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专业合作社创造农民新概念 精品
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

七、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组织的比较
(5)办合作社的门槛比办公司要低得多。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于合作社的出资问题有非常宽松的规定,农 民入合作社可以出资也可以不出资。但是公司则有最低注册资本的 要求,比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要求有三万元注册资金。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宗旨
合作社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有其独特的宗 旨和目的。合作社是劳动者结成的利益共同体, 是劳动者进行自我服务的组织。合作社根据社员 的愿望和要求,开展业务经营活动,并通过组织 力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使社员的利益得到 保护和实现,客观存在的根本目的不是获取利润, 而是为全体成员提供多种所要的服务,最终实现 共同富裕。因此,为成员服务是其始终不变的宗 旨。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义和作用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增强农民民主管理意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的 重要途径。 农民专业合作社,最大的特点是“民办、民管、民受益”,坚持 民主、合作、诚实、守信的原则,弘扬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精神。 合作社的发展可以培养成员之间的互助精神,增强成员的民主管理意 识,积累成员的民主管理经验,创造出互信互帮互助的和谐人际关系。 农民参加合作社,既有利于农民科技意识,营销能力和合作精神的培 育,又可以增强农民自己的集体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广 大农民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提高的能力,进而推进 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
七、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组织的比较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传统的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 合作社的区别 传统的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是把农户 的土地、牲畜、农具、资金等合并为“大集体”,把社员 作为劳动力、客户,听令于外部命令,搞“统购统销”。 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参加的,保留了农民独立 的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专门为成员搞好经营而服务的组织。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经济组织的一种新型形式,它是农村公益性社团组织,以发展农村经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并为社员谋求福利为主要目的,是集体经济的一种形式。
随着我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成为我国加强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背景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我国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出现的,是一种新兴的农村经济组织形式。
在传统的农村三资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形式不断被时代淘汰的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却逐渐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推崇。
这得益于它在发展农村经济方面的独特作用和优势。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由农民自愿组建、具有固定名额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其他社会公民依法入社、向社员提供有关生产经营服务、进行经济合作、实现共同利益的民间合作经济组织。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1.优化资源配置:将小农户的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资源优化配置,增加农民收入。
2.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将获取更优质的种植技术、市场信息和金融服务,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能和经济效果,进而提高农民收入。
3.推进农村产业结构升级: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特色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等新的农业产业链,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4.优化农业生态环境: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资源整合、环境保护、农业科技推广等方面的作用,实现了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可持续发展。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近30.8万家,社员人数已达1.66亿,合作社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农民受益面达到1.2亿人。
总的来说,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未来,应继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质量,发挥其资源整合、生产组织、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优势,推进农村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致富。
同时,政府不断推出扶持政策,力求协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更大作用。
农民合作社名词解释

农民合作社名词解释农民合作社是指由自愿组成的、以农民为基础、以合作经营为主要形式的经济组织。
它以协作、共同经营和共同分配为原则,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发展和管理。
农民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织的一种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农民合作社的形成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期,是乡村经济发展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
20世纪初期,俄国是第一个将农民合作社制度引入国家农业经济之中的国家,西方发达国家也先后建立了农民合作社。
20世纪50年代初期,中国农村实行“废除所有制、迅速实行几亿农民的互助合作的步骤”的思想路线,大力推行农民合作社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民合作社,实现了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
农民合作社具有以下特点:1.自愿性。
农民合作社是由农民自发组织成立的,参与者完全自愿。
2.民主性。
农民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制度,采用群众性、代表性等不同的决策方式,保障农民的权利。
3.经济性。
农民合作社是一个经济合作组织,实行农资、农业机械、生产资料、产品收购等经济活动。
4.集体性。
农民合作社的经济行为以集体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5.分配性。
农民合作社的分配原则为“按劳分配,实行集体福利”。
农民合作社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产水平和生活水平。
农民合作社的主要职责是为农民提供生产资料和技术、促进生产、推广科技、提升产品质量、开拓市场销售等。
农民合作社的种类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生产性合作社。
生产性合作社主要起到集中资源、协同经营、提高效益的作用。
2.交易型合作社。
交易型合作社主要起到农民集中销售、谋求更好的市场价格、保障产品质量等作用。
3.综合型合作社。
综合型合作社集生产、销售等多种功能于一体,提供综合性服务。
农民合作社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中,曾经历了多次变革和调整,但是在整体上,农民合作社在促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未来,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发展的加速,农民合作社在农村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将逐步得到提升。
乡村振兴那四新

乡村振兴那四新
乡村振兴是中国新时代的重要策略,旨在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水平。
为了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我国提出了“四新”概念,即新产业、新业态、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农民。
首先,新产业是乡村振兴的核心,是实现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之一。
新产业包括现代农业产业、绿色食品产业、旅游休闲产业等。
通过推动这些新产业的发展,可以有效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其次,新业态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农村传统产业与现代服务业相结合的产物。
新业态包括电子商务、农业旅游、农产品加工等。
通过发展新业态,可以有效带动乡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民的创业机会和收入水平。
第三,新型经营主体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是推动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新型经营主体指的是农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形式的农业经营组织。
通过成立这些新型经营主体,不仅可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还可以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
最后,新农民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对象,是实现乡村振兴的积极参与者。
新农民指的是具有现代化意识、创业精神和专业技能的农民。
通过培养新农民,可以推动农村人才队伍的建设,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总之,乡村振兴的“四新”战略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新产业、新业态、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农民的发展,都是推动乡
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的重要手段。
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这些新要素的作用,努力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村经济的腾飞。
《农村专业合作社》课件

目录
• 农村专业合作社概述 •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类型与模式 •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与管理 •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与运作 •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效益与影响 •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未来发展与挑战
01
农村专业合作社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农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农民自发组织,以提供农业生产 、销售、服务等活动为主的合作经济组织。
介绍合作社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以及 编制方法和要求。
合作社的财务分析
合作社的财务风险管理
探讨合作社面临的财务风险,如何进 行有效的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
分析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包括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等。
04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与运
作
合作社的经营策略
确定经营目标
引导合作社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组织效率和凝 聚力。同时,建立健全的服务体系,为合作社提供技术、 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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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对农业发展的影响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01
合作社引导农户调整种植结构,发展特色农业和高效农业,优
化农业产业结构。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
02
合作社通过统一生产标准、加强质量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
全水平。
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
03
合作社统一销售农产品,提高市场议价能力,增强农业市场竞
争力。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未来发展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合作社提供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优化资源配置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合作社的社会效益
增强农民的自我组织能力
合作社提供平台,让农民能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高农民的 自我组织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1.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集中采购农资、统一销售农产品、共同投资兴办农业加工企业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的收入。
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还能通过集体经济组织的特点,改善农民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2.加强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通过集中采购农资、统一技术培训等方式,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
合作社还可以通过与农业科研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合作,为合作社成员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农民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3.促进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升级。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通过统一采购和销售等方式,实现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和集中化经营,促进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升级。
合作社可以协助农民进行农产品加工和品牌建设,提高产品附加值;可以引入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还可以促进农产品的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4.保护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充分发挥农民集体经济的优势,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合作社能够代表农民与政府和企业进行谈判,争取合理的政策支持和经济利益。
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还能够通过社员大会等形式,提高农民的参与意识和组织能力,推动农村民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5.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通过与农村其他产业的合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合作社可以与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形成产业联盟或合作关系,共同参与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可以与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等产业相结合,发展农业旅游和乡村文化产业。
这些举措能够带动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总的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通过集体经济组织的方式,提高农民的生产力和经济效益;通过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通过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升级,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同时,还能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实现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和业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和业务渭南市农广校张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改革不断深化中出现的新生事物,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新成果。
农村改革以来,农村实行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立了农户的市场经营主体。
但一家一户经营规模小、应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弱,在生产和经营中遇到很多困难。
因此,一些农村能人、专业大户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自发组建了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协会,为农民群众解决信息、技术、资金、供销等方面的问题,较好地解决了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衔接问题,被群众称为“贴心会”、“致富会”。
但同时,协会没有法律地位,只服务、不经营,有支出、无收益。
为解决这一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6年10月通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年7月1日实施。
这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和业务1.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这是法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概念的基本叙述,是法律用语,理论性强,其理解包括四层意思:(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基础,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也就是说现在农村实行的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构成,是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
实际指的是与同类产品生产经营相关的个人和单位,都可以参加或成为合作社的社员。
(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是自愿联合、民主管理。
实际就是我们常说的“民办、民官、民受益”,社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愿加入,自由退出。
(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是互助性经济组织。
既有着一般企业的市场地位,在市场经营中同样要获取最大效益。
但又不同于一般企业,是以成员的互助合作为基础,对成员不以营利为目的,合作社把市场上赚的钱要通过分配返还给成员。
2023年农业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示范文

2023年农业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示范文2023年农业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示范文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关注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农业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旨在实现农民的合作经营和共同发展。
以下是2023年农业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的示范文,希望能为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一些启示。
一、农产品生产与销售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首要任务是实现农产品的高效生产和销售。
合作社可以组织农民共同开展农产品的种植、养殖、渔业等活动,并通过合理的生产计划和技术指导,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同时,合作社可以利用市场信息,协调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二、农资供应与技术服务为了帮助合作社成员提高农业生产的能力,合作社可以开展农资供应和技术服务业务。
合作社可以与农业企业合作,提供农业生产所需的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产品,并为农民提供科学的种植养殖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通过提供全方位的农资供应和技术支持,合作社可以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益和竞争力。
三、农产品加工与深加工为了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延长产业链,合作社可以开展农产品的初加工和深加工业务。
合作社可以投资建设农产品初加工厂和深加工厂,对农产品进行初步加工、分级、包装等工序,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同时,合作社还可以探索农产品的深加工技术,将农产品加工为更高附加值的精深产品,提高农产品在市场中的地位和竞争力。
四、农业旅游与农业观光随着人们对农业生产的关注和对农村旅游的需求增加,合作社可以开展农业旅游和农业观光业务。
合作社可以开发农业观光景区,展示农业生产的过程和成果,吸引游客参观和体验农业生产。
同时,合作社可以提供农家乐、农产品体验、农业科普教育等服务,增加农业产业的附加值和发展空间。
五、农业保险与金融服务为了帮助农民应对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合作社可以开展农业保险与金融服务业务。
合作社可以与保险公司合作,提供农业保险产品,为农民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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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合作社创造农民新概念
1农民在农业结构调整中遇到了缺信息,缺市场,缺技术和农产品卖难,加工增值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难等问题。
农户经营的规模小、生产专业化和组织化程度低已经成为影响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瓶颈问题。
实践表明,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
目前,浙江全省共有各类比较规范化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个,其中涉及种植业的个、养殖业的个、加工业的个、农村运输业的个。
在这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中,以乡镇为范围开展活动的个,跨乡开展活动的个,跨县开展活动的个,这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以农民为主体,自愿联合,互助合作。
专业合作组织由农民自愿组织而成,尊重农民的意愿,入退自由,不改变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和生产资料的权属关系。
在专业合作组织内部成员实行分散经营的基础上,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诸环节,开展新的联合与合作。
二是以合作为前提,能者牵头,形式多样。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虽然是由农民自愿组合的,但大多在能者的牵头下组织起来的。
这些能者有的是种植大户,贩销大户,有的是农业龙头企业,打的是农产品市场,在当地有较高的威信,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凝聚力。
三是以维权为目的,协调行动,保障利益,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对内服务每个成元,协调行动,统一品牌,统一标准,不以营利为目的;对外统一经营,直接进入市场,追求利润最大化。
通过联合,提高了淡判地位,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交易成本,可以分享流通和加工环节的利润。
四是以利益为纽带,市场运作,民主决策。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内部的每个成员既是利益共享者,又是风险承担者。
其在不同程度上根据农产品投售数量返还利润,或根据劳动,资本的投入量分红。
内部各类事务由社员会员会议或代表会议,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协商解决,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五是以产业为依托,逐步推进,不断发展。
围绕当地主导产业来组建,在促进产业化发展中壮大自己。
按照牵头者和依托单位的不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分为四种类型:能人依托型。
是由专业技术能手和专业大户牵头兴办的。
其最大特点是组建和运行过程中的自发性和独立性,主要依靠能人开展活动。
企业资本依托型。
是依托某一企业实体,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当地支柱产业和拳头农产品,建立“企业实体专业合作组织农户”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经济实体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加工购销企业实体,即从事农产品加工,购销,储蓄的农业龙头企业;二是部门经济实体,即职能部门系统中直接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实体。
职能部门依托型。
是指在科协,农业局、林业局、农技推广站等职能部门扶植下组建的专业合作组织。
这些职能部门利用其人才、技术和设备的优势,吸收有关部门和农民参股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供销社依托型。
由农村供销社牵头与专业农户合作兴办专业合作社,是通过依托供销社的人员、机构,固定资产或设施而组建起来,以农用生产资料供应和农产品加工,销售为主要业务。
由于有供销社庞大的体系和物质基础做后盾,以它为依托而建立起来的专业合作组织,一般比较稳固。
具体可分两种:—是挂靠型,即供销社在组建和运行时只起指导和牵头作用,供销社委托有关人员筹建专业合作组织或在理事会中任职,并利用其所拥有的机构或设施为会员提供服务,但彼此在财产方面保持相对独立性,多数以供销社为依托的专业合作组织都属这种类型;二是—体型,即供销社以人股形式加入专业
合作组织,同会员结为利益共同体。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兴起时间虽然还不长,但却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支柱产业的培育。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对于引导广大农民围绕区域特色调整结构,培育主导产业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慈溪的优质蔬菜,新昌的长毛兔等,都是通过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所依托的龙头企业引进或者培育起来的,并已发展到一定规模,成为当地的创汇产品,农业支柱产业和农民的重要增收来源,带动了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效益农业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农村专业合作社通过为农户提供市场信息,牵线搭桥,自销代销和自办实体进行农产品加工等方式,把农产生产的农产品有序地引向市场,从而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增强了农民承受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
嵊州市兔业合作社自年成立以来,一方面及时向入社兔农和其他农民提供兔毛种兔信息,另一方面由购经销兔毛。
几年来,共收购种兔万多只,兔毛多吨,有效地保护了兔农利益,避免了兔业生产的大起大落。
二是促进了农业科拄成果的推广,提高了农产品科拉含量。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创办科技示范点户,示范园,举办培训班,请专家讲课,发技术资料等方式,及时地将农业新技术、新知识传送给当地农民,加快了农技推广速度,提高了农产品科技含量。
四是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推动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以其自身特有的民办性、合作性和专业性等优势,为会员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解决了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统”不起来,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包揽不了、农民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形成了功能较全的服务机制,推动了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诸暨市出口蔬菜专业合作社,近年来,通过为社员和菜农提供种子,农资,资金,技术,购销等系列服务,有效地调动了农户的种植积极性,入社农户已达多户,种菜农户扩大到多户,种植面积达到多亩,成为当地的出口蔬菜基地,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