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普招工作安排

合集下载

陕西省教育厅发出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发出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Ge匿
l A
政 策指南
陕 西省 委 高教 工委 与 西安 碑 林 博 物 馆 共 建廉 政 教 育基 地
本刊讯 ( 记者杨 晓青 实 习生赵辰 萱) 4月 3日, 陕西省 委高教工 委和西安碑林博物馆廉政教育基地共建协议签字暨揭牌仪式在西安碑 林 博物馆举行 。仪式 由西安碑林博物馆纪委书记殷慧明主持 。
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副书记 、 省高教纪工委书记郝利 生在讲话 中指 ,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 大力弘扬廉政文化 、 建立高教 系统廉 政教育基 郝 利 生 书记 与 强 跃 书 记在 共 建 廉 政 基 地 协议 书上 签 字 出,
地, 是陕西高教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一件大事 , 对于丰富高校廉 政文化建设 的理论和实践 , 深入推进高教系统反腐 倡廉 工作 具有 重要的意义。他强调 , 全省各 高校要 以建立
仪式最后 , 郝利生书记与强跃书记现场签署了共建廉政教育基地协议书 , 并与刘永宁组 长为“ 陕西省高等
教育系统廉政教 育基地 ” 揭牌 。
省高教纪工委副书记张春校 、 陕西省 文物局纪检监 察室 主任刘翔 、 西安交通大学 、 西北工业大学 、 西北大
学、 西安理工大学等 1 2所高校的纪委书记参加 了此次活动 , 并一 同参观了廉 政碑刻展览 。
2 0 1 4年 第 4期 , 总第 1 0 0期
4 7
按照教育部 等七部委 的相关规定 , 我省将逐步取消公办普通高 中择校 生 。2 0 1 4年普通高 中招 收择校 生 的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本校 招生计划 的 2 0 %以内。择 校生招生必须 执行 “ 三限” ( 限分数 、 限人 数 、 限收费 ) 政
得 单独组织 考试 , 提前 录取 。对于违 规招生 、 影 响招生秩序 的学校要严 肃查处 , 情节 严重 的要 追究相关 人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4]19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4]19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4〕19号)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后方基地教育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为做好2014年本市普通高校的招生工作,我委制定了《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切实做好2014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附件: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4年3月18日附件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1999〕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继续做好平行志愿、高校自主招生和应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高招改革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促进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平稳开展,促进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并探索试行考试招生改革,促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2014年度本市市属普通高校安排在沪招生规模约4.78万人。

各普通高校的招生专业必须是经教育部或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备案的专业。

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

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

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14〕5号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政府有关部门: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以促进公平和素质教育为重点,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高考环境综合治理,做好招生服务和宣传工作,确保高校招生安全、公正和有序实施。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一)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

招生工作要做到“十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二)加强对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宣传内容的审核和监督。

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高校招生章程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省教育厅网站和本校网站上分别发布,招生章程一经发布,不得随意变更。

(三)完善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公示办法。

要重点加强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民族班、民族预科班、注册入学、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招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及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对相关专业(专项)测试工作的领导,并实施严格的公示制度。

所有申请享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需就其对应的加分项目向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申报。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制定专门办法,会同公安、民族事务等部门联合审查考生户籍、民族等特征信息。

(四)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

确保所有考生可在高校招生各阶段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

二、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一)强化考试的综合治理。

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要始终高度重视考试的安全管理,继续完善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对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细化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完善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进一步提高高考安全保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教育部部署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教育部部署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教育部部署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2014年,教育部将继续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等,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进一步缩小区域入学机会差距,提高农村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各省(区、市)和高校要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十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2014年重点加强对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民族班、民族预科班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录取要求、录取结果的全部公示。

(教育部网站,2014年3月28日)教育部要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统进入教材和课堂近日,教育部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规划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分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大学等学段,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各学段“教什么、怎么教”,《纲要》力求根据各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设计教育要点。

同时,在各学段的教学要点和教学任务中,力求做到三个“全覆盖”:一是学科课程全覆盖,将教育内容体现到德育、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主要课程中去。

二是教学环节全覆盖,包括课堂教学、课堂外教学、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

三是教育人群全覆盖,从小学一直到大学,整体贯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人民日报》2014年4月2日,作者:董洪亮)中小学有了区域教育质量“体检指标”近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发布了全国首套区域教育质量健康指数。

据介绍,这是全国首套独立于教育行政部门的第三方评价体系。

2014年招生办工作日程安排表(高考、对口、成考)

2014年招生办工作日程安排表(高考、对口、成考)

2014年招生办工作日程安排(高考、成考、对口)2013年11月中旬:①召开高考报名会议,各校成立2014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②召开班主任会议,校长与班主任签订2014年高考报名责任状;③各校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填写诚信书,按应、历届分别填写《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④各校上报艺术类考生报名人数。

11月17日:各校于16:00之前设置完成艺术类考生预报名号段。

11月18日-19日(同时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网上报名交费)①各校组织艺术类应届考生扫描二代身份证,读取身份证相关信息;②各校组织考生填写网上报名预填表;③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录入相关信息;④现场采像;⑤现场打印确认表,组织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字。

11月20日:①各校组织艺术类非应届考生扫描二代身份证,读取身份证相关信息;②各校组织考生填写网上报名预填表;③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录入相关信息;④现场采像;⑤现场打印确认表,组织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字。

11月22日:再次核查艺术类考生报名资格,公示艺术类考生报名花名册11月23日:①各校上报县招办材料:①艺术考生各种基本信息、照片;②各校上报艺术考生《安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③放弃高校录取参加2014年高考报名考生相关证明(录取通知书或档案).12月1日:各校于16:00之前设置完成大文、大理、体育类考生的预报名号段。

12月2日-7日:①各校组织应届考生扫描二代身份证,读取身份证相关信息;②各校组织考生填写网上报名预填表;③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录入相关信息;④现场采像;⑤现场打印确认表,组织考生现场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字。

12月8日-10日:①各校组织非应届考生扫描二代身份证,读取身份证相关信息;②各校组织考生填写网上报名预填表;③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录入相关信息;④现场采像;⑤现场打印确认表,组织考生现场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字。

12月11日-15日:各校复核各类考生报名资格。

2014年江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通知【2】

2014年江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通知【2】

2014年江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通知【2】七、建档21、考生纸质档案建档工作由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组织县(区)招考办集中进行。

高考考生的纸质档案须由县(区)招考办统一保管,并要严格密封,严禁由中学代管。

考生凭院校《录取通知书》、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民办高校录取考生必要)和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原件领取纸质档案,自行带交录取院校报到。

县(区)招考办必须做好考生领取档案的交接记录。

考生档案须具备如下材料:(1)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2)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3)考生高中阶段有关档案材料;(4)考生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5)报考有外语口试、徒手画要求或享受优惠的考生还应分别具有下列材料:①《外语口试成绩记载表》;② 徒手画;③《享受优惠考生登记表》及其证明材料。

对有外语口试、徒手画或符合享受优惠的考生,县(区)招考办在建档时必须在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上加盖有关戳记,并且按规定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中。

八、招生章程22、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23、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

高校的招生章程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

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24、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关于做好2014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做好2014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做好2014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区、市招考办,局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6月普通高中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4]17号)精神,现将我市2014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一)考试时间:2014年6月27日—7月2日(二)科目安排:感谢你的观看二、报名工作时间安排三、报名条件本次考试10个科目全部开考。

报名考生的考籍号、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和外语小语种等考籍信息依据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平台,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提供。

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6月普通高中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4]17号)规定,没有取得考籍、考籍信息中无学生照片信息、感谢你的观看考籍信息中无身份证号的学生不能报考。

各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要求,在报名前做好学籍信息维护工作。

四、网上报名和缴费(一)考生报名通过网上进行,报名过程分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密码、选择考试科目、确认报考信息、缴费、打印报考确认单等环节。

(二)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入“网上报名”栏目,打开“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链接。

(三)点击“考生个人报考”按钮,输入考籍号(学籍号)、身份证号和密码(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首次登录时需修改默认密码,修改成功后,考生可以选择报考科目。

选择完成后考生要进行确认,确认后将不能修改,再次登录只能查询。

(四)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籍所在学校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报名时进行个人信息注册的考生,到网上注册时所选区、市招考办缴费),由相应的学校或区、市招考办负责登录系统完成考生缴费信息标记工作。

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五)收费标准考生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2〕108号)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科次16元。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4.18•【字号】渝教招考[2014]10号•【施行日期】2014.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10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在渝招生的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落实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做好招生服务和宣传,确保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安全、高效、规范、有序,现将《重庆市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4年4月18日重庆市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报名一、报名对象和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4.符合市招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关于做好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渝招委发〔2011〕22号)的要求;5.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重庆参加普通高考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2〕333号)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6.具备中职三年完整学籍(含经正式审批录取、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的毕业生可报考对口高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学校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3.在上一年度参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受到“下一年不得报考”处罚的考生;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6.经正式审批录取在我市就读高中起点一年制和二年制中职的市外学生;7.普通高中毕业生不能报考对口高职艺术类和体育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课程的考试,可以在我区参加2014年高考报名。
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
内招考办[2013]22号解读
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Hale Waihona Puke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学信网和录取库) 。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者除外、高 二)。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 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 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本人户口不在我区者(报名开始时间前未迁入我区者,符合一定 条件的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情形除外)。
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
内招考办[2013]22号解读
本人户口迁入我区的考生和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需要进行学籍 审查,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同考生就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 ,将单一的学籍审查扩大为学籍和实际就读双审查,学校校长、学籍管理 部门负责人、班主任分别审核签字以确认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2014年首次要求接受学籍审查的考生填写曾就读高中学校所在班不少 于5名考生预报名号。
资格审查实行问责制,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 要追究主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报名下一年度 组织报名的资格。
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
内招考办[2013]22号解读
八、报名时间、方式和步骤 我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 1日上午8:30至2013年12月12日下午18:00。 提前发放《报名资格审查表》,避免来回跑盖章。 报名工作仍然采取网上预报名和考生信息确认同步进行 的方式。网上预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到旗区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照相、确认信息时要持由所在学校或乡镇、街道办事处 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在《考生预报名表》上做出全 面鉴定,并加盖公章的《考生预报名表》。 《诚信考试承诺书》招办通过平台打印A4纸,上面要有 考生部分信息,重要的是有条码,便于扫描命名。
于2014年1月2日回户籍所在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 正式报名手续。这一天仅专门安排照相确认信息,不再开放预报名
功能。
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
内招考办发[2013]22号
九、报名注意事项:
(1)在确认信息时要提醒考生认真细致核对每一项内容,特 别是报考科类、外语语种、考何民族语言这三项决定了考生的 考试科目,选择错误将会影响到考试及记分。 (2) 提交信息时,要再次强调,《考生报名登记表》一经 签字确认,考生居民身份号码、民族等考生关键信息一律不得更 改。 (3)参加过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其各科成 绩等第在制作网上录取电子档案时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统一生成;其余考生若有会考成绩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则录入相应等第(现场确认时需要出示成绩报告)。
籍)属地管理;
我市明确规定:市一中、市蒙中和市蒙中的补习生在康 巴什新区考试中心照相确认;市二中、市三中在东胜区教育 招生考试中心照相确认。
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
内招考办[2013]22号解读
2.报考蒙授各科类的应往届毕业生;我市明确规定:
报考蒙授各科类的应届毕业生和在校补习生一律在学校所在
地招生办照相确认。 准旗、达旗、东胜区出现蒙授的往届生照相确认地点为 康巴什新区(含加试蒙古语文乙的考生)。 3、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跨盟市招收的宏志班应届毕业 生;市一中跨盟市招收的宏志班应届毕业生在康巴什新区考 试中心照相确认(有切实可行的方案);
任到人;特别是有宏志班学生(市一中)的学校,要特别审
查外盟市户籍的考生报考资格。 4、回户籍地报名的考生,各旗区应先安排考生在学籍所 在地,进行学籍和预报名表的审核、盖章后,再回户籍地报 名确认信息。
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
内招考办[2013]22号解读
三、报名确认地点 1.盟市直属高级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仅限本盟市户
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
内招考办[2013]22号解读
五、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人员参加我区2014年高考
截止2014年4月1日,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可在户籍所在地
参加2014年高考,并可参与本专科院校录取: 1、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
读满2年;
2、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2年。 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人员,若上述二个条件未同时符合,则不具
送生、免试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职教师资 单独招生、民航和空军招收飞行员考生、运动训练民族传 统体育考生、残障考生单独招生、少年班考生、五年制高 职转段考生等,均须在我区按时、按要求履行2014年高考 报名手续。
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
内招考办[2013]22号解读
一、职责分工: 1、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筹负责,盟市、旗区
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
内招考办[2013]22号解读
7、在我区以外的其他省(区、市)完成2014年高考报名者。 8、普通高中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中等职业学 校应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具备高等职业院 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报名资格。 9、中等职业学校非我区户籍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高职对口招生,不 得报考普通高考。中等职业学校非我区户籍往届生不具备我区2014年高 考报名资格。 10、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其他不具备报名资格人员。
备我区2014年高考报名资格。(中天合创等进入企业待自治区答复)
特例:对于只有实际就读满两年,没有学籍的考生,不得确认,要 向自治区上报告,等待自治区的答复。
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
内招考办发[2013]22号
本人户口迁入我区的考生 A. 打印《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学籍审查表》,由考生网上预报名所 填简历中高中阶段就读学校和该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学籍是 否满两年(截至2014年4月1日); B. 打印《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户籍审查表》,由公安部门通过户籍 管理系统逐一审验户籍是否满两年(截至2014年4月1日); C. 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者家长具备条件审 核。此类考生须打印《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 女和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者家长具备条件审核表》,交由相关部 门出具审核意见或按要求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D. 《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学籍审查表》、《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户 籍审查表》、《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民族成份核查表》应该 在考生预报名成功后,可由旗区提供或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
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
内招考办[2013]22号解读
明确一个概念:
社会考生:出生落户没上过学或已经毕业 的不在校的考生。 统一一个确认方式:
五个主体民族考生与父母亲民族成份不同
的,先提供审查材料《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 生民族成份核查表》 ,再确认
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
内招考办[2013]22号解读
民族成份核查: 报名时,报考汉语授课科类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的 考生必须携带父母户口本原件。 各旗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比对考生父母的民 族成份,考生本人系少数民族而与其父母双方民族均不 符的,要打印《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民族成份核查 表》,由公安、民族等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并签署相关核 查意见。 高中学校要在学校范围内醒目位置公示民族加分考 生的名单(内容包括姓名、考生居民身份号码、民族、 班级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如果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者这两类考生自治区
的报考政策又临时有变化, 则按《内蒙古自治区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者 在我区参加高考的相关条件界定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
内招考办[2013]22号解读
六、对2012年11月15日前办理完因购房全家户口从区 外迁入我区手续的当年高二学生 如果在2013年4月5日完成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考籍注册,且之后在户籍所在旗县区中学连续实际就读至 2014年6月,同时在我区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
鄂尔多斯市 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报名工作安排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
报名工作的主要依据: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 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
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
内招考办[2013]22号解读
凡在我区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包括
办理录取备案手续等在内)的所有人员,包括统考生、保
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
内招考办发[2013]22号
(4)采集考生笔迹信息。 在报名确认现场所有报名的考生必须在《诚信考试承诺书》的 指定位置,由本人亲自书写《诚信考试承诺书》所包含的内容(其 中报考蒙授类别的考生须用蒙文书写),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统一扫描备查,考试结束后要和考生答卷(含艺术类专业考试)笔 迹进行比对,若出现不一致,将按照替考处理。 所以严禁招生办人员、老师和父母及他人代替考生校对、确认 ,考生本人校对、确认不认真或委托他人签字确认造成信息错误, 影响考生参加考试、录取、入学注册等,责任自负 。 报名结束后,将已完成现场照相信息确认考生的《诚信考试承 诺书》随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答题 卡一同送回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14年1月2日完成现场照相 信息确认考生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由盟市考试中心送回2014年认 定教师资格考试答题卡时一同送回)。
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
内招考办[2013]22号解读
四、区外务工人员(含其他非我区户籍就业人员,下同)随迁子女 参加我区2014年高考 截止2014年4月1日,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可在务工流入地参加 2014年高考,仅限报考(专科)专业: 1、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 满2年; 2、家长在我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职业且纳税(或 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提前演练与各部门的磨合) 在高考报名确认前,须签订《内蒙古自治区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 女参加高考报考高职(专科)专业承诺书》并递交父母务工流入地所在 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方可履行高考报名确认手续,同时保管好《承诺 书》切莫遗失。未签订承诺的此类考生,不得受理其高考报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