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技术学”替换“自然辩证法”的再思考》张功耀
对《“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基本要求》的几点商榷意见

对《“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基本要求》的几点商榷意见张功耀
【期刊名称】《自然辩证法研究》
【年(卷),期】2004(20)6
【摘要】由教育部社政司下发各高等院校参照执行的《“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基本要求》 ,是我国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中一个新的里程碑。
但是 ,其中有许多表述值得商榷 :(1)真理和谬误的划界不等于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
(2 )把科学研究方法与技术研究方法截然分开的理论依据不充分。
(3)作为科学哲学核心内容的科学知识论教学内容显得薄弱。
(4)不宜用科学社会学的部分内容替换科学技术与社会的教学内容。
(5 )科学技术的创新理论的逻辑阐述不完整。
科学技术的创新必须以科学技术的学习和应用为基础 ,新的教学要求应该补充完整这个内容。
【总页数】4页(P103-105)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要求;商榷意见
【作者】张功耀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N031
【相关文献】
1.教育部社政司组织《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基本要求修改统稿会 [J], 唯民
2.对《<毛泽东思想概论>教学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J], 赵
金鹏
3.教育部社政司召开“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基本要求统稿会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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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功耀自然辨证法课件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

(1)自然界的本原存在于‚某种具有固定形体的东西 中‛ 或‚某种特殊的东西中‛。
(2)自然界在其内部各元素间的矛盾作用下,无限 和永恒地变化和发展着。 (3)宇宙是有形的、有限的和运动的;生物是进化的, 并在其中分化出了人。 (4)人类通过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等路径及演绎推 理等方法认识自然界。
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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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概论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
(4)物体运动只有速度和位臵的变 化而无质量变化 (5)时间和空间是绝对 的,它不依赖于物质 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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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概论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
2.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的技术基础
(1)工厂手工业替代家庭手工 业促进了生产技术的改进、 分工和协作的发展,促进了 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为机 械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形成奠 定了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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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概论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
(四)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的作用 1.古代中国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的作用 (1)老子主张的‚反者道之动‛(道向相反的方面转 化)、相辅相成等思想‚对于中华民族影响很大‛, 也成为辩证法思想产生的重要渊源之一。 (2)“天人合一‛思想主张人与自然界和谐发展, 这与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相通,成为生态自然观和生 态文明观的重要思想渊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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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概论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
2.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的理论基础
(1)自然哲学是在农业和手工业、脑力劳动和体力 劳动分工的社会条件下,以天文学、数学等为基 础形成的整体知识形态,是哲学和自然科学相融 合的产物。
(2)自然哲学冲破原始宗教神话世界观的桎梏, 从哲学角度凭借经验和观察思考自然界,为朴素 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
自然辩证法-浅析自然观的历史与发展

自然辩证法-浅析自然观的历史与发展浅析自然观的历史与发展(DRAGON)[摘要] 自然观是人们对自然界的根本看法或总的观点,它既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的方法论。
自然观的形成和发展同自然科学的萌芽、产生与发展有密切1的联系。
要了解自然观首先要了解自然观的历史与发展。
本文依次讲述了了朴素辩证法的自然观、宗教神学的自然观、近代机械论自然观、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
并指出各阶段自然观的特点及意义。
只有理清自然观发展的不同历史形态,对其进行全面深刻地剖析,才能揭示其本质,从而有助于人们树立科学的自然观与发展观。
关键词:自然观宗教神学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是人们对自然界的一种认识和看法。
对自然界的看法主要受两个因素的限制:一是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二是受到和生产力相应的科学水平的限制。
在这两个因素之中,生产力因素是最基本的,因为对自然界的认识要通过科学来实现,而科学的发生和发展是由生产力决2定的。
它的产生、发展源远流长。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自然观,不同时期人类自然观也不同一、朴素辩证法自然观古希腊自然哲学的最初尝试,是想用一种理性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神秘主义来对自然界中所发3生的一切事件做出解释。
我们把16世纪以前的科学技术统称为古代科学技术,与之相适应的是古代朴素辩证法自然观。
古代朴素辩证自然观认为万物有共同的组成成分,肯定了自然界的物质性和统一性,把精神看作是物质的派生物。
古代朴素自然观从整体上对自然界的本质和规律做直观的考察,论述了自然界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辩证法,提出了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是世界万物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提供了一幅自然界的总图景。
但它也有历史局限:它在直观的基础上,运用理性思维,对自然现象进行笼统的、粗糙的哲学概括。
表现出直观性、思辩性和猜测性等历史局限性。
古代朴素辩证法自然观的基本特点:古代自然观最显著的特点是,从整体上对自然界的本质和规律作直观的考察,勾画了自然界的总画面。
由自然辩证法看科学技术的双刃剑效应

由自然辩证法看科学技术的双刃剑效应姓名:张杨学号:139310003[导语]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和自然科学观。
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的统一,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
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所开创的研究领域。
自然界本身的辩证法是通过自然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日益被揭示出来的,两个方面的研究密切相联,不可分割。
自人类进入近代社会以来,已先后有过三次科技革命,每一次均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但是由于科技功能所存在的内在矛盾,科学技术的确是一把双刃剑,每一项科技成果的诞生在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同时,也必然产生难以预料的负面影响。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这一问题已经为人们公认,并引起了不仅仅是科学界的深入探讨和关注。
[关键词]科学技术、科学、规律、自然辨证法、人类社会、双刃剑效应前言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三者并非是一个统一的概念,什么是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就是利用“有关研究客观事物存在及其相关规律的学说”能为自己所用,为大家所用的知识;科学即反映自然、社会、思维等的客观规律的分科知识体系;技术是泛指根据生产实践经验和自然科学原理而发展成的各种工艺操作方法与技能。
所以,讲科学和科学技术要有针对性,否则科学和科学技术的概念就容易混淆。
马克思主义认为,科学技术作为一种在人类社会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力量,是生产力的重要构成要素。
它一经渗透到生产力的各种实体性要素中去,就会转化为直接的现实的生产力,从而大大推进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
现代科技的发展及其愈来愈大的革命性作用进一步印证了上述观点。
正是在此基础上,邓小平通过对当代社会生产力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和时代特征的准确把握,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论断。
他在1988年9月会见外国客人时指出:“马克思说过,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事实证明这话讲得很对。
依我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而自然辩证法是研究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一般规律、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科学,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于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成果与活动进行哲学概括与总结的产物。
试论自然辩证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试论自然辩证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摘要:自然辩证法是居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各门具体学科之间的中介,是连接两者的桥梁。
本文通过分析科学与自然辩证法的发展历程,并从建筑学科中列举自然辩证法的作用,说明哲学与科学是作用于反作用,相互推动,相辅相成的关系。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科学技术;哲学;建筑设计0.引言恩格斯说过:“随着自然科学领域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
”这就揭示了要了解自然辨证法,就必须从交织着的两条重要线路入手,一条是明线,即人类发展史上的重大科学研究成果;另一条是暗线,即自然辩证法的发展。
1.科学的发展历程所谓科学,就是人类在不断实践中总结出的能够解决问题的理论。
科学并不是静态的知识体系,而是一个创造与发现的过程。
从伽利略对比萨大教堂吊灯的摆动感到好奇,由此研究出单摆的等时性原理;到哥白尼大胆质疑权威的“地心说”,提出“日心说”,从而掀起了一场近代自然科学的哥白尼革命,甚至为了捍卫这一思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这揭示了科学需要进步和发展,而绝不是墨守成规。
科学发展的成果也不仅仅局限于最后造福于人类的物质财富,更重要的是这种质疑的精神以及一次次的斗争给我们带来的自然辨证的科学方法。
2.自然辩证法的发展过程按照事物存在的固有联系和发展规则来认识世界的方法就是辩证法。
而自然辩证法的发展同自然科学的发展历程十分相似,自十六世纪西方近代史艳自然科学建立和发展起来以后,唯物主义哲学和唯物主义自然观相应地有了重大的发展。
但是那时的自然知识处于狭隘状况,那时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带有机械的形而上学的局限性。
而从能量转化、细胞学说和进化论这三大发现开始,形而上学的自然观被打开了一个缺口,使自然界的历史发展和普遍联系被日益提示出来,整个自然科学经历着从经验到理论、从分析到统合的发展过程。
在这样的背景下,自然辩证法被逐步建立起来。
并且通过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不断努力,系统的自然辩证法被建立起来。
3.科学技术与自然辩证法的关系虽然自然辩证法是研究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一般规律、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科学,但我并不认为自然辩证法是科学的科学,自然辩证法的关系,并没有谁高谁一等,或者是谁又受制与谁。
张功耀自然辨证法课件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

自然辩证法概论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科学技术研究的辩证思维方法 第二节 科学技术研究的创新与批判思维方法 第三节 科学技术研究的数学与系统思维方法
第四节 科学技术活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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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概论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技术方法论是以辩证唯物主 义立场、观点为基础,吸取具体科学技术研究中的 基本方法,并且对其进行概括和升华的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的核心就是辩证思 维。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的基本原则就是把 辩证法贯彻到科学技术研究中,将对立统一、质量 互变和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思想渗透到具体的科学技 术研究中,把握具体科学技术研究的过程。马克思 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的理论要素就是:分析与综合 相互映照,归纳与演绎相互结合,从抽象到具体的 辩证过程,历史与逻辑相互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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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概论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
二、归纳和演绎
(一)归纳
归纳是从个别到一般,寻求事物普遍特征的 认识方法。归纳推理不是必然性推理,其结论 具有或然性。在科学实践活动中,归纳是从其 情境密切相关的特定研究中得到在此情境适用 的一般性结论的。把归纳的结论推广到其他情 境时需要注意其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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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
在思维中坚持历史与逻辑的统一,要求:
①思维的逻辑进程与客观的历史进程相统一。事物的历史从 哪里开始,思维的逻辑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以历史起点 为逻辑起点,以历史的进程为逻辑的进程,按照历史发展的 必然性来具体地、历史地揭示事物的发展规律。 ②思维的逻辑进程与思维的历史进程相统一。思维的逻辑进 程是对思维的历史进程的概括,而思维的历史进程是思维的 逻辑进程的基础。思维的逻辑进程是以概括的形式再现思维 的历史发展。
从“科学技术哲学”到“科学技术学实现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的第二次调整

针对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的第二次调整方案,本次演示提出以下建议:
1、优化学科结构:加强自然辩证法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建立跨学科的 研究团队,促进多学科协同创新。
2、加强理论研究:深入探究自然辩证法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加强对科 学技术历史和哲学的研究,发掘科学技术发展的内在逻辑和规律。
3、注重实践应用:将自然辩证法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涉及科技创 新、环境保护、能源利用以及医疗健康等领域的问题。通过实践应用,自然辩证 法将更好地服务于人类社会的发展。
二、科学技术哲学概述
科学技术哲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主要研究科学技术的基本概念、方法论、 发展规律和社会影响等问题。它旨在从哲学角度审视科学技术,为科学技术的发 展提供思想支持和指导。科学技术哲学在当今时代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对于推 动科技创新、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自然辩证法与科学技术哲学 的内在
3、加强跨学科合作。自然辩证法和中国的科学技术学提倡多学科协同攻关, 这对于解决复杂问题、推动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在未来的科技研究中,跨学 科合作将成为一种常态。
4、社会问题。科学技术的发展不应脱离社会现实。中国的科学技术学社会 问题,利用科技手段寻求解决方案。因此,我们应该更加社会需求,发挥科技在 解决社会问题中的作用。
展望未来,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自然辩证法和科学技术 哲学将在新的历史阶段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对于科技领域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需要不断地从自然辩证法和科学技术哲学中汲取智慧和启示,为人类的可持续发 展提供思想支持和方法论指导。
自然辩证法的发展
自然辩证法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上逐渐发 展而来的。这一理论体系旨在研究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之间的辩证关系,强调自然 界和人类社会的统一性,以及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对立统一关系。在当代,自 然辩证法的研究领域已经从单纯的自然科学扩展到了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等多个 领域,成为一种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哲学思想。
在为国服务中发展自然辩证法——第三届全国科学技术哲学专家专题论坛综述

次 , 是要 包含评 价 的 、 范 的和实践 的内容 。相应 的 , 而 规 自然辩 证 法研究 的对 象领 域必 定会发 生重 大 的转移 , 即必须 由 自在 的 自然 界 , 向跟 人类 实践 活动 和社会 历 史 密切 相关 的人 类现 实 的 自然 界 。这 些变 化 并不 需 转 要改 变 自然辩证 法作 为一 门传 统学科 的许 多优 势 , 而且 事实 上 , 国服 务很 可能 已经 成为 自然辩证 法 学科 的 为
一
、
为 国 服 务 与 自然 辩 证 法
黄 顺基 教授 ( 中国人 民大学 ) 发展 自然 辩 证法 , 国服 务 》 在《 为 和《自然 辩 证法 在 马 克 思 主 义哲 学 中的地
位 》 主题 发言 中指 出 , 的 自然 辩 证 法 学 科 要 走 进 教 室 ( 养 国 家 建 设 人 才 ) 要 走 向 社 会 ( 究 国 家 当前 建 设
张 纯 成 教 授 ( 南 大 学 ) 题 为 《自然 辩 证 法 的 学 科 性 质 与 为 国 服 务 》 发 言 中 认 为 , 河 在 的 自然 辩 证 法 学 科 具
有科 技性 与哲 学性 、 哲学性 与 非哲学 性 、 非哲 学性 与人 文性 、 世界 性与 民族 性等性 质 。 自然辩 证法 进入 “ 马克 思 主义理 论研 究和 建设 工程 ” 当前 迫 切需要 解决 的问题 。 自然 辩证 法是 科学技 术学 的思 想理论 基础 , 是 自然
第 1 2卷 第 4期
21 0 0年 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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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学技术学”替换“自然辩证法”的再思考张功耀被我们称之为“自然辩证法”的这一门学科,究竟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自从它在我国草创以来就存在着许多争论。
其中,两次定名都采取了折中方式。
1956年国家制定12年科学发展规划时,用的是“自然辩证法(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哲学问题)”。
198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这个学科重新定名时,用的是“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尤其是近几年来学术界的自由讨论,我们对它有了更明确的认识:“自然辩证法”是以科学技术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群,相当于西方国家的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即“科学技术学”。
这意味着,经过学术界同仁多年来矢志不移的探索和呵护,我们终于在“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属性和学科内涵研究方面,进入了一个瓜熟蒂落的收获季节。
笔者在2003年用“科学技术学”与“自然辩证法”相互加括号说明的样式编写出版了教材,成了第一个“摘桃子”的人[1]。
但是,笔者并不想把“加括号”的样式进行到底,而是希望在更多的学界同仁自觉地收获这一成果的基础上,达到“去括号”的学科建设改革目标。
以科学技术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群在人类知识体系中,对应于宗教形成了宗教学,对应于教育形成了教育学。
从宗教活动到宗教学,从教育活动到教育学,经历的文化积淀和演变时间都比较长。
与宗教和教育相比,科学技术活动明显是一种后生的文化现象。
但是,科学技术对人类生活的影响是如此的重大,以至于很快就形成了以科学技术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技术学学科群。
它涵盖了以科学技术为研究对象的所有研究,包括科学技术的哲学研究和历史研究。
这个表述似乎引起了学界同仁的某些误解。
笔者已经注意到了一个带疑惑性的提法:“科学技术哲学究竟要走向何方?”[2] 其实,这个疑惑是不必要的。
产生这个疑惑的缘由,无疑是默认了“科学技术哲学”与“自然辩证法”相互加括号说明样式的天然合理性。
只要我们放弃这种“天然合理性”的默认,科学技术学是可以在学科分类意义上包括科学技术哲学的。
这意味着,无论科学哲学,还是技术哲学,都将在“科学技术学”替换“自然辩证法”之后继续沿着它既定的目标前进,不存在任何走向何方的问题。
甚至,“自然辩证法”还将继续以“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学”的名义继续发展下去。
但是,正如“资本论”不能替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一样,“自然辩证法”也不能替代整个“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学”。
中国学者开展科学技术学研究是比较早的。
与西方学者不同的是,我们一直在“自然辩证法”的名义下从事着这项工作。
正是基于这样的学术活动特点,龚育之同志在1996年较早地把“自然辩证法”描述成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技术论”[3]。
但是,自从我们把“自然辩证法”更名为与“科学技术哲学”相互加括号说明的样式以后,我们自己限定了自己的学术视野,把原来包罗多种学术方向和内容的“大口袋”(于光远语),缩成了仅限于哲学的“小口袋”。
事实上,科学技术的哲学研究只是我们这个学术团体中的部分工作,不是全部。
贺天平和郭贵春在2003年联合在《自然辩证法通讯》发表过一组统计数据表明,1981年至2002年,我国几个主要“自然辩证法”学术刊物发表的关于自然科学哲学问题研究的文章所占比例不到四分之一。
[4]这就足以证明,把“大口袋”缩成“小口袋”既不符合我们的学术传统,也不符合我们的学术实际,而要重新回归到“大口袋”,就必须从“科学技术哲学”扩大到整个“科学技术学”。
由于科学技术学具有了以科学技术为研究对象的独特学科内涵,这就使科学技术学具有了独立的“学科群”特征。
这个“学科群”特征是于光远同志最早阐明的。
他还最早指出过,其中许多“不属于哲学”[5]。
事实上,与宗教学可以在学科分类意义上包括宗教哲学、宗教社会学、宗教文化学相类似,科学技术学的studies,也完全可以在学科分类意义上包括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社会学、科学技术文化学等等的研究。
鉴于此,曾国屏同志一直倡导,在科学技术强力影响人类社会的今天,将这一学科群从哲学二级学科的地位下提升并独立起来。
[6]显然,实现这个设想,无论对于推动我国知识的全面进步,还是对于重振“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雄风,都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为什么要对“自然辩证法”更名?既然“自然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技术学”,保留“自然辩证法”作为它的学科名称又有何不可呢?众所周知,“自然辩证法”来自恩格斯一本未完成书稿的名称。
事实上,一个恰当的书籍名,并不一定就是一个恰当的学科名。
与《自然辩证法》相比,《资本论》具有更完整、更确定的理论体系。
但是,我们并没有用“资本论”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名。
理由很简单,《资本论》并没有反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全部思想。
显然,《自然辩证法》也没有反映“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学”的全部思想。
既然如此,不管恩格斯是否使用过“自然辩证法”做他未完成手稿的书名,用“自然辩证法”做学科名的理由也不是很充分的。
从术语学的角度讲,一个好的学科名应该满足如下条件:1、学科名称应该高度概括这一学科的学术内涵和外延。
“自然辩证法”侧重于“自然界的辩证法”。
这恰恰是我们最不能谈论的一个领域。
在另一方面,科学技术本身的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军事学、教育学、美学、文化学、宗教学问题,却是我们一直在谈,而且谈得很有成效的学术领域。
“自然辩证法”这个术语概括不了这些内容。
反过来,“科学技术学”却可以包括“自然界的辩证法”,因为,所谓的“自然界的辩证法”并不能在超越科学技术本身去讨论,而应该透过现有的科学技术成果去总结和展望。
否则,所有关于“自然界的辩证法”的讨论都毫无意义。
2、学科名称不应该带有意识形态偏见。
物理学、化学、天文学、社会学、政治经济学、哲学、教育学、等等,都是不带意识形态偏见的学科名。
也只有不带意识形态偏见的学科名,才能海纳百川,兼收并蓄世界文明进步的一切成果,才具有真正的学科意义,才能与国际学术界的术语体系相协调。
显然,“自然辩证法”没有满足这个条件。
3、学科名称不应该事先限定其研究方法。
“自然辩证法”这个学科名称事先限定了“辩证法”作为研究自然界的唯一方法。
这个被限定的方法至今没有摆脱黑格尔思辨哲学那种模式化的倾向。
无论是对自然界的研究,还是对科学技术本身的研究,我们首先应该倡导研究方法的多元化,不应该作茧自缚,作茧自缚是没有出路的。
根据这三个学科命名的基本准则可以判定,不难发现“自然辩证法”不是一个好的学科名,更改它是学科发展的必然。
尊重传统,面对现实从学科发展史的角度看,以“科学技术学导论”替换“自然辩证法概论”,既尊重了我们这一学科的传统,又充分考虑了当前这一学科发展现实。
这也是笔者主张以“科学技术学导论”与“自然辩证法概论”相互加括号说明出版教材的充足理由所在。
首先,“科学技术学”替换“自然辩证法”更加符合我们的学术传统。
我们的学术传统源自1936年于光远、艾思奇、章汉夫、孙克定、钱保功、李光等先生共同发起成立的“上海自然科学研究会”。
此后的1940年,吴玉章任会长、于光远任干事,在延安成立了“延安自然科学研究会”。
这两个学术团体所使用的名称都是“自然科学研究”(natural science studies)。
如果我们把技术也纳入其中,就成了“科学技术研究”(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
这正好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科学技术学”。
可见,用“科学技术学”替换“自然辩证法”,实际上恢复了我们以往的学术传统。
其次,用“科学技术学”替换“自然辩证法”更加便于国际学术交流。
关于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 的翻译,国内曾经有过一些争议。
在主编《科学技术学导论(自然辩证法概论)》的时候,笔者依据汉语的习惯主张把它译成“科学技术学”。
稍微有些眼光的都知道,以科学技术为对象的种种研究,在西方国家已经基本成形,而且每所大学都有。
有作为program(培养计划)的,也有作为course (课程)的。
70年代以来,由于科学技术引起的社会震荡越来越明显,这类课程和研究计划尤为受到重视。
笔者1996年10月在德国参加了“欧洲科学技术研究协会”(The 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EASST)的学术年会,他们的学术内容与我国的“自然辩证法”完全相同。
开放的中国应该自觉融入国际社会之中,而不应该长期游离于国际社会之外。
用“科学技术学”替换“自然辩证法”既尊重了我们的学术传统,又可以使我们更加直接而有效地与国际社会交往,这样的学科名称改革,利国利民,我们何乐而不为呢?[1] 张功耀,科学技术学导论(自然辩证法概论),中南大学出版社,长沙,2003年。
[2] 黄瑞雄,我国科学技术哲学研究到底应走向何方[J],哲学动态,2004(8)。
[3] 龚育之,自然辩证法在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1996年,第24页。
[4] 贺天平、郭贵春,回眸历史慨而慷[J],自然辩证法通讯,2003(3)。
[5] 于光远,一个哲学学派正在中国兴起,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南昌,1996年,第557页。
[6] 曾国屏,论走向科学技术学,科学学研究〔J〕,北京,200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