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红线的一些规定
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

房屋建筑类红线规定清单第一条:供项目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会审,并确保其可实施性。
超过一定规模的风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公司总工程师必须组织会审.第二条:所有技术资料必须由相应责任人形成,严禁外包。
第三条:模架体系1、模架系统必须有可实施的、有效的施工图.2、后浇带的支撑体系必须单独设置,严禁拆除后回顶。
3、所有边梁支撑系统必须与内架连成一个有机整体,严禁支撑在外架上。
4、步距严禁超过1。
5米,顶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水平杆。
5、除经专门设计的定型模板系统外,任何情况下,对拉螺杆间距必须小于或等于500mm。
第四条:外架系统1、外架系统必须有可实施的、有效的施工图。
2、外架水平封闭必须达到如下要求:作业层和作业层的下一层,悬挑架(爬架)首层,落地架第二层,中间层不超过10米且不超过三层必须全封闭。
3、悬挑架的悬挑梁必须采用不小于16号的国标工字钢,斜拉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4,每次悬挑高度不超过24米.4、整体提升架的导轨或导杆必须有三处可靠的连墙点。
第五条:用电系统1、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150mA,动作时间0.2s;开关箱漏电动作电流15mA或30mA,动作时间0.1s。
2、电焊机必须装设二次降压保护器(包括电渣压力焊机)。
第六条:高危设备(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1、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方编制,施工方总工程师必须审批后报总包单位审批。
2、租赁方手续必须齐全、有效;安装、顶升、拆除施工人员必须人证合一。
第七条:钢筋工程1、必须使用水泥砂浆垫块或塑料垫块(特殊情况下特殊制作的垫块除外)。
2、钢筋连接必须按特殊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并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第八条:混凝土工程1、施工缝凿毛处理必须在混凝土终凝后进行,并清理干净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2、楼板混凝土必须使用平板振动器进行辅助振捣;竖向构件拆模后至少要有7天的有效养护时间。
建筑退让红线的规定

建筑退让红线的规定
《建筑物退让红线的规定》
建筑物退让红线是指建筑物可以在红线范围内建造,但不能超出红线范围,在红线范围内建造的建筑物都应该遵守一定的规定。
首先,在建造建筑物时,应该尊重现有的地形地貌,不要破坏原有的自然环境,特别是不要把红线范围内的水体、森林、草地等涉及到建筑物中。
其次,建筑物应该符合环保要求,可以采用绿色建筑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同时,建筑物应该符合国家安全要求,在建筑物的设计、建造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使用。
此外,在建筑物的建设过程中,应该加强管理,遵守当地的建筑规范,不能有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同时,建设者应该在红线范围内完成建设任务,不得超出红线范围。
总之,建筑物退让红线的规定是为了维护当地的建筑环境,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提高建筑物的环保程度,所有建筑物的建设者应该遵守这些规定,对建筑物的建设和使用负责,保护当地的自然环境。
建筑红线退让规定

建筑红线退让规定建筑红线退让规定是指在城市规划与建设活动中,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和城市景观的需要,规划和设定的建筑红线之外,对于建筑物的一定范围内进行退让的一项法规。
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和营造城市的人居环境,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质。
建筑红线退让规定可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规定了建筑红线的设置标准。
建筑红线是城市规划中划定的不同用地界限,用于规范建设活动,包括建筑物、道路、道路补偿带等。
规定了建筑红线的宽度和界限,以保证不同功能用地间的合理布局和相互独立,避免因建筑物过度集中而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城市功能区域的混乱。
其次,规定了建筑红线退让的范围和条件。
建筑红线退让的范围通常是以距红线一定距离的区域内,退让条件一般可依据建筑物的高度、体量和功能等因素而定。
一般来说,建筑物越高、越大,需要退让的范围就越大。
退让的条件也可以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证城市整体的空间和景观效果。
再次,规定了建筑红线退让的方式和方式。
建筑红线退让可以通过不同方式来实施,如对建筑物体量的限制、设置景观绿化带、增加绿地和公共空间等。
这些措施可以在保证建筑物功能的同时,有效地提升城市的绿化率和景观品质,给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最后,规定了建筑红线退让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建筑红线退让规定需要有相关的管理和监督机制来确保其有效执行和实施。
这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的规范管理和监督,以及对建筑红线退让情况的定期检查和评估来实现。
同时,也可以通过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促进建筑红线退让的公正和透明。
总的来说,建筑红线退让规定是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的一项重要法规,它的实施有助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升城市的品质和形象,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并满足公众对美好城市生活的需求。
因此,建筑红线退让规定应当得到严格的执行和监督,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福祉。
建筑红线的控制要求

建筑红线的控制要求
建筑红线也称“建筑控制线”,指城市规划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应距离城市道路或用地红线的程度,任何临街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超过建筑红线。
一般多层退让至少5m,高层退让至少10M。
沿城市快速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20米;沿城市主、次干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15米;沿城市支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10米;沿建制镇主要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8米;沿建制镇一般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5米;在道路交叉口的建筑,其后退距离还应当满足道路交通安全视距要求。
建筑的退让是为了留出适当的公共空间或者满足日照要求,避免阻挡周围建筑的光照。
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 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稳定,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二、红线定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红线”,是指施工现场中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作业环节、作业环境、作业人员、作业设备等关键要素的临界状态。
## 三、安全红线范围1. 高处作业:指在离地面2米(含)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 高空作业:指在离地面2米(含)以上的空间进行的作业。
3. 重物吊装:指使用起重机或其他起重设备进行的重物吊装作业。
4. 深基坑作业:指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作业。
5. 高压设备作业:指接触或接近高压设备进行的作业。
6. 易燃易爆物品作业:指接触或接近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的作业。
7. 危险化学品作业:指接触或接近危险化学品进行的作业。
8. 爆破作业:指使用爆破器材进行的作业。
9. 其他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作业环节。
## 四、安全红线管理措施1. 组织领导成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责任落实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红线管理责任,层层落实。
3. 教育培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红线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 作业许可对涉及安全红线的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5. 现场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红线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6.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7. 技术保障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手段,提高安全红线管理水平。
## 五、安全红线管理要求1. 作业人员(1)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能力。
(2)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
2. 作业设备(1)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
(3)禁止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
3. 作业环境(1)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建设道路红线距离规则

(一)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14 的规定。
表14 建筑退离城市道路红线距离(二)城市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红线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原则上按表14 规定较宽道路数据控制(以交叉口道路规划红线圆曲线切点连线为基准线起算)。
已批规划或特殊地块则尊重历史,按原规定控制。
(三)城市主、次干道上附带商业用途裙楼的高层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在满足表14 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裙房按表14所列值加5米计;高层主体部分退缩起点为10米,高度每增加一层(高层建筑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其它民用建筑高度≥24米的民用建筑),增加退缩0.3米。
(四)广清大道与清远大道两侧建筑退缩距离原则上需满足本条第(一)、(二)、(三)项退让城市主干道的要求,已批规划或因道路建设时置换土地的地块仍按原规定的以道路控制线控制,无需增加退缩。
(五)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集中式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裙房),其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城市道路红线不小于20 米后,同时增设集散广场,并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其增加的退让距离,按规模大小个案确定。
第二十条建筑退让城市高架路、立交、高速公路(一)沿城市高架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其沿高架道路主线边缘线后退距离不得小于35米;其沿高架道路匝道边缘线后退距离不得小于25米。
(二)建筑物相邻城市立交,建筑退让立交匝道边缘线的距离应不少于30米。
交叉口设有立交控制线的,建筑退让立交控制线:多层、低层建筑不少于6米,中高层建筑不少于9米,高层建筑主体不少于13米,并应符合消防、抗震、安全等相关要求。
(三)距高速公路50米范围内,除停车场、加油站等服务设施外,不得布置任何建筑物。
第二十一条建筑退让轨道交通控制线、铁路交通控制线城市轨道交通主要包括轻轨与地铁,根据轨道所处位置,有地下轨道、地面轨道和高架轨道三种形式。
建筑红线

城市道路宽度:系指该道路两侧规划红线之间的水平方向的垂直距离。
现有城市道路路面边线:当路面为单幅路时,系指路牙线;当路面为三幅路(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以隔离带分隔)时,系指非机动车道路牙线。
2.规划用地红线是不能超的,要距离用地红线5m,留足地下室开挖放坡的空间,可以超建筑退红线,
3.可以超建筑红线(建筑控制线),但不可以超道路红线
4.按照规范要求,您这种情况的地下室是不可以超出红线的。不仅如此,要看是什么建筑,因为对具体的建筑,地下范围距离红线的尺寸也有要求。比如高层建筑的地下,至少要有5米的距离。
(2)在无人行道的道路路面上空:2.50米以上允许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宽度不应大于0.40米;5米以上允许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米。
(3)建筑突出物与建筑本身应有牢固的结合,建筑物
和建筑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上空排泄雨水。
(三)沿城市支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10米。
(四)沿建制镇主要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8米。
(五)沿建制镇一般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5米。
1.建筑红线,在现在的规范上是见不到的,我们指的就是规范上说的建筑控制线。
道路红线,这个规范上有,建筑都应该在道路红线以内,包括地下室,特殊的那些可以突破,可参加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建筑控制线一般都在道路红线之内,但是特殊的情况是刚好压着道路红线,这时候注意建筑地下室设计了,不能压着道路红线,一般都至少退道路红线3m,否则基坑施工会破坏道路,导致道路坍塌。地下室退道路红线,具体
2.3.1 定义
退线距离:系指建筑物后退各种规划控制线(包括:规划道路、绿化隔离带、铁路隔离带、河湖隔离带、高压走廊隔离带)的距离。
工程实体方面的7条红线内容

工程实体方面的7条红线内容
工程实体方面的七条红线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必须要遵守的七
项规定,也是保障城市建设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标准。
以下是详细介绍:
1、控制建筑高度:要求在城市建设中控制建筑高度,保证城市建
设不影响周围环境和景观,为城市规划建设提供合理的空间。
2、控制建筑密度:要求控制建筑密度,保证建筑和周围环境的空
间关系和相互作用,营造和谐的城市环境。
3、控制建筑面积比:要求控制建筑面积比,保证建筑面积合理分配,这样可以避免建筑过多占据公共资源,从而增加城市基础设施的
压力。
4、控制基坑深度:要求控制建筑基坑深度,保持建筑和周围环境
的平衡,以防止建筑过程中对周围环境造成损害。
5、控制施工占道:要求控制施工占道,保证城市交通的畅通,避
免城市道路上的交通拥堵和安全事故。
6、控制自然保护区:要求建筑在自然保护区周边建设时必须要严
格控制,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7、控制保护文物古迹:要求在建筑和城市规划建设中最大限度地
保护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保留城市历史文化遗产。
以上就是工程实体方面的七条红线的具体内容,这些规定是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必须要遵守的,有助于保障城市建设质量和公共安全。
我们要在城市建设中认真遵守这些规定,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文化传承。
同时,政府有责任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和检查机制,确保这些规定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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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建筑红线及建筑退让-总结版2010-02-28 19:02 | (分类:默认分类)征地红线最大,规划部门根据征地红线及环境划出用地红线有时候规划部门还会给你粗略的建筑红线,精确的建筑红线,还是得自己根据用地红线及建筑本身和环境来进行计算确定。
(比如,规划部门画了建筑红线退用地红线3米,但你设计的是高层,考虑到消防、日照、卫生防疫等关系,实际需要退用地红线9米才能满足各方面要求,因此你真正的建筑红线是在9米的地方,而不是规划部门给的3米处。
不过图中表达的建筑红线还是画在3米的地方,实际布置建筑的时候却不能超过9米。
)道路红线其实是一种环境制约,遇到了就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退就可以了。
具体的数字,这个是规划部门的事,我们做了不主。
2006年6月21日建筑退线,当时有人和我讲是五线,红线——征地红线,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包括铁路,高速高架,航空航道)。
蓝线——天然水体后退线(包括河口线这一定义,一是为了防止建筑影响天然水体,具体太近了,就成了天然垃圾框了,二是为了在河、湖边上来点绿化,美化环境,三是为了某些与外界相通的水体,防洪需要,必须退到某个高度,某个距离,防止水位升高,以及水位升高时带来的河堤苏松滑坡。
)绿线——退让出的绿化带宽度,及退让原有绿地的距离黄线——电力高压线,煤气管道运输线等,我想通讯信号范围也可以算在这里紫线——俗称古建保护距离,反正就是这些古董级东西必须退的。
建筑防火间距,日照间距,(这两点都有相关规范规定)建筑卫生防疫距离,应该会有规定,可能是我孤陋寡闻,还没见到,建筑防干扰视线距离,(防干扰视线距离,技术措施中规定是18米,这特别是住宅与住宅之间,两个窗户对望,距离太近了,就没隐私了,整天拉着窗帘,那这房间也太闷了点,呵呵,我是喜欢能看到天空的地方,要我整天住在拉着窗帘看不到外面的房间里,我会憋死的)这一部分都是新建的根据原有的,新规划的根据原规划的,如果相邻地块未明确用地性质,则按大家一半分担。
其他就是建筑本身的要求,建筑功能(比如幼儿园的服务半径,那就要求做在这个圆里面),建筑视线,需要看到什么(比如今年的注册考试,二级的场地和一级的住宅设计里都有这样的要求。
)征地红线范围最大,至于怎么定的,那就要问规划部门了。
用地红线,规划部门根据征地红线,根据周边环境初步划的范围,用地红线小于等于征地红线,用地红线是各经济技术指标的分母,所以它的面积必须明确,否则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都没办法定了。
但用地红线并非你建筑实际可建线。
其范围也是规划部门定的。
道路红线,其实和前面两条线没任何关系。
只是和地块有关系的道路用地的边界线。
不要以为道路只会和地块边线相邻,道路也有可能横穿地块。
如果规划部门没有对相邻地块作出性质确定,则按本地块确定,本地块为高层住宅,那相邻地块也当成是高层住宅进行考虑。
本地块为多层住宅,那相邻地块也按多层住宅考虑……。
首先,确保规划部门要求的距离,然后考虑消防、卫生防疫、视线距离等因素,最后考虑日照因素。
规划部门需要你后退用地红线距离为X米,消防、卫生防疫、视线距离等因素需要保证建筑间距为Y米,日照因素(主要考虑南北相邻地块)需要间距为Z米。
那一般来说东西方向,则在X米和Y/2米之间选最大值南北方向,则在X米、Y/2、Z/2米之间取最大值。
====================================================================== ==============如果规划部门已经对相邻地块的用地性质有了初步规划,但对相邻地块的建筑红线、建筑体量高度等还没有具体要求。
唯一的区别就是在本地块北面的地块如果没有日照要求,则可在北面退让红线时,不考虑Z/2的因素。
====================================================================== ===============如果规划部门已经对相邻地块有了具体规划,或相邻地块已经有了初步方案,那就需要向规划部门提供相邻地块的相关资料,按相邻地块已经建成来确定本地块建筑的退让了,这时候只能说是本地块吃亏。
====================================================================== ===============上面的过程,一般是设计人员来计算确定的,如果遇到一个好点的规划管理部门的话,他们会提供相应的最终数据。
不过无论是谁来确定,到最后规划部门会审核图纸。
对后退距离进行核实。
但设计人员提前做到位了,那就可以减少后面修改的工作量。
====================================================================== ===================================================================================== ================对于居住区道路的规范规定:2.0.8 居住区(级)道路一般用以划分小区的道路。
在大城市中通常与城市支路同级。
2.0.9 小区(级)路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
2.0.10 组团(级)路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2.0.11 宅间小路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8.0.1 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8.0.1.1 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城市交通系统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8.0.1.2 小区内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8.0.2 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
其道路宽窄,应符合下列规定:8.0.2.1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8.0.2.2 小区路:路面宽6m-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8.0.2.3 组团路:路面宽3m-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8.0.2.4 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不过最好还是在规范的基础上多看看相关居住区规划设计的书,因为道路的确定,关系到居住区内建筑的布置、交通组织、小区环境,道路的确定,是居住区规划设计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比建筑单体设计,做不好,等于整个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就废了。
所谓的建筑红线准确的说就是建筑控制线,有时可以和道路红线合在一起,用地红线是确权范围,说建筑红线包括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是典型的概念不清,正因为有时建筑控制线和道路红线合在一起,才有建筑部分构件悬挑凸出道路红线的问题。
============================================福州市规划局的规定:地下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距离一般与其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距离相同。
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距离大于5m的,地下建筑物退让距离为5m。
各地一般都有详细退让要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控制指标》《建筑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控制指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年版)2.0.16 道路红线: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2.0.17 建筑红线:一般称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建筑红线的定义,福州市规划局是这样的:建筑红线:指经规划确定的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2.0.7 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
2.0.8 用地红线: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
2.0.9 建筑控制线:有关法规或详细规划确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底位置不得超出的界线。
4.2.1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
散水明沟、集水井、采光井等;——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
4.2.3 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另行划定建筑控制线时,建筑物的基底不应超出建筑控制线,突出建筑控制线的建筑突出物和附属设施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
==================实际工程中我是这么做的,规划局放的线,最后验收也合格了我做的一个高层办公楼11层,建筑控制线退后道路红线12米,地下室筏板基础,基础突出建筑红线,并且由于用地非常紧张,消防水池设在了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之间,我是这么理解的,建筑之所以不能突出道路红线(包括基础)技术上是因为城市道路下面有各种管线(上下水,暖气,通信,电力等),但是在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之间的部分并没有市政管线,我认为建筑的地下室可以突出建筑红线但是不能突出道路红线.地下室是不能突出道路红线与用地红线的,一般情况下还应该退让一定的距离。
建筑为什么要后退道路红线呢?就是要在后退范围安排建筑台阶\停车\绿化\管线基础等内容!再补充一句:用地红线是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也就是说用地红线与道路红线之内的地属于你们家的,虽然是你们家的地,也需要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定退距.地下室的边线应该是不能突入道路红线的且要有一定的距离,这个距离大概是要当地的规划部门来决定,应该可以突入建筑控制线,但要有一定的覆土深度以方便管线的进出---------------------================一般来说,用地红线和建筑控制线是不同的!用地红线一般和道路红线重合(主干道上),在城市商业区寸土寸金的地方,临街的商业建筑都是墙贴墙的建造的,请问那个退让的建筑控制线在哪里,用地红线又在哪里?应该不言自明,临街建筑的建筑控制线有时就是道路红线,可实际要建造的时候还是要考虑基础的尺寸要求而退一点,除非基础悬挑,否则很难做到一点不让,何况有时还要安排台阶出入口呢。
所以我们这里的建筑控制线一般退用地红线10m,也就是退主干道的道路红线10m,这10m可用来做人行道,绿化什么的~~我们这里的建筑控制线是以投影的最大尺寸来定的,这个是指建筑的地上部分而言,而地下室一般最多超建筑控制线5m,如果首层是商铺,二层以上后缩2m,这样到地下正好有7m,可以做地下车库的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