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陵水、三亚征地创新调查
海南陵水县征地还利于民创造“黎安速度”

和不少高新技 术项 目拟落户黎安镇。目
前 , 墩 村 8个 村 民 小 组 的 8 6户 农 民 大 2
分配不均 、 占 、 挤 挪用征地补偿 资金 , 但
不 负 责 具 体 征 地拆 迁 事 务 , 地 搬 迁 _ 征 [
并 建设临街 商行 2( 司, 万 多平 方 0 余1 1 )
米用于出租 。” 这些项 目开展起来后 , 仅
亩的框 架协议。黎安镇征地在创下速度
的 同时 更收 获 了 民 心 : 往 政 府 车 辆 入 以 村 被 村 民扔 石 头 , 在 镇 干 部 入 村 后 和 现
村民拉着手唠家常; 原先的“ 上访村 ”奇 , 迹般地成了镇里的先进村 ; 在大城市打 工 的大学毕 业生 如今成 为 回乡创业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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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 , 只要从最大限 度维护 群众合
法利益 出发 , 难 的事 情都好 办 , 地 再 征 工 程 照 样 也能 成 为 百姓 拥 护 的 ‘ 民心 工
程 ’ 。”
续 生产生活无保障 的问题 , 县政 府就地
安 置 被 搬 迁 村 民 ,按 照 征 地 总 面 积 的
购买农 村 医保和办 理 养老保 险 ……掐
村 官 关 注 的热 点 、 点 、 点 / — i c r i @1 3 C r 焦 难 E mal wzbb . n : 6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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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 主题公 园项 目征 地 工作顺利 推进 ,0天征 地 1 6 0亩 , 2 17 同时 实现农 民零 上访— —
民 造黎 刨 “安 逮
50 0 0元以上 , 比现在翻 一番 , 可 同时 告
别 面 朝 黄 土 背朝 天 的 历 史。
少, 征地 工作越 顺利 , 征地 费用的 节余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海棠区南田片区路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海棠区南田片区路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07•【字号】•【施行日期】2021.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海棠区南田片区路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海棠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三亚市总体规划和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对海棠区南田片区路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用地进行调查。
为做好该项土地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项目用地位于海棠区内,用地调查面积约247140平方米(海南三亚平面坐标系),具体的土地调查范围四至及坐标详见三亚市海棠区南田片区路网建设工程用地红线图。
土地权属(海南三亚平面坐标系)情况为海棠区海丰村委会集体土地约542平方米、龙海村委会集体土地约4716平方米、藤桥村委会集体土地约2125平方米、椰林村委会集体土地约430平方米、农民集体土地约953平方米、南田农场国有土地约211536平方米、部队土地约94平方米、市政府土地约7425平方米、三亚中业南田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国有土地共约19320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农用地约104032平方米(其中沟渠约612平方米、果园约55322平方米、旱地约5829平方米、可调整果园约222平方米、可调整其他园地约11522平方米、坑塘水面约1112平方米、农村道路约18810平方米、其他园地约6855平方米、水田约3748平方米),建设用地约134157平方米(其中村庄约2796平方米、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约21118平方米、公路用地约96477平方米、建制镇约13766平方米),未利用地约9057平方米(其中河流水面约394平方米、其他草地约8663平方米);该项目用地在《三亚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年-2030年)》(省政府同意入库版)中规划地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公路用地约244816平方米、旅游建设用地约1573平方米、其他设施用地约856平方米。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东天然气发电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东天然气发电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1.03•【字号】•【施行日期】2023.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东天然气发电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海棠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三亚市总体规划和项目建设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对三亚东天然气发电项目进行用地调查。
为做好该项土地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项目用地位于海棠区南田农垦融合示范区南侧,用地调查面积约123936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具体的土地调查范围四至及坐标详见三亚东天然气发电项目用地界址图。
土地权属均为海南农垦神泉集团有限公司(原南田农场);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约123701平方米(其中果园约100112平方米、坑塘水面约1009平方米、其他园地约2500平方米、水田约441平方米、橡胶园约19640平方米),村庄约235平方米;依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承诺将三亚东天然气发电项目用地纳入三亚市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的函》(三府函〔2022〕936号),我市承诺将该地块用地纳入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中,规划地类为公用设施用地。
上述用地涉及的耕地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时,从我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中统筹安排。
待完成占补平衡任务后,由海棠区政府按要求提供用地报批材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其列入当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并办理农转用及土地收回手续。
二、为做好该项土地调查工作,由海棠区政府负责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并组织实施该项目用地上的清点青苗、丈量地上附着物、丈量土地面积等土地补偿审核以及土地补偿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农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调查工作进行指导。
在调查工作中,土地调查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挠。
三、收回农场国有土地的补偿测算工作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号)规定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测算工作按《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的通知(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规定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棠区田湾队图书馆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棠区田湾队图书馆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29•【字号】•【施行日期】2024.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海棠区田湾队图书馆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海棠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三亚市村庄规划和项目建设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对海棠区田湾队图书馆项目进行用地调查。
为做好该项土地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用地位于海棠区内,用地调查面积约2989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具体的土地调查范围四至及坐标详见用地红线图。
土地权属均为海南农垦神泉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利用现状(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农用地约1574平方米(其中旱地约3平方米、其他园地约1571平方米),建设用地约1415平方米(其中公用设施用地约232平方米、科教文卫用地约1183平方米);该项目用地在《三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该项目用地在《三亚市南田片区田湾队村庄建设规划(2023-2035)》中规划为农场连队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上述用地涉及的耕地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时,从我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中统筹安排。
上述用地待海棠区政府按要求提供《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等报批材料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其列入当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并办理农转用及土地收回手续。
二、根据2008年10月13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对拟收回的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在依法报批前,海棠区政府应将拟收回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农场和所涉及的职工。
对拟收回土地的现状调查结果,必须经农场和所涉及的职工确认,并将农场和所涉及职工的知情、确认等有关材料作为收回土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学院路北段升级改造项目(高知园)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学院路北段升级改造项目(高知园)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2.15•【字号】三府办〔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学院路北段升级改造项目(高知园)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19〕20号吉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三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项目建设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对学院路北段升级改造项目(高知园)部分用地进行调查。
为做好该项土地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项目用地位于吉阳区辖区内,用地调查面积约4079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标系),具体的土地调查范围四至及坐标详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具的用地红线图(已在市规划委审核出具的用地红线范围内扣除已征收的用地及不符合我市多规合一成果的用地)。
土地权属(海南平面坐标系)情况为:三亚市热带植物园国有土地约3795平方米、中国热带植物园国有土地约99平方米、植物园国有土地约185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农用地约3764平方米(其中旱地约244平方米、其他园地约3520平方米)、建设用地约316平方米(其中公路用地约150平方米、城市约63平方米、村庄约103平方米);该项目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年调整完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规划为园地约1平方米、公路用地约4079平方米;该项目用地在《三亚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市多规合一,2016年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中均规划为公路用地。
上述用地涉及的约244平方米耕地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时,从我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中统筹安排。
待完成占补平衡任务后,由吉阳区政府按要求提供《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等材料后,市国土资源局将按程序办理用地收回及农转用手续。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天涯区大兵河东片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天涯区大兵河东片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1.13•【字号】三府办〔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市天涯区大兵河东片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20〕6号天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三亚市总体规划和项目建设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对天涯区大兵河东片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部分用地进行调查。
为做好该项土地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项目用地位于天涯区内,用地调查面积约34933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标系),具体的土地调查范围四至及坐标详见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三亚市天涯区大兵河东片区市政道路工程用地勘测定界图(已在市规划部门出具的用地红线范围内扣除不符合我市多规合一成果的部分用地)。
土地权属(海南平面坐标系)情况为天涯区桶井村委会集体土地约33211平方米、国家土地约14平方米、市政府土地约1708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农用地约15746平方米(其中水田约4908平方米、旱地约2140平方米、果园约900平方米、其他园地约1582平方米、有林地约3778平方米、坑塘水面约2438平方米)、建设用地约19013平方米(其中公路用地约585平方米、建制镇约1120平方米、村庄约9479平方米、采矿用地约7829平方米)、河流水面约199平方米;该项目用地已纳入《三亚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年-2030年)》(市“多规合一”2019年动态调整版)中,规划地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城镇建设用地约1408平方米、公路用地约33549平方米。
上述用地涉及的约7048平方米耕地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时,从我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中统筹安排。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水系工程项目(南滨段)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水系工程项目(南滨段)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0.23•【字号】三府办〔2022〕165号•【施行日期】2022.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水系工程项目(南滨段)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崖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对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水系工程项目(南滨段)用地进行调查。
为做好该项土地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项目用地位于崖州湾科技城内,用地调查面积约411407平方米(海南三亚平面坐标系),具体的土地调查范围四至及坐标详见用地界址图。
土地权属(海南三亚平面坐标系)为城东村委会集体土地约154947平方米、南山村委会集体土地约15583平方米、水南村委会集体土地约155520平方米、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三亚南滨投资有限公司国有土地共约59329平方米、海南甘蔗育种场等7家企业国有土地共约23927平方米、政府土地约2098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农用地约320581平方米(其中沟渠约24230平方米、灌木林地约185平方米、果园约8401平方米、旱地约39018平方米、坑塘水面约35742平方米、农村道路约15030平方米、其他园地约71454平方米、乔木林地约5891平方米、水浇地约280平方米、水田约120350平方米),建设用地约87822平方米(其中采矿用地约199平方米、城镇村道路用地约2460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约9467平方米、工业用地约4平方米、公路用地约1978平方米、交通服务场站用地约4713平方米、科教文卫用地约13127平方米、农村宅基地约44108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约10922平方米、特殊用地约599平方米、物流仓储用地约245平方米),河流水面约3377平方米;该项目用地在《三亚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省政府同意入库版)中,规划地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城镇建设用地为3674平方米、公路用地约1274平方米、非建设用地约406830平方米(其中Ⅳ级保护林地约61201平方米、后备林地约627平方米、市县产业用地约14平方米、滩涂约32平方米、未计入水库水面的河流湖泊水面约144197平方米、一般耕地约68729平方米、园地约122223平方米、自然保留地约9807平方米)。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三亚湾海坡片区控规HPA-01-12地块土地的通告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三亚湾海坡片区控规HPA-01-12地块土地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1.13•【字号】三府〔2015〕246号•【施行日期】2015.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三亚湾海坡片区控规HPA-01-12地块土地的通告三府〔2015〕246号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海南省国土资源厅以“琼国土资函〔2015〕1045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天涯区桶井村民委员会0.7808公顷集体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被征收土地规划性质:艺术传媒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东至海新路、西邻风情小镇、南靠新城西路、北至海榆西线(具体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被征收土地权属单位及面积:天涯区桶井村委会集体用地,面积:0.7808公顷。
四、征收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青苗补偿标准: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琼府〔2014〕36号)及《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修订)〉的通知》(三府〔2013〕43号)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一)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有关征地补偿标准规定,一次性拨付土地安置补助费。
(二)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就业保障,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琼府〔2013〕21号)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征地安置预留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2〕97号)有关规定办理。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通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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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陵水、三亚征地创新刘守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内容摘要:现行征地制度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同时,也带来大量社会问题,已难以为继。
海南陵水、三亚市政府探索新征地拆迁模式,让农民成为征地拆迁的参与者;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让农民分享城市化成果;创新留用地安置,培植适合农民从事的有稳定收入流的产业,实现了农民与政府的双赢,促进了和谐稳定与发展,值得在征地制度改革中予以借鉴和推广。
关键词:征地,土地增值收益,海南近年来,征地拆迁成为群体性上访的首位原因,征地问题占国土资源部信访案件的40%以上。
暴力强征、强拆等恶性事件呈多发且不断升级态势,在一些地方引发官民冲突,加大社会风险。
我们在海南实地调研中发现,陵水县大墩村、三亚市月川村民从为“誓死保卫土地”和政府发生多起冲突,到主动配合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前后形成巨大反差,为改革征地制度提供了经验。
一、海南陵水、三亚征地创新的做法与经验(一)让农民成为征地拆迁的实施者三亚市和陵水县政府在实施征地拆迁时,改变了以往先找好大企业作下家、政府实施拆迁的办法,而是明确政府在征地拆迁中的定位是主导但不包办,主要起指导、监督、宣传和协调保障作用。
征地搬迁工作由村委会负责实施,确立被征地农民的主体地位。
具体做法是:政府在对被征地区块的地上附着物等进行市场评估后,将征地补偿总费用和工作经费“打包”给村委会或居委会,由其成立的股份制公司实行拆迁。
公司在按照法定标准给予村民拆迁补偿后,结余费用由全体村民共享。
让农民成为征地的实施者,已体现出明显的优势:一是化解了征地过程中政府、开发商与农民的矛盾冲突。
我们在三亚市和陵水县的试点村调查时发现,新办法使被拆迁人和拆迁人成为同一个利益主体,充分调动起每个被拆迁对象的积极性,使征地拆迁这一在许多地方被称为“天下第一难”的事,竟然变得非常“简单”!自1994年以来多次强拆均未完成拆迁改造的月川村,2007年仅用了三个月,就基本完成了拆迁安置工作。
二是杜绝了困扰所有地区征地拆迁中的违规违建问题,使城市化成本大大降低。
政府采取包干补偿办法后,村民明白,在青苗、坟墓上的补偿资金多了,留给公司发展的资金就少了,可以开展的项目就随着减少,自己的利益自然也就少了。
因此,如果有人抢建抢种,就会侵害其他村民的利益,村民之间自然形成有效监督,杜绝了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抢种抢建甚至造假坟的行为。
三是保障了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施国际旅游岛陵水海洋主题公园11670亩土地征收时,大墩村拆迁公司没有聘请评估公司,而是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组织村民对拆迁地、青苗地等类地块上的附属物进行自主评估,节约了近100万元的评估费。
由居委会和村民成立开发公司负责对自身地块的拆迁工作,负责改造后的不动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具体测算拆迁成本,从根本上杜绝了由政府、开发商实施拆迁过程中产生的“灰色收入”以及特殊利益群体,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大墩村项目拆迁结束后,农民集体通过地上青苗附着物补偿等节余5700多万元,加上10%的工作经费和10%的不可预见费,共获得9700多万元的村办股份企业发展资金,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解决失地农民就业、生活来源和长远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让农民分享城市化成果三亚市在城中村改造试点中,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制订了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同地同价的补偿原则。
先以政府指导价,按被征土地和拆迁房屋面积对被拆迁人予以足额货币补偿和过渡安置,其后由农民自主拆迁腾地。
政府再进行土地招拍挂,将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各项税费后,扣除20%作为政府前期规划和基础设施投入经费,剩余部分全额返还农民。
三亚市25度阳光片区(商品房)征用月川居委会26亩土地,返还土地出让收益3200万元,平均每亩123万元,是土地补偿款的38倍。
月川居委会五组一块13亩的土地,返还土地出让收益1120万元,是土地补偿款的350倍。
陵水县在实施国际旅游岛陵水海洋主题公园征地拆迁时,对大墩村实行海南省最高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中集体农用地补偿5.7983万元/亩;原属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的,按60%(3.4789万元/亩)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以每亩2万元、每个坟墓4200元的标准包干给村集体实施。
相比邻县商业用地(雅居乐住宅项目)征地时仅1.5万元/亩的补偿款,大墩村民得到的补偿要高得多。
另外,地方政府允许村委会在旧村改造时,将节余的389亩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行公开招拍挂,拍卖价158万元/亩,共获得6.1亿元土地收入,村集体将所获得的土地出让收益作为村民建房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陵水县由农民集体直接将集体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的办法,在国内尚属首例。
它让农民直接分享土地级差收益,实现了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的同地、同价、同权。
(三)创新留用地安置,培植适合农民从事的有稳定收入流的产业为了切实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陵水县政府按照征地总面积的8%给村委会留足建设用地。
村委会可在为村民建安置房屋后将其余土地转化为商业地产,通过土地市场将其挂牌拍卖或自己创办集体企业。
在安排留用地时,县政府采取优先安排的办法,将所规划项目区内基础设施最完善、地理位置最佳的优越地段优先安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并从规划、产业发展方向加强引导,扶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特色商业,参与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让被征地农民从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得到实惠。
以海南国际旅游岛陵水海洋主题公园建设为例,县政府共征用黎安镇大墩村集体土地3108.56亩,按8%的比例给黎安镇大墩村委会的留用地为248.68亩,将海南国际旅游岛陵水海洋主题公园项目中地理位置最优越、并在建设规划中确定为商业、住宅一体的地块优先安排给大墩村发展旅游产业,村委会拟使用该地块与知名企业联合兴建五星级酒店。
他们还计划在新村安置点规划建设4栋320间公益酒店和超市、市场自行经营或出租,保障农民长久收入。
月川社区在新模式下实施的拆迁改造,不仅极大地改善了原住民的居住条件,还让他们拥有了价值更高的、作为重要收入来源的出租房和铺面,每户2~3套房,月租金在8000元以上。
政府还给月川居委会留用地127.7亩,村委会已在这块地上盖起了酒店、市场等。
目前,月川居委会每年集体经济收入1000多万元,2010年村民人均收入13000元,人均固定资产达70多万元。
留地、留物业安置的办法,使农民集体土地变成了可资本化的财产权,是城市化过程中兑现农民土地财产价值的重要形式。
在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发展与农民能力相适应的产业,解决他们的就业和收入来源,是落实法律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根本。
陵水县政府的办法是,将项目建设中的建筑、土方、园林绿化等工程交由村公司承建;鼓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组织将集约用地后腾出来的集体土地为附近项目建员工村、员工俱乐部、出租铺面等,为农民提供固定而可靠的收入。
比如,在实施海南国际旅游岛陵水海洋主题公园时,地方政府将征地、土地平整、公墓建设等配套服务交由村股份公司进行,农民集体从中赚到了几千万元的利润;将40辆出租车的运营交给黎安镇大墩村委会的村办企业经营,解决了该村80人的就业;把项目建设中需要的混凝土、节能环保砖交给村委会经营。
目前,混凝土搅拌站和节能环保砖厂已建成投产,按照设计的生产规模,每年可创造利润近3500万元,全村3480人,每人每年可分到利润1万元。
三亚市政府在征地拆迁前,就帮助村集体成立股份制公司,其主要职能是前期负责拆迁,后期经营和管理集体资产,确保村民对村级组织领导人的监督,保障村民获得分红收益。
陵水县政府支持大墩村村民共同成立股份公司,管理和经营集体土地资产,为了经营好公司,他们还从外地聘请了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管理、指导生产。
在新征地模式下,长期上访、冲突不断的月川村悄然息访,曾经以命相搏抵抗征地的大墩村实现了“零上访”。
农民参与了城市建设,实现了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权,真正做到了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条件发生了巨变,为党和政府赢得了民心。
二、完善征地制度的几点政策建议从海南化解征地矛盾的经验来看,只要政府在征地拆迁中,主动走到农民中去,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思考征地解决之道,将农民的权益纳入城市化进程中一并考虑,地方发展就能得到农民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征地难题就能迎刃而解,而且还能换来农民对党和政府的衷心拥护,促进社会和谐。
(一)改变现行征地拆迁模式,让农民成为征地拆迁的实施主体和受益者海南等地的经验表明,让农民成为征地拆迁的实施主体,从征地拆迁的开端就能得到一笔收入,将征地拆迁成本与农民利益捆绑,避免了政府与农民的直接对立,解决了传统征地模式下地方政府陷入无解的违规违建导致的城市化高昂成本。
新的征地拆迁方法,政府不要支付违章建筑和抢建抢种的款项,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补偿给违章建筑和抢建抢种的款项一般都大于50%。
新的征地拆迁方式财务成本低、行政成本低、老百姓收益高。
在征地制度改革中,应推广由农民集体成立征地拆迁公司,并作为征地拆迁实施主体的做法。
地方政府经过合理评估后,将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统一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节余部分归农村集体组织合理分配使用。
(二)实现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权政府征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按照农用地价格的标准补偿,必须按非农用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不管城市规划区内还是城市规划区外,都应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的存在,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同国有建设用地一样出让其使用权。
(三)切实落实“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借鉴海南陵水和三亚的做法,地方政府在征地时,必须留一定比例建设用地供农民长期使用,发展农民有稳定、长远收入的产业,切实实现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
政府在项目资源的配置上要将有稳定、持续、较好收益的项目配置给被征地农民。
在项目开发中,政府的采购制度要向农村集体组织倾斜。
政府还要帮助农民完善经济组织结构,健全农村治理结构,保障全体村民长期、公平获得土地增值收益,以及将被征地农民纳入与城市职工同等的社保和养老体系。
来源::《改革内参·综合》201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