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病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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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病假事假制度范文

公司病假事假制度范文

公司病假事假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病假事假制度,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效率,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病假制度1.病假享受条件: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三个月后,方可享受病假制度。

员工必须在请假前向直接主管汇报,提供病假证明(如医生证明)。

累计病假时间不得超过12天(含12天)。

公司连续工作天数超过三天,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

严格遵守公司的病假手续流程,不得私自请假。

2.病假禁止事项:员工在病假期间不得外出游玩、参加聚会、从事任何危险活动。

未经公司批准,擅自请假或虚假病情;屡次违反公司病假制度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员工提供的病假证明必须是真实的,如有造假,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病假时薪:员工在病假期间享受全薪。

公司会根据员工的病假情况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助其早日康复。

第三章事假制度1.事假享受条件:员工在公司工作满六个月后,方可享受事假制度。

员工需要提前向直接主管请假,说明事假原因及请假时间。

累计事假时间不得超过5天(含5天)。

公司不允许员工随意请事假,需提前请假并得到公司同意。

2.事假薪酬:员工在事假期间将不享受薪酬,自行扣除当月工资。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事假情况进行相应的考核和评估,不合格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其他1.公司将建立健全员工病假和事假管理系统,对员工病假和事假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2.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病假和事假进行统计及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3.公司鼓励员工保持良好的健康状态,提倡健康生活方式,减少病假和事假的发生。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1.对于擅自请假、虚假病情、频繁请假或其他违反病假和事假制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发工资、记过、降级等。

2.公司将对表现优秀、病事假记录良好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如提前晋升、加薪、年终奖等。

第六章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进行修订,须经公司领导小组审批。

2.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解释。

病假管理制度

病假管理制度

病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员工病假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病假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病假申请流程(一)提前申请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休病假的,应提前填写《病假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医疗证明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病假条等。

如因病情紧急无法提前申请的,应在病休当天通过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直属上级请假,并在返岗后三个工作日内补交病假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批权限1、一般员工的病假申请由直属上级审批,部门经理核准。

2、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的病假申请由总经理审批。

(三)医疗证明审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员工提交的医疗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如有疑问,可要求员工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或向医疗机构核实。

四、病假期限(一)医疗期规定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员工的医疗期。

医疗期的计算从员工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二)病假期限的延长员工在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但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员工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结论,证明其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五、病假待遇(一)病假工资1、员工在医疗期内,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2、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员工本人的基本工资。

(二)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员工在病假期间,公司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享受的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六、病假期间的管理(一)工作交接员工在休病假前,应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二)定期沟通直属上级应定期与休病假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病情恢复情况和预计返岗时间。

(三)复查要求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在病假期间进行复查,以核实病情的真实性和病假期限的合理性。

员工应配合公司的复查要求。

七、违规处理(一)虚假病假员工提供虚假医疗证明材料或故意夸大病情骗取病假的,一经查实,公司将按照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员工病、事假管理制度(4篇范文)

员工病、事假管理制度(4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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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员工请假休假的管理,保障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医院良好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正式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假休假应遵循合法、合理、合规的原则,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请假类型和审批程序第四条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类型。

第五条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可申请事假。

事假最长不超过3天,无需审批,但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六条病假:员工因疾病或受伤需休息治疗,可申请病假。

病假最长不超过15天,需提供医生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婚假:员工结婚可申请婚假,婚假最长为3天,需提供结婚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八条产假:女员工生育可申请产假,产假最长为98天,需提供生育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九条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丧假,丧假最长为3天,需提供死亡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年休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和工龄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最长为5天,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十一条探亲假:员工因家庭原因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可申请探亲假。

探亲假最长不超过7天,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请假审批程序第十二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类型、时间、原因等。

第十三条科室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根据请假申请单,对请假情况进行审批,并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员工请假审批通过后,需将请假申请单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五条员工请假期间,所在科室或部门应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休假管理第十六条员工休假期间,应遵守医院相关规定,不得无故缺勤、擅离岗位。

公司病假与伤假管理制度

公司病假与伤假管理制度

公司病假与伤假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病假与伤假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产力,保障员工的健康和权益,订立本公司病假与伤假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部员工。

3. 请假申请3.1 员工在请假前应提前向直接上级递交书面请假申请,说明请假原因、估计请假时间和期间联系方式。

3.2 若因情况突发无法提前请假的,员工应立刻向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在请假后尽快递交书面请假申请。

3.3 请假申请应明确假期开始和结束时间,并供应合适的假期理由,如疾病证明、医生诊断书等。

3.4 公司将在接到请假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批准或拒绝请假。

4. 病假管理4.1 医疗证明要求:•病假不超出3天的,员工需供应医生诊断证明;•病假超出3天的,员工需供应医生出具的认真疾病证明或诊断书。

4.2 病假扣薪规定:•病假不超出3天的,按实发工资支出;•病假超出3天的,依据员工实际病假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4.3 病假期间工资支出:•员工的病假期间,公司将依照劳动合同规定支出相关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5. 伤假管理5.1 伤假报备:•员工在发生意外损害或工作相关的事故后应立刻向直接上级报告,并供应相关伤情证明。

5.2 伤假薪资支出:•员工伤假期间,公司将依照劳动合同商定的待遇支出薪资,不扣除任何薪酬。

6. 请假管理监督6.1 公司将建立假期管理档案,记录员工请假的原因、时长以及批准情况。

6.2 人力资源部门将定期对员工请假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员工请假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7. 情况核查7.1 公司保存核查员工请假事由真实性的权利,可以要求员工供应更认真的医疗证明或假期事由证明料子。

7.2 如发现员工供应虚假假期事由或医疗证明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员工进行相应纪律处分。

8. 惩罚措施8.1 若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请假,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将扣除相应的工资和奖金。

病假规章制度(3篇)

病假规章制度(3篇)

病假规章制度为了严格劳动纪律,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和管理工作秩序,强化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院部特对医院职工的病假管理重申规定如下:一、请假程序:(一)职工非因公成疾,具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按休假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病假,因急诊本人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委托亲属或医院职工办理请假手续。

(二)职工在医院居住地生病的医院诊断证明必须是由我院相关科室开具的诊断证明,其他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无效。

病假时间七天以内者须经主治医生开具病假证明;七天以上者以及连续病假超过七天者,携带相关资料须经主管院长审批。

(三)需转院治疗的,按规定履行转诊手续,并报请主管院长审批。

未履行转诊手续者,其他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无效。

本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院长应对院外医院所开具的病假证明进行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职工出差或探亲因急危病情在外地医院就诊而开具的病休证明由职工所在科室报主管院长履行请假手续,待职工返院后一周内必须出具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交主管院长审核批准。

假期有效时间最长____天,如需继续休病假的必须回医院治疗和休养,在外地办理住院治疗的例外。

非急危病情在外地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无效。

(五)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休病假期间的待遇及假期的计算:(一)病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连续计算。

(二)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或试用期期间病休的,执行病假工资(即在见习期工资中减发____%部分),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三)每月病假超过____天(含____天)免发当月岗位津贴。

不足____天满____天(含____天)发____%岗位津贴。

(四)当月病假超过____天(含____天)免发当月的效益津贴;病假不满____天满____天发半月效益津贴;不满____天的按日效益津贴如数扣回(享受行政、工勤效益津贴)。

国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公司病假管理制度,促进员工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病假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病假的申请、审批、核实、统计等程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有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健康的关注,定期进行体检,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员工自我保健意识,降低患病率。

第五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员工的健康状况,便于病假管理和预防疾病。

第六条国有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尽量减少因工作引起的疾病。

第七条员工应当诚实守信,不得以虚假病情或其他方式骗取病假,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条国有公司应当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员工的健康信息。

第二章病假的申请第九条员工患病需要请假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第十条员工在病假申请时需如实填写病假申请表,包括病因、病情、就诊情况等内容。

第十一条员工需要请假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直接上级领导汇报,并在请假期间积极治疗,保证尽快康复。

第十二条病假申请应当提前提交,经上级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

第三章病假的管理第十三条国有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病假管理部门,负责病假的审批、核实、统计等工作。

第十四条病假审批应当由人事部门负责,审批流程应当明确,确保公正、公平。

第十五条员工请假期间,应当严格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如有特殊情况应当及时汇报给公司。

第十六条员工请假期间,应当注意休息、饮食等,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快康复。

第十七条员工病假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公司备案,并提供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

第十八条员工病假期间不得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不得从事与病情不符的工作。

第十九条员工病假累计超过规定时限的,应当进行申请延期,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继续病假。

第四章病假的补偿第二十条员工因病请假期间,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第二十一条病假工资的标准应当根据员工的岗位和工龄等因素确定,按时发放。

公司员工病假规章制度5篇

公司员工病假规章制度5篇

公司员工病假规章制度5篇公司员工病假规章制度篇11.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制度目的在于规范职工的请假行为,为考勤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2.假别及准许期限2.1婚假本人婚假,10天。

儿女婚假,5天。

2.2丧假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丧假,7天。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3天。

五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2天。

2.3病假本人病假,酌情而定,严禁欺瞒。

工伤类病假不在此列。

2.4事假仅限于特殊情况,酌情而定,但每个会计月累计不超过3天。

男员工在妻子生产时可以请7天假,并可分成两次申请。

2.5农忙假没有农忙假。

2.6产假和喜假女员工可以请6个月的产假。

假后上班时间需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7探亲假本公司距父母长住地(已住一年以上)300公里以上者,每个会计年可有10天的探亲假(不包括路途天数)。

路途天数据实际情况确定。

2.8事假不可在月末月初时跨月连用。

2.9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计入假期。

3.假期的申请和批准3.1请假者本人填写标准格式的《请假条》,报直接上级同意,报更上一级批准。

然后由请假人送交公司考勤员备案。

请假理由须写明具体内容,仅写‘有事’一类字样视为没有理由而不予批准。

因紧急情况或人力不可为的情况确需电话请假时,要在上班前一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

批假的`负责人向考勤员请假。

捎假的情况同上。

电话请假与捎假的情况由请假人所属部负责人向部门工作会报审,不符合电话请假或捎假条件者,视情况处罚,最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3.2续假与请假的程序相同。

3.3考勤员在考勤登记时如没有见到合法假条,则视请假人为旷工。

后交假条者,交前阶段视为旷工(按整天处理),且假期不能顺延。

特殊情况报部门工作会处理。

4.超假与旷工申请和批准的假期天数超出本制度规定的天数时,超出部分为一类超假。

因电话续假或捎假而超出本制度规定天数的部分为二类超假。

不属于一二类超假的超假为旷工。

5.假期的工资核算5.1婚假、丧假、病假、产假、事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计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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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病休管理规定
为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强化企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病休员工的管理,保障员工病休假期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请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的就诊病历,病休证明,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病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二条请病假一个月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副总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条病假超过一个月(含一个月)的按国家规定申请医疗期(填报医疗期审批表),员工医疗期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由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分别签署意见,报请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ﻫ(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ﻫ第五条医疗期
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六条对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医疗期内尚不能痊愈的,经公司领导研究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第七条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请假期限到期仍未治愈的可进行续假,但累计病假时间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第八条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岗位工资和月绩效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岗位工资和月绩效工资60%的病假工资,且均不低于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九条病假三个月以内的为短期病休,病假三个月及以上的为长期病休。

对申请休医疗期三个月或病休累计达到三个月的,原工作岗位不再为其保留。

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由本人提出复工申请,复工时由部门重新安排工作岗位,并进行试工。

第十条试工期:病休满三个月(含三个月)不满九个月的试工期为一个月;病休满九个月(含九个月)不满十二个月的试工期为两个月;病休满十二个月(含十二个月)及以
上的试工期为三个月。

试工期不享受奖金,按其试工岗位工资标准的80%发给试工待遇。

第十一条医疗期内试工的,试工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其试工期前后病假合并计算为医疗期。

第十二条医疗期满,试工不合格,经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公司可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长期病休人员,每三个月应到医院对病情进行复查一次,并将复查诊断证明交所在部门领导确认。

也可由部门领导组织病休员工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查鉴定,对拒不复查者,公司将暂缓兑现其病假工资及福利待遇。

对已经痊愈的给予及时安排复工。

第十四条各部门领导要及时关注本部门病休员工的病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情况,定期探望病休员工,对因病造成员工家庭生活困难的要适当给予帮助。

第十五条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经济南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至四级的,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经济南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至四级的,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退休或退职手
续。

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的可办理病退手续;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但达不到病退年龄的可办理退职。

办理病退或退职手续后,纳入社会统筹,由济南市社会保障部门发放退休或退职待遇。

第十六条员工以病休为名在外从事赢利活动或从事其他工作的,一经查实,限期到单位上班。

否则,以旷工论处,公司将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15年月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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