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建筑退线规定
建筑退线规定

建筑退线规定建筑退线规定为了确保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一套建筑退线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建筑退线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退线的定义1. 建筑退线是指建筑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并获得使用许可证的情况下,由消费者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二、退线责任的划分1. 建筑施工方应承担主要退线责任。
如果因为施工方的过失或延误导致建筑项目无法按时完成,施工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退还消费者已支付的款项。
2. 若建筑项目延期是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等,建筑施工方可申请延期,但需提前通知消费者,并按照约定进行赔偿或退还款项。
三、退线的程序1. 消费者有权利提出建筑退线申请,并填写相应的退线申请表,注明退线的原因和要求退还的款项。
2. 建筑施工方应在收到退线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果施工方同意退线,应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消费者已支付的款项,并与消费者对相关退款事宜进行协商。
3. 如果建筑施工方不同意退线,消费者可向相关部门投诉,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材料。
相关部门将组织调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退款方式1. 建筑退款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进行。
双方应提供真实和有效的账号和身份信息。
2. 建筑施工方应尽快退还消费者已支付的款项,并在退款后提供相应的退款证明。
五、退线后的责任1. 若建筑项目经过退线后再继续施工,建筑施工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加速施工,并补偿因延期所带来的相关费用。
2. 如果消费者选择更换建筑施工方,建筑施工方应协助消费者将相关文件和材料交接给新的施工方,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六、消费者应履行的义务1. 消费者在提出退线申请前,应与建筑施工方进行充分协商,并尽量解决问题,以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
2. 消费者应提供真实和准确的建筑施工信息,如图纸、资金支付证明等,以便建筑施工方能够按时完成建筑项目。
七、争议解决1. 若在建筑退线过程中,双方出现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规定

(一)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14 的规定。
表14 建筑退离城市道路红线距离(二)城市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红线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原则上按表14 规定较宽道路数据控制(以交叉口道路规划红线圆曲线切点连线为基准线起算)。
已批规划或特殊地块则尊重历史,按原规定控制。
(三)城市主、次干道上附带商业用途裙楼的高层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在满足表14 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裙房按表14所列值加5米计;高层主体部分退缩起点为10米,高度每增加一层(高层建筑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其它民用建筑高度≥24米的民用建筑),增加退缩0.3米。
(四)广清大道与清远大道两侧建筑退缩距离原则上需满足本条第(一)、(二)、(三)项退让城市主干道的要求,已批规划或因道路建设时置换土地的地块仍按原规定的以道路控制线控制,无需增加退缩。
(五)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集中式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裙房),其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城市道路红线不小于20 米后,同时增设集散广场,并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其增加的退让距离,按规模大小个案确定。
第二十条建筑退让城市高架路、立交、高速公路(一)沿城市高架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其沿高架道路主线边缘线后退距离不得小于35米;其沿高架道路匝道边缘线后退距离不得小于25米。
(二)建筑物相邻城市立交,建筑退让立交匝道边缘线的距离应不少于30米。
交叉口设有立交控制线的,建筑退让立交控制线:多层、低层建筑不少于6米,中高层建筑不少于9米,高层建筑主体不少于13米,并应符合消防、抗震、安全等相关要求。
(三)距高速公路50米范围内,除停车场、加油站等服务设施外,不得布置任何建筑物。
第二十一条建筑退让轨道交通控制线、铁路交通控制线城市轨道交通主要包括轻轨与地铁,根据轨道所处位置,有地下轨道、地面轨道和高架轨道三种形式。
惠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惠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城市规划是处理城市及其邻近区域的工程建设、经济、社会、土地利用布局以及对未来发展预测的学科。
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惠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惠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依法建设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结合惠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实施城市规划和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四条城市规划是进行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一经依法制定,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废止。
第五条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下列原则:(一)与珠江三角洲城市发展战略相衔接,与惠州市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以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应当采用组团式的城市布局,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和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三)保持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合理确定土地使用强度,有效控制人口密度。
(四)保障社会公众利益,统筹兼顾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观。
(五)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城市水源,发展城市绿化,保护城市自然山体、河湖水面、风景名胜区、城市景观河段和具有历史意义、文化艺术、科学研究价值的文物古迹、建筑物、建筑群等。
(六)旧城改造,应当与加强维护、调整布局和实行统一规划,成片分步实施相结合,合理调整用地,降低建筑密度,改善城市环境、交通,增加公共绿地、公建公益用地,完善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增强城市的综合功能。
(七)新区建设应当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建设程序。
规定-建筑退线

8.3 建筑物的退让控制8.3.1除建设用地范围内连接市政管网的管线以外,建筑物正投影外缘不 得逾越用地退后红线。
8.3.2 在有城市设计要求的重要商业街区底层设置连续骑楼空间的商业建 筑,在满足交通要求前提下可零退线。
8.3.3 建筑物独立地下室外墙面的退后红线距离,应满足消防、地下管线 布置、人防疏散、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等技术要求的前提。
沿轨道交通线两侧新建的建筑应符合轨道交通线建设的相关规定和8.4.1开面宽不宜大于 90 米。
建筑高度大于 54 米的高层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宜大于 808.5.1道路外墙面计; 裙房按表 4.1.4 所列值加 5 米计,但裙房层数不得超过三层, 高 度不得超过24 米,裙房超过三层或高度超过 24 米时按高层标准退让。
8.5.2 临宽度在 15米以下的步行街或风貌街, 临街建筑规划要求修建骑楼, 如骑楼部分人行道净宽度不小于 3 米,净高不低于 3.6 米时,可不退道路红线。
8.5.3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除满足上述规定外,还须满足城市绿地和市政工程管线规划确定的沿道路控制宽度规定,若两者不一致时,则按最宽退让。
8.5.4按本标准最低要求建筑退让道路红线部分可以与建设用地同时设计 和建设,但须遵守以下规定:用地内除规划允许建设绿化小品外,不得作停车场、不得修建围墙、门房以 及任何其它建筑物、 构筑物, 如需临道路布置停车位, 应在该道路整体规划设计 的基础上建设, 且不计入配建停车位指标。
满足规定退让要求后, 主动增加退让 道路红线的,纳入有关指标平衡。
8.3.4 要求。
建筑物的面宽控制建筑高度大于 18 米且小于或等于 54 米的高层建筑,其最大连续展8.48.4.2 米。
公共开放空间规划高层建筑带有裙房的退让距离:高层部分的退让距离按高层建筑临8.58.5.5道路交叉口处当道路局部放宽时,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按原道路等级确定。
8.5.6重要道路交叉口处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由规划管理部门依据城市设计及交通规划、详细规划等另行确定。
建筑红线及建筑退让(总结版)

建筑红线及建筑退让(总结版)征地红线最大,规划部门根据征地红线及环境划出用地红线有时候规划部门还会给你粗略的建筑红线,精确的建筑红线,还是得自己根据用地红线及建筑本身和环境来进行计算确定。
(比如,规划部门画了建筑红线退用地红线3米,但你设计的是高层,考虑到消防、日照、卫生防疫等关系,实际需要退用地红线9米才能满足各方面要求,因此你真正的建筑红线是在9米的地方,而不是规划部门给的3米处。
不过图中表达的建筑红线还是画在3米的地方,实际布置建筑的时候却不能超过9米。
)道路红线其实是一种环境制约,遇到了就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退就可以了。
具体的数字,这个是规划部门的事,我们做了不主.2006年6月21日建筑退线,当时有人和我讲是五线,红线——征地红线,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包括铁路,高速高架,航空航道)。
蓝线—-天然水体后退线(包括河口线这一定义,一是为了防止建筑影响天然水体,具体太近了,就成了天然垃圾框了,二是为了在河、湖边上来点绿化,美化环境,三是为了某些与外界相通的水体,防洪需要,必须退到某个高度,某个距离,防止水位升高,以及水位升高时带来的河堤苏松滑坡.)绿线—-退让出的绿化带宽度,及退让原有绿地的距离黄线——电力高压线,煤气管道运输线等,我想通讯信号范围也可以算在这里紫线—-俗称古建保护距离,反正就是这些古董级东西必须退的.建筑防火间距,日照间距,(这两点都有相关规范规定)建筑卫生防疫距离,应该会有规定,可能是我孤陋寡闻,还没见到,建筑防干扰视线距离,(防干扰视线距离,技术措施中规定是18米,这特别是住宅与住宅之间,两个窗户对望,距离太近了,就没隐私了,整天拉着窗帘,那这房间也太闷了点,呵呵,我是喜欢能看到天空的地方,要我整天住在拉着窗帘看不到外面的房间里,我会憋死的)这一部分都是新建的根据原有的,新规划的根据原规划的,如果相邻地块未明确用地性质,则按大家一半分担。
其他就是建筑本身的要求,建筑功能(比如幼儿园的服务半径,那就要求做在这个圆里面),建筑视线,需要看到什么(比如今年的注册考试,二级的场地和一级的住宅设计里都有这样的要求。
建筑退线要求规范

建筑退线要求规范
建筑退线是指建筑不能贴着红线建造,必须后退一段距离,且需要根据各种不同的要求进行退让。
将退让后的建筑允建位置画出来,就是建筑退让线。
建筑后退线一般指的是建筑后退道路红线。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是规定建筑物应距离城市道路或用地红线的程度,一般多层退让至少5m,高层退让至少10M。
从规划(建设)部门获悉,今后,沿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后退道路红线。
按照要求,今后,沿城市快速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20米;沿城市主、次干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15米;沿城市支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10米;沿建制镇主要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8米;沿建制镇一般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5米;在道路交叉口的建筑,其后退距离还应当满足道路交通安全视距要求。
惠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惠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据我所知,惠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规定了各类用地的规划范围、用途、容积率、层高限制等,并对土地的开发和利用提出具体要求。
2. 建筑物规划管理:规定了建筑物的高度、体量、形象、色彩等方面的要求,并对建筑物的位置、距离、离退等提出具体规定。
3. 绿化管理:规定了城市绿化的要求和标准,包括公园、绿地、街头绿化等方面的规划和管理。
4. 城市道路和交通规划管理:规定了城市道路的宽度、走向、连接方式等,以及市内交通设施的建设要求和管理规定。
5. 城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了城市环境的保护措施和管理要求,包括噪音、污染、废物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实现城市规划的有序进行,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不是最新的,具体的规定请参考当地政府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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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规划局-惠州市河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惠州市河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一章总则第1.1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利用麦地路以南河南岸片区的土地,保证河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顺利实施,落实规划分图图则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编制《惠州市河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1.2条《惠州市河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惠州市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1989-2005年)、《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1993年9月29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划建设文件、专家与相关部门审议意见等编制的,其内容深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第1.3条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规划图、分图图则和说明书四个部分,文本与分图图则是该区建设与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二者须同时使用,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1.4条以注重生态、合理布局、功能明确、完善配套、依托区位、分期实施、弹性开发为规划设计总原则。
第1.5条本规划适用于规划区内各地块和各类别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新建及改扩建的管理工作,是下层次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管理工作的依据。
第1.6条文件(文本及图则)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本片区环境特征、用地条件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技术规定须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惠州市的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等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1.7条河南岸片区是指麦地路以南,麦地南路以东至金山湖区域。
第1.8条河南岸片区规划用地总面积983公顷,城市建设用地面积839公顷。
河南岸片区规划控制人口21.7万人。
第二章规划原则及目标第2.1条规划原则第2.1.1条区域协调原则。
第2.1.2条可操作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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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红线建筑红线,也称“建筑控制线”,指城市规划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
任何临街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超过建筑红线。
建筑红线由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组成。
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基地与道路邻近一侧,一般以道路红线为建筑控制线,如果因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可在道路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一般称后退道路红线建造。
任何建筑都不得超越给定的建筑红线。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规定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除基地内连通城市管线以外的其它地下管线不允许突出道路红线。
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1.在人行道地面上空:(1)2米以上允许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宽度不大于0.4米;(2)2.50米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米,并不应大于3米;(3)3.50米以上允许突出阳台,凸形封窗、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米;(4)5米以上允许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减1米,并不大于3米。
2.在无人行道的道路上空:(1)2.50米以上允许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宽度不应大于0.4米;(2)5米以上允许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于1米。
建筑红线及建筑退让(总结版)征地红线最大,规划部门根据征地红线及环境划出用地红线有时候规划部门还会给你粗略的建筑红线,精确的建筑红线,还是得自己根据用地红线及建筑本身和环境来进行计算确定。
(比如,规划部门画了建筑红线退用地红线3米,但你设计的是高层,考虑到消防、日照、卫生防疫等关系,实际需要退用地红线9米才能满足各方面要求,因此你真正的建筑红线是在9米的地方,而不是规划部门给的3米处。
不过图中表达的建筑红线还是画在3米的地方,实际布置建筑的时候却不能超过9米。
)道路红线其实是一种环境制约,遇到了就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退就可以了。
具体的数字,这个是规划部门的事,我们做了不主。
建筑退线,当时有人和我讲是五线:红线——征地红线、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包括铁路,高速高架,航空航道)。
蓝线——天然水体后退线(包括河口线这一定义,一是为了防止建筑影响天然水体,具体太近了,就成了天然垃圾框了,二是为了在河、湖边上来点绿化,美化环境,三是为了某些与外界相通的水体,防洪需要,必须退到某个高度,某个距离,防止水位升高,以及水位升高时带来的河堤苏松滑坡。
)绿线——退让出的绿化带宽度,及退让原有绿地的距离。
黄线——电力高压线,煤气管道运输线等,我想通讯信号范围也可以算在这里。
紫线——俗称古建保护距离,反正就是这些古董级东西必须退的。
建筑防火间距,日照间距,(这两点都有相关规范规定)建筑卫生防疫距离,应该会有规定,可能是我孤陋寡闻,还没见到,建筑防干扰视线距离,(防干扰视线距离,技术措施中规定是18米,这特别是住宅与住宅之间,两个窗户对望,距离太近了,就没隐私了,整天拉着窗帘,那这房间也太闷了点,呵呵,我是喜欢能看到天空的地方,要我整天住在拉着窗帘看不到外面的房间里,我会憋死的)这一部分都是新建的根据原有的,新规划的根据原规划的,如果相邻地块未明确用地性质,则按大家一半分担。
其他就是建筑本身的要求,建筑功能(比如幼儿园的服务半径,那就要求做在这个圆里面),建筑视线,需要看到什么(比如今年的注册考试,二级的场地和一级的住宅设计里都有这样的要求。
)征地红线,范围最大,至于怎么定的,那就要问规划部门了。
用地红线,规划部门根据征地红线,根据周边环境初步划的范围,用地红线小于等于征地红线,用地红线是各经济技术指标的分母,所以它的面积必须明确,否则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都没办法定了。
但用地红线并非你建筑实际可建线。
其范围也是规划部门定的。
道路红线,其实和前面两条线没任何关系。
只是和地块有关系的道路用地的边界线。
不要以为道路只会和地块边线相邻,道路也有可能横穿地块。
如果规划部门没有对相邻地块作出性质确定,则按本地块确定,本地块为高层住宅,那相邻地块也当成是高层住宅进行考虑。
本地块为多层住宅,那相邻地块也按多层住宅考虑……。
首先,确保规划部门要求的距离,然后考虑消防、卫生防疫、视线距离等因素,最后考虑日照因素。
规划部门需要你后退用地红线距离为X米,消防、卫生防疫、视线距离等因素需要保证建筑间距为Y米,日照因素(主要考虑南北相邻地块)需要间距为Z米。
那一般来说:东西方向,则在X米和Y/2米之间选最大值;南北方向,则在X米、Y/2、Z/2米之间取最大值。
如果规划部门已经对相邻地块的用地性质有了初步规划,但对相邻地块的建筑红线、建筑体量高度等还没有具体要求。
唯一的区别就是在本地块北面的地块如果没有日照要求,则可在北面退让红线时,不考虑Z/2的因素。
如果规划部门已经对相邻地块有了具体规划,或相邻地块已经有了初步方案,那就需要向规划部门提供相邻地块的相关资料,按相邻地块已经建成来确定本地块建筑的退让了,这时候只能说是本地块吃亏。
上面的过程,一般是设计人员来计算确定的,如果遇到一个好点的规划管理部门的话,他们会提供相应的最终数据。
不过无论是谁来确定,到最后规划部门会审核图纸。
对后退距离进行核实。
但设计人员提前做到位了,那就可以减少后面修改的工作量。
对于居住区道路的规范规定:2.0.8 居住区(级)道路一般用以划分小区的道路。
在大城市中通常与城市支路同级。
2.0.9 小区(级)路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
2.0.10 组团(级)路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2.0.11 宅间小路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8.0.1 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8.0.1.1 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城市交通系统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8.0.1.2 小区内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8.0.2 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
其道路宽窄,应符合下列规定:8.0.2.1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8.0.2.2 小区路:路面宽6m-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8.0.2.3 组团路:路面宽3m-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8.0.2.4 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不过最好还是在规范的基础上多看看相关居住区规划设计的书,因为道路的确定,关系到居住区内建筑的布置、交通组织、小区环境,道路的确定,是居住区规划设计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比建筑单体设计,做不好,等于整个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就废了。
所谓的建筑红线准确的说就是建筑控制线,有时可以和道路红线合在一起,用地红线是确权范围,说建筑红线包括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是典型的概念不清,正因为有时建筑控制线和道路红线合在一起,才有建筑部分构件悬挑凸出道路红线的问题。
各地一般都有详细退让要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控制指标》《建筑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控制指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年版)2.0.16 道路红线: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2.0.17 建筑红线:一般称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建筑红线的定义,福州市规划局是这样的:建筑红线:指经规划确定的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2.0.7 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
2.0.8 用地红线: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
2.0.9 建筑控制线:有关法规或详细规划确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底位置不得超出的界线。
4.2.1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
散水明沟、集水井、采光井等;——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
4.2.3 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另行划定建筑控制线时,建筑物的基底不应超出建筑控制线,突出建筑控制线的建筑突出物和附属设施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
实际工程中我是这么做的,规划局放的线,最后验收也合格了我做的一个高层办公楼11层,建筑控制线退后道路红线12米,地下室筏板基础,基础突出建筑红线,并且由于用地非常紧张,消防水池设在了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之间,我是这么理解的,建筑之所以不能突出道路红线(包括基础)技术上是因为城市道路下面有各种管线(上下水,暖气,通信,电力等),但是在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之间的部分并没有市政管线,我认为建筑的地下室可以突出建筑红线但是不能突出道路红线.地下室是不能突出道路红线与用地红线的,一般情况下还应该退让一定的距离。
建筑为什么要后退道路红线呢?就是要在后退范围安排建筑台阶\停车\绿化\管线基础等内容!再补充一句:用地红线是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也就是说用地红线与道路红线之内的地属于你们家的,虽然是你们家的地,也需要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定退距.地下室的边线应该是不能突入道路红线的且要有一定的距离,这个距离大概是要当地的规划部门来决定,应该可以突入建筑控制线,但要有一定的覆土深度以方便管线的进出一般来说,用地红线和建筑控制线是不同的!用地红线一般和道路红线重合(主干道上),在城市商业区寸土寸金的地方,临街的商业建筑都是墙贴墙的建造的,请问那个退让的建筑控制线在哪里,用地红线又在哪里?应该不言自明,临街建筑的建筑控制线有时就是道路红线,可实际要建造的时候还是要考虑基础的尺寸要求而退一点,除非基础悬挑,否则很难做到一点不让,何况有时还要安排台阶出入口呢。
所以我们这里的建筑控制线一般退用地红线10m,也就是退主干道的道路红线10m,这10m可用来做人行道,绿化什么的。
我们这里的建筑控制线是以投影的最大尺寸来定的,这个是指建筑的地上部分而言,而地下室一般最多超建筑控制线5m,如果首层是商铺,二层以上后缩2m,这样到地下正好有7m,可以做地下车库的车道.道路红线:boundary line of roads 规划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
用地红线:boundary line of land;property line 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
建筑红线: building line 又称为建筑控制线,有关法规或详细规划确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底位置不得超出的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