
四、处罚程序(一)立案1.立案条件:(1)有违反城市供水法律、法规的事实;(2)有明确的行为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依照城市供水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或者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4)违法行为在两年内发现或者违法行为处于连续或持续状态的。
2.立案程序:承办人(A角、B角)对违法案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需要查处的案件,填写《水事违法行为立案登记表》,经支队长审核后报主管副局长签批。
3.立案时限:自检查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移送、交办的违法案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决定。
现场检查发现或者需要立即查处的违法案件,可先行调查取证,并在7个工作日内补办立案手续。
(二)调查取证承办人(A角、B角)组织不少于两人进行调查取证,撰写《水事违法事件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支队长审核。
(三)审查支队长对调查取证情况进行审查(可对有关违法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并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报主管副局长审定。
对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调查取证不符合法定程序时,承办人(A角、B角)补充调查或者重新调查,并将补充调查或者重新调查后的案件材料报支队长审核。
(四)告知、复核与听证1、对违法行为拟实施行政处罚的,承办人(A角、B角)起草《水行政处罚告知书》,对违法拟作出责令停产或者使用、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承办人(A角、B角)起草《水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合肥水费缴费指南

合肥⽔费缴费指南
对于合肥⽔费缴费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费逾期不缴产⽣的滞纳⾦如何收取
根据《安徽省城镇供⽔管理办法第⼆⼗⼆条规定:⽤户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费,逾期按⽇加收3‰的滞纳⾦(不⾜0.5元的按0.5元计收)。
⽬前规定滞纳⾦计收时间为抄表30天后开始计收。
合肥对⽔费缴费时间有何要求
⽤户应在抄表后3-30天内缴费,逾期将加收滞纳⾦。
银⾏营业⽹点保留半年数据,过期只能到屯溪路70号供⽔集团客户服务中⼼缴纳。
合肥⽔费有⼏种收费⽅式
⽬前缴⽔费共有五种⽅式:现⾦缴费(含转账⽀票)、银⾏代扣、银⾏托收(凭托收单到客服中⼼打印⽔费发票)、电⼦划账(直接附⽔费发票)、⽹上银⾏缴费。
其中,现⾦缴费和银⾏代扣主要是私⼈⽤户,银⾏托收、电⼦划账全部是单位⽤户。
现⾦缴费⽅式还可以预存⽔费、银⾏转账付款。
合肥有哪些地点可以缴纳⽔费
此外,⽤户可以凭⽔表户号前往邮政储蓄银⾏、⼯商银⾏(**路⽀⾏、电⼦⼯程学院储蓄所、三⾥街⽀⾏、**路⽀⾏、幼⼉师范分理处、**分⾏营业部、交通银⾏、农业银⾏、中国银⾏、光⼤银⾏、徽商银⾏、科技农村商业银⾏各营业⽹点进⾏现⾦交费或代扣(代扣不包括招商银⾏、中国银⾏、农村科技商业银⾏),同时,中国银⾏、⼯商银⾏、招商银⾏、交通银⾏、商业银⾏、农业银⾏可以进⾏⽹上银⾏缴费。
持有⼯商银⾏储蓄卡的⽤户可以拨打电话95588进⾏电话缴费;已办理合肥通卡"⼀卡通"的⽤户建⾏⽹点进⾏交费充值。
上述内容来源于店铺⼩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店铺律师。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1998年8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促进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农田灌溉、排水、防洪、供水、地方水力发电等水利工程。
第三条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四川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
市、州、县级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第四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鼓励多渠道投资兴办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实行全民所有、集体所有、个人所有、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第七条水利工程受国家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利工程的义务,对侵占、损坏水利工程的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第八条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九条水利工程的水行政管理按照工程规模或受益范围实行分级管理。
大型水利工程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市(地、州)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中型水利工程由市(地、州)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小型水利工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也可以由其指定的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管理。
跨行政区域的水利工程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也可以委托一个主要受益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第十条水利工程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的工程管理单位或配备管理人员.国家兴办的水利工程,按管理权限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设立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海口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海口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发文字号】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发布部门】海口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1996.12.23【实施日期】1996.12.2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海口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海口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已由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996年11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海口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1996年11月29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内从事城市公共供水工作和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供水工作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的方针,合理开发利用水源,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合理调配工业和其他用水的需要。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本市供水事业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城市供水发展规划。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实行有利于城市供水事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开发利用城市地表水资源,支持城市供水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先进技术,促进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建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供水工作。
市城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城市供水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以下简称城市供水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质审查手续。
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市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建、卫生、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划定跨市、县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水表协议书范本

水表协议书范本甲方(供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用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经合法授权的供水单位,乙方需要使用甲方提供的水资源,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水资源达成如下协议:一、用水地址及用途1. 乙方用水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2. 用水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水表安装及维护1. 甲方负责在乙方指定的地点安装水表,并确保水表的正常运行。
2. 乙方应确保水表安装地点的安全,防止水表损坏或丢失。
3. 甲方负责水表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乙方应予以配合。
三、用水计量与费用1. 乙方用水量以甲方安装的水表计量为准。
2.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水费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3. 水费标准如有变动,甲方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
四、缴费方式及时间1. 乙方可选择以下缴费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付□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2. 缴费时间为每月/每季度的第____天前。
五、违约责任1. 乙方逾期未缴纳水费,甲方有权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加收滞纳金。
2. 乙方逾期超过30天未缴纳水费,甲方有权暂停供水,直至乙方缴清欠费及滞纳金。
六、协议变更与解除1. 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2. 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但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必要条款)九、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顶山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27•【字号】平政[2009]48号•【施行日期】2009.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2009〕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平顶山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平顶山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和各项建设用水,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和《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号)、《河南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规定》(豫建城〔2009〕24号印发)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中水利用。
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本办法所称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本办法所称中水,是指各种排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生产、生活、市政、环境等范围内杂用的非饮用水。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工作及使用城市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管理工作。
城建、规划、水利、环保、质监、公安、房管、卫生、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供水管理工作。
县(市)、石龙区人民政府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管理工作。
[合同范本][民事][公共服务]城市供用水合同
![[合同范本][民事][公共服务]城市供用水合同](https://img.taocdn.com/s3/m/2befefd7a58da0116c1749c8.png)
城市供用水合同合同编号:供水方(以下简称甲方):用水方(以下简称乙方):(是□否□租户)联系人:移动电话: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方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一)用水地址为。
用水范围为(乙方用水区域四周边界,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性质系用水,执行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
(三)用水量为立方米/日;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具,注册号为。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一)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乙方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乙方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甲方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甲方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兆帕。
第三条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一)用水计量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计量表; IC卡计量表;或者。
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
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乙方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
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甲方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二)供水价格:甲方依据乙方用水性质,按照政府(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1.甲方抄表期为每月日。
乙方可在指定的银行开办活期存折,用以划扣水费,银行扣费期为每月日,如遇节假日扣费期顺延或提前。
乙方也可在每月日前到甲方营业场所交纳上月水费。
邯郸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

邯郸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发布部门】邯郸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00.04.12【实施日期】2000.04.12【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邯郸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已经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0年3月3日批准,现予公布施行。
2000年4月12日邯郸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2000年1月7日邯郸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需要,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内从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
第三条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的城市供水工作。
县(市)、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纳入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
计划、水、国土资源、环保、卫生、技术监督、工商、物价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权范围,做好城市供水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供水实行合理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保障供水与确保水质相结合的原则,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有利于城市供水、节约用水的政策,保证城市正常供水。
城市人民政府鼓励多元投资开发城市公共供水水源建设,经营城市公共供水水厂,鼓励城市供水的科学技术研究。
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城市供水的现代化水平,保证城市供水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及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关于水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节约用水意识。
第二章城市供水水质管理第七条城市供水水源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用水人逾期缴纳水费每日加收5‰的违约金;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本酒店只提供车辆停放,不负损失责任……都是霸王条款!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东省工商局首度公布通信、旅游、供水供电、快递服务和商业服务等五大行业,共50条常见霸王条款。
在商品和服务交易中,经营者利用霸王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加重消费者的责任等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勇敢向霸王条款说“不”,可拨打12315投诉,如有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霸王条款的商家将被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看仔细,这些都是霸王条款
通信
1.客户一次性交清的预付宽带费用,仅用于电信消费,不退还。
请在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前使用,过期视为客户自动放弃卡内金额。
2.移动电话上的保修贴纸不得撕毁、损坏,否则不予保修。
3.除特殊声明,用户须在本中心通知取机之日起一个月内凭单取机,逾期不取,用户机如有损失、丢失等情况,本中心概不负责。
4.此单45天内有效,使用逾期概不负责;赠送品无特别注明,不享受包换及保修服务。
5.进液和人为损坏非法拆装、背贴撕毁等属于非保修范围,在维修过程中可引起不开机、死机等无法意料的故障,客户同意一旦出现上述故障,本公司概不负责,也不负责恢复原状。
6.在本公司维修的机器,无论修复与否,保管期最长自本公司通知取机后2个月内,超期不取,责任自负。
7.手机配件(充电器、电池)保用一个月(注:电池无刮花,保修标签要完整:赠品不保)。
8.手机外壳、翻盖、天线、按键显示屏等有损花或经厂家授权检测中心检测有人为损坏(自行改板、保修标贴破损、入水、摔/震或挤压等)原包装、配件、保修卡、销售票据等不齐整或破损均不享受退/换机服务,如符合换机条件可换同款同颜色新机。
9.甲方购买套卡后,需在套卡注明的最晚使用时间前使用本机拔打自助服务热线激活开通,逾期套卡将失效,其中包含的话费也自动失效并无法使用。
10.当基本账户的金额为零时,甲方号码将进入保留期,赠送账户将不能用于抵扣费用。
旅游
1.本度假村只提供车辆停放,不负责保管,损失自负。
2.前台收银处为客户设有免费保险箱,酒店对任何未予寄存的贵重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3.报名出现自然间(单男或单女)请补交房费差价或视情况
安排三人间。
4.若人数不够,我社无法独立成团,将提前5天(含出发当天)通知,全额退还团费,不作赔偿;或我社有权联合其他旅行社共同组团出游,恕不另行通知。
5.本资料线路、价格仅供参考,具体行程、报价以报名为准,本社对内容保留解释权利。
6.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团体滞留及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如飞机、火车延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社会因素、台风等)。
7.出发前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可协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如甲方决定取消行程的,乙方应及时办理有关交通票务、订房等退订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旅途中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8.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旅行社保留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
9.行程仅供参考,变更恕不通知。
10.旅行社不承担任何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金额以外的费用。
快递
1.托运合同内含有易损易腐货物(如油剂、玻璃制品、水剂、瓷器、水果等)在途中损坏、腐烂,本公司概不赔偿。
2.本合同从开单之日起30天为有效期,超过30天不提货者,
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并不负责查找责任。
3.托运人必须将货物包装好,如遇包装未损坏、箱内货物损坏与本公司无关,所托运货物本公司不拆箱检验,按件交付,不负内容责任。
易碎物品不负行车震损责任。
4.托运货物必须参加保险,如不参加保险,出现货损,货差等本公司最高赔偿为运费的3-4倍。
5.因本公司收费不开箱检查,故注意包装完好,收发货物件交件,对包装内容不负责。
6.此单至签发之日起,一个月有效,过期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
7.承运车辆如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车坏等而导致推迟货主提货期造成的一切损失,本货运站不负一切责任。
8.货物、货款如有差错,请在三天内查询,超期概不负责。
9.一切货损在总价值的3%以内属正常的损耗,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10.托运人必须在运单上签字认可,否则造成损失由托运方负责。
供水供电
1.用水人逾期缴纳水费每日加收5‰的违约金。
2.对计量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单位向用水单位收取成本费进行更换。
3.根据用水方实际情况,如需安装无负电压加压设备,应当由供水方统一负责采购安装。
4.用水方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底度流量收费,超过底度流量据实收费。
消防准备用水月底度流量为150方。
5.因供水设施损坏造成停水,使用方受到损失的,供水方不承担责任。
6.供水合同存续期间,供水方有权入户对用水方用水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7.当用水方对供水方的水表准确性提出疑义时,应先交纳水表复查费,供水方负责复核和校验。
8.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超过规定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将终止供水。
超过交费日期五日,供水方不再向用水方提供供水服务。
9.用电人未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经供电方催告,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程序中止供电。
10.从家用电器损坏之日起七日内,受害居民用户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的,即视为受害者已自动放弃索赔权。
超过七日的,供电企业不再负责其赔偿。
商业服务
1.本酒店只提供车辆停放,不负损失责任;本宾馆只提供车辆停放,注意防盗,丢失自负。
2.请您自行保管好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首饰等)如有遗失,本酒吧将不负任何责任;请带好随身物品,如遗失本餐厅
概不负责。
3.不管是否使用过设施,会员费不会因任何原因作退款,会员卡也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次卡除外)。
如经查获,即取消会员资格或有权没收此卡,如会员须转让他人使用者并支付20%转让费。
4.“VIP贵宾卡”、“积分卡”上标示有“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5.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促销商品,售出概不退换。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6.偷一罚十。
7.取衣时间,不得超过一星期。
超过一星期如有灰尘本店不办理重洗。
8.干洗前衣服被虫咬,烟火烧没发现,洗后出现上述现象,本店不负洗涤责任,属正常现象。
9.逾期3个月以上未取衣物的,应视为消费者自动放弃对该衣物所有权的权利,经营者有权自行处理该衣物。
10.顾客衣物逾期不取的,且超过保管期一个月,衣服的丢失本店概不负责。
■温馨提示
遭遇霸王条款时可通过法院撤销
专家介绍,消费者签订合同前,首先要掌握相关的合同知识,了解法律规定。
如果是数额较大的合同,最好咨询有经验的人或
律师。
签合同时一定要求经营者使用相关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同时要认真看清合同条款内容,对于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要高度重视,必须要求对方有明确的意思表示。
最重要的是,尽量不要先行支付定金、押金,等合同内容协商达成一致后再支付。
他特意提醒,如果签订合同后才发现霸王条款,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主张将霸王条款撤销或者变更,如果该霸王条款存在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则主张其无效,在起诉之前最好和经营者协商一下,看能否协调解决,以减少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