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19年度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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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

XXX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XXX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章程(2019 年 9 月日经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 XXX**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本社住所:重庆市黔江区 XXX**村*** 组*** 号邮政编码: 409XX第三条本社是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以行政村区域为范围,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社依法代表全体成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具体职责为:(一)保护和管理农村集体所有或使用的土地(含林地、园地、四荒地)和水面资源;(二)运营管理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性资产,组织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拓展物业经营;(三)提供社员生产经营和生活所需的服务;(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财务会计、民主理财、收益分配和产权制度;(五)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本社在 XXX党委和 ** 村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 XXX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成员第六条成员资格界定遵循“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

第七条成员登记基准日XXXX年 XX月 XX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人员,自动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1.本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住居民;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本人依法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的 ( 包括婚生和非婚生,计划生育和非计划生育的人员 );3.基于婚姻关系,将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 ;4.本村村民依法办理子女收养手续且其所收养子女户口已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5.刑满释放后户口迁回本村的人员。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29•【字号】黑政规〔2019〕4号•【施行日期】2019.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意见黑政规〔2019〕4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运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明晰组织功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村集体成员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建立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或组,具备条件的应当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合作社或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该集体依法对属于本集体所有的资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权利,发挥其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功能。

(二)确立法人地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规进行赋码登记,颁发组织登记证书,并凭组织登记证书办理银行开户手续。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独立法人和市场经济主体,依法享有对集体资产的经营自主权。

(三)制定组织章程。

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拟定章程草案,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通过的章程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章程应当明确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载明该组织名称、住所、资产情况;成员身份取得和丧失的条件及程序、成员权利义务、成员大会组成及成员代表会议代表产生和更换方式;管理人员产生与罢免、管理人员报酬标准、民主决策及议事规则;资产财务管理、收益分配和民主监督等制度以及章程修改程序等事项。

浅谈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

浅谈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

城乡建设与发展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年第30卷第1期(总第453期)浅谈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化田田(湖南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0)[摘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我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生产力、生产关系不断发展,农民的需求和自发创造性、国家适时的政策调整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土地承包期限、制度内容、规模经营等方面有了新变化新发展。

[关键词]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承包期限;制度内容;规模经营[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1 浅谈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确立1978年安徽省在省委书记万里的带领下实行“包产到户”,小岗村的“大包干”更是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思想路线在全国范围推广,1979年四川、甘肃、内蒙等部分地区秘密实行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也逐渐被外界所知。

1978年至1982年局部地区在省委或地方干部的带领下开展包产到户、生产责任制,这种农民自发创新的生产形式没有得到国家法律和文件正式允许并遭到部分领导干部反对,但这种生产方式带来的粮食丰收、粮食产量创新高等事实也得到了中央的重视和默许。

1980年,邓小平发表关于《目前的形式和任务》的讲话,讲话中肯定了生产责任制取得的成效,讲话指出,我国80%的人在农村,现在全国绝大部分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心情相当舒畅;同年4月人民日报发表的《因地制宜简历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一社论肯定了生产责任制和定额计酬制,认为这是对合作社时期的“大呼隆”现象及平均主义的克服,也是农业生产取得丰收的原因之一,社论还强调因地制宜地继续推进生产责任制。

1982年我国第一个中央一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首次肯定了农业生产责任制,自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也于1993年被写入宪法。

2019建设现代化经济新体系

2019建设现代化经济新体系

2019建设现代化经济新体系返回上一级单选题(共30题,每题2分)1 .根据本讲,将股权量化到家庭里,不能做到()∙A.静态管理∙B.生不增∙C.死不减∙D.动态管理我的答案:D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暂无2 .根据本讲,在试点中,包括3个()∙A.耕地制度改革试点∙B.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C.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D.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我的答案:D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暂无3 .根据本讲,高价值专利的有用性,对于()而言,是发明创造能力和水平的最直接体现。

∙A.市场∙B.权利人∙C.企业∙D.国家我的答案:B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暂无4 .根据本讲,下列不属于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三权分置”的是()∙A.所有权∙B.资格权∙C.使用权∙D.受益权我的答案:D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暂无5 .乡村旅游旅游综合体不同界定虽然侧重点不同,但是都强调(),这是对综合体的要求。

∙A.环境保护∙B.旅游休闲∙C.产业聚集∙D.“一村一品”我的答案:C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暂无6 .()提出要坚持应用导向,立法先行,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A.汪洋∙B.栗战书∙C.习近平∙D.李克强我的答案:D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暂无7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二期工程建设有()个共建部委。

∙A.11∙B.12∙C.13∙D.14我的答案:D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暂无8 .根据本讲,“高价值”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取决于经济发展的历史时代。

∙A.因地而异∙B.因事而异∙C.因人而异∙D.因时而异我的答案:D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暂无9 .根据本讲,打造乡村旅游度假综合体,一个最基本的思路就是完善()∙A.旅游产业配套∙B.旅游产业合并∙C.旅游产业发展∙D.旅游产业聚集我的答案:A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暂无10 .国有资本层层委托代理要求构建权责明确、以财务约束为主线、以()为基础的国有资本委托代理体制。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阳府〔2019〕47号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阳府〔2019〕47号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阳府〔2019〕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阳江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七届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2019年9月19日阳江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经营管理、处置、监督等工作。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经济社等。

村(居、渔)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资产,依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

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域等自然资源;(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库存物品等资产;(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水利、交通、福利等公益事业的资产;(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办或者购买、兼并的企业的资产,以及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合资、合作所形成的资产中占有的份额、股权;(五)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收益,以及属于集体所得部分的土地补偿和生态补偿费;(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政府拨款、补贴补助和减免税费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资助、捐赠等形成的资产;(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债权以及所产生的利息、衍生收入等资产;(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九)属于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行使使用权、享有收益权的资产;(十)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9.04.04•【文号】农计财发〔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4.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农村部相关直属单位: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9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进一步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和农业基础,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大农业资源生态保护,强化农业风险防范,加快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

为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硬任务”,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坚持重中之重、优先发展战略定位,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以产业兴旺为重点,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创新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一是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1.10•【文号】中农发〔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农发〔20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办、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是落实党的“三农”政策的重要力量,在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领域不断拓宽、任务更加繁重。

与此同时,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不健全、队伍不稳定、力量不匹配、能力不适应等问题日益凸显。

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切实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

(一)加强基层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对农村改革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这关乎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需要长期不懈地加以推进。

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迫切需要拥有一支长期扎根农村、熟悉政策、贴近农民的基层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当好决策参谋、加强政策指导、推动组织实施。

(二)加强基层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迫切需要。

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不断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强化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顺应这些要求,迫切需要基层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引导服务,保证党的农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9年修正)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9年修正)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5.30•【字号】•【施行日期】2019.05.3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民主自治正文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6年9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5月30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第三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四章村民小组第五章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社区服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并附村的集体资产处置意见,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不得侵占村的集体资产。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第六条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并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承担委托工作所需经费和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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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计5315字**市2019年度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
**市**年度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
工作总结
**市农业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经营管理科
**年,我市的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两大主题,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维护农民权益,落实农村政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进一步抓好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1、积极探索了农村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

一是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试行)》,分别从流转方式、程序、流转管理、争议的解决和违规责任等方面对土地流转进行了规范。

《办法》已于今年4月1日以市政府35号令颁布实施。

《办法》的实施,对今后规范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10月,我们按照市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精心编印了《办法》宣传卡73169份,发放至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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