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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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事件管理规定

危急事件管理规定

危急事件管理规定1. 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各种突发事件和灾害时有发生。

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各个组织和单位都必须制定和执行危急事件管理规定。

本文档旨在提出一套完善的危急事件管理措施,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2. 定义和分类危急事件是指不可预测或难以预测、对组织和单位经营、生产和生活造成重大危害的事件。

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我们将危急事件分为以下几类:2.1 自然灾害类自然灾害类危急事件包括地震、洪水、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所引发的危机。

组织和单位应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措施,以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

2.2 事故类事故类危急事件包括交通事故、工业事故、火灾等事故。

组织和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环境的安全。

2.3 人为类人为类危急事件包括恐怖袭击、劫持、抢劫等犯罪事件。

组织和单位应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以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3. 危急事件管理措施针对不同的危急事件,组织和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预案。

以下是一些常见措施:3.1 预防措施预防措施是指在危急事件发生之前,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以减少危险和风险。

例如,组织和单位可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修复设备和设施的漏洞等。

3.2 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措施是指在危急事件发生时立即采取的措施。

例如,组织和单位可以建立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并提前做好应急资源的准备。

3.3 应急处置措施应急处置措施是指在危急事件发生后,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以降低损失和后果。

例如,组织和单位可以及时报警、疏散人员、进行灭火、救护伤员等。

4. 危急事件演练危急事件管理规定的有效性需要通过演练来检验。

组织和单位应定期组织危急事件演练,以提高员工的应急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

演练可以分为桌面演练、实地演练和协同演练等形式。

5. 监督和评估组织和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危急事件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监督和评估的结果可以用来改进和完善危急事件管理措施,提高应对能力。

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____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明确预案的编制、修改、核准、评审、报批和备案等程序。

第三条生产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适用于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四条生产单位应当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按照“设备设施管理、操作人员管理、应急救援和安全监测”四大要素进行综合考虑,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生产单位应当明确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生产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二)应急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三)应急预案的编制、修改、核准、评审和备案程序;(四)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和装备;(五)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六)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配备;(七)应急救援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八)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的建设和运行;(九)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更新和废止;(十)事故应急预案的备份和储存。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应急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应急管理人员要熟悉本单位的生产情况和安全管理措施,具备应急救援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各种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当组织应急演练,加强预案的实施效果检验。

应急演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要注重组织协调、沟通配合、指挥决策和应急演练的真实性。

第八条生产单位应当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水平和协同作战能力。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九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监测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生产单位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生产单位应当密切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如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控制和扑灭火灾、救援伤员等紧急措施,保护现场和调查取证。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3篇)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3篇)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事故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三条公司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备的配备、安全培训、隐患排查等,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要求各部门及时上报安全事故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整改。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第六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意识,确保能够熟练地应对各种安全事故情况。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调查和分析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汇总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为安全事故管理和预防提供数据支持。

第九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有效地进行安全操作。

第十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都应当遵守并执行,如有违反,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2)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事故管理”包含对生产安全伤亡事故、险性事件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管理。

生产安全伤亡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险性事件是指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是指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识别、预防、消除和整改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对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划分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____人及以上人员死亡的事故;2.重大事故,指造成____人死亡的事故;3.较大事故,指造成____人死亡的事故;4.一般事故,指造成____人死亡的事故。

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一、总则为保障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防范和应对危急事件,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项目和单位,包括直属单位、子公司及参股企业。

二、危急事件定义危急事件指对公司人员、财产和环境安全产生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泄露、溢出、高空坠物、严重事故等。

三、危急事件管理责任及职责3.1 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层是危急事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公司危急事件管理战略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他们应指定专人负责危急事件的预警、处置和应急演练工作,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3.2 安全生产部门安全生产部门是危急事件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研究和制定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的操作细则、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

他们还负责组织相关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具备应对危急事件的技能和知识。

3.3 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是危急事件管理的责任主体,应负责本部门的危急事件预防、应对和处置工作。

他们要落实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应急组织,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响应和处理危急事件。

3.4 全体员工全体员工是危急事件管理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加强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积极参与应急演练和危急事件处理工作。

四、危急事件管理流程4.1 预警与警报公司应建立健全危急事件预警系统,及时获取、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

一旦发现危急事件可能发生或已发生,应及时启动警报,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发送预警通知。

4.2 应急响应一旦危急事件发生,各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照预案进行组织和协调,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将情况上报至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部门。

4.3 事态评估与决策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危急事件进行事态评估,分析事件性质、规模、影响范围等因素,并及时提出决策建议。

公司领导根据事态评估和决策建议做出决策,指导应急响应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4.4 处置与恢复各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进行危急事件的具体处置工作,及时采取措施减轻损失、保护员工安全,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救援和恢复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是为了规范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行为,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公共环境污染的意外事件。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1.重大事故: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重伤,或100万元以上财产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

2.特别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重伤,或500万元以上财产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和处理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明确、细化的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3.企业应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理制度,及时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

第六条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设施和防护措施,确保生产场所、设备和工具的安全使用;2.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对场所、设备和工具进行定期检测、维修和更换;3.企业应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安全事项。

第七条事故应急预案1.企业应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机制;2.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的培训和演练;3.企业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配合政府组织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1.发生重大或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后,企业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安监部门报告;2.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后,企业应立即报警;3.发生可能滋生重大或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企业应当将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安监部门。

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1.安监部门应当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2.安监部门应当对涉事企业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是指,在生产活动中,当发生突发事件或者事故后,为了尽快控制事故的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并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工作。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目标是,以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为重点,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事故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原则是,政府主导、属地负责、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综合施策、时刻准备。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指在生产单位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生产活动的特点和风险程度制定的,规定了各级各部门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措施、工作分工和责任追究的方案。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救援预案、包括善后处理、责任追究等。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根据自身生产活动的特点和风险情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当地政府备案。

第八条各部门应根据本职工作的需要,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第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是指为了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范和减少事故损失而成立的专门机构。

第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的设置应根据所在单位的规模、行业特点、安全风险等确定。

重要行业和单位应建立专门的安全应急队伍,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

第十一条生产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应急指挥中心,设置应急值班人员,随时应对突发事件或事故。

第十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的工作职责包括:发出预警、指挥调度、组织施救、协调各方联络和善后处置等。

第四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第十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是指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进行善后处理和责任追究。

危急事件管理规定(4篇)

危急事件管理规定(4篇)

危急事件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危急事件的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危急事件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三条危急事件是指突发事件中,具有较大规模、危害较大、复杂性较高的情况或者对社会公共安全、国家安全、重大公益事业等产生严重影响的情况。

第四条危急事件的管理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科学处置、信息公开。

第五条危急事件的管理主体分为中央、地方、基层三级。

中央负责对重大危急事件进行统一领导和指挥;地方负责对本地区的危急事件进行管理;基层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危急事件进行日常管理。

第六条危急事件的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程序、加强能力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练培训、加强信息发布等。

第七条危急事件应急预案是针对危急事件进行预先制定的组织措施和应急工作流程。

各级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更新和修订。

第八条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应当加强技术装备和应急设施的建设,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投入,提供必要的物资和技术支持。

第九条危急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共同应对危急事件。

第十条危急事件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公正。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第十一条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引导和培训,充分发挥其在危急事件管理中的作用。

同时,应当加强对危急事件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应急处理能力和专业素质。

第十二条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应当强化风险防控和预警机制,确保能及早发现、快速响应、有效处理危急事件。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搜集和分析,及时掌握危机动态,做好预警工作。

第十三条危急事件的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责任人员,确保事故的彻底查清和妥善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预案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预案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矿、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和领域。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置。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评估和修订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四)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五)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制定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风险辨识和评估;(二)事故预警和报告;(三)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五)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六)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七)应急演练和培训。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事故风险等级,制定不同等级的应急预案,包括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其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

第三章应急处置第九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条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当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包括:(一)现场救援;(二)伤员救治;(三)事故现场保护;(四)信息报告;(五)应急物资保障。

第十一条应急救援人员应当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四章应急演练和培训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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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的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管理的职责、内容、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协作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2.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7.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9.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376 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发[2005]11 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危急事件是指影响企业安全运营,并对企业安全运营构成重大威胁的洪水、地震、山体滑坡、大风、严寒、雪灾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重环境污染事件;企业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发电企业对电网影响较大的事故等。

3.2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3 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3.4 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5 应急援救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3.6 集团公司3.7 生产单位3.8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公司安委会成员为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成员。

3.9 应急办公室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稳定应急办公室、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

安全生产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管理;稳定应急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负责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管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管理。

各应急办公室主任为相应部门部长,成员由公司各部门部长助理以上和生产部门主管以上岗位人员组成。

4 职责4.1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4.1.1 贯彻落实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政府部门及集团公司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4.1.2 工作上接受上级应急办公室的领导。

4.1.3 指挥、协调公司较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1.4 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负责预案签署发布,研究决定公司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4.1.4 监督、管理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4.1.5 及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如实报告危急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4.1.6 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

4.2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4.2.1 处理公司应急委日常管理工作;4.2.2 协调、联络各级应急机构和部门;4.2.3 做好危急事件应急值班工作;4.2.4 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4.2.5 组织开展危急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4.2.6 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

4.3 公司各部门的应急职责分工公司各部门在公司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应分别承担各自的应急职责,通过协调、合作、完成危急事件应急工作:4.3.1 安全生产部为日常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协调应急措施实施情况;4.3.2 发电部、设备管理部及外委单位项目部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的实施部门;4.3.3 总经理工作部分别为交通事故和恐怖事件的应急措施实施部门;4.3.4 物资管理部负责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协调应急物资;4.4 应急功能小组公司根据应急预案,结合现场可能发生的危急事件的特点,成立不同职能的应急工作组,组建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

组织日常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危急事件发生时的抢险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各应急工作组的职责:4.4.1 抢险救援工作组:负责危急事件现场抢险救援工作;4.4.2 稳定生产工作组:负责危急事件处理期间及后续一段时间的生产稳定;4.4.3 综合协调工作组:负责与集团公司应急委、电网调度部门等相关企业、地方政府及有关新闻单位联系,协调、调度各类应急资源;4.4.4 安全保卫组:负责建立危急事件现场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救援行动、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4.4.5 后勤保障工作组:负责对受伤人员采取及时的现场急救,联系医疗机构或急救中心,将伤员转送医院进行治疗,对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慰问和补偿等工作。

4.5 安全生产部4.5.1 本标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4.5.2 负责对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5.1 总则5.1.1 危急事件应对工作必须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5.1.2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危急事件的预防、报告、救援、处理、生产及生活的恢复、信息发布等工作。

5.1.3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行政正职负责制。

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5.1.4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动员全体职工,并依靠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

公司的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发生后紧急救援的义务。

5.2 危急事件管理原则5.2.1 既要依靠科学,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又要加强保障措施,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

5.2.2 实行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理有机结合,编制应急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应急预案应通过评审、批准后发布使用,并按规定报集团公司审批(备案)或报当地政府部门审批(备案);按照预案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

5.2.3 应急预案应遵循国家规定的编制导则,使用统一格式,包括对章节、条目不得删减或改变顺序等。

5.2.4 每年对本企业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修订及更新,并履行原审批程序后发布。

5.2.5 公司开展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中应包含危急事件应急方面的内容,对参与到现场应急的各类人员要经过专项培训及相应考核。

5.2.6 公司按照应急预案制定演练计划及安排演练,演练内容涵盖各个类别(如全面演练是否包含消防类、防全厂停电类、防汛类等),演练方式要齐全。

5.2.7 公司按需要配备齐全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装备,对应急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对各类应急车辆保证数量充足并处于可用状态。

5.2.8 根据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对可能发生的危急事件,建立“预案库”,并不断地补充和完善“预案库”的内容。

5.2.9 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定期监督、检查和考核公司各部门应急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管理人员对应急工作认识、应急教育及培训情况、应急演练情况等。

5.2.10 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危急事件的发生及应急处理情况,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危急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情况。

5.2.11 对表现优秀的应急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并对造成损失或延误行为给予考核。

5.3应急预案5.3.1 应急预案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三类。

5.3.2 综合预案针对的是公司的整体,是对各类危急事件应急处理的共性方式、方法、原则的说明。

综合预案要从总体上阐述应急目标、应急原则、应急组织及职责、应急行动的整体思路等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5.3.2.1 企业概况、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5.3.2.2 应急工作原则及应急预案适用范围;5.3.2.3 应急体系的构成情况:包括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5.3.2.4 预防与预警:包括危险源监控、预警级别以及信息报告等;5.3.2.5 应急响应程序及信息发布;5.3.2.1 应急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及应急经费保障等;5.3.2.6 应急培训与演练;5.3.2.7 预案管理。

5.3.3 专项预案针对的是较为典型的危急事件,例如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一个专项预案所针对的危急事件一般会存在于多个生产现场的,同一个专项预案可以对多个工作现场的应急起到指导作用。

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主要内容包括:5.3.3.1 事故概况: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5.3.3.2 组织机构及职责;5.3.3.3 预防与预警:包括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信息报告程序;5.3.3.4 响应程序及应对措施;5.3.3.5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5.3.4 现场方案是针对特定的具体场所,在详细分析现场危急事件风险的基础上,对应急救援中的各个方面做出具体的安排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主要内容包括:5.3.4.1 事故概况:具体的危险地点概况、主要危险源;5.3.4.2 具体的应急人员及职责;5.3.4.3 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5.3.4.4 应急处置措施、流程。

5.3.5 应急预案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编制,必须使用统一格式。

应急预案由封面、预案批准(发布)的指令性文件、目录和预案正文四个部分组成。

应急预案的章节、条目不得删减或改变顺序,不需要填写的条目可以空置。

5.3.6 公司应急委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与危急事件应急有关的各部门负责各类应急预案的具体编制工作。

应急预案必须通过评审、批准后方可发布使用。

5.3.7 公司每年对已发布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相关部门按照评审意见修订、更新或重新修编应急预案。

当生产工艺、设备设施更新或组织机构调整时必须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使其满足危急事件应急的需要;当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开展危急事件演练后,相关部门根据发现的问题对应急预案及时修订;每次进行重大危险作业时,提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5.4 应急准备5.4.1 公司开展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中必须包含危急事件应急方面的内容,使全体员工具备必要的应急技能;对参与到现场应急的各类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参与现场应急。

5.4.2 危急事件的应急演练是检验和提高应急体系的反应能力、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的重要手段,公司每年必须制定演练计划,按计划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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