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经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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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引言概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指在兽药经营过程中,为了保障兽药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标准。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对于兽药行业的发展和动物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内容和重要性。

正文内容:1. 兽药生产规范1.1 生产设备和环境要求:兽药生产企业应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确保兽药生产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1.2 质量控制体系:兽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环节,确保兽药产品的质量稳定和安全可靠。

1.3 药品注册与审批:兽药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药品注册和审批,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2. 兽药经营规范2.1 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获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确保经营合法合规。

2.2 质量追溯体系: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能够追溯兽药产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情况,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2.3 储存和运输要求:兽药经营企业应按照兽药的特性和要求,确保兽药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和污染,保证产品质量稳定。

3. 兽药使用规范3.1 合理使用原则:兽药使用应遵循合理使用原则,包括使用目的明确、使用剂量准确、使用时间合理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兽药的使用量和使用风险。

3.2 使用记录和报告:兽药使用单位应建立兽药使用记录和报告制度,记录兽药使用的情况和效果,及时报告不良反应和药物残留情况。

3.3 兽药使用指导:兽药使用单位应提供兽药使用指导和培训,确保兽药的正确使用,减少使用错误和滥用的发生。

4. 兽药监管规范4.1 监督检查和抽检:兽药监管部门应定期进行兽药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抽检,确保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符合规范要求。

4.2 处罚和奖励机制:兽药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处罚和奖励机制,对违反规范的企业进行处罚,对符合规范的企业进行奖励,推动兽药行业的规范发展。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随着兽药市场的不断发展,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变得尤其重要。

合理规范的管理可以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兽医行业的良性发展。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介绍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重要性和具体措施。

一、兽药采购管理1.1 确保供应商资质:选择正规、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兽药的来源合法合规。

1.2 严格验收程序:建立完善的验收程序,对兽药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1.3 定期供应商评估: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确保供应商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兽药储存管理2.1 合理储存条件:根据兽药的特性,制定合理的储存条件,包括温度、湿度等要求。

2.2 分类储存管理:根据兽药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类储存,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2.3 定期检查和清理:定期检查兽药的储存条件,及时清理过期或者损坏的产品,确保储存环境整洁干净。

三、兽药销售管理3.1 合法销售渠道:确保兽药的销售渠道合法合规,避免非法销售和假冒伪劣产品。

3.2 客户信息管理:建立客户档案,记录客户购买的兽药信息,便于追溯和管理。

3.3 售后服务跟踪:建立售后服务跟踪机制,及时了解客户使用情况和反馈,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四、兽药使用管理4.1 严格遵守使用说明书:使用兽药前,子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按照规定使用,避免误用或者滥用。

4.2 定期培训和考核:对兽医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兽药使用的专业水平。

4.3 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并报告兽药的不良反应,确保用药安全。

五、质量管理体系建设5.1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兽药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评估等环节。

5.2 定期内部审核: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5.3 外部认证和监管:积极参预外部认证和监管,提高兽药经营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综上所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于保障兽药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一、引言兽药是用于预防、治疗和控制动物疾病的药物,对于保障动物健康和人类食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性,兽药经营者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质量管理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和措施。

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要求1. 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者必须获得相关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证明其具备合法经营兽药的资格。

许可证需要定期更新,并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展示。

2. 兽药采购和储存兽药经营者应当从合法渠道采购兽药,并保留相关采购记录。

采购的兽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兽药应当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的环境中,避免与其他物品混合存放。

3. 兽药销售和配送兽药经营者在销售兽药时应当核实购买者的合法身份,确保兽药的合理使用和防止滥用。

销售记录应当详细记录购买者的信息、购买日期和数量等。

兽药配送应当采取适当的包装和运输方式,确保兽药的质量不受损坏。

4. 兽药质量控制兽药经营者应当确保销售的兽药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对于进口兽药,应当查验进口许可证明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兽药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兽药质量抽检,并保留相关检测记录。

5. 兽药不良反应和药物残留监测兽药经营者应当建立兽药不良反应和药物残留监测制度,及时收集和报告兽药不良反应和药物残留事件。

对于有风险的兽药,应当进行定期监测,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6. 员工培训和管理兽药经营者应当对员工进行兽药知识、质量管理和安全操作的培训。

员工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并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7. 兽药经营场所管理兽药经营者应当保持经营场所的清洁和整齐,定期进行卫生消毒。

兽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陈列,并且标注清晰的使用说明和警示标识。

三、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措施1.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兽药经营者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监督和质量改进等方面的措施。

质量管理体系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2. 质量记录和文档管理兽药经营者应当建立兽药质量记录和文档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记录、销售记录、质量抽检记录、不良反应和药物残留事件记录等。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兽药经营企业。

第二章场所与设施第三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其面积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

经营场所和仓库应当布局合理,相对独立。

经营场所的面积、设施和设备应当与经营的兽药品种、经营规模相适应。

兽药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动物诊疗区域应当分别独立设置,避免交叉污染。

第四条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地点应当与《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地点一致。

《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当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变更经营地点的,应当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变更经营场所面积的,应当在变更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备案。

第五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的兽药品种、经营规模适应并能够保证兽药质量的常温库、阴凉库(柜)、冷库(柜)等仓库和相关设施、设备。

仓库面积和相关设施、设备应当满足合格兽药区、不合格兽药区、待验兽药区、退货兽药区等不同区域划分和不同兽药品种分区、分类保管、储存的要求。

变更仓库位置,增加、减少仓库数量、面积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在变更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备案。

第六条兽药直营连锁经营企业在同一县(市)内有多家经营门店的,可以统一配置仓储和相关设施、设备。

第七条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地面、墙壁、顶棚等应当平整、光洁,门、窗应当严密、易清洁。

第八条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一)与经营兽药相适应的货架、柜台;(二)避光、通风、照明的设施、设备;(三)与储存兽药相适应的控制温度、湿度的设施、设备;(四)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乌的设施、设备;(五)进行卫生清洁的设施、设备等。

第九条兽药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的设施、设备应当齐备、整洁、完好,并根据兽药品种、类别、用途等设立醒目标志。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定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定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定
是为了确保兽药经营环节中质量安全和合规性的要求而制定的具体规定。

以下是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
1. 兽药生产企业必须获得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定的生产质量管理要求生产兽药产品。

2. 兽药经营企业必须获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定的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经营兽药产品。

3. 兽药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成分含量、纯度、稳定性等要求。

4. 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责任制、质量控制体系、质量检测体系等。

5. 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并实施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所采购的兽药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质量。

6. 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定期进行质量检测,确保销售的兽药产品的质量合格。

7. 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兽药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任何兽药不良反应事件。

8. 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合理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兽药产品在过期前能够销售出去或及时处理。

9. 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10. 兽药经营企业必须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定期接受相应的培训,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以上只是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发布的具体规定为准。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手册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手册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手册
一、手册封面
手册标题: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手册
编制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发布单位:XX公司
手册版本:V1.0
二、手册目录
经营资质与许可证
人员管理
兽药采购
兽药验收与入库
兽药存储与养护
兽药销售与售后服务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质量监督与改进
文件管理
三、经营资质与许可证
公司需持有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确保合法经营。

许可证应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地点,禁止超范围经营。

公司需关注许可证的有效期,提前办理续期手续,确保业务连续性。

四、人员管理
公司应建立人员培训机制,确保员工具备兽药经营相关的专业知识。

员工需通过相关考试,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兽药经营活动。

公司应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员工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

五、兽药采购
公司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采购的兽药质量可靠。

采购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验收制度,确保兽药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公司应建立采购档案,记录采购过程和验收结果,便于追溯和监管。

六、兽药验收与入库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能够对入库兽药进行质量检验。

入库的兽药应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

兽药经营质量评估制度

兽药经营质量评估制度

兽药经营质量评估制度
一、背景
为确保兽药经营质量,保障动物生命安全和食品安全,制定本
评估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评估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兽药经营的企业。

三、评估内容
1. 人员管理
兽药经营企业应合法聘用具有相关职业资格和从业经验的人员,包括兽医师、药师等。

2. 设施设备
兽药经营企业应配备符合标准规定的设施和设备,包括存储设备、销售设备等。

3. 兽药品种
兽药经营企业应具备合法经营许可的兽药品种。

4. 采购渠道
兽药经营企业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和信誉的兽药生产企业进行
采购。

5. 销售管理
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销售行为合规、规范。

6. 库存管理
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兽药存储安全、使用合规。

四、评估方法
本评估制度采用现场检查等方法,由评估人员对兽药经营企业
进行评估,并制定评估报告。

五、评估结果处理
对通过评估的兽药经营企业应给予认证,并公示其评估结果。

对未通过评估的兽药经营企业要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
成整改。

六、评估周期
本评估制度每年评估一次。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指针对兽药经营企业的运营流程、产品质量控制、设备设施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内容和要求。

一、企业管理1. 组织结构: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明确的组织结构,包括管理层、质量管理部门、生产部门、采购部门等,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配合。

2. 人员管理:企业应制定人员招聘、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文档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文档管理制度,包括文档编制、审批、发布、变更和废止等流程。

二、产品质量控制1. 产品采购:企业应建立供应商评估和选择的制度,确保从合格的供应商采购兽药原料和包装材料。

2. 入库检验:企业应对采购的兽药原料和包装材料进行入库检验,确保其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

3. 生产过程控制: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包括原料配方、生产工艺、设备清洁和消毒等,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4. 产品检验:企业应对生产的兽药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包括外观、理化指标、微生物限度等,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5. 不良品管理:企业应建立不良品管理制度,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处理,包括退货、追溯、销毁等。

三、设备设施管理1. 设备采购:企业应选择符合要求的设备供应商,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确保设备质量可靠。

2. 设备维护:企业应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和校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设施环境:企业应建立适宜的生产环境,包括温度、湿度、洁净度等,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四、质量记录和报告1. 质量记录:企业应建立质量记录的管理制度,包括原料采购记录、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等,以便追溯产品的质量。

2. 质量报告:企业应定期编制质量报告,包括产品质量指标、质量问题分析和改进措施等,以提高产品质量。

五、培训和持续改进1. 培训计划:企业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培训、定期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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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经营质量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正泰兽药饲料经营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一)兽药采购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二、采购兽药应为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有批准文号的产品;三、采购兽药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兽药管理有关规定;四、对于首营企业或首营产品要加强审核,并索取有关兽药批准证明文件;五、购进兽药应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载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六、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二)兽药验收、入库管理制度一、兽药质量验收购进兽药的检查验收是兽药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兽药质量、相关证明文件、数量三个方面。

兽药质量的检查验收包括:兽药外观质量的检查和兽药包装质量的检查。

(1)兽药质量检查验收①兽药外观质量检查:主要检查购进兽药是否符合相应的外观质量检查标准的规定。

1. 兽药包装质量检查外包装:包装箱是否牢固、干燥;封签、封条有无破损;外包装上应清晰注明兽药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内包装:兽药的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容器使用合理、清洁、干燥、无破损;封口严密,合格;包装印字应清晰,品名、规格、批号等不得缺项;瓶签粘贴牢固。

2. 标签和说明书检查兽药的标签或所附说明书上应明确印有兽药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2)合法性审核1、必须是经首营企业审核合格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企业信息与首营企业审核的内容一致。

2、必须是经首营品种审核合格的兽药产品。

兽药产品的通用名、规格、批准文号、作用用途等项目与首营品种审核的内容一致。

(3)兽药数量的验收进行购进兽药数量验收时,应根据所购进兽药的原始凭证逐一核对实物。

二、兽药产品的拒收1、验收人员,应对兽药产品进行逐批(次)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实行双人验收。

2、验收首营品种时,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直接将所验收药品判定为不合格兽药,予以拒收:(1)未经兽药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兽药;(2)整件包装中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兽药;(3)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合兽药管理部门的批准范围,不符合规定、没有规定标志的兽药;(4)购自非法兽药市场或生产企业不合法的兽药;(5)拒绝验收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拒收报告单”。

(三)兽药保管制度一、陈列兽药会因陈列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影响产品质量,因此陈列的兽药应按月进行检查并记录。

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

二、储存的兽药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特别要注意近效期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缩短检查周期。

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三、对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效期报表。

四、兽药保管应有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施。

五、对有温度要求的药品,应根据季节温度变化采取必要的保温或冷藏措施。

六、兽药应按产品和批号集中堆码。

七、兽药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八、兽药应分类陈列,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

(四)兽药存储与陈列管理制度一、色标管理为有效控制兽药储存质量,对兽药按其质量状态区分管理,杜绝库存兽药存放差错,对在库兽药实行色标管理。

兽药质量状态的色标区分标准为:合格兽药—绿色;不合格兽药—红色;质量状态不明确兽药—黄色(三色标牌以底色为准,文字可以白色或黑色表示)。

二、搬运和堆放要求应严格遵守兽药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

怕压兽药应控制堆放高度,防止造成包装箱挤压变形。

兽药应按品种、批号相对集中堆放,并分开堆码,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批号兽药不得混堆,防止发生错发混发事故。

三、兽药堆放距离兽药货架与仓间地面、墙壁、顶棚、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设置足够宽度的货物通道,防止库内设施对兽药质量产生影响,保证仓储和养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分类储存管理应按照兽药的管理要求、用途、性状等进行分类储存。

特殊管理兽药以及危险品应专库存放。

对于经营量较小且易变色,挥发及融化的品种,应配备避光、避热的储存设备。

五、温湿度条件应按兽药的温、湿度要求将其存放于相应的仓库中。

(五)仓库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证在库兽药的储存兽药质量。

2、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库房储存条件的监测并采取正确措施有效调控。

3、按照兽药储存性质的要求,合理的对兽药进行分类储存。

4、按兽药储存温湿度条件要求,储存于相应仓库中。

5、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天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如温湿度不符合规定要求,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

6、对存在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的兽药产品,不得入库。

7、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兽药外包装图示或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

怕压兽药应控制堆放高度,合理利用库容。

8、兽药产品储存实行货位编号及色标管理。

9、兽药应按批号、效期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不同批号兽药不得混垛。

10、毒性及麻醉、精神药品应当专柜或专库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11、客户退回的兽药,存放于退货兽药库(区),并做好退货记录。

12、不合格兽药应得到有效控制,专人专帐管理。

13、设立保管帐卡,按批号正确记载兽药进、出、存动态,保证帐货,帐卡、帐帐相符,及时分析,反馈兽药库存结构及适销情况。

14、严格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办理出库。

(六)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兽药销售总体原则: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细则等有关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兽药。

一、陈列的兽药分类摆放,清洁整齐。

二、销售人员对客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兽药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兽药交与顾客。

三、兽药拆零销售时,只能拆至最小内包装。

四、收集兽药产品市场信息。

对缺货兽药要认真登记及时报告,货到后及时通知客户购买。

五、收集用户的兽药不良反应信息,毒副作用信息,报告质量管理人员。

六、做好相关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做到账款、账物、账货相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

保存销售记录至该兽药有效期一年(无有效期保存三年)。

七、在营业场所明示服务公约和质量承诺,并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和设置意见簿,对购买者反应的问题应当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八、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七)兽药质量评估制度一、实施兽药质量、特别是首次购买兽药质量评估审核,建立所购兽药质量审核审批记录。

二、所购兽药由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综合审核,再报企业负责人(法定人员)审批。

三、审核生产企业GMP(经营企业GSP)证书,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或批次,营业执照等,生产或经营企业营销人员的企业委托书和身份证。

四、、审核所采购兽药的产品合格证书,是否假劣兽药、不合格兽药。

五、质量审核合格并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采购,并签订采购合同书。

(八)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及处理制度一、销售人员负责销售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反馈的收集。

质管人员负责确认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及其报告和管理。

二、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1、销售的上市五年以内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2、销售的上市五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

三、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1、销售人员在销售及用户访问过程中,必须随时收集所销售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记录在《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上。

2、收集到有关不良反应情况,销售人员应在当天将《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上报质管人员。

四、药品不良反应的确认和报告:1、质管人员接到销售人员的《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表》在一个工作日内赴客户处调查、核实;2、质管人员将核实的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填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中。

五、质管人员随时将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对于严重、罕见或新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在核实后即刻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九)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管理制度一、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实施有效的控制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实行销毁,并做好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的处理记录。

二、对验收兽药过程中,发现破损、过期、证物不符等质量问题时,应对该产品移入不合格区管理,做好记录并由质量管理人员签字。

三、对储存和兽药陈列的兽药实行定期检查,发现有过期、颜色改变、兽药所需的环境条件改变等影响兽药质量问题,立即以该产品实施下架,移入不合格区管理,做好记录并由质量管理人员签字。

四、对已售而退回的产品,发现有过期、变质等影响兽药质量问题,应移入不合格区管理,做好记录并由质量管理人员签字。

五、对有权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质量抽检中发现质量问题产品,立即进行下架和召回处理,查明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并自觉接受行政处罚。

(十)兽药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管理制度一、企业为客户提供兽药质量咨询服务,受理兽药质量投诉业务,对外公布兽药质量事故报告、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电话。

二、企业接到兽药质量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出质量管理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立即向兽药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事故造成的后果。

三、客户要求兽药质量查询时,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应当耐心细致的解答所查询问题。

四、企业在采购、验收、入库兽药,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尽快向供货单位发出质量咨询,及时处理。

五、企业对客户的质量投诉,应当热情耐心,解答释疑,并立即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六、对质量事故、质量投诉退回、召回的兽药,企业应当移入不合格区,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十一)兽药经营记录、档案和凭证管理制度一、兽药经营企业要建立兽药产品质量档案,兽药产品质量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GMP证书、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兽药购入合同,购入记录,销售记录,产品销售凭证,不良反映和退货处理记录、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记录等。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管理制度、操作程序等质量管理文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三、建立的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工整、不得随意涂改、伪造和变造。

确需修改的,应当签名和标明日期,应当保证原数据清晰可辨。

四、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兽药质量管理档案,设置档案管理室或者档案柜,安全存放、妥善保管,并由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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