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管理规定
请病假制度管理规定范本

请病假制度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病假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病假申请1. 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向主管领导提出病假申请。
2. 病假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注明请假起止日期。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申请,可电话告知主管领导,并于事后补交书面申请。
3. 员工因病住院治疗,应在入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领导提交病假申请,并附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4. 员工因病需要长期请假,应在每个病假周期结束前向主管领导提交病假申请,并附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三、病假批准1. 病假申请由主管领导审批。
主管领导应在收到病假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2. 员工因病住院治疗,如需延长病假,应重新提交病假申请。
主管领导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 主管领导在审批病假申请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病情及医疗需求,合理批准病假时间。
四、病假期间待遇1. 员工在病假期间,按公司规定享受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及发放方式,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 员工病假期间,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3. 员工在病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应积极配合完成。
五、病假证明材料1. 员工在病假期间,应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病情及治疗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2. 员工因病住院治疗,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住院证明。
3. 员工因病需要长期请假,应定期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六、违规处理1. 员工未按规定申请病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2. 员工虚构病情、提供虚假病假证明材料或在病假期间从事与治疗无关活动的,一经查实,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3. 主管领导未按规定审批病假申请,造成公司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八、生效时间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医院员工休病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障医院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医院正常运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三、病假申请与审批1. 员工因病需休息时,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病假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医院病历或相关检查报告;(2)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须有主治医师签字及医院公章)。
2. 部门负责人对病假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3. 人力资源部门对病假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员工。
四、病假期限与工资待遇1. 病假期限根据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和病假情况确定,具体如下:(1)实际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病假期限为3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病假期限为6个月;(3)实际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的,病假期限为12个月。
2. 病假期间,员工工资待遇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病假期间,员工工资待遇按照本人工资的80%支付;(2)病假期间,员工应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工资。
五、病假期间的待遇1. 病假期间,员工应按照医院规定,按时参加病休、康复等治疗活动。
2. 病假期间,员工如需更换治疗医院,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3. 病假期间,员工应保持与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病情及治疗情况。
六、病假期间的考勤管理1. 病假期间,员工病假证明应作为考勤依据。
2. 病假期间,员工不得擅自离岗,如需离岗,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请假。
3. 病假期间,员工病假证明失效后,应恢复正常上班。
七、病假期间的纪律要求1. 病假期间,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
2. 病假期间,员工不得从事与病假无关的活动。
3. 病假期间,员工如有违反纪律行为,医院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病假与休假管理制度

病假与休假管理制度一、前言本制度旨在明确企业内部对员工病假与休假的管理要求,合理布置员工的工作与休息,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乐观性。
全部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公司员工,包含全职、兼职、临时员工等。
三、病假管理1.病假定义:员工在工作期间、因疾病或其他突发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工作时,可以申请病假。
2.病假申请:员工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备,请假期间应供应相关医疗证明文件(包含医生证明、病历等)作为证明。
3.病假计算:病假依照实际请假天数计算,以全天为单位,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4.单次病假不得超出15个工作日,累计病假不得超出30个工作日,超出部分需要供应医疗证明文件以供审核。
5.逾期办理:如因意外或其他原因无法提前请假,员工应尽快将请假事由告知直接上级,并供应相关证明料子。
6.病假批准:请假申请需经直接上级批准,假如请假期间超出5个工作日,还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休假管理1.年假:员工入职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
年假依照员工实际工作年限进行调配,具体天数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入职时进行登记,并在员工的个人档案中进行保管。
2.年假申请:员工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年假申请,经直接上级批准后方可休假。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休假时间,应提前与上级沟通,获得书面批准。
3.请假流程:员工在请假前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直接上级提出请假申请,经上级批准后,将请假事由、起止日期等内容告知部门负责人。
4.休假期间,员工不得参加与工作有关的活动,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合,如需处理紧急事务,应经直接上级事先批准。
五、特殊情况处理1.假如员工在休假期间突发疾病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提前结束休假,应立刻通知直接上级并供应相应的证明料子。
2.在特殊情况下,公司有权调整员工的休假计划,但应提前通知员工,并予以合理的弥补。
六、违规处理1.对于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不依照规定时间返回的员工,公司将依照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假如员工供应虚假医疗证明文件或恶意冒用他人请假,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严重者将承当法律责任。
病假和事假管理规章制度

病假和事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病假和事假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病假分为普通病假和重大疾病病假。
1.普通病假:(1)员工发病或生病需请假时,应当在请假前尽量提前通知直接上级,并提供医生诊断证明。
(2)每个员工每年可享受的普通病假天数为10天。
病假期间,员工应按时提供病情反馈,并积极配合医院治疗。
(3)连续普通病假超过10天的,应提交医院开具的重大疾病证明,并根据公司相关政策享受相应病假待遇。
2.重大疾病病假:(1)重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白血病等严重疾病,需提供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生的详细出诊证明。
(2)员工如发现自己患有重大疾病,应立即通知公司并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重大疾病病假期间,员工可享受带薪病假或更长的病假期限,具体安排根据公司政策执行。
第三条:事假包括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等。
1.婚假:(1)员工结婚当日可享受一天带薪婚假。
(2)员工结婚所在地距公司超过100公里,可享受两天带薪婚假。
(3)员工结婚后第三天至第七天,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带薪或不带薪婚假。
2.丧假:(1)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亡可享受三天带薪丧假。
(2)员工因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丧亡可享受一天带薪丧假。
3.产假、陪产假、哺乳假:(1)女性员工怀孕满28周及以上,可享受产假,产假期限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2)产假结束后,员工的配偶可申请陪产假,陪产假期限为15天。
(3)女性员工产假结束后,可在返回工作岗位后的一段时间内享受哺乳假,每天可连续休息一小时。
第四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交假期申请,并在请假前与直接上级进行沟通。
第五条:员工应尽量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请假,以减少对公司工作的影响。
对于需要连续请假的员工,应提前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员工无故缺勤或超过请假期限未能提供请假原因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公司病假管理规章制度5篇

公司病假管理规章制度5篇公司病假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请假种类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假期设置种类:1、病假:员工因病确需请假。
2、事假:员工因事确需请假。
3、婚假:员工结婚请假。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奔丧请假。
5、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时请假。
第三章请假程序第四条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报办公室及企管部备案。
第五条如确因情况紧急,不能及时填写请假单,必须先口头或电话请假,回公司后即补办手续,未补办手续作旷工处理。
第六条为确保工作连续性,较长假期需交接手头工作。
第七条超假期应及时通报请示有关主管经理审批。
第八条假满后回公司应办理销假手续,报公司企管部及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请假标准第九条各类假期两天以内经部门经理、主管科长批准,两天以上七天以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七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到办公室和企管部备案。
第十条请假标准范围:1、病假:根据医院证明及部门主管审定认可,确认假期天数。
2、事假:根据个人申请及部门主管审定,确认假期天数。
3、婚假: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7天,未到晚婚年龄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3天。
4、丧假:按照国家劳动部门有关政策,假期三天。
5、工伤假:依据医院医疗证明,经公司工伤鉴定小组鉴定认可同意,确认假期天数。
第五章假期工资核算第十一条公司办公室每月根据员工出勤表及请假单,负责员工假期工资核算,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第十二条假期工资核算:1、病假:病假期间按本人基础工资发放,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工资1%,七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一个月以上公司终止其劳动合同。
2、事假: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或当月工资1%,三天以上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或当月绩效工资2%。
一个月以上公司将终止劳动合同。
医院病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病假管理,保障医务人员身心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病假申请1. 医务人员因患病需要休息治疗,应向所在科室提出病假申请。
2. 病假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1)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2)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3)相关病历资料。
三、病假审批1. 科室负责人收到病假申请后,应进行初步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医院人力资源部门。
2. 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病假申请后,应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3. 病假审批权限:(1)1天以内的病假,由科室负责人审批;(2)1天以上10天以下的病假,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审批;(3)10天以上的病假,由医院院长审批。
四、病假待遇1. 医务人员在病假期间,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病假待遇。
2. 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1)1天以内的病假,按本人正常工资标准支付;(2)1天以上10天以下的病假,按本人正常工资标准的80%支付;(3)10天以上的病假,按本人正常工资标准的60%支付。
五、病假复查1. 医务人员在病假期间,医院可要求其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复查。
2. 复查结果经医院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后,根据复查情况调整病假待遇。
六、病假结束1. 医务人员病假结束后,应向所在科室报告,并按照医院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 病假结束后,科室负责人应将病假情况报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旨在规范病假管理,确保医务人员在病假期间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和谐发展。
病假管理规定

病假管理规定
病假是指因疾病需要休息的时间,一般由工作单位或学校设定的病假管理规定,旨在使员工和学生能够在及时获得医疗服务和休息以恢复健康的同时,不影响工作或学习。
病假管理规定包括:
1. 病假申请:员工或学生如果需要休息因病,应提前告知所在工作单位或学校,并提交相关证明(例如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申请病假。
2. 病假审批:工作单位或学校会对申请的病假进行审批,根据员工或学生的病情、工作或学习需要,确定病假时长,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员工或学生。
3. 病假考勤:在病假期间,工作单位或学校会定期安排考勤,以确保员工或学生休息期间不影响工作或学习。
4. 病假结束:病假结束后,员工或学生应归还病假证明等文件,并签字确认已经完成病假。
5. 违规处理:如果员工或学生违反病假管理规定,工作单位或学校有权采取适当的违规处理,以维护工作或学习秩序等。
员工事假病假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工假病假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鼓励员工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第二章工假管理第四条工假分为带薪事假和带薪年假。
第五条带薪事假:(一)员工因私事需请假时,可申请带薪事假,每人每年累计可享受5天带薪事假。
(二)带薪事假需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三)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员工的带薪事假申请进行审批。
第六条带薪年假:(一)员工自入职之日起,每年享有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
(二)员工需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下一年度带薪年假的申请。
(三)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员工的带薪年假申请进行审批。
第三章病假管理第七条病假分为短期病假和长期病假。
第八条短期病假:(一)员工因病需请假时,可申请短期病假,每人每年累计可享受30天。
(二)短期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三)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员工的短期病假申请进行审批。
第九条长期病假:(一)员工因病需长期休假时,可申请长期病假。
(二)长期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长期病假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三)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员工的长期病假申请进行审批。
第四章假期待遇第十条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假期待遇。
第十一条员工休假期间,如需提前结束休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结束休假。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员工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员工虚报病假、事假等,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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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根据xxxxx公司“十二五”人力资源工作发展规划和xxxx集团人力资源工作的相关指导思想,为加强公司员工疾病和非因工负伤休假管理,保障公司正常工作次序,保障员工疾病休假期间的权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病假休息的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病假请假程序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的,须到北京市医疗保险机构认定的医院就诊。
一般情况下,如果需要病假休息,在上班时间就诊的,应当在上班地点就近的医院就诊,在家就诊的应当在居住地就近就诊,特殊情况在其他医院就诊的病假,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2、员工因病急诊,如本人因病不能直接到公司请假,可以委托他人或电话通知直接上级领导,员工须凭医生诊断并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书、病假条等申请病假休息(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有医院相应的盖章),说明请假天数,本条适用于请假时间在一周以内的情况。
3、员工如果病假时间在一周以上,需提供医院证明(诊断证明书,病假条,医院病历册,各种检查单据、医院收费证明等),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有医院相应的盖章,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到公司办理请假手续,并说明预期请假天数,报总经理审核、批准方可生效。
4、病假期内员工应给予部门主管保证能联系上的通讯方法,使公司了解关
心其健康状况,及安排后续工作事宜。
第四条管理细则
1、一年累计病假一个月以上者,不参与当年各种奖励奖金分配。
2、一月累计病假3天以上者,不参与当月各种激励奖金分配。
3、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在病假休息开始的当天托人或电话向主管报知,并做好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4、公司可视具体情况有权要求员工出具医疗本、挂号单、医药单、社会保险卡(医疗卡)等资料,公司需要核实病情和病假情况时,员工应配合,无正
当理由拒绝者视请假为无效,休息时间一律以旷工处理。
5、公司如对员工临时就诊医院诊断证明持有异议,可另指定医院复查或前往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者,视为无效请假,一律以旷工处理。
6、病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而无故不正常工作者,一律以旷工处理。
7、弄虚作假,采取欺骗行为或与医生连手得到非正常病假单等,经查属实,公司按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8、员工在病假期间到其他单位兼职等从事有报酬的工作,病假将按旷工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附则
本规定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xxxxxxxxxxxxxx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