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投标的“内定”黑幕,你有遇到过么_
工程招投标套路最深的100种坑!

工程招投标套路最深的100种坑!工程招投标套路最深的100种坑!招投标套路最深的100种坑一、招标人的套路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1、泄密法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2、特殊定制法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3、做局法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4、指使、暗示法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人提供帮助,进行区别对待5、价格法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变更服务量等手段,提高最终结算价格6、装傻法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等情形视而不见,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开标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明显串标迹象视而不见,评标委员会提出来也授意评委继续评审7、无所顾忌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项目,未中标公司提出质疑后,招标采购单位复议后还依旧维持原来评审结果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二、投标人的套路1、兄弟相约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相互约定,价格策略和投标策略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围标公司一般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以上行为非常隐蔽,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也能显示出端倪!2、陪标特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售后服务条款雷同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布局完成,但是经常犯一些致命的细节错误!3、愚蠢暴露法招标文件惊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惊人一致,连错都错得一样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三、评审专家的套路1、无为法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报价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报价,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技术部分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或内容缺漏,不指出2、特殊对待法评审专家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主动提出回避投标文件的暗标部分,投标人做了特殊记号的(很有可能是故意标给某个专家看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打分以上围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违规违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地方文件,都对这种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如何处罚作了规定。
如何应对招投标中的内外勾结行为

如何应对招投标中的内外勾结行为招投标是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中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方式选取最适合的供应商或承包商。
然而,由于利益驱动和不良的道德伦理观念,招投标中的内外勾结行为屡禁不止,给公共资源配置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本文将探讨如何应对招投标中的内外勾结行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内外勾结行为的特点内外勾结行为指的是招标单位或相关人员与潜在投标人或中标承包人之间勾结,通过事先泄露信息、预设条件、协商瓜分利益等手段,从而达到一种违背招投标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
内外勾结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隐蔽性高:内外勾结行为往往在招投标过程中秘密进行,外界难以获知其真相,需要借助一定的调查手段才能揭露。
2. 利益输送:内外勾结行为的目的是分得招标项目的利益,参与者通过非正当手段达成一致,将项目资源转化为个人或集体利益。
3. 竞争扭曲:内外勾结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使得真正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无法获得公正机会,从而导致市场竞争失去效力。
二、内外勾结行为的危害内外勾结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造成了诸多不良影响,其主要危害包括:1. 资源浪费:内外勾结行为导致公共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可能使得项目的成本大幅度增加,浪费纳税人的资金。
2. 竞争扭曲:内外勾结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使得招标项目难以真正公平竞争,从而限制了合格供应商或承包商的发展空间。
3. 反腐败机制破坏:内外勾结行为是腐败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它破坏了反腐败机制的有效性,使得腐败现象更加猖獗。
三、应对内外勾结行为的对策为了有效应对招投标中的内外勾结行为,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以确保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公平竞争的实施。
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力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和惩治内外勾结行为,提高违规成本。
2. 加大惩治力度:对涉及内外勾结行为的人员和组织开展严厉打击,依法追究责任,形成威慑效应。
招标文件中容易埋伏的24个“陷阱”

招标文件中容易埋伏的24个“陷阱”陷阱一:资格审查设置不严谨,“粗制”影响公平在实际操作中,审查不严谨是招标文件的常见灾区。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采购人没有考虑周全而疏忽了条款的细节设定;另一方面则是某些采购人故意将此项条件写得含糊,暗示某特定的供应商中标。
不论以上两种情况基于哪种原因,都容易导致某些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产生“擦边球”行为。
据中部某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称,由于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写明审查的具体事项,导致某些供应商在经营范围、技术等条件方面问题频出。
比如,一家没有该招标项目经营权的供应商,单凭一项类似的经营名称就顺利参与了投标,或者本来没有该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先写上符合该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技术等条件,之后在投标期间按照招标项目的要求临时更改公司的经营范围等。
这两种情况的出现均与招标文件在审查方面的“粗制”有关,让本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顺理成章地参与了投标。
解决方案严谨的资格审查条件可以减少“临时抱佛脚”“擦边球”等情况,尤其是有些供应商为了硬套招标项目,临时扩大其营业范围,其质量和能力是很值得怀疑的,存有这种行为的中标供应商将会带来非常恶劣的后果。
针对这种情况,有业内人士建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审查资格作出严谨的限制性条件,并阐述清楚。
比如,供应商参与投标时,其营业执照能否在某个时间段禁止更新;如果确因营业执照到期必须更新的,该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阐明更新的理由和更新后的资质、能力证明等。
陷阱二: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不明确,“张冠李戴”的现象时有发生据一位招投标代理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因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要审查的时间、内容、主体是不同的,为了保障文件的封闭性,一般而言,要求两者的材料分开装,可是在实际操作中,却经常收到混装弄错的材料。
而且,有的招标项目会收到成千上万份投标文件,有些材料是有密封要求的,一些混装的文件没法拆封,而且也显示的是错误材料,这种情况将导致审查不符合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几种工程招投标常见的骗局

几种工程招投标常见的骗局几种工程招投标常见的骗局:一、假冒公司或者借用公司资质假冒公司是指在招标过程中,投标方伪造公司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相关文件,以达到获得招标资格的目的。
借用公司资质是指投标方利用代申请、内部合作等方式获得了其他公司的招标资格,再以该公司的名义进行招标。
解决办法:在招标人和投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前,必须要进行资质审核,对投标企业的资质和证件进行全面排查,特殊注意检查各证件的真伪以及证件号码的真实性。
此外,招标人在评审投标企业资格条件时,也要注重对企业的实情查证和核实。
二、联合投标合谋在联合投标过程中,投标方之间通过事先商议、洽谈,或者通过暗示、指示等方式达成共识,相互配合,将竞标对手排除在外,最后共同承建项目。
这种行为属于“联合投标合谋”,严重破坏了招标的公正公平,也违反了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
解决办法:在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投标书中,必须清晰地列明各方的投标份额,并对各方的投标权益进行明确划分。
同时,在投标文件中也应明确规定所有投标人之间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合谋和垄断行为。
三、投标保证金诈骗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为承诺参加招标而缴纳的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骗子通过投标保证金诈骗,首先违约不交,然后通过联系招标人提供虚假证明,多次迟延退还时间等手段,以达到非法占有保证金的目的。
解决办法: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明确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和缴纳方式、退还条件和期限,要求投标人必须缴纳保证金并直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招标人可以建立专门的管理机制和流程,加强对投标保证金的监管,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及时存储、退还和监督,防止浮现投标保证金的挪用、滞留或者延误等情况。
四、组织审查费用在招标过程中,有些投标人为了获得投标资格或者评审通过,往往需要进行专业的工程技术审查或者质量检验,这往往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但有些不良投标人利用这一点,利用关系或者其他手段,向投标人、监理单位或者招标人索要高额的“组织审查费”,甚至有的还故意刁难和迟延时间。
揭开建筑工程领域的“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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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最新套路骗局

工程施工最新套路骗局近年来,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施工领域成为了骗子们眼中的“肥肉”。
他们利用各种手段,设置陷阱,让不少施工企业和个体老板上当受骗。
在此,我们揭秘一些工程施工领域的最新套路骗局,以提醒广大施工企业和个体老板提高警惕,避免上当。
一、虚假招标骗局骗子通过虚假招标的方式,诱使施工企业参与投标。
他们往往会设置一些看似诱人的项目,并在中标后要求施工企业支付各种费用,如保证金、资质认证费等。
施工企业支付费用后,骗子就会消失无踪。
二、合同诈骗骗子在签订合同时,故意模糊工程量、工程款等关键条款,待工程完工后,以工程量不足、质量不达标等理由拒付工程款。
此外,骗子还可能通过虚构工程、重复计量等手段,骗取工程款。
三、材料供应商诈骗骗子冒充材料供应商,以优惠的价格向施工企业提供原材料。
在收到货款后,骗子提供的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根本不发货。
当施工企业发现问题时,骗子已经消失无踪。
四、工程款套现骗局骗子利用施工企业对工程款的急需,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套取施工企业的工程款。
一旦施工企业将工程款转入骗子的账户,骗子就会立即消失。
五、伪造公章、证件骗局骗子伪造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公章、证件,冒充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以项目审批、资质认证等为由,向施工企业收取费用。
施工企业支付费用后,骗子就会消失无踪。
六、工程转让骗局骗子以低价转让工程,诱使施工企业接手。
在施工过程中,骗子以各种理由要求施工企业支付额外费用。
施工企业支付费用后,骗子就会消失无踪。
七、冒充熟人骗局骗子冒充施工企业老板或亲朋好友,以急需资金为由,向施工企业借款。
施工企业出于信任,将资金借给骗子。
骗子得逞后,消失无踪。
八、网络诈骗骗子通过网络渠道,发布虚假工程信息,诱使施工企业参与。
他们往往会要求施工企业支付诚意金、报名费等。
施工企业支付费用后,骗子就会消失无踪。
九、暴力威胁骗局骗子以工程款为由,向施工企业施加暴力威胁,迫使施工企业支付额外费用。
政府招投标中的猫腻

政府招投标中的猫腻1. 引言政府招投标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旨在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促进经济发展。
然而,近年来不少案例揭示了政府招投标中存在的腐败、猫腻现象。
本文将探讨政府招投标中的猫腻现象,及其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2. 政府招投标的背景政府招投标是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一部分,是一种常见的行政行为。
政府招标是政府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需求,吸引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最终选择承包商的过程。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有些人利用权力和关系,存在以权谋私、公私不分的问题,导致猫腻现象的出现。
3. 政府招投标中的常见猫腻3.1 信息不对称在政府招标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是一种常见现象。
有些供应商通过非法渠道获取招标信息,从而在竞争中占据优势。
政府相关人员可能泄露招标信息,给特定供应商提供内部消息,造成竞争不公平。
3.2 虚假报价有些供应商为了赢得政府招标,故意提高报价,然后通过返还给政府相关人员回扣的方式获取中标。
这种利用虚假报价来获取利益的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
3.3 串通投标供应商之间可能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通过事先商定中标方案,达到瓜分利益的目的。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竞争环境,也损害了政府和纳税人的利益。
4. 政府招投标猫腻的危害政府招投标中的猫腻现象,不仅影响了市场竞争环境,也损害了政府和纳税人的利益。
这种不正当行为可能导致以下几点危害:•造成资源浪费,增加采购成本;•破坏了市场竞争环境,限制了其他供应商的参与;•降低了政府采购效率,影响公共服务质量;•恶化了政府形象,影响社会稳定。
5. 如何防范政府招投标猫腻政府应加强监管力度,改进招标规则,严格落实招标程序,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
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加强内部纪律教育,加大打击力度,确保政府招投标制度的公平、公正。
6. 结论政府招投标是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但在实践中存在不少猫腻现象。
各方应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执行力度,构建公正、透明、公开的招投标环境,确保政府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和公正。
招标的10个猫腻现象,小心中招

招标的10个猫腻现象,小心中招公平,公正,公开”是招投标的基本原则,但是在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也存在这不少黑幕和猫腻,今天小编来带大家看看,招标的10个猫腻现象,小心中招。
猫腻1、出圈企业重复来如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有意让A公司中标,将工程划为几个标段招标。
其中第一标段的A投标公司在开标公布标底时,已高标出圈。
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又可操纵评委,以复核报价等非招标程序让其中标。
猫腻2、明招暗定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经过资格预审,确定几家投标单位,组织了庞大的考察团对拟参加投标单位进行考察。
各投标单位兴师动众,热情接待,花费钱财。
而实际上,在考察前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就已经确定了一家意向单位,并根据意向单位的企业特点、获奖情况报价及施工技术方案等要素,为其设置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猫腻3、串通一气搞排外招标单位选定若干投标单位,有当地企业、外地企业和中央企业。
如评标办法规定以百分制进行评比,高分中标。
在商务标中总包管理费5分,主材下浮率4分,开办费5分。
企业各项指标均以几家投标单位的算术平均值为满分。
投标结果几家地方企业各项指标非常接近。
其中开办费相当接近又高出市场行情数倍的结果列出,总包管理费则为统一数值,那就在主材下浮率上做文章,只以1.5%的微小差距列出。
这样,算术平均值自然被这几家地方企业所控制,从而淘汰了其他竞争对手。
猫腻4、肢解项目标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某项某段作为一个标段来发标。
但在投标中,如有两家投标企业各方面的条件相差不大,所运作的关系也都很“硬”。
为搞平衡,招标单位就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两个标段发包,两家各中一标,三方皆大欢喜。
再是完整项目分几块,有的甚至肢解成十几块,在投标书上随意规定这一部分子项不在本投标范围,那一部分材料不在本招标圈内,而且被肢解的都是利润高的部分。
猫腻5、制造时差达目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以抢时间为名,不顾实际,故意缩短购买标书或投标截止的日期,将购买标书截止的时间安排在公告的次日,使大多数有竞争力的企业无法参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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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标的“内定”黑幕,你有遇到过么?
01先斩后奏
某化学公司为了扩大生产,想在某地区内建造一新厂房,于是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为了赶工期,在各项审批未批准前,该公司对新厂房的建设进行了招标。
公司请了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
有6家单位看了招标文件后,决定参与投标。
于是潜在投标人在踏勘了现场后,认真地制作了标书。
在投标的当日,6家潜在投标人按时来到了投标地点,却被化学公司的工作人员告知,由
于该项目的审批未批准,故本次招标取消。
原来新厂房的厂址临近市区,由于污染问题,市政府不批准在该地区建立化工厂。
02度身招标
某大型国营煤矿对修建职工宿舍进行招标,其内部已经选定了几家以前曾经在本单位做过工程的关系较好的施工单位进行投标,于是在招标公告中其公布参加投标的条件中有一条:曾经在本煤矿有过工程业绩。
最后,除了已经确定的那几家施工单位,其他施工单位均无法参加投标。
03倾向招标
据某知情人士透露,一家国有企业在办公楼项目招标时,在招标开始前就内定了一个关系比较好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但通过公开招标竞争的方式并不能保证其中标。
于是,作为该项目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该国有企业的一位副总在评标过程中介绍各家投标单位情况时,介绍其他投标单位时只是简单介绍一下,而在介绍那家内定的中标单位时说,这家投标单位曾经跟我们合作过,在工程管理和人员配备上比较合适,各方面跟我们都配合得很好,对这方面招标人是非常看重的,请评委充分考虑。
最后评标结果出来时,这位副总所重点提到的那家单位是中标单位。
04隐性公告
某招标项目属于大型基础设施,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进行招标。
因某种原因,该项目的招标人希望A单位中标。
但如果通过正常途径进行招标,招标人无法掌控招标的结果,于是招标人利用了公告发布这一环节:招标人将招标公告只发布在了某一发行量不大的不知名的地方报纸上。
结果只有少数几家单位来投标,除了A单位,其他两家投标单位的实力比较弱。
在评标的时候,评委推荐A单位中标,招标人如愿以偿地让自己事先内定的A单位中标。
05借鸡生蛋
林某自己有一家建筑企业,人员、设备、施工技术等方面实力均比较欠缺。
沈某是一个大型建筑企业的老总,该企业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很高。
林某和沈某是高中同学,关系甚密。
一次,某单位为修建办公大楼招标,公告中公布的该工程投标单位的资质条件、公司业绩等要求,林某的公司均不能满足。
于是林某找到沈某,请沈某的公司前去投标。
中标后由林某的公司实施该工程,由林某的公司付给沈某的公司一笔“感谢费”。
结果沈某的公司成为该工程的中标单位,但实际是林某的公司在修建该工程。
最终因林某公司的承建能力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法,工期延误。
06排斥投标
某企业为扩建厂房进行招标,但其只想让几个关系好的施工单位来参加投标,于是该企业在资格预审时对所有报名的单位进行评分。
由于资格预审的程序、评审方式不公开,又是采用打分的方式进行,个人操作的空间很大,最后该企业只让跟自己关系好的几个施工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
07请人陪标
某房地产公司对某房建工程进行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某建筑公司与该房地产公司进行私下交易,最后房地产公司决定将此工程给这家建筑公司。
为了减小竞争,由房地产公司出面邀请了几家私交比较好的施工单位前来投标,并事先将中标意向透露给这几家参与投标的单位,暗示这几家施工单位投标书制作的马虎一些。
后来在投标的时候,被邀请的几家单位和某建筑公司一起投标,但由于邀请的几家单位的投标人未经认真制作,报价都比较高,最后评委推荐某建筑公司为中标候选人。
某建筑公司如愿承包了此项工程。
08张冠李戴
据建筑公司知情人士透露:某市进行市政道路招标,其公司参与了投标。
其公司在该市从事过此种工程,并且与该市合作得非常愉快。
故此工程,该市仍然希望该公司中标。
但是评标的结果,其公司名列第三名。
由于业主的评标办法没有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于是业主更改评标办法后,又重新将评标的评委组织起来,再次进行评议,最终使得其公司中标。
09串通中标
某学校对学生宿舍楼进行招标。
由于该学校与一家建筑公司有长期的业务往来,故此次仍然希望这家建筑公司中标。
于是双方达成默契。
在招标时,该学校要求该建筑公司在投标报价时尽量压低投标报价,以确保中标,在签合同时,再将工程款提高。
果然在开标时,该公司的报价为最低价,经评委审议,最终推荐此公司为中标
候选人。
学校向该公司发中标通知书。
在签合同前,该公司以材料涨价为由,将原投标报价提高了10%,结果提高后的工程造价高于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报价,与招标学校签订了施工合同。
10阴阳合同
某房地产公司通过招标选择建筑公司为其施工,该市所有招标均要求进市交易中心。
为了应付市主管部门的检查,该房地产公司按照市招标办的程序及要求发招标公告、出售招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中标人暗中与房地产公司磋商,在利益的驱动下,房地产公司重新起草签订了一份新的合同,该份新合同提高了招投标文件中的价款。
房地产公司清楚这样一份内容与招投标文件不同的合同在主管部门那里一定审核不过,于是招标人为了应付检查,又和中标人签订一份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合同,但是双方约定以私下签订的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