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操经验】【答疑】融资租赁直租的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法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法
融资租赁是指租赁企业将租赁物以一定租金的形式转让给承租
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满后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一种方式。
在融资租赁业务中,需要对相关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以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一般而言,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租赁收入的确认
租赁企业应当按照租赁期间所得到的租金计入租赁收入,并且在每个会计期间末确认当期租金收益。
租赁收入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租金及其相关费用计算,并且在合同期间内平均分摊在每个会计期间中。
2.租赁物的计价
租赁企业应当按照租赁物的公允价值对租赁物进行计价,并且在租赁期间内持续进行调整。
如果租赁企业对租赁物的公允价值无法确定,则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租金及其相关费用进行计价。
3.租赁物的折旧
租赁企业应当对租赁物进行折旧,折旧期间应当与租赁期间相同。
折旧额应当按照租赁物的计价和预计使用寿命进行计算,并且在每个会计期间内确认。
4.租赁物的转移
在租赁期满后,租赁企业应当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并且应当根据租赁合同规定的转移条件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转移条件,则应当根据公允价值和租赁物的成
本进行转移。
总之,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规范,并且应当结合具体业务情况进行具体的处理。
租赁企业应当加强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以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融资租赁业务的账务核算【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融资租赁业务的账务核算【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在一项租赁中,如果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则可称为融资租赁。
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为: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融资租赁业务的税务处理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第514号)规定,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下面举例说明出租方未取得融资租赁权开展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2007年11月,柯瑞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乙公司签订了一项租赁合同,由柯瑞公司出资购入设备一台,以租赁方式租给乙企业。
租赁合同规定设备于2008年1月1日运抵乙企业,租赁期为5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35100元,租赁期满设备归承租企业。
2008年1月1日设备运抵乙企业,当日的公允价值为100000元,预计使用5年。
分析:①判断租赁类型: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满足租赁新准则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该项租赁应认定为融资租赁。
②由于该项租赁合同规定设备的所有权最终转移给承租企业,按税法规定,柯瑞公司的此项租赁行为应纳增值税。
在纳税义务时间的确认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③租赁内含利率为22.3%(计算过程略)。
直接融资租赁帐务处理

直接融资租赁帐务处理一、会计处理基本流程1 、提出租赁申请,出租人受理后,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按设备价款、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等之和与应付租赁款的现值( 折现率顺序依次为: 内含利率、合同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较低者作为资产入帐价值,借记“ 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科目,按应付未付租息等,借记“ 未确认融资费用” 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科目。
2 、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总资产额的比例≤30% ,可按应付租金总额确认资产帐面价值,借记“ 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科目。
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一般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标的物20—30% 作为租赁保证金,借记“ 其他应收款” 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
保证金用于支付最后一期或几期租金‚ 借记“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科目,贷记“ 其他应收款” 科目。
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借记“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
将租金中所含租息部分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 财务费用” 科目,贷记“ 未确认融资费用” 科目。
承租人计提折旧,分两种情况1 、合同约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借记“ 制造费用” ,“ 管理费用等” 科目,贷记“ 累计折旧” 科目。
2 、合同签订时不能合理确定期末将租赁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承租人按租期与正常使用年限较短计提折旧,即按租期计提折旧‚ 借记“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等科目,贷记“ 累计折旧” 科目。
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取得租赁标的物所有权,分两种情况:1 、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折旧,资产帐面净值与资产实际价值应大体一致,承租人不需要调帐,以名义货价取得所有权,借记“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将名义货价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 财务费用” 科目,贷记“ 未确认融资费用” 科目;同时将“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转为“ 自有固定资产” 明细科目。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租赁收入核算科目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租赁收入核算科目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新会计准则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科目:
1. “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因融资租赁业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按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
2. “租赁收入”科目: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确认的租赁收入。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按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现值三项合计,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按出租人因转让未来经营收益权而享有的收益额等金额,贷记“租赁收入”科目。
3. “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未实现的融资收益。
出租人应按收到的租赁款扣除担保余值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担保余值,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现值三项合计,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
以上是新会计准则下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主要内容,具体处理方式可能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详细讲解

⼀、承租⼈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1.租赁期开始⽇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 未确认融资费⽤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折现率的确定(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其折现率可按下列顺序确定) ①出租⼈的租赁内含利率; ②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 ③同期银⾏贷款利率。
2.初始直接费⽤的处理——⼿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租⼊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 贷:银⾏存款等 3.未确认融资费⽤分摊的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每⼀期的摊销额=(每⼀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分摊率的确定: (1)以出租⼈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的分摊率。
(2)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的分摊率。
(3)以银⾏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账价值的,应当将银⾏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的分摊率。
(4)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账价值,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
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存款 借:财务费⽤ 贷:未确认融资费⽤ 4.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应提折旧总额的确定: 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固定资产⼊账价值-担保余值 不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固定资产⼊账价值 ★折旧期间: ①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为承租⼈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使⽤寿命,因此应以租赁开始⽇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 ②如果⽆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承租⼈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融资租赁租赁方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租赁方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是指一方(承租人)以支付租金的方式使用另一方(出租人)的资产,且在租赁期满后有购买资产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需要按照会计准则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租赁方的会计处理:
1.资产确认:
出租方在租赁开始时确认租赁物作为其资产,并同时确认一笔应收租赁款项。
2.资产折旧:
出租方按照租赁物的预计使用寿命和价值计提折旧费用。
3.利息收入:
出租方将租金中的利息部分列为租赁收入,按照合同规定的利率计算。
4.租赁收入确认:
出租方确认租赁收入,并在合同期间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进行确认。
5.租赁收入的分期确认:
租赁收入通常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计划分期确认,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确认收入。
6.账面价值调整:
在租赁期间,出租方需要根据租赁物的净值进行账面价值的调整,确保租赁物的账面价值符合其预期残值。
7.出租方财务报表披露:
出租方需要在其财务报表中进行必要的披露,包括融资租赁的
租赁物、租金收入、未确认的租赁收入等项目。
8.对冲会计处理(如果适用):
在某些情况下,出租方可能需要考虑使用金融工具对冲来自租赁的风险,这可能需要额外的会计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会计处理可能受到国家、地区的会计准则的影响,因此出租方应根据适用的准则进行相关的处理。
此外,建议在进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时咨询专业会计师或财务专业人士的意见。
融资租赁会计怎么处理

融资租赁会计怎么处理融资租赁是指一方(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向另一方(出租人)租赁一定期限内的资产,并通过支付租金来融资。
在会计上,融资租赁通常分为两种形式,即资本租赁和运营租赁。
接下来,我将详细介绍如何处理融资租赁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首先,我们来讨论资本租赁。
资本租赁是指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主权,同时具备购买资产的意图。
根据资本租赁合同,承租人需要支付固定的租金,并承担维护、保险和损耗费用等。
对于资本租赁交易的会计处理,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步骤:1.确认资本租赁合同:承租人需要确认该租赁合同符合资本租赁的条件,即租赁期限较长(通常超过租赁物的使用寿命)或租赁合同包含资产购买条款。
如果符合条件,租赁物将被计入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中。
2.确定初始计量金额:初始计量金额是指租赁物的公允价值或资产性质的现值,取其中较低的一个。
如果无法准确确定租赁物的公允价值或资产性质的现值,则使用资金成本来计算初始计量金额。
这一步骤将使承租人将租赁物计入资产负债表中。
3.分摊初始计量金额:初始计量金额需要根据租赁期限进行适当的分摊。
分摊的依据是资产的使用寿命或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取较短的一个。
分摊的金额将根据资产的折旧规则计入承租人的损益表中。
4.确认租赁负债:承租人需要确认租赁负债,即租赁期间承担的现金流量负债。
租赁负债的金额等于初始计量金额减去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即租金的现值减去维护、保险和损耗费用的现值。
租赁负债被计入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中。
5.确认利息费用:利息费用是承租人为支付租赁负债而支付的利息。
利息费用按照利率乘以租赁负债的余额来计算,并计入承租人的损益表中。
6.确认折旧费用:折旧费用是承租人为租赁物进行折旧而发生的费用。
折旧费用按照资产的折旧规则计算,并计入承租人的损益表中。
折旧费用的计算基准是分摊的初始计量金额。
接下来,让我们来讨论运营租赁。
运营租赁是指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权力,而不具备购买资产的意图。
与资本租赁相比,运营租赁期限相对较短,通常不超过租赁物的使用寿命。
记账实操-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分录

记账实操-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分录一、融资租赁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贷:其他应付款二、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银行存款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4、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等5、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1)返还租赁资产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3)留购租赁资产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同时,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其他明细科目。
经融资租赁会计分录承租人: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未确认融资费用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出租人:借:长期应收款(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未担保余值营业外支出(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融资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营业外收入(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未实现融资收益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1、作用不同由于租赁公司能提供现成融资租赁资产,这样使企业能在极短的时间,用少量的资金取得并安装投入使用,并能很快发挥作用,产生效益,因此,融资租赁行为能使企业缩短项目的建设期限,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同时,避免企业因资金不足而放过稍纵即逝市场机会。
经营租赁行为能使企业有选择地租赁企业急用但并不想拥用的资产。
特别是工艺水平高、升级换代快的设备更适合经营租赁。
2、两者判断方法不同融资租赁资产是属于专业租赁公司购买,然后租赁给需要使用的企业,同时,该租赁资产行为的识别标准,一是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该项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二是支付给租赁公司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等于或大于租赁开始日该项资产账面价值的90%及以上;三是承租人对租赁资产有优先购买权,并在行使优先购买权时所支付购买金额低于优先购买权日该项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5%;四是承租人有继续租赁该项资产的权利,其支付的租赁费低于租赁期满日该项租赁资产正常租赁费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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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答疑】融资租赁直租的会计处理
网友问题:
直租:租赁设备价值4000万元,收取保证金5%(即200万元,到期归还),手续费4.2%(即168万元),每季度末还款,归还金额2262736.10元,一共20期(五年),到期名义回购价为1元。
该网友通过Excel表格,分别计算了融资租赁的实际利率、长期应付款和长期应收款的折现及其实际利率摊销等,计算的非常详尽。
会计分录也做了好几个,问我那个分录正确并解释计入利润表的利息怎么多出了168万。
(备注:该问题没有提及增值税的问题)
分析:
1、本题的会计分录中应否出现“长期应收款”和“未确认融资收益”?
出租方收取200万保证金,到期归还。
也就说在租赁期间是不会归还的,到期时承租方要支付最后一期租赁费,按照实务操作一般都是直接抵减而少支付部分租赁费。
因此,该业务的实质就是:租赁方提前收取了最后一期的部分租赁费而已。
同样道理,自然也不应有“未确认融资收益”。
2、手续费4.2%(即168万元)的处理
不管叫什么名义,其实质就是出租方提前收回了168万元的资金,承租方提前支付了应付的租赁费(实际是分期货款+利息)。
正因为有了这个前提,才有后面的每期(季度)支付租赁费金额。
因此,手续费168万元对于承租方不能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